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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虚惊一场

安顿好了之后,文秀特地请了明玉和付秋阳来新家吃饭,金朗本来想借故推辞,但是付秋阳坚持要拉他一起去。

文秀姐为什么要搬出来住?你们家最近又发生什么“战争”了?付秋阳一路都在问,但是金朗都没有回答他,明玉说了他才住嘴。明玉思忖了许久,她已经猜到了缘由。

是这里没错吧?已经到了楼下,付秋阳还不大相信金文秀会租住在这种地方。

明玉,这里,上三楼来。金文秀早就做好了饭菜,在阳台上看了好几次。这下付秋阳是真的相信了。

叔叔。小哲早就守在门口了,一看到金朗他就往他身上蹭。搬来这里两天,文秀虽然一直带他出去,但是见的都是陌生人,没有人陪他玩,他都快变木头人了。反倒是走在后面的付秋阳一把抱起小哲。

秋阳哥哥。小哲也没有嫌弃付秋阳。

你这个小鬼头,叫秋阳叔叔,小心有人会揍你。付秋阳所指的当然是金朗。小哲朝付秋阳吐了吐舌头又抓着金朗的衣服爬到他身上去了,金朗怕他掉下去摔着不得不把他接过来。果然还是血浓于水呀。

快过来这边坐。文秀正在阳台上张罗着把碗筷摆上,这个阳台上只要不下大雨还不要紧,但是下起大雨来势必会涨满水。明玉先过去帮文秀把凳子都搬过去。

文秀姐,你最近很缺钱吗?干吗不租一个好点的地方住?付秋阳这个大嘴巴,虽然没有瞧不起穷人,但是过惯了富家少爷的生活,对于这种悬殊,他还是有点不能接受。

文秀未说话已经先笑了,她对付秋阳也算了解,因为从小就认识,虽然已经几年没见,但是他的性格是一点都没改变。

只是暂时没有找到更好的地方。而且这里也不差呀,很清静,离我上班的地方也很近。

你要去上班?金朗有些难以置信,金家人向来都是做老板,从来没有给人打工,要是让家里人知道文秀要去给别人打工会怎么想?

文秀姐是要去圣玛利亚学院做老师吗?明玉第一感觉就是这样。

明玉,你怎么这么聪明?文秀伸手要从金朗身上把不愿意下来的小哲抱过来,但是小哲用力箍着金朗的脖颈。

小哲,你这样叔叔不好吃饭,到妈妈这里来,要不然就自己坐在凳子上。文秀装作有些生气,每次她生气的时候小哲就格外温顺。

但是小哲这次一点都不买账。

好了,就让他坐我身上吧。反正也没多重。金朗终于缴械投降了,对于吴雪芹那一房的人,他都敬而远之,但是金文秀和小哲却总是让他没有办法。文秀还是坚持搬了一条凳子放在金朗旁边让小哲坐下,小哲虽然不重,但是毕竟有五六岁了,也有些个头了。

文秀把之前两天找工作的艰辛都一一略过,之前因为带着孩子被人拒绝了三四次,最后她决定还是去找安德鲁好了,虽然她已经好几年没有进学堂了,但是这几年她都一直坚持看书,至少还没有完全荒废。

这样的话以后文秀姐就是我的同事咯。明玉仿佛比文秀本人还高兴。一知道文秀的工作是去圣玛利亚学院做老师,本来心里还有些不大满意的付秋阳把到嘴边的话又咽回去了。他敢嫌弃吗?除非他想又被冷落,而且他自己现在也是“光荣”的老师。

是呀,以后有什么事情我不懂的还要请教你。你要多指点指点我。文秀说。

姐,你带着小哲住,你要是去上班的话那小哲怎么办?你不会把他一个人放在家里吧?金朗思索了片刻,他本来是想说让文秀搬回金家去住,但是她肯定不会答应的,而且现在回金家很明显不是明智之举。

这个我也想到了,我去学校上课就把小哲也带过去的,学校还有很多同事,我上课的时候就让他在办公室或者在学校玩就好了。文秀早就考虑到这个问题了,虽然她的这个安排未必是最好的,但是目前看来也只有这样才好。

这个小鬼头这么顽皮,要是他一不小心走丢了怎么办?付秋阳这个乌鸦嘴。

要不把小哲送去我家吧。我母亲在家里也没有什么事,家里还有其他人可以照顾小哲,还有人可以陪小哲玩。兰珠也很喜欢小孩,她肯定有办法搞定这个小滑头。明玉提议文秀上班的时候把小哲送去凌家。

可是这样来回很麻烦。从文秀姐这到你家和学校一点都不顺路。付秋阳的脑子不是直的是弯的,这路线图在他脑子里一下子就出来了。

要不把小哲放在阿朗的书店好了,这样就很顺路了。付秋阳也是好心拉近金朗和文秀姐弟的关系,他从小与他们一起玩,对于金朗的一些想法他自然是比别人懂得更多,但是他并不是很认同。比如他觉得金朗故意与文秀生疏并不是一个聪明的做法。

不好吧,书店来往的人太多了,要是小哲被人拐走了怎么办?明玉不知道付秋阳的用心,她毫不犹豫地否决了他的提议。

不是还有小吉在吗?小吉可以陪着小哲玩。还有阿朗,反正他每天在书店也没有什么事情做。阿朗。见当事人一直没有回应,付秋阳干脆直接叫金朗,看他还怎么装聋作哑。文秀一直没有说话,其实她也是想看看金朗会是什么反应,她当然希望金朗会同意,但是她心里不敢肯定。

行,那就把小哲放在书店吧。只有白天,晚上我可不管他。金朗居然答应了。除了明玉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文秀和付秋阳都觉得有点不可思议,文秀的脸上浮现了一抹笑意,而付秋阳则是明目张胆地笑,仿佛他阴谋得逞了一般。

那个小鬼头就是小哲吧?兰珠在家就已经听明玉说了文秀和小哲的事,一进金朗的书店,她就寻找能够与小哲对得上号的小孩。小仙说刚才还看到他,但是一下子就没见他了,她正要去找,兰珠指着正在梯子上要爬上书架的小孩。

小哲,快下来。小仙记得叫出声来。

放心吧,我去收拾他。兰珠说着把她的手提袋放在柜台上交给小仙保管,只拿了她刚才经过蛋糕店买的小蛋糕。

小哲。小哲听到一个陌生的声音叫自己的名字,回头往下看了一眼。

快下来,要不然中午不给你吃饭。

我又不认识你。

那你认识这个吗?兰珠把藏在背后的蛋糕拿出来。

蛋糕。小哲说着却无动于衷。

难道情报错误?付秋阳不是说小哲很喜欢吃蛋糕吗?这个付秋阳,提供的情报能不能靠谱一点。兰珠有点泄了气。

你那个蛋糕是女孩子才喜欢的。小哲说,原来是这样。没办法,当时兰珠只想着这个蛋糕长得很可爱。

但是味道很好哦。要不要尝一下?兰珠继续诱惑小哲。你不下来我就开始吃了。

谁要吃你的蛋糕,我又不认识你。小哲小声嘟囔着。

臭小子,给我下来?金朗把手抄在口袋里站在旁边已经有一下子了,他没有过去抱小哲下来,但是小哲看到他就乖乖地往下爬了。看来还是一物降一物。

叔叔。我要吃蛋糕。见金朗和兰珠原来是认识的,小哲想吃蛋糕但是又不好意思找兰珠要。兰珠假装没有听到,坐在柜台角落里的小桌子上假装开始吃蛋糕。小哲见金朗不理他,自己坐在兰珠旁边也不说话,可怜巴巴地看着兰珠。兰珠都快忍不住笑了。

金少爷,你家这个小孩真是太可爱了。兰珠把蛋糕推到小哲面前,这下他可就没嫌弃了。金朗躺在藤椅上懒得去理他们。

姐姐,这个蛋糕在哪里买的,以后我叫妈妈每天都给我买。小哲还沉浸在蛋糕的美味中。

叫她阿姨。金朗很不满地吩咐小哲,他跟付秋阳的称呼不同就算了,但是小哲居然敢叫兰珠姐姐,那他们岂不是有代沟了。

妈妈教我这样叫的。小哲也不满金朗对他的不满。本来就是文秀教他这样叫人的,如果不是因为金朗是文秀的弟弟,小哲也不会叫他叔叔的。

好,小哲真乖。兰珠却很满意。

小哲在金朗的书店里显得比在金家更高兴,有小吉陪他玩,还可以捉弄小仙,还有兰珠给他带吃的来。但是他高兴了油人就头痛了。

小吉,你看到账本了吗?我明明放在抽屉里了,怎么不见了。小仙在柜台上下里外找了许久都没见不翼而飞的账本,她只得求助于正在擦书的小吉,明知她肯定也没见,但还是忍不住要问一句。

唉,算了,我再找找。没等小吉回答她,她又开始寻找。

不用找了,另外去买一本吧。躺在旁边藤椅上看书的金朗头都没抬就对小仙说。

这怎么可以。从书店开业就一直用那本账本,要是找不到怎么知道前面几个月是赚还是亏。小仙向来清清楚楚地记账,她可不想辜负金朗对她的帮助,也不想因此让别人误以为她是为了钱才喜欢金朗的。

有没有账本对金朗来说没那么重要,他绝对相信小仙,要不然也不会让小仙管理书店的生意,他只是偶尔打杂,平时都是看看书小憩一会。

账本已经被这个小鬼全部画坏了。金朗瞥了一眼正画得不亦乐乎的小哲,他的余光早就发现了小哲在画画,他只是没想到这个小鬼居然敢用账本来乱画,不过这也怪不得小哲,没有人告诉他这是账本。

小仙跑过去一看,果然是她在寻觅的账本,但是小哲的“杰作”布满账本,上面的字有很多都看不清了。

就换一本账本吧,这本账本也太丑了,我们书店不会穷到连一本账本都买不起吧?金朗若无其事地对小仙说。

金朗也有受不了小哲的时候,因为文秀以前强制小哲午休,所以一到点小哲就打哈欠,但是他午睡的时候一定要有人陪,而且这个人还非金朗不可,每次都是金朗躺在藤椅上,他就自己爬上去躺在金朗身上睡着,金朗每次都要一动不动地等到他醒来才能动弹。金朗俨然变成了保姆,而且还要当肉垫陪睡,这个小少爷也太难伺候了。

叔叔,我想吃蛋糕,上次兰珠姐姐给我买的那样的蛋糕,我要草莓味的。虽然已经困得睁不开眼了,但是小哲中午没吃多少饭,一心想着要吃蛋糕。

不行,你快点睡觉。等你睡醒了我带你去买。金朗毫不犹豫地拒绝他。

我饿了。小哲闭着眼还在说饿。

你要是吃太饱会睡不着,你睡着了我就去买,等你醒了就可以吃了。金朗抱着

朗少爷,你拍拍他的背,轻点拍,等下他就睡着了。小仙提醒他,这样的金朗让她暗暗地有些高兴,甚至有点幸福。如果她能够每天这样与他朝夕相处,即使无名无份,她也心甘情愿。

金朗按照小仙说的试着轻拍小哲的背,果然念叨了几句蛋糕,小哲就睡着了。金朗也跟着小哲渐渐地睡着了。

快点起来。他是被兰珠叫醒来的,已经是半下午了,太阳西斜晕开了一片红霞。

你来了。金朗说这话还打着哈欠。

你快点起来,小哲不见了。金朗一下子睡意全清醒了。

他不是在这吗?金朗记得他睡之前小哲还趴在他身上睡觉,现在哪里还有人影。

到处找过没有?金朗腾地站起来。

之前他还在门口玩,今天下午太忙了,一下子他就不见了。对不起。小仙被金朗吓得说话都不敢大声。

你们怎么不看好小哲?他还只有五岁,要是被坏人拐走了怎么办?金朗有点没忍住焦急,责怪的话脱口而出。

对不起。小仙又说了一次道歉。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金朗发觉自己有些过分了,虽然心急如焚,但是他还是向小仙道歉了。这能怪谁?就算要追根究底也只能怪他自己呀,本来照顾小哲也是他的任务,是自己太疏忽了。

小仙,你帮忙去报警,我和兰珠在附近再找找,看看有没有线索。金朗有条不紊地安排任务。小仙把门口的“暂不营业”的牌子翻过来,赶紧跑去报警。金朗和兰珠正在找人,文秀和明玉已经回来了。

怎么回事?小哲怎么会不见呢?文秀掩抑不住她的激动,她的心脏都到嗓子眼来了。小哲是她的命,她不能没有小哲。

姐,对不起,我……金朗也不知该怎么解释,人不见了,解释都是多余的。

大家再一起找找看吧,书店里面都找过了吗?说不定小哲贪玩在哪里睡着了。附近的食品店都找过来吗?小孩子贪吃说不定看到吃的忘了回来呢?明玉忙说。

都找过了,确定没有。兰珠破灭了明玉和文秀的一丁点侥幸的希望。刚才有人说看见有个人在书店门口带走了一个小孩,很有可能就是小哲。兰珠小声说。

四个人正在商量着要怎么办,门口一辆小汽车停下。是金家的汽车,下来的正是吴雪芹,还有小哲和周宁海。

小哲。文秀冲出店去,一把抱起小哲,泪水早就在她看见儿子那一刻就涌出来了。

吴雪芹没有看文秀,而是自顾自地走进了书店,一站在门口扫视了书店一圈,她的目光停泊在金朗身上。

这就是你开的书店吗?看来我们金家二少爷是真的要改邪归正了?她的话里充满了嘲笑的味道。

金朗有点站立不安。兰珠能感觉他的不适,她用手握住金朗的手臂,试图给他一些微薄的安慰。

周宁海,是你带走小哲的!文秀不是询问,而是质问,她不能忍受这种做法。他怎么可以一声不吭地带走小哲,吓得她三魂不见七魄。

这次周宁海还真是无辜的。他现在讨好文秀都来不及,哪敢惹她不高兴。

是我。把自己的孩子交给别人你这个做母亲的也能安心?你能安心我还不安心呢。吴雪芹说得理直气壮。

阿朗不是别人,他是我弟弟。我们是一家人。文秀突然的话让金朗的心里有些触动,他从来没有想过文秀会这样说。这么多年,他已经习惯了对他们都敬而远之,把他们都划为不可接近人群,他才发现或许他错了。

一家人?如果他真的把你当一家人好好照顾小哲的话,我能这么轻易就带走小哲吗?吴雪芹的话句句带刺,每一根刺都刺痛了金朗。虽然他一直跟他们保持距离,但是他这次是真心想帮文秀,却好心被当做驴肝肺了。

母亲,你太过分了。文秀阻止吴雪芹继续说下去,她好不容易跟金朗拉近了一点距离。

如果这就算过分,那么这么多年她承受的算什么?吴雪芹隐忍着没有说,在晚辈面前,她不想太没风度,虽然很多时候确实是因为“恨屋及乌”,但是她从来不会表现得太过于明显。

我说的不对吗?他是金家的儿子,但是他为金家做过什么?除了打着金家的名号在外面招摇过市,过着锦衣玉食无忧无虑的少爷生活,他还会做什么?他为金家做过什么?之前你父亲有心要与杜家结成姻亲,他却不肯牺牲一点,还好杜家没跟我们计较。吴雪芹数落起金朗之前假装病重来推掉跟杜家的婚事。

母亲,牺牲我一个还不够吗?如果不是因为你们所谓的“金家”,我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吗?你知道这几年我过得有多痛苦吗?为什么这个家里总是要有人在牺牲?为什么我们不能减少那些无谓的牺牲?你不觉得你们太残忍了吗?文秀听吴雪芹说家里又要牺牲掉金朗的幸福来为金家搭路,她没能控制自己的话,明知道提起往事只会让所有的人都不愉快,她还是开启了那道封条。

吴雪芹一听文秀的话,她心里有自责却也生气。

吴雪芹不能阻止自己去回忆,当年是她作为妻子为了讨好金正昆顺从他的想法牺牲了女儿的幸福选了周家这门婚事,但是现在文秀跟周宁海离婚证明她当初是真的错了。她额头的皱纹随着回忆不断地加深。仿佛被人发现了什么不能见光的丑闻,她的脸上有些绯红。她那么要面子的一个人,却在此刻大庭广众之下颜面扫地,而让她难堪的这个人还是她的亲生女儿,她气得两手发抖,却什么都不能做。

看来作为妻子她是失败的,作为母亲,她也不见得是成功的。牺牲女儿的幸福来讨好丈夫,却反而连女儿的心都失去了。吴雪芹有点头痛,她过去的处心积虑到现在都变成了她咎由自取,想到这里她不觉有些两眼黑晕,脚下有些不稳。文秀赶紧走过去想扶住她,吴雪芹却一抬手拒绝了文秀的好意。

小哲我给你还回来了,你自己的儿子自己照顾好。吴雪芹没有了刚才的力气,她离去的背影顿生凄凉,文秀后悔刚才说得太过分了,但是一切都完了,覆水难收,亡羊补牢那羊也不会自己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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