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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欲见樽俎灯烛间觥筹交错之态(3)

我认识的虹影与我想象中的虹影至今还是两个人。其中一个停留在重庆阴暗的江边,叫六六,她有许多个姐妹,有一个南方的养父,有一个能干的母亲,她用一种重庆带着雾水的语气描写食物,那是一个饥饿的女儿;另外一个是世界上游历的虹影,她是畅销书作家,书籍在许多个国家出版,她去意大利、去英国、去日本,去那些花花世界,在花花世界里寻觅吃饭的秘密。

我更喜欢六六,她写童年,写那时候的饭菜,都不算美食,只是在饥饿的浸泡下,在回忆的美化中,成了美食。有时候回忆是比美食更美的事情。她写父亲做的清明粑,写母亲做的稀饭,饥饿是我们共同的乡愁,也是我们认识这个世界的起点。

我也写美食,写美食的文字可能比虹影多十倍,都是干活,写美食只是为了糊口,有口饭吃。这样写出的文字拘谨,架着,生怕穿鞋的知道自己其实连袜子都没有。虹影写美食,是打开水龙头,水就流出来,流到哪算哪,不担心水费,反正才华有的是,见识有的是。

在众多写美食的作者里,我更认同诗人写的美食。诗人与美食,有着天然的姻缘。诗人是经过强化语言训练的人,他们知道如何用最贴切的语气描写一条鱼,也知道用怎么样的比喻写一块肉。一个诗人如果掌握了语言的秘密,其实也就掌握了美食的秘密。美食是一种状态,而不是一种食物,食物是一大盆一大份,美食则是雾化的,需要带着一点蒸汽,模糊一下,看不清楚。

对于我们来说,写一点美食的文字,其实真的不是写美食,更多的是对这个世界的记忆。所谓美食,不过是魔术的道具,你看着她拿着一块红布,转瞬从里面掏出一只白鹅,转瞬又变出一盆金鱼。美食不过是那块红布,吸引我们的其实是红布下面的东西。

后来BBC来中国拍摄一个美食记录片,来到虹影家,跟着她去菜市场,一起做饭,一起讲述食物。拍出来的画面有点熟悉的陌生感,我恍惚忘了哪一个虹影更真实。那些觥筹交错的饭桌上,虹影滴水不漏的聊天说话,吃饭喝酒,她永远也说不好普通话,口音里带着朝天门码头江水的味道。

有一年,我出了一本书,虹影主动做我的嘉宾,参加我的新书会。我从来没有想到,平时吃吃喝喝,私底下她也读了我的许多文字。对于一个写字的人来说,这是更深刻的尊重,朋友总是文章换,说实话,那天虹影夸得我有点不好意思。晚上是固定程序的酒局,虹影匆匆离席,我还是喝了不少酒,我承认有不少酒是遥遥地敬献给这个传奇的女人。

我从来没有吃过虹影亲自做的饭菜,只是见她写过,听她聊过,但是不用尝,也觉得应该是美味。我其实一直没有跟虹影说,从写作上我偷学了她不少的功夫,虹影不是炫技派,她从来不用繁琐的比喻描述一样食物,她没空跟你绣花。她讲回锅肉就是回锅肉,讲罗宋汤就是罗宋汤。在描写时,大量用短句,如同一排排急行的军队,然而忽然又有一个长句子,气势一荡,荡到旷野,如同军队停下来,看一朵花。

我看虹影,是看这个,是看虹影如何通过文字,把一盘食物雾化,成为一缕白烟。

在她的世界变成辣椒之前,需要先变成一个苦瓜,青绿色,上面长满疙瘩,里面是苦的,她一点点把这苦稀释,稀释成为不存在的世界,再把世界一点点染红,染成辣椒的颜色,再把世界一点点变细,弯曲,成为辣椒的形状。到底辣还是不辣,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世界如何变化,都是只属于虹影的世界。

吃货带路党

据说每个吃货心中都藏着一幅饮馔江山图,到了什么地方要吃什么,什么季节吃什么,聊起来头头是道。断不可在成都找涮羊肉,在苏州找酸汤鱼,在北京找热干面;也不能在二月份聊大闸蟹,八月份聊河豚,十一月份聊鸡枞菌。我的套路要实用一些,到了一地,找当地的吃货带路党足矣。在我的手机里,有一个分类是“全国吃货”,各个省份,各个城市的吃货们分门别类,一行行排列齐整,犹如沙场秋点兵。到了一地,禀报一声,美味自然来。随着我觅食的脚步越来越广阔,这个神秘的名单也逐渐扩张,吃货带路党早晚能成为一个盛大的party。

如果去云南,首选妙人是敢于胡乱。他是云南美食一本通,从昆明到个旧,从版纳到德宏,熟悉程度堪比“村村都有丈母娘”,更何况大理丽江。他的日常装束丝毫不吃货,经常穿着一件灰色外衣,骑着电动自行车,背着一个摄影包,眼睛细长,一笑就出褶子,偏瘦,没有一个吃货标准的肥腻,而有一个户外探险者的不辞辛劳感。

我们去昆明圆通西街闲逛,他熟练地指点着周边的馆子:“这一家柠檬撒好吃,其他的不用点。”“这一家烧烤店开了29年了,他们家烤豆腐一流,一会我们排个队。”“这个店的豆腐不错,但是一定要跟他们说蘸水里多放点辣椒。”“他们家好吃还算好吃,就是油不太好。”“这家是德宏菜,跟版纳菜有很大的区别,你知道区别是什么吗?”……

当地人管敢于胡乱叫“乱师”,这是昆明人的习俗,把“师”放在名字的后面表示尊重。乍一听,像是“卵石”或者“乱世”。光带着你吃馆子的吃货也不是标准吃货,一个合格的吃货必然会带着你去一次菜市场。

跟着敢于胡乱逛菜市场可以学习许多知识。他能把每一样食材的产地特色讲解得清清楚楚,能分辨出不同火腿的不同做法,也能辨别各种鱼类的细微区别,在他心中藏着一个云南寻宝地图,可以随时调取出云南不同风土的气候物产以及特色,看到某种食材,我们还在四处张望,他已经胸有成竹,寻思好如何料理它才是最稳妥的方式。

在广州则要找吴一凡,广州吴系茶餐厅老板——Single Malt Whisky达人,胖子,习惯把大串钥匙链挂在牛仔裤外面,走起来叮叮当当响,车里放着白松露油,后备箱里永远都有几瓶好酒。跟他在广州吃饭要做好被撑着的准备,那天我跟着他吃了五顿宵夜,从甜品到粥铺,从肠粉到炖汤,最后还赶到番禺,吃两条水蛇。我管吴一凡叫“神仙”,神仙跟我说:我知道广州所有宵夜的打烊时间表,几点钟还能去哪吃,我都清楚。“现在凌晨三点,要不咱们再吃几家,明天早上直接再去找几个早点试试?”我摸着已经不能弯腰的肚子说:神仙,你就收了神通吧。

到了汕头则有一对璧人——张新民和郑宇晖,他们二人已经成了潮汕美食的亲善大使,张新民的《潮菜天下》和《潮汕滋味》都是去潮汕的必读书目。从狮头鹅到海记牛肉,从潮州打冷到各种卤水,其中门道与历史娓娓道来,令人大开眼界。到了武汉,我的接头人则是一个小兄弟,名为万钢,开餐厅的吃货,他带着我四处游走,找一些大众点评网都找不到的土菜馆子,狭仄之间得真味。

依次罗列,能列出一个长长的名单,他们安插在祖国各地,因为有他们在,我每想到一个城市的时候,充满温暖。好吃的永远不是菜,而是人;好玩的城市永远不是那个城市的繁华,而是在霓虹之外的破落处,有一个朋友倒上了酒,点好了菜,坐在那里等你,你到了,也不必寒暄,干了这杯酒,就等于接头暗号。

绿瓶少年

1994年初夏的一天,我第一次醉酒,倒在了三瓶啤酒的脚下。

那年我14岁,读初二,在一个县城里的寄宿中学。宿舍是平房,门口有小卖部,老板娘打扮妖娆,乳沟深陷,走路的时候髋部摆动,令人神往。青春期的故事总是过分相似,以至于空白一片。比如我现在记不清那天晚上喝到的是什么啤酒,搭配的是什么小菜,跟我喝酒的都有谁。只知道,我喝醉了,迷迷糊糊,摊睡在凌乱的上下铺的下铺。第一次醉酒的感觉犹如梦遗,窗外有池塘,池塘里的青蛙叫了一夜。

事到如今,我依然觉得啤酒是最有少年气质的酒精饮料。白酒过于刚硬,犹如大汉;葡萄酒往往性格各异,犹如小偷,偷走了你琢磨它的时光;威士忌过于男人,总是叫人想起奔跑不停的村上春树,孤独地坐在某处,听爵士,在威士忌里加入一个冰球;干邑则过于富贵,是个公子哥儿;香槟是个娘儿们,坐在你的大腿上跟你谄媚;伏特加很像特种兵,木讷,不苟言笑,随时准备给你一记老拳。

只有啤酒,在欢腾的餐桌上,陪伴在你身边,可以细水长流,一杯一杯复一杯,明朝有意抱琴来。绿色的啤酒瓶如同栅栏,分隔开白天与黑夜。在微醺中,这些绿色的啤酒瓶犹如一只温顺的小马,可以载着你到任何地方。

我初步估算一下,在20年的啤酒生涯中,我喝过的啤酒大概能盛满一个不大的游泳池,我能够在其中扑腾几下,或者悬浮其间。对于啤酒这件事,我从来不曾挑剔,有一口,算一口,普京就很好,修道院也不错。我不是技术流,只是情绪派,一群人在一起喝酒,我觉得最美好的时刻是:我起身去卫生间走肾,恍惚间,不小心碰到了地上堆积的啤酒瓶,它们叮叮当当互相撞击的声音。

在没有朋友的时候,啤酒是孤独的伙伴,在没有家的时候,啤酒是液体的家。它是通向天堂的一小段路,只不过经常走着走着,就断片儿了。

2003年非典,我在北京的一家杂志社当编辑,住在望京一个小区的地下室里。街上空荡荡,少有行人,我从杂志社步行回暂住地——这是个地下二层的小窝,能放下一张床,一个柜子和一张写字台,手机没有信号,我在入地之前,会买一包两块五的都宝烟,两瓶啤酒。我坐在地下室里,二手电脑里有一堆开了头的小说,我凭借着一点点啤酒拼凑文字里残损的部分。

经常我还会和自己挑战一下,看一个人喝多少瓶啤酒会失去记忆,经过反复测算得出的结论是10瓶。一个月后,面积不大的地下室被啤酒瓶堆满。当啤酒瓶都无立锥之地的时候,我知道我该出去换一种健康一点的生活,搂着酒瓶子过日子终究有缺憾。

然而转瞬,我逃离了一个人的酒局,跳进了另外一个生活的大酒局。在北京的文化圈中,有一群啤酒主义者,他们明晃晃地悬挂在北京街道上,成了啤酒的吉祥物。在接下来的几年里,我扮演着一个饭桌战士的角色,这群老家伙们喝酒有许多方法,比如转勺儿、掷骰子、划拳,在夜夜不醉不归的饭桌上,我眼见着这些人萎靡了下去,经常夜酒之后,出门碰到晨跑的老人和鱼肚白的太阳。

找个可以禁得住这群人反复折腾的馆子不多,这群人的标准不高:有厕所,服务员不催,啤酒跟得上就行。反复折腾了几年,我的啤酒肚开始长起来,从长发飘飘的少年成了光头铮亮的胖子。我愿意听着这些人酒后谄媚混杂着真言,言语都被酒精浸泡,以至于亮晶晶。

直到我结婚,生子,过上了正常无比的生活,似乎那些与啤酒厮混的日子都像小便一样匆匆远走。这些年,我从一个二流诗人摇身一变成了美食专栏作家,努力扮演一个吃货,冒牌美食家,以及加肥版天使,我开始跟别人侃侃而言勃艮第哪一个村子的黑比诺更搭配黑鱼子酱,分子料理如何与中餐呼应,在这时,我的绿瓶少年似乎离我越来越远,我背叛了我原来的生活。如果说以前我活得像是一句废话,如今我活得更像一个笑话。

直到有一天,我的一群青春好友纷纷降落在三里屯,在一个狭小的角落里,我找到一家卖酒的超市,超市的名字叫“天堂便利店”,里面有各种啤酒和洋酒,我们一口一口地喝下,周围的清风拂面,夜色正阑珊,那些过往似乎重新回来,聚集在小小的玻璃瓶里。

玻璃瓶中有冒着泡沫的天使,他是我的绿瓶少年,他就是我的往昔,他跟我打着招呼,说:兄弟,走一个。

黄门宴上三把斧

黄珂家的流水席,世人皆知。我是他家座上客,人们都说他是“当代孟尝君”,我不以为然。孟尝君有门客三千,乃是有所图,而黄珂家宴日日兴隆,乃是无所图,只是喜欢热闹,爱交朋友。黄珂家的饭菜好不好吃?当然好吃,尽管许多人说他们家最好吃的不是菜,而是人。

黄珂家名菜众多,我最喜欢的是三道,黄氏牛肉、八爪鱼红烧肉、萝卜连锅汤,我命名为“黄门三把斧”。有这三道菜的夜晚,我可以沉默不语,我可以思无邪,我可以吃到地老天荒。

黄氏牛肉

古有东坡肉,今有黄氏牛肉。但凡以人名命名一道菜,其中就包含着敬意与尊重,一个诗人凭借着诗句穿越生命,抵达永恒,一千多年之后我们还念叨着“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一个吃家凭借着以自己命名的一道菜在餐桌上、口腔中永生,比如李鸿章杂碎、胡适一品锅、宫保鸡丁……

凭借着这款黄氏牛肉,黄珂可以“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了。这道菜总是与黄珂联袂出现,就像有关羽的地方就有青龙偃月刀,这款黄氏牛肉已经深刻地成为黄珂的LOGO,犹如包公的额头的月牙儿。对于黄珂而言,唯一不爽的是:天天被人逼着做这道菜,自己吃腻了。但是我听得出,这“腻”有点撒娇的意思,就如同凤凰传奇叹口气说,《彩云之南》这首歌我都快唱吐了。

每道菜都有来源,这款菜脱胎于上世纪70年代初的一次偶然事故。那时候他当知青,生产队的一头牛坠崖而亡,他花了几毛钱买下牛腩,加上下水和牛蹄,在大铁锅里炖煮,料都是就地取材,用了花椒、海椒、泡椒、泡姜等等,引得众多知青为之倾倒。那是饥饿年代的激情记忆,一次偶然,成就一道传世名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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