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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故乡一(1)

故乡的小镇

我爱故乡的小镇。

离开小镇整整20个年头了,但我无时无刻不在眷恋她,不在怀念她,更多地是在思索她。

小镇给我的印象是贫穷,是落后,而且至今这种印象仍顽固地盘踞在我的脑海里。

小镇也曾有过她的繁荣,不过那是遥远的历史。史书载,唐武德三年,在此置玉山县。作为县太爷的衙门所在地,自然曾光辉一时,显赫一世。不过,至宋哲宗元佑四年,天上大星尽陨,其光触地,京兆府连日地震,又有终南山某地山崩地裂,致使小镇淹没于洪水中。从此,小镇一蹶不振……

儿不嫌娘丑。小镇虽然贫穷,我生于斯,长于斯,儿时的嬉戏,少年的梦幻,而立之年的憧憬,均在我脑海里打下了久久不泯的烙印。三年自然灾害时期,我不惜丢掉铁饭碗,毅然决然地回到了小镇。

“历史的教训”,使我有一个错觉,认为多子多福,于是,我和妻商量一定要生够四男俩女;直到国家公布计划生育政策时,我们只完成了四男一女,尚差一名千金……小镇的贫穷,自然危及了儿女们的成长,要不,他们为何一个个又瘦又矮?为何难以踏进大学的门槛?为了养活这一群不低不高的崽们,我不分白天黑夜挣破脑壳地干。为砍山棍,钻过深山老林;为推销我的“产品”,拉起架子车去过“泾、高、三”。自然,每次行动,妻都跟在我的身后,做我的后盾。然而,小镇人眼里容不得我这般劳苦,说我是资本主义复辟,要割尾巴。为此,我曾两次在小镇的那间黑房子里上过打击投机倒把学习班,跟地富反坏右编在一个班里。第一次,娘把妹妹卖了240元,除给全家人买一口铁锅外,其余的交给我,全部送给了小镇的学习班;第二次,我把准备盖房买瓦的钱从砖瓦厂抽回来,再一次为那些人作了奉献。好在,我没有戴过高帽子,没有上过批斗会,仅仅跟在地富反坏右后边,提一只马锣,于小镇逢集时,亮了两次相。让小镇上那些跳梁小丑们美滋滋地污辱了一番!

我这人肚量大,从不计较这些。我不埋怨小镇人,更不报怨那些直接迫害过我的跳梁小丑。为何?因为他们是人家豢养的一群小狗,只是在主人支使下,跟着“汪汪”两声,成不了气候!

贫穷,依然是贫穷!贫穷得我们一家大小在三年自然灾害以后的近二十年里,仍然穿着补丁摞补丁的衣服,仍然吃钢丝面,啃“驴蹄子”(钢丝面是用玉米面轧成的类似饸饹一样细的面条,或蒸着吃,或煮着吃,但又硬又筋,咬不断,叼不烂,且难消化。但在低标准年代却可以改善生活。驴蹄子是老百姓对劣质面食一种戏谑的称法。具体做法是,将玉米面用开水烫过后,揉在一起,擀薄,再用刀切成细条或薄片,煮在锅内,吃起来口感既涩又硬。),喝野菜汤。

“农村包围城市”的旋风,使我在小镇度过了四十多个春秋之后,再一次离开她。老实说,当时我是流着眼泪离开小镇的。是留恋?是伤感?是气愤?直至现在我也弄不清。

在外面混饭吃,还不到十年,我有钱了。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在家乡盖一座楼房。一盖,就是八间两层,而且从设计图纸到施工,是我亲自操作的。楼房盖成后,小镇周围的人都来参观,进门的第一句话都说:“好家伙,比地委书记的别墅都阔气!”于是,又招来了全县远远近近羡慕的目光,在将近两年的时间里,参观者络绎不绝,然后都留下一句骂我的话:“狗日的还是聪明,有本事!”小镇人又戏谑地说我是“新生资产阶级分子”,迟早要像分地主那样分给穷人。我听了一笑:“分吧,能分我,是我的造化!”

小镇人到处传颂,说我发了,至少在银行里存有30多万。实质,我在大兴土木之后,已经囊中羞涩,空空如也。因我最怯惧“贫穷”二字,小镇人说我有30多万,我也就点点头,默默地承认我是“富翁”,甚至装出一副“还不至30万”的模样。打肿脸装胖子,一不做二不休,我索性给小镇上一户穷得不能再穷的小伙子贷款盖了三间两层,临时用它开一酒馆,把全家人从城里又搬回来,在小镇经营起酒家来。

小镇不及三年,城里那些文学界的朋友又勾引我进城,说:“要办食堂,就办到城里来,弟兄们也跟你沾点光,吃你半斤饺子,喝你一瓶啤酒……”我想,朋友们说得对,我应该把食堂办到城里来,因为小镇上那些大腹便便的人,硬是把我的食堂吃折本了!

有趣的是,进城后我再也没有办食堂,却是弄起文章来了。在朋友的纵容下,我把小镇给予我的东西齐齐思索了一遍,于是,描写我那小镇的六部长篇小说,就像我当年生孩子一样,一个跟着一个相继问世了。

历史也在演戏。我除了头上有一顶作家的桂冠外,传奇般地当上了市政协委员。于是我那小镇的领导就三番五次地来“拜访”我。每换一届书记或镇长,他们就模仿似地驾着镇上的桑塔纳,拐弯抹角,打问到我蜗居的出租屋,说是和我“交朋友”。我怀着对小镇的眷恋,也就对每一届父母官恭而敬之,希望他们在任期间,能改变我那小镇的贫穷面貌。然而,一届又一届,父母官或平调,或高升,在离开小镇时,前边几辆小车开路,后边几辆大车护送,满载而归,好不威武!可我那小镇依然处在贫穷的襁褓中。

小镇啊,你何时能脱掉贫穷这顶不光彩的帽子呢?

想到悲愤处,我不由得攥紧拳头:我要是有机会当上小镇的镇长或者是别的什么“官”,我一定要把小镇的面貌改变一下,让她辉煌,让她光彩!

小镇啊,故乡那可爱的小镇……

原载《西安日报》1998年12月18日3版

故乡的山

我爱故乡的山。

故乡的山美极了,有的峥嵘,有的雄奇,有的俊秀,有的瑰丽。

低标准那个年代,我离开我教书的那个小镇,回到了农村。

为生计,我跟着人们到箭峪割竹子。天擦黑从家里出发,一根桑木扁担,一头挑了山菜粑粑,一头挑口铁锅,锅里放了半袋玉米糁子。黑摸五十里山路,赶天亮,休息在坡底下。

这箭峪梁海拔2500米,仰望,巍巍峨峨,青魃魃的,好不吓人!竹子全长在这山梁上。为了攀登这2500米,我们在坡下一个石洞口下榻。砍几根山棍,搭起窝棚,水潭旁三块石头支起铁锅,十个八个人轮流做饭,玉米糁糊糊熬得“噼,噼”作响,吃完饭嘴一抹,怀里揣两个菜粑粑,手里提了弯镰,开始登山。

一面阳坡,一条茅草路,几个脚窝窝,七八个人跟了一串儿,手攀藤蔓,脚蹬石阶,一步一个小心。从天大亮爬起,五个钟头赶到二道梁。阳光从山垭射过来,如金子般亮,洒在山梁上,照红了崖石,照绿了草丛,照妍了山花。

疲倦了,仰面朝天一躺,从怀里掏出菜粑粑,一边喘气,一边啃嚼。山梁上没有水,馍在口里滚蛋蛋,须伸长脖颈,才能咽下。人是铁,饭是钢,半个菜耙耙下肚,精神来了,一个鲤鱼打挺,继续前进。一路粗话,一路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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