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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回忆录(7)

“我们大约在八点三刻从瓦特街慈善会往家走。路上要经过一条非常静的大道——哈德森街。街上只在左边有盏路灯。我们走近这盏路灯时,我看到一个人向我们迎面走来,这个人驼背,并且相当严重,肩膀上还扛着一个像小箱子一类的东西。他整个身体佝偻着,头低得很厉害,一走路双膝弯曲,无疑他是个残疾人。我们从他身旁走过时,他在路灯下仰起脸来看我们。他一看到我们,就停了下来,发出了一声可怕的惊呼:‘天哪,南希!’巴克利夫人的脸一下子变得惨白了,多亏那个面容恐怖的人及时扶住了她,否则她一定会跌倒在地。我想去喊警察,可是她竟然开口说话了,而且很和气。”

“‘巴克利夫人颤声地说:三十多年了,我一直以为你早就不在世了,亨利。’”

“‘这个人说道:我是已经死了。他说话的声音听起来令人颤栗。他的脸色阴沉、可怕,他当时的样子,我几乎天天梦见。他的头发和胡子已经灰白,面颊干枯。’”“‘巴克利夫人说道:亲爱的,你先走吧,我要和他说几句话。她竭力说得轻松些,可是从她那苍白的面孔和颤抖的双唇,我依然能感到她的恐惧。’”

“我听从她的话先走了。他们谈了几分钟后,她赶上来,我看见她的双眼充满怒火,而那个可怜的残疾人正发疯似的挥舞着拳头站在路灯杆旁。一路上她一句话也不说,直到我家门口,她才拉住我的手,求我不要把路上发生的事讲出去。”

“‘她解释说:他是我的一个老相识,现在落魄了。从那以后,我就没再见到她。这就是全部实情。我先前不肯讲,是因为我并不知道我朋友的危险处境。我现在明白只有把真相全盘托出才能帮助她。’这就是从莫森小姐那得知的情况,华生。你可以想像,这对我来说有何等的重要,我的眼前,似乎又明亮了一些。以前毫无联系的每一件事,我立即恢复了它们的真面目。对此案我已经得到一切结论了。下一步,我显然要立刻去找那个给巴克利夫人留下深刻印象的人。如果此人仍在本地,这就很容易了。当时居民很少,而一个如此残疾并特征明显的人,是很容易找到的,我只用了一天,也就是在今天傍晚找到了他。他名叫亨利·伍德,寄居在他们相遇的那条街上。他到这儿只有五天。我以房客的身份与女房东谈得非常投机。这个人是变戏法的,每天黄昏以后就到所有私人开办的士兵俱乐部表演几个节目。他随身带着一只动物,装在一个小箱子里。女房东说她还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动物,言语之间露出害怕的样子。女房东还说他经常用这只动物来耍几套把戏。女房东告诉我的就是这些。她还补充说,像他这样一个饱尝世间痛苦的人竟然还能存活下来,这真令人惊诧不已。他有时说些莫名其妙的话,而最近两天夜晚,女房东听到他在卧室里啜泣。他不缺钱,不过,他在付押金时,交给女房东的却是一枚像弗罗林的银币。华生,她给我看了,那是一枚印度卢比。”

“亲爱的华生,现在你可以完全了解我来找你的原因了。那天,这个人与那两个女人分手后,他便紧紧地尾随着巴克利夫人,他从窗外看到那对夫妇在争吵,便闯进屋去,而他小木箱里装着的那个小动物却溜了出来。这些完全可以确定。不过那间屋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只有他一个人能够告诉我们了。”

“你想去问他吗?”“是的,不过我需要有一个见证人在场。”“你想让我做见证人?”“如果你愿意,可就太好了。如果他能把事情当面说清楚,是最好了。如果他不说,我们也就只有请警察逮捕他了。”

“你能确定我们回到那里时,他还在那吗?”

“放心吧,我已经安排得万无一失。我把我从贝克街雇用的一个小孩派去看着他,无论这个人走到什么地方,他也甩不掉这孩子的。明天我们会在赫德林街找到他,华生。如果我再不让你睡觉去,我就是一个罪人啦。”中午时分,我们赶到案发地,然后我的朋友带领我刻不容缓地赶往哈德森街。尽管福尔摩斯一向擅长隐藏感情,但我还是发现了他那喜悦的心情。我觉得既新奇又好玩,所以也异常地兴奋。其实每一次和他办案都有此体会。“这就是那条街,”当我们转进一条两旁都是二层砖瓦楼房的短街时,福尔摩斯说道,“看,辛普森来报告了。”

“福尔摩斯先生,他正在里面。”一个个子不高的街头流浪儿向我们跑过来,大声说。“辛普森,干得好!”福尔摩斯拍了下小流浪儿的头,说道,“快来,华生,就是这间房子。”福尔摩斯递进一张名片,声明有要事前来求见。过了一会儿,我们进了屋。尽管天气很热,小屋子热得透不过气来,他却仍然蜷缩在火炉旁。这个人弯腰驼背,在椅中又把身体缩成一团,给人一种难以形容的委琐的丑陋印象。可是当他向我们转过脸来时,那张脸虽然枯瘦和黝黑,但我们仍能看出他昔日英俊的痕迹。他那双呆滞发锈的眼睛,猜疑地怒视着我们,他既不说话、又不站起来,只是用手指指两把椅子,示意我们坐下。

“我想,你就是从前在印度的亨利·伍德吧,”福尔摩斯态度友好地说道,“我们此次是为巴克利上校之死这件小事而来拜访你的。”

“我怎么会知道这件事呢?”“这就是我所要调查的。我想,你一定知道,这件事如果不搞个水落石出,你的老朋友巴克利夫人就会因涉嫌谋杀罪而受审。”这个人猛地受到一惊。“我不认识你,”他大声喊道,“我不管你是怎么知道这件事的,但你敢发誓,你对我所说的都是真的吗?”

“千真万确。她一恢复知觉,警察就要逮捕她了。”“天哪!你也是警察署的吗?”

“不是。”“那么,这件事与你有何相干?”“伸张正义,人人有责任。”“你相信我,她是清白无辜的。”“你是罪犯?”

“不,不是我。”“那谁是杀害詹姆斯·巴克利上校的凶手呢?”

“他是罪有应得的下场,死于非命。不过,请你记住,如果他死在我的手里,即使把他的脑袋砸得粉碎,也不过是死有余辜。他如果不是问心有愧,自己不小心摔死了,我发誓一定会杀死他。好了,我已没有隐瞒的必要了,我心里坦荡了。”

“事情是这样的,先生,你看我现在后背像骆驼,肋骨也歪歪扭扭,想当年我——下士亨利·伍德在——七步兵团是一个最英俊的人。那时我们的部队驻扎在印度的一个兵营里,我们把那地方叫做布尔蒂。那时巴克利和我都是同一个连的军士。团里有一个美女,就是陆战队上士的女儿南希·德沃伊。那时我和巴克利都爱她,而她只爱我一个。你们看到现在蜷缩在火炉旁边这个可怜的我,再听到我说当年是因为我长得英俊才得到她的真爱时,你们是不是感到很可笑?啊,她虽然爱我,但她父亲却把她嫁给了巴克利。我当时是个莽撞、不顾一切的少年,而巴克利是一个受过教育的人,马上要提升军官了。可是那姑娘对我仍然坚定不移,若非突然发生了印度叛乱,全国骚乱,我可能就会娶了她。”

“我们那个团,半个炮兵连,一个锡克教连,还有许多平民和妇女被一万叛军围困在布尔蒂。他们竟像一群凶猛的猎狗围困着一只鼠笼。围困持续到第二个星期,我们的饮水用光了,当尼尔将军的纵队正往内地移动时,我们必须和他们取得联系,这才是唯一的生路。显然,我们无法奢求携带所有的妇婴杀出重围。于是我便自告奋勇突围出去,向尼尔将军求援。我的请求被批准后,我就和巴克利中士商量。他最熟悉地形,便画了一张路线图给我,以便我按图顺利穿过叛军防线。这天夜里十点钟,我便开始出发。一千条生命都在期待救援,可是我在那天夜晚从城墙上爬出去的时候,心里只想着一个人。”

“我要经过一条干涸的河道,本指望它可以掩护我避过敌军的岗哨。可是当我刚匍匐行进到河道拐角处,恰好闯进了六个敌军的埋伏之中,他们显然已有所准备。转眼间我被打晕过去,手脚都被捆住。可是真正的伤是在心里,因为当我醒来时从他们的谈话中得知——虽然我对他们的语言也是一知半解,但我完全明白——原来是我的伙伴,就是那个给我安排行进路线的人,通过当地一个土著仆人把我出卖了。”

“啊,我想这一部分已不需要详述了。詹姆斯·巴克利竟然做出这种卑鄙无耻之事!第二天尼尔将军率军前来大败敌军,使布尔蒂解除重围。可是叛军在撤退时,把我一起带走了。多年来,我从未见过一个白人。我受尽非人的折磨,想办法逃跑了,又被捉回,带来的是更大的折磨。你们看看眼前的我还有一点人样吗?那时他们带我一同跑到尼泊尔,后来又转到大吉岭。那里的山民把带我的那几个叛军杀死后,我又转成了他们的奴隶。后来我终于逃跑了。在我逃跑时不得不向北逃,一直逃到阿富汗。我在那里游荡了几年,最后又回到旁遮普。我在那里大部分时间是和土人住在一起,我学会了变戏法,用以维持生计。我如今这个样子根本不愿回到英国。即使我渴望复仇,我也不愿回去。我宁愿南希和我的老伙伴们认为亨利·伍德已经惨死异乡,也不愿让他们看到我如今这样,像一只黑猩猩一样。我听说巴克利已经娶了南希,并且在团里得到了提升,即便这样,我也不愿说出真相来。”

“不过,人到了生命的晚年思乡之情渐浓。多年以来,我一直梦想能够回到故乡英国,拥抱那绿油油的大地和田园。所以我终于下定决心在我未死之前再回故乡看看。我攒了回乡的路费,便来到有驻军的地方,因为我熟悉士兵的生活,知道他们喜欢什么,并借此维持生活。”

“你讲的故事真是感人肺腑!”歇洛克·福尔摩斯说道,“我已经听说你遇到了巴克利夫人,你们彼此都认出来了。我想,后来你尾随她回家去,从窗外看到他们夫妇争吵,当时巴克利夫人很可能当面痛斥了他对你的所作所为。你情不自禁地奔过了草坪,闯进了屋里。”“正是如此,先生,可是他一看到我,脸色就变得极其难看,我以前从未见过他这样。接着他向后退摔倒了,一头撞到了炉子护板上。其实他在摔倒以前可能就已经死了。这是我从他的脸观察出来的,绝对不会出错。他一看见我就如一颗子弹射中了他那颗罪恶的心。”

“后来呢?”“后来南希晕倒了,我急忙从她手里拿了开门的钥匙,想开门呼救。可是这时我觉得不如一走了之,这件事对我极其不利。我一旦被抓住,秘密就会完全暴露出来。我急忙把钥匙塞进衣袋里,放下手杖去抓爬上了窗帘的特笛。我把它捉住放回箱子里,便迅速地逃离了那间屋子。”

“特笛?他是谁?”福尔摩斯问道。这个人低身向前,拉开屋角一只笼子的门,转瞬间从笼子里溜出来一只非常漂亮的红褐色小动物。它的身子瘦小而柔软,有双鼬鼠似的腿,一个细长的鼻子,一双美丽的红眼睛,动物长着这样如此美丽的眼睛我还是第一次看见。

“这是一只猫鼬。”我喊道。

“对,不过,它也可以叫做。”那个人说道,“我叫它捕蛇鼬。特笛捕捉眼镜蛇的速度快得惊人。我这里有一条拔掉了毒牙的蛇,特笛每晚就在士兵俱乐部里表演捕蛇,让士兵们取乐。”

“还有别的问题吗,先生?”“暂时没了,如果巴克利夫人遭到大的不幸,我们再来找你。”“当然,但如果是那样的话,我会不请自来的。”“如果不是那样,你也不必把死者过去所做的丑事揭露出来。你现在既然已经知道,三十年来巴克利因为过去做了坏事而一直受到良心的谴责,至少也应该欣慰了吧?嗨,墨菲上校已经走到街那边了。亨利,再见。不知道从昨天起到现在有没有事发生。”墨菲上校还没有走到街拐角处,我们就追上了他。

“啊,福尔摩斯,”墨菲上校说道,“我想你已经听说这件事完全是一场虚惊吧?”“怎么回事?”“验尸刚刚完毕。医生证明上校死于中风。这真是件再简单不过的案子了。”

“是的,完全正确,”福尔摩斯笑容可掬地说道,“华生,我们走吧,这里已经没有我们的事了。”“还有一件事我想不通,”我们来到车站时,我说道,“巴克利夫人的丈夫叫詹姆斯,另一个叫亨利,那大卫是谁?”“亲爱的华生,我真希望自己就是你喜欢描述的那种完美的推理家,那样,我只从这一个词就应该推断出整个的故事,这显然是一个象征符号。”“象征符号?”“是啊,你知道,大卫有一次也像詹姆斯·巴克利中士一样偶然做了错事。你还记得乌利亚和巴士巴这个小故事吗?我对《圣经》的知识确实记不清了。但是你可以在《圣经》的《撒母耳记》第一章或第二章中找到这个故事。”

住院的怪人

我大致浏览了一些回忆录,想借此分析我朋友歇洛克·福尔摩斯的一些智力特点,但备感不顺。在侦破这些案子的过程中,福尔摩斯的巧妙的推理手法和独特的调研方法皆体现出来,但遗憾的是案件本身往往微不足道,平凡无奇,我认为不足以介绍给读者。另外,他虽然参加了一些案情离奇、富有戏剧性的案子的调查,但他在侦破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完全不能满足我这个给他写传记之人的期望。我曾经记述过题名《血字的研究》的小案子和一个有关“老特雷佛之死”案,这都是使历史学家感到惊奇的险象环生的案例。现在读者即将看到的这件古怪离奇的案子,即使我朋友在侦破工作中没能充当主角,但我认为也有必要将它公诸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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