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经过几天跋涉,嬴政终于来到了邯郸城下,顿时被那雄伟高耸而且绵延到天际的城墙惊呆了,他原以邯郸城就跟自己在历史书上看到的那些城池一样城墙不过两三丈高,四五里长,但如今看来是大错特错,单是迎面的这一面城墙至少也有二三十里,城墙五丈有余,而城门楼子只怕超过十丈高,人站在下面跟一只蚂蚁差不多。
“难道我并非回到了古代,而是到了与我原来的世界毫不相关的另一个平行的时空,”嬴政想到了曾经在网上看到的平行时空学说,无限的时空就有无限的可能,从短短数天的经历来看,越发坐实了这种可能,至少在曾经的那个时空,是没有人可以用琴声杀人的。
“这么说我即便以后做了秦王也不一定要一统天下成为秦始皇咯。”想到这里,嬴政觉得肩上的压力顿时小了不少。没有了灭六国一统天下的历史责任,又可以实现自己荒淫无度的昏君梦想,嬴政觉得这个世界实在是太可爱了。
“成为昏君的第一步就从踏入这邯郸城开始吧,”嬴政振作精神,刚踏出一步,就被后面的一撞,整个人哎呀一声扑倒在地。
“发什么呆,没长眼睛吗?”一个络腮胡子的大汉扛着一大包不知什么的东西对嬴政恶狠狠说道,敞开的小坎肩袒露出健硕的胸肌。
“对不起对不起,您先请,”嬴政灰溜溜让到一边请大汉先走,同时在心里说道:“不要紧不要紧,万事开头难嘛,何况人家还扛着那么多东西。”
目送大汉消失在人流中,嬴政这才进城,并向人打听随意居的地点。一问之下才知道这随意居在邯郸城还是个响当当的大客栈,随便一个人都知道在哪里。嬴政一边按照指示往前寻找,一边在心里猜测,秦国是用什么通天的手段在自己不共戴天的仇敌眼皮子底下做了这么大的产业的,是那什么狗屁白狐卫瞎了眼,还是说秦国的间谍特别厉害。
一条雪白的丝帕随风飘落正好盖到嬴政脸上,浓烈的香气让嬴政感到一阵头晕目眩。
“谁乱扔垃圾,有没有功德心?”嬴政四处张望,却见前面一匹高头大马上端坐的一人正在四处张望,像是在寻找什么,虽然穿着着一身男性的宽大朝服,却有着女性一般的玲珑身段,一看就是个女扮男装的假公子。嬴政的心突然悸动起来:“痴儿女遗帕惹相思?”
嬴政赶紧再嗅了一下那条白丝帕,这浓烈的香气分明在说这女子内心的孤独寂寞以及春情荡漾,迫切需要一个绝世猛男去安慰她那颗渐渐枯萎的心。
把定心思,嬴政三步并作两步追到旁边:“姑娘,你的丝帕掉了。”
嬴政恭恭敬敬双手奉上丝帕,然后低下头以眼角的余光关注马上的一举一动,希望自己彬彬有礼的表现能博得佳人青睐。
一双雪白的素手从自己手里轻轻拿起丝帕,“小伙子,多谢你为我捡来丝帕,看在你拾金不昧的份儿上,这丝帕我就送给你了,嘻嘻。”
洁白的丝帕再次回到嬴政手中,对方的笑声很是销魂,话也说的大气有礼,但是等等,为什么声音会是这个样子,像一只被踩住脖子的公鸭。
嬴政抬头看去,只见一个雌雄莫辩的人妖娆柔媚的坐在马背上,一手拽着缰绳,一手埋在宽大的衣袖里掩着自己下半张脸,满含春情的双目似笑非笑的看着自己,无限的娇羞加上浑身上下散发出浓烈到可以熏死蚊子的香味,让嬴政顿时有一种壮烈牺牲的欲望,同时腹内似乎有什么东西想要喷薄而出。
“不会的,怎么会这样,一定是哪里出了问题,我不相信,”嬴政的内心在咆哮,整个人怔在那里。自认天命加身的他怎么会遇到这种事情?
旁边的一位路人赶紧上前解释道:“一看就是个刚进邯郸的乡巴佬,连倾国侯大人也不知道。侯爷可是当今大王面前的第一红人,也是公认的赵国第一美男子。”他是变着法儿讨好倾国侯。
“谢侯爷赐帕,”嬴政想尽快结束这一场噩梦,他恭恭敬敬的弯腰行礼,然而这个动作正好压迫了胃部,嬴政呕的一声,下意识的用丝帕捂住嘴巴。
强烈的胃部痉挛持续了约十几秒,嬴政擦干嘴巴:“抱歉侯爷,草民刚才失礼了,还请恕罪……侯爷您怎么了?”
只见倾国候一脸震惊的看着嬴政和被他弄脏的白丝帕,眼角抽搐,久久回不过神来。终于,一声凄厉的尖叫:“你居然敢污秽本侯爷心爱的白丝帕,当真该死,来人,给奴家,不是,给本侯把这刁民抓起来重打三百大板,本侯要让他生不如死。”
倾国候一声令下,刚才上前解释的路人第一个扑上来,嬴政下意识的一拳正好打中他鼻梁,那路人当时就晕倒在地。
“大爷,不是,侯爷饶命,我真不是故意的,”眼看又有两个热血路人要上来抓人,嬴政转身就跑。
“居然敢得罪侯爷,这小子完蛋了,”看热闹的邯郸百姓幸灾乐祸的说道。
“是啊,谁人不知侯爷在邯郸甚至赵国的权势,他能逃得了?”旁边的人附和道,淋漓尽致的体现了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的国民素养。
身后就传来急促的马蹄声,嬴政加快脚步,“啪”,嬴政“哎哟”一声被人抽了一马鞭。
嬴政眼疾手快,一把抓住那条马鞭,心中愤恨就想把那挥鞭人拽下马来。一看鞭子的另一头正是气得花枝乱颤的倾国候,嬴政赶紧道一声对不起然后把手一松。倾国候一时来不及反应,整个身体后仰,以十分娇媚的姿势摔下马来。
真是越怕事越来事,嬴政后悔捡到到那白丝帕,更后悔把它送回去,心中暗暗发誓谁要是再往自己眼前丢手绢什么的,二话不说先踩上两脚。
“你……你……,你欺负奴家,奴家跟你拼了,”倾国候怒极而泣,扭动着小蛮腰,踩着莲步,挥动马鞭再次抽过来。嬴政躲也不行扛也不行,想一拳打回去更不行。
“抓住那两个小偷儿,不能让他们跑了。”就在嬴政纠结的时候,不远处传来叫喊声。
众人正惊诧间,只见一个巨大的身影竟然越过越过众人头顶,像石头一样砸到地面,尤其是双足落地的一瞬,嬴政可以感受到大地明显抖动了一下,娇柔的倾国侯更是吓得瘫坐在地上。
“是莽汉翁仲,大家快跑。”不知谁喊了一声,围观的人像被驱赶的鸡鸭,你推我搡跌跌撞撞乱作一团。
那是一个身高近两米的大汉,是嬴政自穿越以来见过的最巨大的人,比起乌秋还要高大许多,怪异的是他肩膀上还坐着一个人,一开始嬴政以为是他儿子,再一看那张比翁仲还要老成很多的脸,顿时明白那是个侏儒。
“对不起,借你的马一用,”只见那莽汉翁仲一把抓住马的肚子,居然将它整个儿举过头顶,然后奋力往身后追赶的人群一掷,那些人赶紧后退躲避。
嬴政看见那些人都穿着统一的制服,似乎是衙役一类的人,为首的是一人长衫广袖,一副文官打扮。
“弟弟别打了,咱们快逃,”那侏儒一拍翁仲的的脑门。
翁仲道一声“是,哥哥”,顶着那侏儒就逃走了。
嬴政自然不会放过这个逃走的机会,身子一弓便隐藏在人流中,留下倾国侯独自一人瘫坐在原地。
城市大了有一个最大的好处,就是你惹了事之后可以很快找个地方躲起来,此刻嬴政已经逃离了危险区域,气喘吁吁的出现在一个满是卖小吃的小街上。
饥肠辘辘的嬴政买了点不知名的点心,一边继续打听随意居的所在。来到一处巷子,他看见旁边倒扣着两口大水缸,便一屁股坐到上面打算吃完再走。
“当当当”,水缸地下传来异动,同时水缸好像还动了一下。
难道水缸下面藏着东西?嬴政一阵好奇,把水缸抬起了一些,只见一双大眼睛直溜溜看着自己,同时还嘿嘿一声抛出个微笑。
“哇呀,”嬴政吓得坐到地上,眼前之人正是刚才大闹街市,用倾国侯的马砸人的莽汉翁仲。
“嘘,别出声,”翁仲用眼睛扫了扫周围,“你快走吧,千万别把我躲在这里的事告诉那些衙役,算我求你了大哥。”
嬴政以为翁仲会动手卡住自己的脖子然后威胁自己,现在看来是自己想错了,这翁仲虽然号称莽汉,倒也不是个不讲理的人。
嬴政问道:“你到底做什么了让那么多衙役追,我听他们喊你小偷儿,我想他们不至于为了这点事闹得全邯郸城鸡飞狗跳吧。”
“瞧你说的,我虽然是个混混儿,但不是傻瓜,知道那些事能做那些事不能做,”翁仲道,“混混儿嘛,无非就是抢地盘抢生意打人闷棍,偷东西不属于我们这个行业。不过我们这次敲闷棍的目标有点来头,是上卿郭隗郭大人的儿子郭开。天地良心,我只是揍了他几下,绝没有偷他的东西,一定是他血口喷人栽赃嫁祸。”
嬴政对郭隗这个名字毫无印象,对郭开反而有点感觉,但也忘了是做什么的,看在翁仲态度还算诚恳,嬴政也不打算找事儿。
“你们往这边去找,我往那边追,”不远处那带领众衙役的年轻文官往这边走来。嬴政赶紧让翁仲退回到水缸里,然后自己坐到水缸上继续心平气和的吃东西。
“这位先生,你可看到两个人从这边过去?”那年轻文官语气和蔼的问道。
嬴政赶紧点头:“有有,是不是一个大高个,肩上还顶着一个小矮子?他们往那边去了。”
“谢谢先生指教,”年轻文官很有礼貌的施了一礼,“如果再看见他们,请到衙门里报告给我,一定不会让先生白跑的。”
“应该的应该的,官民联手共建和谐社会。你还是快些追吧,不然就跑远了。”嬴政不想夜长梦多,一门心/思打发他离开。
年轻的文官再施了一礼:“先生告辞,”然后往前追去,没走几步他又回过头来说道:“忘了告诉先生,我是官衙的狱吏,名叫赵高。”
“赵……高!”嬴政打了个冷战,整个人如同掉进冰窟窿里一般。
望着那远去的背影,嬴政眼前一阵恍惚,命运的转轮终于把他这个秦国盛世的开创者和终结者凑在了一起吗?
有传言秦始皇的死很可能是赵高下的黑手,甚至还有传言他本来就是六国派到秦始皇身边的奸细。他和荆轲以各自不同的方式刺秦,不同是荆轲没成功他成功了。
“等等,都说不是我生活的那个时空了,我不用统一中国,他也未必就是那个赵高,还担心个什么,哈哈,”嬴政一声干笑,同时把脑子里乱七八糟的东西赶走,但心里还是没底。
“啪,”肩膀上被人重重一拍,嬴政的心都要跳出来了。
翁仲一拱手,嗓门洪亮:“谢谢大哥了。”
“客气客气,”嬴政回了一礼。
翁仲抬起另一个水缸,把哥哥翁伯从里面放出来。嬴政以为翁伯的身高怎么也在一米三四左右,如今一看还是高估了,只怕一米二都不到。相同的形貌和生活际遇,兄弟俩完全是武松与武大郎的前世今生。
知道嬴政要去随意居,翁仲两兄弟立刻表示可以带他过去,嬴政自然感激不尽,于是翁仲又顶起自己的哥哥,三人一起来到随意居附近,然后兄弟俩告辞。
“多谢两位兄弟带路,要不进去喝一杯,我请客。”
翁仲和翁伯摇摇头:“大哥客气,这地方可不是我们这种人去得的。”说完翁仲顶着哥哥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