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新闻所涉及的内容应属于社会学和伦理学的研究范畴,《现代汉语词典》是这样解释“社会”的:泛指由于共同物质条件而互相联系起来的人群。社会学是这样认识“社会”的:第一,社会是由有意识的个体组成的,是人们共同生活的结合体,是人的社会;第二,社会是有意识的个体通过互动而形成的;第三,社会是由相关的社会关系积累联结而成的,这些社会关系是在具体情况下人们共同活动的规范。而社会关系具体的承载者是人,是人的各种行为及其后果。
从这种认识出发,社会新闻是“人”的新闻,一切与人有关、对人产生影响的新闻皆可以看做是社会新闻。自80年前中国首次出现“社会新闻”这个词后,先后有众多的学者对社会新闻给予了诠释。直观地讲,社会新闻是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是以社会伦理道德为基础对现代社会的解析,是反映生活、意识、问题、现象,有深度、有教育、有传播意义的事实新闻报道。它与政治新闻、军事新闻、经济新闻、科技新闻、文化新闻相比,具有社会性、广泛性、生动性、趣味性、人情味等特点。
社会新闻要选好报道角度
现实生活中,社会新闻存在于方方面面、行行业业之中。从领域来看,邻里之间、校园内外、街头巷尾、大桥上下、马路两边、村里村外,都有很多有情有趣有意义的社会新闻。从内容来看,人间真情、社区新风是社会新闻,突发事件、大案要案也是社会新闻。从体裁来看,社会故事、街头扫描是社会新闻,现场特写、体验式报道也是社会新闻。至于舆论监督、批评性报道,更是社会新闻的重要内容。
社会新闻分积极、中性、消极三种情况,如何报道?一般原则是积极健康的社会新闻是报道的重头戏和主流,对于不痛不痒的中性类社会新闻要引导好,关于消极、负面的社会新闻要把握好报道度,防止“无视”和“炒作”。
首先,应多考虑采用群众和生活角度报道社会新闻。要分析社会新闻与群众生活、需求之间的“关联点”以及关联程度,着眼点是反映群众生活变化的原因和来龙去脉,写出对群众生活的影响,重点是在群众关心的“变化状况、结果”上,而不是在总结某一领域的工作经验上。也就是说,记者要有社会新闻的敏感度,具备对社会新闻的四种“发现力”:在别人还没有关注的地方“发现”新闻;在别人还没有发现新闻的地方“发现”新闻;在别人已采写的新闻中“发现”更新的新闻;在老题材中“发现”新视角和新问题,要在“老井中打出新油”来。
其次,要重视社会新闻的舆论导向。社会新闻的“正确舆论导向”作用往往通过生动活泼、实实在在的新闻事件来体现,或是报道正面典型引人学习、借鉴;或是揭露丑恶现象,使其无处藏身;或是对工作中的不足提出善意的批评,促其改进;或是通过生活中的所见所闻表明立场,弘扬正气。总之是通过具体的事件报道,引起受众的共鸣,在潜移默化中发挥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
第三,社会新闻报道要在“情”字上多做文章。在高度紧张、文化多元、多重压力的现代生活中,人类更需要情感的滋润。因此,社会新闻要多发掘文化精神层面的亮点,要寻找人伦道德、人文关怀中的新变化,用鲜活、生动的新闻故事引导人们的眼球,这样就使社会新闻不仅仅只是停留在人们饭后茶余的消遣,而使其社会服务和舆论导向功能得到了进一步的拓展,形成“深深地打动”受众、“真情感染”受众的效果。特别是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新闻关爱至关重要,记者要站在以人为本的立场,深入现场,力求做到亲眼所见,亲耳所闻,进而调查、采写他们的生存状态,关注新闻人物的故事和命运,反映他们的痛苦和困难,帮助他们伸张正义。
第四,要关注珍闻奇观和社会突发事件。珍闻奇观是读者喜闻乐见的一个社会新闻品种,记者一旦获知线索时千万不要忽视和放过,要紧跟其后,连续报道。比如,某地发现罕见彩绘石墓,宁夏发现贺兰山岩画群,甘肃新发现佛教壁画等,都是社会新闻的好题材。如今是一个信息通透的时代,比突发、比时效、比独家、比原创成为新闻竞争的一个重要途径。因此,对于记者而言,要坚守“如果你拍得不够好,是因为你离炮火不够近”的职业化原则,要努力进入爆炸、火灾、毒气泄漏现场,采集最真实的新闻。因此,在突发新闻和事件性报道中,要全面、详尽地了解事件的性质、发生地点、当事人的社会层次、事件原因连带背后的社会背景以及事件对公众利益的影响等。
社会新闻要用好表述方法
第一,取舍得当。对负面、消极的社会新闻进行报道,要考虑舆论导向和社会效果,记者应谨记并非有闻必录,有闻必报。社会新闻中细节的披露,必须有利于新闻主题的表现。社会上经常发生一些杀人、放火、爆炸、车祸、火灾、打砸、色情、盗窃、诈骗、赌博、吸毒、腐败等丑恶现象,但怎么报,报什么,不报什么,以什么方式报,报到什么程度,记者要时时有一种自我克制,要取舍得当。如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工具和细节、血腥的场面,以及公安部门破案的过程、手段等,都不宜写得太细。像受害妇女、未成年人的姓名以及他人的隐私等则不能写。通俗讲,取舍得当就是要“克服血腥,节制煽情,态度平静,叙述清晰,情怀温厚”。
第二,以小见大。在社会新闻报道中,往往以小切口、小故事、小人物的角度选择和挖掘,更能体现“大新闻”的效果。比如某报在“一家五口人煤气中毒身亡”的后续报道中,以中毒原因的小切口入手,报道了一系列“大新闻”,比如如何正确使用燃气热水器及相关知识,燃气公司也由此推出措施加强免费检测,商家以安全用煤气推出大量以旧换新、惠及消费者的措施。总之,这样的“以小见大”的报道,避免了不少潜在的生命和财产损失,但其正面意义不容低估。
第三,挖掘细节。在正面类社会新闻采访写作中,一定要挖掘细节并用心描写。要以平民视角和人文叙事手法关注和表现生命、生存、生活、生计等内容,关注新闻体的冷暖痛痒和喜怒哀乐。尤其是通讯类作品,如何挖掘、把握细节,是至关重要的。可以说,一篇通讯定做的成功与否,就看你掌握多少细节,其中又有多少精彩、生动的细节。
社会新闻禁用词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在社会新闻中有大量消失与新增的词语,从一个侧面见证着中国的变化,例如“粮票”“倒爷”“面的”“万元户”……很多词语都消失了,而“和谐社会”“问责”“按揭”“物业”“海归”等新生词语不断出现,诠释着社会前进、科技发展、中国人生活和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
因此,在关于社会新闻的采写当中,就出现了一些称呼的禁区,新闻从业人员应该了解并熟知,以免在报道中引发不必要的麻烦甚至官司。
比如从“残废人”到“残疾人”称呼的变化,虽是一字之差,其中意蕴却有天壤之别。涌入城市寻找工作的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一度被称做“盲流”,后来被叫做“民工”,然后又改为“农民工”,如今,他们有了更新的称呼,比如“新广东人”“新浙江人”“新上海人”……这群曾生活在城市最底层的群体,已经被城市居民认为不可或缺,更被上升到一个被尊敬的高度——全国“两会”上,已经出现了农民工全国人大代表。这其中的一大改变,是大量歧视性称呼的消失。
事实上,正是社会新闻中各种称呼的变化和一些表述的规范,折射了人权、尊严、文明的进程。现在,就一些社会新闻中常见的规范化表述进行罗列,有利于新闻工作者更好地把握报道的措辞。
1.身体伤疾的人士不使用“残废人”“独眼龙”“瞎子”“聋子”“傻子”“呆子”“弱智”等蔑称,而应使用“残疾人”“盲人”“聋人”“智力障碍者”等词语。在国际上某些国家,忌语很多,一不小心就会对别人构成“冒犯”。比如,你不能把什么也看不见的人称为盲人,正确称呼是“弱视者”;你不能说人家是矮子,应称为“个子不高者”;也不能说人家是胖子,应说“身体宽大者”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