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光瞅瞅睡着的刘丽娟,摇头道:“柱子,咱们身边怎么就没个正常人?”
“谁说的?我就挺正常的。”柳笛急匆匆地准备洗白自己,然而知道真相的我们直接无视,心说你正常个屁啊,要是正常的话现在应该是大老娘们儿,而不是个小女孩。
我晃着脑袋道:“小时候的经历是会影响一生的。光,你小时候就没想过弄个存钱罐,找几个朋友按照你梦想的生活方式组建个公社?”
“没,我会找朋友,不会造朋友。叶子,你呢?”
“我小时候没朋友。”叶子嘟囔了一句,也不知道她小时候到底是怎么过的。
我和陈光最起码还每个月给爸妈打个电话,具体就是在胡扯,声称自己现在过得不错云云,虽然从来都是报喜不报忧,但至少还打电话。
可这么久了我就没见过叶子给爸妈打电话,甚至手机里连爸妈的号码都没有。
每个人都有故事,不想说的就是秘密,想说的才是故事,所以我也一直忍着好奇没问。
看着睡着了的刘丽娟,我又点了几个菜,多要了一些酒慢慢喝。
一则是我实在不想付账,有钱请客的时候我会请,没钱的时候我也不装大尾巴狼。
二则交情归交情,有些事还是要考虑的:比如睡觉的问题,柳笛和叶子未必会愿意和她躺在一张床上,所以只能等她醒了。
这顿饭吃到半夜,刘丽娟终于醒了,迷迷瞪瞪地结了账,打了个车给她送了回去,说好明天再商量。
我们四个都比较能喝,而且没有那么多心事,所以脑袋还算清醒。
喝完了酒,想着回去也没意思,索性四个人在大街上压马路。
琢磨了一下反正有柳笛这个外人在,就不妨给林曦打了个电话,把她也叫了出来。
她答应的十分痛快,还有点欣喜,五个人慢悠悠地溜达着。
我虽然喝的有点多,心里却在考虑着以后的事。
钱……按说不是我们这种人该考虑的,你看电影里也没演超人蝙蝠侠啥的跑到朋友那嘻嘻哈哈地借个三头五百的。
但是这在我们圈内却是常事,要不怎么说资本主义腐朽呢,连特么的超级英雄都不劳而获。
刘丽娟的提议我很心动,几个朋友在一起开个小店,的确挺好的。
忙得时候忙,不忙的时候在一起聊天扯淡,每天嘻嘻哈哈的过的很快。
我们这种人都属于……嗯,怎么说呢,把捉鬼灭妖当成是平日的正事,剩下的时间就只能熬日子的,所以要是聚在一起开店,日子就容易熬了。
就像是梦才是真实人生,而平时白天清醒的时候就是在熬到太阳落下好睡觉——这种情况除了精神病,就是刚失恋的人居多。
刘丽娟说的那些话很真实,我也不存在什么好不好意思的情况,因为我没那么多不好意思。
我要考虑的是,朋友这两个字的分量。
她渴望有朋友,可我和她真的是朋友吗?或者说将来能成为朋友吗?
这才是我们几个要考虑的问题,钱只是个象征意义,她出钱是因为觉得我们是朋友,而朋友这两个字是沉重的,我不想她造朋友失败。
古人说同窗为朋,同志为友,现在这个概念虽然已经改了,但我们这些比较传统的人还是看的很重的。
我从不轻易和谁说是朋友了之类的,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说出的字就是承诺的债,需要用一辈子来偿还的。
然后想了半天,我最终得出的结论就是——再议。
林曦看着醉醺醺的我们,有些不满地说道:“你们出去吃饭怎么不叫上我?”
“哦,请吃饭的见了警察习惯性地跳窗,柱子怕出危险。”陈光很自然地接了一句,语调已经类似和我平时说话差不多了。
女人是极为敏感的动物,林曦估计很少听到陈光这么和她说话,不自然地嘁了一声,却又不想反驳。
我见他俩已经快到谈人生谈理想的地步了,于是加了把火,指着一处长椅道:“咱们过去坐会儿,谈谈人生理想啥的。”
柳笛看看我们,笑道:“两男三女谈人生理想?要不我找个借口,比如说肚子疼什么的先回去?”
我们笑着正要坐下胡扯的时候,林曦的电话忽然响了。她看了眼电话,冲我们嘘了一声道:“出事了,是所里。”
这么晚的打电话,肯定是出大事了,果然她嗯啊了几声后,脸色凝重地说道:“我得回去了,出事了。”
“怎么了?”
“你们还记得你俩背着我回所里那次吗?那个抢劫犯给我打晕的那次。”
“记得,怎么了?”
“他又出现了,这次带着枪,又抢了一家金店,还打死人了。所里所有人都需要二十四小时待命,我得先回去了,你们也得小心,他可能会来报复你们!”
我们三个立刻装出了一副很紧张的样子,似乎很害怕。
事实上,我们三个真的很紧张。那个抢劫犯是个人渣没错,问题是上次打晕林曦的根本就不是他。
直接被击毙还好,万一没直接被击毙,而是被抓获了,那麻烦可就大了。
要说这种亡命徒吧,有个好处,那就是临死前什么都会交代。
到时候一审查,那抢劫犯万一是个极有原则的人那就麻烦了。是他做的他会认,不是他做的他死都不认,到时候就解释不清了。
我急忙问道:“在那抢的金店?”
“干什么?你们别乱动,他手里可有枪,这可不是那群傻呵呵被人关起来什么都忘了的蠢货。”
“唉呀妈呀,你给我们想的太高尚了,我们主要是问问哪边出事了,回家的时候别经过那。”
“哦,太平路哪边。我得走了,你们小心,一定要小心,这罪犯穷凶极恶,毫无人性。”
“嗯,你也小心。”
陈光送走了林曦,轻咳一声瞅了我一眼。
我笑呵呵地看着柳笛道:“小妹妹,你是不是害怕了?要不你先回家吧?”
“我才不怕呢……我跟你说……”
“不用说了,我们不想让你跟着,这个理由充沛吗?”
她愣了一下,完全没想到我们说的这么直接。
我道:“我们和那个抢劫犯有点私事,这样吧,你要是不愿意回家呢,那有家酒吧,在里面和帅哥扯扯淡,我们一会就回来。”
她哼了一声道:“你们是不是怕我碍事?我可练过,再说我跟着师傅,什么东西没见过?不过你们说的这么直接,我还是很喜欢的。我不喜欢拐弯抹角的人。那我在酒吧等你们。一会儿给我电话。”
“行,但是别被人勾引了,那你师傅得和我们拼命。”
柳笛无奈地看着我道:“你能说点人话吗?”
我也不管我说的是不是人话,抬手打了一辆车,和司机说道:“太平路。”
那司机皱眉道:“那边出事了,封道了,你们去那干啥?”
“便衣!”
“哦!”
司机一慌,一个加速朝着那边狂奔,到了那地方,果然已经封路了,外面围了一群人,凶手早已经没了踪影。
这在我们市算是很大的案件了,还有几个记者正往里面拱呢。
我们三个看了一眼现场,就跑到了附近的拐角里。
“柱子哥,我应该能找到那个人的踪迹。只是找到他容易,干掉他估计也不难,只是……咱们到底该怎么处理?”
“先找到他再说,万一他比较胆小,没有负隅顽抗,被活捉了那就麻烦了。”
“只能这样了。”
叶子让小Q唤来了附近的流浪猫狗,询问了几声,比之警犬更快地确定了方向。
因为这群流浪猫狗都是围观群众,而警犬属于公务员,这群围观群众一般不愿意搭理公务员,所以警犬找踪迹要慢得多。
因为担心警犬也发现踪迹,我们决定贿赂一下这群流浪猫,让它们和警犬发生一点肢体冲突。
这群流浪猫本就对警犬很是不爽,一听还有鱼罐头吃,顿时叫喊连连,一股脑地冲到了警犬附近。
反正警犬身上拴着绳子,这几只流浪猫深得游击战之精髓,一击即退,气得那几个警察喊道:“再过来,一律按同谋处理!”
我们三个确定半小时之内警察应该得不到什么线索,因为这群流浪猫文化素质比较低,听不懂外语,所以根本不知道警察在说什么,仍旧在那挑逗那只流浪狗。
“咱们得抓紧时间,别让这个人跑了。虽然警察不知道是咱们在妨碍公务,但是自己心里这道坎过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