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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练习

吃一块黑巧克力,

唱一首法语歌,

走没有脚印的路,

习惯不习惯的生活。

Part关晓熙:

于是还是开学了。

从来没有像这次一样,我会这么怵头开学。从哪些隐隐约约的感觉,我就可以确定,我有多么贪恋和向铮一起住在老房子的日子。

哦,这是一件多么危险的事。

我捏捏自己的脸,这是真的,我有点喜欢他,我清楚,这一次,我心甘情愿的点燃了30°的爱情,爱情体温表中,感情的红线以惊人的速度飙升,很快有突破水银柱,冲上云霄的可能。那些“三三两两”大概就此退出舞台,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叫“向铮”的人。

这是奇妙的感觉。我推开窗,让清晨的空气进来一些。原来,老房子的周围如此美丽,美得可以拿去拍电影。我系上围裙,打算弄点吃的,喂饱那个爱睡懒觉的孩子这并不是他所说的一反常态。

我想,我本来就是一个执拗又不计后果的孩子,一如我弄出来的吃的,难吃的不计后果。当然,如果她不吃,我就揍他。

推开他房门的时候,他果然还在睡觉,这个可爱的小家伙,原来他喜欢趴着睡,像一只冬眠的小老虎。

我心中邪恶的种子开始萌芽,我拿来了加湿器,安东瑀送我的粉色城堡的玩意儿,上面写着“Princess”,老土的可以死掉。

我把加湿器开到最大,对准他的脸,看着他长长的睫毛上慢慢沾上水珠。他很快便察觉,嘴里含糊不清的哼哼两声,拉了一把辈子蒙住脸接着睡。

我又故意作对,拉开他的被子,他穿着T恤,运动短裤,但这一点也不影响我饱览他的身材,宽肩窄臀,挺好。我伸手在他的小屁股上打了一下,这样的动作,如果不用些力气,就太暧昧了,我心里得瑟的偷笑。小家伙果然醒盹儿,他好像受了惊吓似的,扭着脑袋委屈的看我,小声叨叨了一句,小流氓呢。

嘿,来劲了。我心里继续得瑟:“起来,教我弹钢琴。”

“再睡一会儿。”他嚷嚷。

哼哼,想得美。我继续对他下毒手,挠他痒,就不信他不怕。小家伙开始没反应,绷了一会儿,终于绷不住了,从床上跳起来,一副“我没睡够”的表情。

“太坏了你。”他继续叨叨。

“你又不是头一天认识我。”我理直气壮,他也没办法。

有时我偷偷的想,如果日子就让我这么理直气壮的过下去,没有尾巴,没有把爱情活埋的那个小红本本,但只要有他,和这间可爱的要死的老房子,那么我也愿意在这张电影的胶片上能走多远走多远。

但事实证明,我手中的胶片,即将曝光。

那个早晨,向铮吃了我给他弄的东西,他吃的津津有味,而实际上,我弄出来的那玩意儿,除了不至于让他闹肚子意外,实在挑不出其他什么值得引以为傲的地方。蛋汤里面的鸡蛋打烂了,煎蛋盐不匀,面包不热,薯条糊了。我希望不是他味觉吃了问题,应该不是。

早餐过后,他跟我去了学校,我们两个在一块儿,他总是让着我。但直觉一次次提醒,这样的机会越来越少。

那天,他在接了他妈打来的一个电话之后,决定回家几天,他爸爸进了医院,这的确为他光明正大的回家看看找了一个好的不能再好的借口。可是我心里酸酸的,多久了,我竟然开始不太适应自己一个人住。临走时,他嘱咐我回学校住,他还说了一些不放心我的话,像个老太太。可是却神奇的中和了我心里的酸意。真是神奇到不行的玩意儿。

而后,我才知道,他这一次的段在离开,只不过是一次预习,而我和他的以后,便是将这一个过程一次又一次的复习。

青春,爱情,就在这周而复始的预习和复习中,辗转,倒带。

三天以后,他回来了。他回来的转天,便是柏阳赛区决赛的日子。

结束,是落幕还是再开始,一切取决于他自己。我开始自私的想,如果他就此淘汰也不错。那他就还是住在老房子里那个爱睡懒觉的,会哄我开心的小风筝,永远也不会飞走。

但他终究不是我的小风筝。

那场比赛,向铮赢了,他得了第一,进入了全国十强。我看到那些孩子们拿着荧光棒,举着他的照片和标语。他们才是他的风筝,他们心甘情愿的做他的风筝,不要回报,这一点,我做不到。

比赛结束后的那个晚上,向铮跟节目组的人去录一个网站的专访,我没等到他,只好一个人回了老房子。坐在出租车上的时候,他发来短信。

“路上小心。”

我按了回复键,却不知道回些什么。

恭喜——太假。

支持你——恶心。

马上回来——不可能。

别回来了——便宜他了。

于是我只好索性不回。

十几分钟后,他的短信再次发过来。

“对不起,我录完节目马上回去。”

这次我回了一个生气的表情。呲牙咧嘴,像极了我此刻的心情。

不到一分钟,他又回短信。

“别不理我。”后面跟着一个哭脸。

我忍不住笑出来,然后关了手机。

回到老房子以后,我从衣柜里翻出那只早已被冷落的砂糖兔,突然发现它原来能这么可爱,软绵绵的,想抱着云彩。我看了看表,十点多一点,打开网站可以看到向铮的直播。但是我没有,我困极了,除了睡觉,什么都不想做。

醒来的时候,我第一眼看到了向铮。他坐在我的床边,也看着我。这让我开始担心我刚才的睡相是不是很难看。

他弹了一下我的脑门儿,开始抱怨:“一录完我就赶着回来,结果你也不等我,还睡着了,真不够意思。”

“我凭什么等你。”我开始强词夺理。我真是属于给点阳光就灿烂那型,他越是哄着我,我就越来劲儿,其实心里早已经柔软的像床头的那只兔子。

“凭你还是我女朋友啊。”他开始纠结:“你有义务帮我庆祝一下。”

“有钱吗?”我直接问,问的他一愣一愣的:“义务的没有,现在讲究有偿服务,你开个数,不小于五位的,我考虑考虑,没准心情一好,给你在五星酒店办个聚会。”

“你拿我当提款机啊。”他小声抗议。

抗议无效。

“你还不如提款机呢。”我哼哼:“提款机不会顶嘴,只会掏钱。”

“什么人啊这是。”他抱怨了一句,一头栽在床上装睡。

我琢磨着,要比谁更会来劲儿,他肯定不是我的对手。我踹了他一脚。

“死了。”呵,他竟然赌气。

我看着他,常常的小睫毛一跳一跳的,挺能装的嘛。我作恶多端的想,死了更好,又为社会解决一个。

我掐了他一下,没使劲儿,其实开始,我是真的想像以前那样,使劲儿的欺负他,可是稍想用力的时候,却觉得自己的心突突的疼。

向铮偷瞄我一眼,然后挺得瑟的坐起来,仰着脸问我:“舍不得了吧?”

我被他说中心思,一时间不知如何是好,,狠狠地补掐了他一下,疼得他叫了一声,然后边揉边委屈的抱怨:“下次我掐你,你看疼不疼。”

“不用等下次,要掐就掐,看你敢不敢。”

他被我激得没话说,扬起手放在我脸上。我毫不示弱的睁大眼看着他,如果他敢掐,我一定揍他。

结果他只是轻轻的捏了我的脸,说:“你妆都花了,去补补,我带你去一个高级的地儿吃饭。”

“多高级?”我不计前嫌,问了一个特别没出息的问题,像刚进城的傻姑娘。

“保证你喜欢。”他天真的发誓,表情像个孩子。

孩子不会撒谎,他也不会。他带我去的那个地方,是柏阳市最好的日料餐厅,很贵。以前我常和宿舍的姐妹们吵着去,但一直没舍得。我不知道我为什么兴奋不起来,如果是以前,我一定特别兴奋有人当这个冤大头,可是这一次,我却不如想象中的快乐。

我忽然只想吃他做的东西,寿司,孜然炒肉,咖喱土豆,等等等等什么都好。

这些话,我没有告诉他,他不知道,要比知道的好。

饭吃到一半的时候,向铮似乎变得愈加心不在焉起来,我总是能在突然抬头的时候看到他莫名其妙的愣神儿,然后看他并不圆滑的解释,讲个不好笑的笑话,或是喂我吃点什么。他本来就是个不爱讲话的人,这样反常的东拉西扯将我心里最后一点耐心也被一股无名之火吞灭。

“啪!”的一声。

我烦躁的摔了筷子。很不幸,两根筷子相继噼里啪啦的滚到地上,敲敲碰碰的引来了周围无数旁观者的目光,向铮也吓了一跳。我原本只是想摔下筷子而已,可是力道竟掌握的如此之差。

小脾气,这都要归咎于我的小脾气,有点暴躁,有点急,它总是突然蠢蠢欲动,然后像火山一样爆发。

“你今天是不是有什么事儿想跟我说?”我扔下两个字:“直说。”我看到他的目光黯淡下去。果然有,我越来越按耐不住自己失落的心情。

他想了想说:“明天我就去北京了。”

“去吧。”已经是意料之中,可是我却用了事不关己的语气。只有我知道,我在赌气,不只是跟他,也跟我自己。

“我去北京住。”他换了一种说法,不知道是不是想引起我的重视,总之,他有些急躁的把所有该说的都说了:“是公司安排的地方,参加总决赛的选手都住那,而且……”他补充:“我在淘汰之前都住那,也不能打手机。”

我继续的“哦”,强迫自己波澜不惊,而事实上,我心里是从未有过的慌张。

终于。

终于这两个字后面的,是我一直所惧怕,而现在又不得不实现的一切。

向铮要搬出老房子了,我在心里告诉自己,他要走了,要走了,要走了。

他似乎有心电感应,揉了揉我的头发,说:“没事儿,可能我第一个就给淘汰了。”他继续安慰我:“我从小就不招评委,老师喜欢,最多一个礼拜就回来。”

“你回不回来跟我有什么关系。”我朝他做了个鬼脸,然后站起来,看似潇洒的伸了个懒腰,故作开心的说:“你终于能给我腾房了。”我又在他胸前仗义的捶了一拳:“你千万别回来,你拿个第一当了明星,我就是认识明星的人了,多有面子!没准儿还能沾沾光呢!”

我就这么在他有些不解的目光中,昂首阔步的走出餐厅,扬起嘴角,我在心里默念:“关晓熙,不爱他。”

是的,我骗自己,我不爱他。

倔强的小脾气有一次没来由的跑出来作祟。向铮叫了出租,可我就是没上,一个人往前走,一直走了两站地,才找了公交车上去。向铮可能是以为我生气了,一直跟在后边,也不说话。上了车,他自觉的坐在我旁边,我却踢开他换了个位子。我看着跟我隔了一个过道而做的向铮,他表情有些无奈,我又没出息的开始心疼他。从来没有见过他这么忙,忙着彩排,比赛,去做网站专访,然后回老房子找我,一宿没睡,等我睡醒,又带我吃我最喜欢的东西。关于去北京这件事,他肯定想了好多种说法,最后小心翼翼的告诉我,也一定是怕我生气,可我还是跟他生气了。他现在一定很累,身体累,心里也累。

关晓熙,我在心里笑话自己,什么石虎变成这么讨厌的一个女生了。我深呼吸,真该谢谢他,他一直让着我,我站起来,走到他身边,他有些诧异。

“我要坐那。”我用眼睛指指他旁边的位子,我又开始霸道的正视他的目光。有什么好怕,从刚才那男孩子气的一拳,我就在心里认定了向铮这个哥们儿。

对,哥们儿。

他侧了身子让我进去。这也是雷打不动的事实,他总是比我还固执的让我坐里面。他又牵了我的手,特别小心的捧在手里,然后认真的看着我,像个孩子似的保证:“我一定努力当成明星,然后让你沾光。”

他的傻气让我感动,这句话比任何一句甜言蜜语都管用,我的心像是被包了棉花糖巧克力,软的一触即化。

只是,那些我想都不敢想的虚幻的东西,我一度以为,它只是美的像肥皂泡,流星每划过一次,它就碎一个,最后噼里啪啦的在我的青春中行程无数个五颜六色的哆来咪,连不成调调。

回到老房子时,已经是下午,很意外,秦睿和吕骁炀在楼下等我们。他们看到我和向铮一路打打闹闹的样子,不知道他们是否感到意外。

我大方的招呼他们上楼,我们就像是男主人,女主人和客人的关系,这样很好。我给他们拿了些冷饮,不用想,也知道他们为什么而来。据说,向铮参加的这个比赛还挺火。

“你受什么刺激了?”看样子,秦睿对此事非常不屑一顾,总觉得,他对什么事都非常不屑,脸上就写了个“傲”字,让人看着不爽。

“你才受刺激了。”向铮不温不火的回话。

“你参加那比赛,就真能成明星?”

“人已经是明星了。”吕骁炀拍拍向铮的胸脯:“是吧哥们儿!回头咱俩照张相挂我店里,显摆显摆!”

呵,我不禁想,原来向铮还有胜过招财猫的作用,我佩服自己竟能忍住没笑,真难理解。向铮能和吕骁炀这种吊儿郎当的花心大萝卜称兄道弟。

“就是说你不回墨尔本是为了当明星,不是为了她。”秦睿用下巴指指我,那种轻蔑的动作,让我忍不住想抽他。

可是我偏偏偏偏没抽他,为了向铮的面子,我忍。

向铮腼腆的笑了,他说:“我得先当明星,才能找个机会让她上台唱歌啊,别的办法我不放心。”

他开了个玩笑,轻松的化解了我的尴尬,他能在秦睿和吕骁炀面前维护我,这一点,让我对他的好感度大增。

“合着你们俩都相当明星啊!”吕骁炀没见识的大呼小叫:“那一块儿合个影吧。”他将手放在我肩上,开始献媚:“你俩回参加个节目,叫明星夫妻档。”他问向铮:“你看不错吧。”

他好像完全忘了我和他之间有过矛盾,其实这人除了贫,除了糟钱,除了花心,也没什么不好。

向铮笑了一会儿,然后他说,好啊。

他竟然说好。

我告诫自己,他今天说的任何话,都不可信。秦睿也没再说什么,他叫向铮去打台球,然后他扭过头问我,说,也一起去吧。语气挺平淡,不算友好,但也没多大敌意。

台球?

哦哈哈哈。我在心里窃笑,他总算是找对人了,我一直想着找个机会扳回一局,没想到机会来的这么快。我一定要赢他赢得彻底,赢他赢得痛快。

但当真正打上两局时,我才发现,秦睿是个厉害的角色,他球打得很好,也会耍帅。我大致上碰到过这样的男生,我记得那时我初中时,我曾经爱上过高中部一个男生,学习不好,爱打架,人长的帅,脸上总是带着坏得迷死人的笑,还有着过人的运动细胞。我义无反顾的跟着他,做他那些小弟的“嫂子”,我记得,他最爱带我去的地方,就是台球厅,只是后来,他因为参加了一伙群架,打伤了好几个人,消失了。他退学的时候,送了我一根球杆。那以后,我再也没见过他,也再没爱上过任何人。

秦睿和他很像,倒不是长得像,而是他的感觉,他握杆的动作,他赢球或输球之后的表情。这些都使我赢球的过程变得心烦意乱。我将目光投向向铮,他们两个真是一个鲜明的对比,他总是那么安静,安静的无药可救,好像是与生俱来的习惯,天生就不会大喜大悲,他和秦睿,真是冰火两种人。

最后一局,我放弃了,我买了奶茶,在向铮身边坐下,这让正打算和我一句胜负的秦睿有些诧异。他走过来,目光逼人,我以为他又想说些什么的时候,他却说了让我出乎意料的话。

“很少有女孩儿像你打得这么好。”他竟然夸我:“你要是再认真点,我打不过你。”

“认输啦?”我忍不住歪着脑袋逗他,不得不说,我现在心情大好。

他什么也不说,就看着我笑。哦,真是让人心烦意乱的笑。

后来,我们又去喝了些酒,每个人都稍有醉意。向铮和秦睿在酒精的作用下,关系也变得史无前例的好,但怎么看,他们也不像双胞胎。

吕骁炀在台球厅认识了一个小姑娘,岁数不大,但脸上抹的色儿挺重,头发上夸张的带着一个大蝴蝶,往好处了说,这叫非主流,往坏处了说,活像一棵圣诞树。他的品味真是恶俗。跟这样的人走在一起,我特别感觉丢人。可是齐同学不以为然,他搂着一个不算,反过来还要招惹我。他管这叫浪漫。实在恶心,我只能回他,你这不叫浪漫,叫浪。他当然听不懂,他醉得可以,竟以为是在夸他。疯子。

那个疯玩之后的早晨,我睡到很晚才起。醒来的时候,我忽然想起了什么,穿着睡衣冲到向铮的房间。我什么也顾不了,只想找他。可是他的房门却敞开着,里面收拾得很整齐。哦,他走了。

我的心也跟着被掏空。像一个没有灵魂的傀儡娃娃。

客厅的桌上摆着早餐,寿司,汉堡,和一碗海鲜粥。我在看到这一切的时候流下眼泪。哦,我的眼泪,我终于又为一个男人流下眼泪,这是初中以后唯一一次。那些带着温度的碗碗碟碟,总是让我出现幻觉,好像稍一抬头,就能看到向铮从任何地方走过来,在我没睡醒的脸上轻轻捏一下,然后说:“怎么比我起得还晚,真懒。”

我没出息的抬起手,捏了捏自己的脸,感觉不到痛,他走了,他终于还是个过客。我在他走后的第二天收拾了东西,搬去我姥姥家住,忽然,很想曾慧乔,很想,很想。

我的老房子就这样被我上了锁,连同他和我的那些记忆一并上锁,从此,我们便是逆行赛道上的车子,开不到一个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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