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灯初上,红袖招里的歌舞丝竹声渐起,老鸨儿倚着门,劲头十足的招呼着客人,姐儿们娇声软语,打情骂俏,脂香粉腻,暧昧气氛渐浓。
水千浔惬意的哼着小曲儿,从后院溜达到前厅,在井边不动声色的和皇甫意进行了一番交流后,她就再没遇到什么袭击。
一想到藏在头发里的那颗夜明珠,水千浔就心花怒放,这么大,成色这么好的夜明珠,她还是第一次见到,换成银子以后,她可以去弄辆好马车,带着杜篮儿周游天下,嗯,再雇个帅哥当车夫。
白天赶车,晚上调戏,啊啊啊,真是神仙一般的日子。
水千浔倚在角落里,畅想未来,只觉心胸舒畅,大厅里的劣质脂粉香都是好闻的,那秃头大肚的客人都是好看的,一笑满脸菊花的老头都是年轻的……
没有皇甫恣的未来一定很好。
水千浔眼角余光扫到影子一样跟着自己的墨初,小眉毛忍不住皱了皱,不过随即就舒展开了。
哼,过了今晚,姐就不用再看到你们了!
这时候,从门口走进来七八个客人,当先的男子一身月白武士服,五官清俊,眉眼中却带着一股子阴沉之意,肩宽腰细,腰带上挂着把长剑。跟在他后面的人都是劲装打扮,有高有矮,有胖有瘦,身上都散发着一股子萧杀气。
老鸨儿陪着他们进来,虽然脸上带着笑,可是笑容明显僵硬。她在人堆里打了那么多年的滚,哪里会看不出来,这些人绝对不是什么善茬子,而且这种人绝对不应该出现在红袖招这种地方。
水千浔目光从那几个客人身上一扫而过,忽然想起了什么,提起裙子,露出雪白的小脚丫,冲着墨初眨眨眼睛:“脚好冷,你去帮我弄双鞋子来。”
那双和同等黄金一样值钱的绣花鞋被皇甫恣毁了以后,水千浔就一直赤着脚,不过她在后院里怎么没说脚冷,现在却提起这茬事?
墨初一脑门黑线,他可是太子殿下身边排名第一的亲卫,是墨缨卫的首领,有人出数万两银子求他出手杀人,他都不屑一顾,此时竟然要去弄双绣花鞋?
“快去啊,记得要漂亮一点,越贵越好,是抢、是偷、是买都随便你。”水千浔大而黑的眸子闪过狡黠之色。
一双绣花鞋,还要他去偷、去抢?
水姑娘,就算你要找借口打发我离开,能不能拜托你找个符合我身份的借口?墨初嘴角抽了抽,默默消失在水千浔的视线里。
等墨初一走,水千浔就寻了个不引人注意的位置坐下来,一边嗑瓜子,一边兴致勃勃的欣赏起舞台上的歌舞。
若是有心人仔细看去,就会发现水千浔的乌发在身后绷得笔直,她看似全神贯注地欣赏着舞台上的表演,眼角余光却始终在旁边半掩的窗户上看来看去。
不错,皇甫恣是把我当成诱饵,但是你皇甫意又能安什么好心,你们自己去尔虞我诈,你死我活吧,哼,姐不陪你们玩了!
从窗户到金线河,不到百米距离,她相信以她的速度,绝对可以在那些暗卫抓到她之前,逃进金线河,只要潜进水里,隐身后,不管是皇甫恣的人,还是皇甫意的人,都不会找到她,而且河水也会干扰雪团的嗅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