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炎彬曾说过:终南山风景秀丽无双,集天地造化,万物精华,如果世间还有修仙得道的人,一定是出自这里。以后我们就在长白山脚下买一栋小别墅,种些花草蔬菜,过着闲云野鹤、返璞归真的生活。
想起他当时深情向往的表情,躺在荒草丛里等死的千瞳嘴角勾起讽刺的笑容,苍白如纸的小脸上两个空洞的眼窝仿佛是地狱的入口。
她今天十八岁,据说,她的六道轮回眼已经长得成熟,采摘下来可以炼制成世上最美、最霸道的极品法器。于是,与她青梅竹马的方炎彬在这天和一个妖娆女子一起杀了她全家、挖了她的眼睛,把她从终南山的绝壁上扔了下来。
她也不知道自己在这里躺了多久了,手脚全废,双眼被挖,从上百米高的悬崖被扔下来,她竟然还没有死。苍蝇和不知名的微小生物在她身上爬来爬去,等着享用一顿丰盛的人肉大餐。随着时间的流逝,疼痛带着死亡的气息传遍她的四肢百骸,意识逐渐消失。
突然,她感到一阵阴寒的风从头顶飘过,令人作呕的腐尸气味钻进了鼻孔,大脑瞬间就清醒了。一团潮湿的气息包裹住她的全身,争先恐后的通过毛孔向她的体内钻去。
从没有遇见过这种情形、瞎了双眼的千瞳却立刻就想到了她六岁那年第一次触摸到鬼魂的感觉:阴冷、湿寒、绝望。
夺舍!
在临死之前,从没有修炼过的她无师自通,意识到了自己现在的处境。
她不怕死,死了就可以去地狱向惨死的爸爸妈妈和姐姐赎罪。但是,这并不代表她乐意把身体交给一只肮脏的野鬼。
野鬼发现已经奄奄一息的猎物开始反抗了,它一边加大魂魄渗入的力度和速度,一边恶声威胁:“死女人老实点儿!再反抗我就把你的灵魂吃掉,让你永世不得超生!反正你也要死了,老娘从来没见过这么灵气充沛的肉体,乖乖让给我!”
比腐烂的尸体更难闻百倍的口臭差点把千瞳熏晕过去,但是灵魂被撕扯驱赶的疼痛让她比任何时刻都清醒。就算是拼着鱼死网破,也不能让它得逞,况且,这只自称老娘的鬼,明明是一副大老爷们儿的粗嗓子!她咬牙冷笑:“做你的白日梦!”
话落,残破的身体上猛地爆发出耀眼的白光,野鬼惨叫一声,半趴在草丛里,不可置信的望着在白光中缓缓脱离肉体的少女灵魂:“不可能!你还没死,魂魄怎么能自己离开肉体?”
灵魂离体的千瞳看着眼前丑陋狰狞、头上暗疮横生、满脸血污黄脓的野鬼,一阵的犯恶心。突然,她脑中灵光一闪:她看得见了!?
千瞳颤巍巍的小手摸向小脸,果然两只眼睛还在。这是怎么回事?她清清楚楚的记得自己的手脚筋被挑断了、眼睛被挖掉了。千瞳看向草丛里浑身抽搐的娇小身影,下一秒,肉体吐出最后一口气死掉了。两个空洞的眼窝望着天空,樱桃小口张到最大,诉说着她死不瞑目的悲惨命运,也捅破了千瞳最后的奢望:这一切确实是真的。
野鬼见千瞳傻呆呆的望着地面的尸体不说话,心疼得要命。肉体死了,就不能进行夺舍了,但是它要给坏它好事的人一个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