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和2398这件事情过后,姑姑劝爸爸给我找一个后妈,后来有段时间爸爸经常带我和一个陈阿姨一起吃饭,我对那个陈阿姨没留下什么深刻印象,大概就是这个世界上最普遍的女人类型。
陈阿姨在我们家住的那阵每天接我放学,在家做饭,给我洗衣服,让我们家的保姆清闲很多。妈妈走后,我从来没想过再找个妈妈什么的,直到陈阿姨出现,让我觉得过去的生活似乎缺了点什么。
好景不长,不久就发生了一些事情,爸爸开始先是和陈阿姨大吵,之后我再也没见过那个陈阿姨来我们家。我又开始了自己回家,去饭店吃饭,让保姆洗衣服的日子。据姑姑说那个陈阿姨时时挂着前婚的孩子,还总与别的男人交往,虎叔则说那个陈阿姨就是骗我爸爸钱的婊子。
我倒没觉得怎么样,只是发现即使生活缺了点什么,也没关系。
2006年夏天,爸爸托关系把我送进沈阳一家重点高中,金多也上那个高中,不过他是考上去的。上高中那年我突然提出想要自己住,爸爸就把我们家在中街买的房子腾给我。房子在十五楼,按我的想法,我要在客厅按一个大的落地窗。姑姑说在开阔的露台上搭一个棚子,以后来我这可以烧烤。因为客厅修的很大,爸爸从KTV里搬出一套音响,上初中的妹妹说我家的音质好,把她的音乐光盘也拿来我家放。
高中和初中比,变化最大是的身高,记得我初二时只有162公分,到了高一就增长到178公分,体毛也重了很多,尤其是腿毛,金多说腿毛重的人****强,一到夏天还调侃说我穿毛裤上街。上高中后,我更喜欢游泳,打网球。唯一不变的就是我依旧和金多一起骑自行车回家。
学生时代是人成长最快的阶段,但是学生时代人的荷尔蒙生长永远比理智要快。每一个高中生都有在学校谈恋爱的想法,高中时代恋爱的特点就是以每天的幼稚的行为来解释追求时说的山盟海誓,可是道路漫长,这些事情谁能在十五六岁的时候说得清呢。
高二分文理科,我和金多都报了理科,高一的时候对文理科的看法没什么不一样的,只要学习好就能考好大学。此外金多更希望和男生在一起组团打球,我也认为只有男生多得淹没我的理科班才能接受我这个沉默寡言的人。
课间操是在每天上午第二节下课,我班旁边的是一个文科班,我们两个班队伍中间就像是隔着一条阴阳线,旁边的文科班按照身高从小到大将大个子女生排在前面,挺胸抬头充满自信的六十人女生队伍后面稀稀落落的站着十几个男生。
我个子中等在班级中间,往前看,左面是一个个乱糟糟没有梳理的男生煤窝头,往右面看是一片片别着漂亮发卡时潮的女生发型。即使是课间操时的话题也不一样,左边的是每天都一样的男生对无聊生活的吐槽,右边是分分钟变化的世界前线话题。
“徐强。”
姚婷婷在后面叫我,我回头看了下这个和我一个月基本不搭三句话的同班女生。
“英语老师留的卷子你做了么?”
“做了。”
“放学借我抄下啊。”
“哦。”心想莫名其妙,放学要借,现在叫我。后面姚婷婷和几个文科班女生嘀咕起来。
在高中所谓放学就是给一个吃完饭的时间,吃完晚饭回来到上晚自习之前这段时间,教室里就喧嚣着吵闹一番。那时候盛行一本小说叫《****************》,我花二十元买了一本盗版的《****************》六部合集,每天看一点来消磨这段时间。
这本书讲的是主人公谢文东从一个被人欺负的学生变成一个震慑亚洲的黑帮老大的故事,用现在的话说,整个故事不仅对人没有积极意义,而且过分荒唐。看这本书的人不少,只不过靠着这本书来满足一下懦弱的他们心中那个幻想的世界,和那些灰姑娘莫名其妙遇上王子的故事十分相似。
我正翻着这本没营养的“大砖头”,姚婷婷一屁股坐我旁边,“徐强跟你说个事。”
我放下书看着她。
“有人看上你了。”她看我呆木的眼睛接着说道:“就是今天站我旁边那个文科女生。”
“得了吧,她认错人了吧。”文科女生真是开放啊。
“没错,就是你。她叫雪晴,下雪的雪,晴天的晴,二十班的,要是没问题我就把你电话号给她了。”
经历过2398的我,对谈恋爱感到更加无知,我不知道谈恋爱该从哪里开始,不知道一份恋爱要怎样才能感到快乐,或者说虽然我不想,但是我也不知道怎么拒绝。
“哦。”我没答应,只是不拒绝。
“好嘞,那我去告诉她了。”姚婷婷起身小跑出教室。
刚到门口,姚婷婷又折了回来,“忘了个事,你电话多少?”
……
(二)
想着事的我看书就觉得不自在,下楼去找金多说话。
“有人说看上我了。”我小声说道。
“谁啊?”
“二十班的雪晴,托咱班一女生带的话。”
“不会吧,桃花运了。”
“她很漂亮么?”
“不算漂亮,但是也不错,看个人品味了,要是换我,我就答应她。”金多拍拍我的肩膀,“兄弟好运,要是没看上,介绍给我啊。”
说来也巧,我和金多在走廊里聊着,姚婷婷和雪晴从楼下往上走被我们撞见。
姚婷婷见到我,摇手招呼我过来,我和金多走过去,紧接着小学英文课本第一课的场景就出现了。
“徐强,这个就是雪晴。”
第一次遇到这样的场景,我有些呆板,不知道怎么应对,倒是大方的雪晴先把手伸过来示意和我握手。
“你好,让婷婷管你要电话,希望没冒犯到你。”
她一张口,清脆的嗓音犹如渗入一桶细沙里的清水,丝丝从耳朵渗入皮肤的每一个毛孔。我看着她蠕动的嘴唇,耳根已经酥麻。
“没事。”接着我把旁边的金多介绍给她,“这是我朋友金多。”
“好啊,有机会一起出来玩啊。”
她的声音再一次梳洗着我的毛孔。雪晴又把手伸向金多,她笑的时候嘴唇的弧度很自然,也很好看。
借着上课铃,大家都各回班级了。进班级前,我还回头看一眼雪晴,她齐肩的头发梳成马尾,扎上简单的头绳,干净整齐的校服上别着一个小熊胸针。她的眼睛像古画中的女人一样细长,举止大方,像一个熟练的学生外交官,又兼具着单纯、真诚的笑容。
刚刚坐稳,静下心,雪晴就发来短信:“我是雪晴,很高兴认识你,从正面看你要比从后面看帅多了。这是我的电话,惠存。”
“呵呵,过奖……”我本想发“你也很漂亮”,但是觉得这样说跟表白无异,就简单发过去。
“听说你现在看《坏蛋怎样炼成的》,我也很想看,有时间给我讲一下么?”
“行,不过是本没营养的书,你看过什么书觉得不错,推荐给我。”
“好,下课你来我们班吧。”
接着我们聊了一圈教我们的老师,不一会儿一节自习就过去了。她就姓雪,她上网查过,中国有这个姓的人很少。她是一个很大方的女生,发短信中也能感受到,她有很多有趣的话题。
下课铃响的时候,我还有一些紧张。毕竟除了金多班,我没去过别的班找过同学,何况是女生。我到了雪晴班后门,往里面望了下,站在门口不敢敲门。文科班的女生难以置信的开放,她们坐在桌子上大声地说笑,几个女生拿着扫把追着男生打闹,雪晴坐在最后一排一边扎着头发,一边和她前座的同学说话。
门口的女生看我一直在门口,就招呼雪晴,“雪晴,好像有人找你。”
雪晴看到我,便起身把我拉进来。她班的女生有几个留意的,小声议论着我。
“这不是雪晴喜欢那个么,这么看挺帅的啊。”
“对啊对啊,像《浪漫满屋》里的Rain。”
我坐在雪晴旁边,问道:“谁是Rain啊?”
“别听她们瞎说,在我这,你只叫大白兔。”
“……”
雪晴把她座位下面的纸壳箱拉出来,“喜欢看什么随便拿。”
满满的一箱书,有小说、哲学、诗歌和漫画,只看封面就完爆理科班那些男生互相传阅的一千多页、封面非主流的盗版小说。她说她喜欢王小波的小说,现代很多流行文学中都是虚构的人,而王小波的小说里能看到真实的人。
我翻到一本星座解析。“你还信这个?”
“偶尔八卦下”她问道:“你是什么星座的?”
“我阳历生日是八月二日。”
“狮子座!我是五月三十一日双子的,我们是最默契的星座。”
我不相信星座,准确的说除了让我满意的星座解说,其他的都不相信。
她拣给我一本西方诗歌选对我说:“这个很适合你,送给你了。”
我略看了一眼,目录上一排七八个字组在一起的名字,写的四六不通的语句,“你确定这本书适合我?”我说一下我的想法:“我觉得你应该找一本让我变得和你一样能说会道的书。”
“你想看那些封面一张张西服照片的洗脑成功学?”她接着说:“放心吧,你把这本书看完你就完美了。”
我半信半疑拿着书回去看。我不喜欢诗歌,中国的诗歌不喜欢,外国的诗歌也不喜欢,诗歌刻意的煽情让人感觉做作。
第二节自习,我翻开那本西方诗歌选用化学书压着看,书中第一首诗是德国诗人莱尔斯塔勃的一首诗:
“我的歌声穿过黑夜,向你轻轻飞去;在这幽静的小树林里,爱人我等待你!皎洁月光照耀大地,树梢在耳语……”
还没读完第三行,我就一个瞌睡睡到放学。放学的时候,雪晴在我班那个楼层楼梯口等我,她应该不知道我平时我和金多一起回家,看见我和金多在一起有些不好意思。
“哦,看来今天有美女陪我们回家了。”金多说。
“额,大白兔家在御泉吧,我家也在附近,今天我爸爸没来接我,要不我们一起打车回家。”
“我骑自行车来的。”我没有她那么放得开,和她在一起要很尴尬,三个人一起走更尴尬。
“没关系啊,要不我先送你回家,再回家也成。”金多这花痴热心地插话。
看着金多憨实样,雪晴笑了下。那天我们推着自行车和雪晴都到路口,还好他俩都是话多的人话,聊得挺来。因为我搬到了御泉自己住,所以金多走到路口就自己回家了。我想送雪晴上出租车,她说要我骑自行车带她回家。
“诗选你看了么?”她坐在后座问。
“在我包里,我想回家看。”真的不想告诉她我第一首诗还没看完。
“那你喜欢我么?”
“啊?”这个问题问的有些突然,我差点没把稳摔了下来。
“首先,用我们理科生的话说我觉得你太开放了,我们认识还不到四个小时,而现在你就坐在我后面。”
“高二刚分班我就认识你了,只是四个小时前你才认识的我,告诉我你喜欢我么?”
我认真想了下,说出心里话:“我觉得你在人多的时候很成熟,刚刚这一路又觉得你很可爱,总之很喜欢,但是这种喜欢是喜欢你的人,不是谈恋爱那种喜欢。”
“你这就是喜欢,只是你打了十多年光棍,不知道而已。”
“……”我以为这个读过很多书,气质干净的女生的表白会很含蓄。
到她们家小区的大门,她下了车。
“我还没有交过对象,你是第一个。”她说。难以置信。
“我也是。”我说。似乎大家都会这么认为。
临走前,她掐了下我的耳朵,我被她弄得不知所措。
进大门时她回头对我说道:“这周我要去补课班,下周周末我请客吃饭,带上婷婷和你那个哥们吧。”
我点头答应,目送她走进小区。街店和商场的音乐已经停止,过往的车辆和人群使九点的沈阳市区仍然没有停止喧嚣。2007年的冬雪酝酿好久仍未降临,尽管如此,冷冷的寒气还是让人感受到冬天来了。即使是冬天来了我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就像此刻的我不知道为什么会站在这里。我为什么会站在这里?她真的存在么?只有回荡在耳边那种用不知用那种语言形容的清脆嗓音。
回到家后翻开手机,收到了她的问候短信。
我简单回复她后,又问:“你喜欢我哪里?”
“你很善良,人也很好,长得帅,沉默时有魅力。”她的信息回复的很快,是她编的套话还是她真是这么想的?
那天我洗完澡就睡了,睡前什么都没想。醒的时候觉得昨天发生的像一场梦一样,一切都不存在,直到看见雪晴的早安短信,我才确认确实有这个人。
(三)
周末姑姑说她有事要忙一整天,让我下午去少年宫接郁珠。姑父打算让马上要中考的郁珠考沈音附中,所以周末要在少年宫上声乐课。离下课还有十分钟我在郁珠的教室门口等她,郁珠的声乐是少年宫最晚的一节,其他的教室基本走空了。
“再弹一遍吧。”从一个教室里传来。
接着一段乐章慢慢奏起,无事等着,我就走去看看。是雪晴在弹着,即使在弹钢琴,她也是如此优雅,灵活的手指弹跃在琴键之间。
“贝多芬降A大调奏鸣曲,她考钢琴十级。”下课的郁珠从后面环抱着我,“她好像是你们学校的,怎么,喜欢人家了?”
“只是认识,看看。”没想打扰她,直接走了。
我们在外面吃完晚餐,就把郁珠带回我家。我家放碟片的柜子里基本都是郁珠的碟,她一回到我家就会拿出一张放。我坐在大落地窗前嚼着从商场买的果脯,从我家落地窗看到的是小区里幽静的路灯和被月光染亮的芙蓉树。歌曲从音响的孔中飘散出来,充满整个房间,这支歌曲歌手先唱德语版,然后第二段开始唱中文,慢慢似乎我听出这首歌的歌词似乎在哪里见过。
“这是谁写的?”我问郁珠。
“舒伯特的《天鹅之歌》第四章。”郁珠说。
“我说词作家。”
“好像是德国诗人莱尔斯塔勃。”
莱尔斯塔勃……好熟悉的名字。我猛然记起那本西方诗歌选,我从书桌上拿来,翻到那首诗:
“我的歌声穿过黑夜,向你轻轻飞去;
在这幽静的小树林里,爱人我等待你!
皎洁月光照耀大地,树梢在耳语;
没有人来打扰我们,亲爱的,别顾虑。
你可听见夜莺歌唱,她在向你恳请,
她要用那甜蜜歌声诉说我的爱情。
它能懂得我的期望,爱的苦衷,
用那银铃般的声音感动温柔的心。”
诗中的句子同窗外如此应景,皎洁的月光洒在大地上,年轻人无法控制心中欲望,向她的爱人歌唱,一个可以毫无顾忌的爱情是如此甜蜜。还有那银铃般的声音,对!就是这个声音,不单是银铃,是在此景中的那个声音,一直在抚慰我这颗寂寞的心。我无法耐住心中给的寂寞,也想去体验在恋爱中畅游的感受。
我迫不及待将诗中的一段编成短信发给雪晴。
“是莱尔斯塔勃的,期待下一次你的原创。”她回复。
音响里飘出来的音符,撞到落地窗反弹到墙上,在屋子里撞来撞去。有这样一个人,她会教你懂得爱情,你不知道她为何突然走进你的世界,你也不知道你这一切都是如何发生,但是当你用心去感受,这一切是如此妙不可言。此刻,我该如何感谢这个让我走进曾经我所认为乏味的美妙诗句的人。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我经常上楼从她那里借书看,她班的同学也都认识我,有时候感谢她借书给我,我会买一堆零食给她,她就会分给她班同学吃。那本西方诗歌选集一直放在我这,她说如果我觉得不够了解她,就在诗句中找她。而我似乎从每句诗中都能看见她,美妙的是她、动人的是她、优雅的也是她。那个时候,没有经历过一分钟爱情生活的我,觉得爱上了这个让我走进一个新的世界的人。
周末我们约请金多和姚婷婷一起吃饭,那天我们去吃西餐。那次吃饭,基本上是我们俩向两位好友宣告我们正式交往。我们在一起吃饭很热闹,有说不尽的话题,雪晴还在餐厅的钢琴上秀了一曲柴可夫斯基的《船歌》。
吃完饭,天上降下零星的小雪,金多和姚婷婷识相地各回各家,我积极要求雪晴留下来陪我,她没有拒绝,并打电话告诉她妈妈去婷婷家住一晚。雪晴提出要散步回我家,本来对这条路再熟悉不过,可第一次走回家,我们俩就像游荡在这个不知名的飘着小雪的世界中。不一会这场小雪给这个灰陈的东北城市铺上一层薄薄的白纱,黄昏夕阳又在这白纱上洒上一道红光,我们边说边笑走在去我家的路上。看着雪晴,现在在我心中她就如她那美丽的名字,晴天时分天雪交接的那道彩霞。
那一晚下了2007年第一场大雪,如童话落幕般从天空缓缓飘落。我把窗户打开一个小缝透气。然后放了一张碟片,音乐缓缓响起,我和她坐在落地窗前静静感受着今天带来的从未逢迎过的美妙感受。
“你喜欢普契尼?”
“呃……我不懂,这是我妹妹的碟片,我随便放的。”
“这首咏叹调出自他的歌剧《图兰朵》,一位不懂爱的、冷酷的中国公主最终被卡拉夫王子仁慈的心和伟大的爱怀打动,接受了他的追求。”灯光照满整个屋子,我看着她那双聪慧的眼睛看着黑夜里落地窗上自己的反影。
我问她:“你说,人们为什么要恋爱啊?”这也是认识她后我心中不时窜起的疑惑。
“神创造人的时候,总是将他的所思所想分在两个人身上,无论两个人近在咫尺还是远隔天涯,一旦长大,就会去寻找另一个自己。”她转过来,用那双清澈而聪慧的眼睛看着我,从她瞳孔里所看到的世界,比所经历的一切还要丰富。
听说成长中女生要比男生提前感知成熟,在雪晴面前我像是一个孩子,不,是一只小狗,乖巧的听她驯教。
“命运注定你我会在一起。”在我的心被彻底迷醉时她说。
那是我十八年来听过的最感动的一句话,这句话是要我将爱她成为至上的信仰无法抗拒。我把着她的肩,再一次看着她那瞳孔中的世界,就这样,我的初吻献给了这浪漫的夜。
这是我的初吻,第一次感受嘴唇揉在一起,那种舒服的,让人毛孔都张开的感觉。凉风从窗户吹了进来,雪晴扯下她的头花,长发被风吹乱,散发着诱人的香波味。
享受过亲吻,我在大床上搂着她,她枕着我的肩膀,挑弄我的胸口,嗅着我的体味。
“你会不会觉得我的名字很土?”
“不会啊,我们的名字都很简单啊,谁给你起的名字啊?”
“我爷爷,他说属马的夏天出生一生都会衣食无忧,希望我身体健康,一生平平安安。”
“我的名字是我爸爸起的,他希望我一生晴空万里,希望我每天都开开心心。你看,我们的名字都被赋予了亲人对我们的寄托,那些乱七八糟的魑魅魍魉不过就是字典中跑到户口本上的!”
她看着我,然后亲吻一下我的锁骨,“我喜欢你,只因为你是你。”
曾经有多少次我想改名字,可是和她在一起我才明白,有很多深沉的祝福要比那些漂浮的色彩更值得人去感谢。我忘了我们聊到半夜几时,只是听她的声音慢慢低沉,我也一起睡着了。那一晚,我们相拥而睡,她说她喜欢我健壮的胸肌和我沉默憨实的性格。
早晨,她先醒来,她用食指挑逗着我脖子上的痣。
“那可是吸血鬼留下的牙印。”我被她弄醒了。
“很性感,我喜欢。”说着她一口亲了过来。
爱情的幸运莫过于爱人欣赏并爱着真实的自己。
那天醒来,我们在床上闹了许久。曙光射进房间,因为有了她美好的一天才有意义,数着我们未来的时光,也许是一年半,也许是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