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0752300000004

第4章 支票

第八十一条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第八十二条开立支票存款账户,申请人必须使用其本名,并提交证明其身份的合法证件。

开立支票存款账户和领用支票,应当有可靠的资信,并存入一定的资金。

开立支票存款账户,申请人应当预留其本名的签名式样和印鉴。

第八十三条支票可以支取现金,也可以转账,用于转账时,应当在支票正面注明。

支票中专门用于支取现金的,可以另行制作现金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

支票中专门用于转账的,可以另行制作转账支票,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

第八十四条支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表明“支票”的字样;

(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三)确定的金额;

(四)付款人名称;

(五)出票日期;

(六)出票人签章。

支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支票无效。

第八十五条支票上的金额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的支票,不得使用。

第八十六条支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经出票人授权,可以补记。

支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

支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出票地。

出票人可以在支票上记载自己为收款人。

第八十七条支票的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

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的,为空头支票。禁止签发空头支票。

第八十八条支票的出票人不得签发与其预留本名的签名式样或者印鉴不符的支票。

第八十九条出票人必须按照签发的支票金额承担保证向该持票人付款的责任。

出票人在付款人处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金额时,付款人应当在当日足额付款。

第九十条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该记载无效。

第九十一条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十日内提示付款;异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

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付款人不予付款的,出票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第九十二条付款人依法支付支票金额的,对出票人不再承担受委托付款的责任,对持票人不再承担付款的责任。但是,付款人以恶意或者有重大过失付款的除外。

第九十三条支票的背书、付款行为和追索权的行使,除本章规定外,适用本法第二章有关汇票的规定。支票的出票行为,除本章规定外,适用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关于汇票的规定。

同类推荐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该套法律单行本经过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威审定,法条内容准确无误,文本格式规范合理,多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好评。
  • 国际法的理念与运作

    国际法的理念与运作

    本书立足于从法哲学角度,对有关法治的两重含义进行审视、反思和设想。一是法治的理念,这是一个民族基于其独特的文化背景与社会结构及其情感,对法产生的一种内心信念与基本精神;概言之,法治理念是人类社会特有的情感和精神。二是法治的运作,这是法治原则与精神现实化的过程,从而使法治内容与形式在社会关系中得以具体实现。在承接《国际法的理念与运作》撰写任务后,经过《国际法的理念与运作》合著同行们几经切磋,形成《国际法的理念与运作》的基本思路和总体构架。
  • 求学问策:教育政策法规解读

    求学问策:教育政策法规解读

    全书围绕大家所关心的问题,分招生政策、收费政策、救助制度、质量保障、安全教育、就业制度、民办教育与出国留学七个部分,以一问一答的形式,用通俗易懂的文字,有重点地加以介绍,以便大家对有关教育政策法规有更好的了解。
  • 建设工程法规

    建设工程法规

    建筑工程领域所涉及的法规内容繁多,而建筑法规类学科的教学课时较少,加之法规不断完善,其更新速度较快,教材课本难以同时跟进。故为了学生能够较容易掌握这部分信息,开发此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该套法律单行本经过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威审定,法条内容准确无误,文本格式规范合理,多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好评。
热门推荐
  • 战神血泪之殇

    战神血泪之殇

    第一本书,很多东西都不懂。自己回过头来都觉得看不下去,第一章居然会用三分之一的篇幅写人的外表。所以只能tj。但这期间也学到了不少东西,希望以后的写作能有进步。我会把存稿慢慢发完,然后就终结了。当然说不定哪一天我还会回来再写,因为心里一直藏着一颗玄幻的心。一如当初最开始接触网文时的心!读者就不要看这本书了,会很浪费时间。虽然我自己很喜欢书里的情节,但也就这样了。再见,却不是再也不见!
  • 圣手邪医

    圣手邪医

    拥有神奇的魔蛊医术,习得失传已久的绝世宝典。他圣手灵药医治百病,诡秘蛊毒杀人无形。他狂妄嚣张贴身护美,他武力通天吞噬世间万恶!坏坏的绝代邪医,闯入了群芳争艳,美女无数的繁华都市,财艳双收!且看刘文如何混得风生水起,称霸一方?各种美女相继粉墨登场……
  • 末世之颠覆一切

    末世之颠覆一切

    生化危机突然爆发,宅男千年在末日里寻找伙伴、活下去、为了资源不得不踏入黑社会这条道。神秘宗门,丧尸进化,丧尸还可以调动天地之间的元素!千年带着伙伴们一路上会发生什么逗比、有趣、血腥的事件呢。一切尽在本书。“哼哼!这个小小的地球可不是我千年的舞台,不管你命运有多强大,老子迟早会踩在你头上,让你给我跪着唱征服!”新书友请从第三卷开始看,2017新的开始
  • 鸟为食亡

    鸟为食亡

    神州陆沉,群雄并起,帝者不出,为皇者俯视天下,吾等碌碌苍生,没有强绝的武力,该如何掌握自己的命运。天下诸国,纵横捭阖,乱战不绝,英雄、战神世间已多如牛毛矣。力量,权利,女人,金钱,世上人,终白骨,此生光景最多不过千年,你!要怎么活?主人公名白起,一个五岁的小乞丐,十岁的小痞子,该如何在这乱世里求活。
  • 杀灭日月

    杀灭日月

    浩瀚宇宙,沧海如尘。繁华世界,迷离众生。神秘大陆,无所不在。逆天舞剑,杀灭日月。这是一个修炼杀气的世界,一个叛逆少年,从地球穿越而来,从此踏上惊心动魄的斗杀征程……
  • 主神游戏之十二异界门

    主神游戏之十二异界门

    十二道通往异界的大门,每一道都代表一个不同的世界!主角只有在完成主神提出的任务后,才能继续下一个世界之旅。到底主神会安排什么样的世界来进行游戏?主角最终是否能全部通过十二道异界大门,得知最后的结局?是生存挑战还是暖香温玉?是热血激斗还是阴谋诡计?一切尽在主神游戏!游戏进行中!
  • 宿命末途

    宿命末途

    这是一篇使用了infinitestratos和魔法少女奈叶世界观设定的同人文章,虽然里面使用了几位主角的名字,但是除了名字,其他全部都是原创。希望大家喜欢。强者为何存在?不过是为了接受强者的宿命!那样的人怎么配称为强者!?真正的强者,必定是可以终结轮回的宿命。宿命,在我的面前依旧穷途末路。请看,一个人,如何不超过人的领域,却超突了神的领域!
  • 死灵破天

    死灵破天

    一段从尸山苦海中走向繁华世界的旅程,一个天生绝世幻灵却被众人闭口不提的禁忌人物,一段热血而无悔的人生,令所有天才妖孽俯首称臣。“我能主宰别人的死,却救不了自己兄弟的命”我破天发誓,动我兄弟者,诛其九族!
  • 娱乐天王

    娱乐天王

    一个平凡的少年,一步一个脚印,最终成为本世纪最耀眼的偶像天王。
  • 丹道凌霄

    丹道凌霄

    师父是剑仙,不带剑的剑仙,我以前不清楚,但是后来碰到了很多修行者,他们告诉我,北派的剑术是没有剑的,然而说这话时,我能从他们的眼中看到一丝忌惮,那是敬畏,对于师父和北派的敬畏,却和我没有任何关系,因为,我身为师父的弟子,北派唯一的传人,竟从未练过剑术。丹道凌霄,是赤霄真人冲举飞升时留下的一种意境,是一种传承,我修习凌霄卷,直到结丹之时方才知晓一切,眼前未知的迷雾,不知去向的师父,暗流涌动的修真界,唯有凌霄卷一句话,逆水行舟,凌越云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