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员让我采访的女死刑犯,不仅仅是个女的那般简单,而且是个电影明星;又不仅仅是一个电影明星,而且是一个有才气的、颇受争议的死刑犯。
她的争议,是因为她的流氓罪行,或者说流氓行为。指导员要我来,也许就基于这一点。但又使我纳闷的是:为什么指导员仅仅只要我采访女明星,而没有说采访其他死刑犯呢?
采访明星死刑犯的记者来了好几个,他们是正宗的记者,而不像我是个山寨版的。我除了武警制服这一点有近水楼台的优势外,其他跟他们比,是无任何优势可言的。不过,我识趣,我只记录,提问是他们的事。
这个演员漂亮,但并不特别漂亮,除了穿着性感外,外表没有更多特别之处。而且,我用性感这个词,在当时是过于超前,甚至****的。
也许,她被判处了死刑,就是因为她的超前。
我在这里不能公布她的真名,只能以“红河”代替,因为据说,她曾用红河这个笔名写过文章,还写过小说。红河当时的穿着确实很新潮,因为新潮而显得性感。要知道,她这样以性感示人,也就无形当中契合了她的“流氓罪行”。
流氓罪,在当时的社会中,是非常严重的一桩罪,就像苏格拉底时期,“异端邪说”很严重一样。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1983年开始的严打中,因流氓罪判处死刑的几率非常高,甚至高到令我咋舌,令国人咋舌。
在有法院法官和我们武警同行的监督下,采访开始了。
采访首先被一个同是女性的记者提出问题。这个女记者说:红河你是大学生,还演过不少电影,观众都喜欢过你,可你为什么要作践自己,走到今天这个地步呢?
我投眼望去,发现提这个问题的是《中国青年报》的记者。我想,这个问题是提得好的,因为我在采访开始的五分钟前,已经听到了记者们的一些议论,有说红河先后和不下于10个男人睡过觉,是中国目前最下流的女演员;有说她从来就没有承认过自己的错误。
红河不慌不忙地说:我不是作践自己。“作践”这个词是你说的,你认为的,而我并不这么认为。性爱是人类的幸福元素之一,享受性爱是作为人的权利,准确地说,是所有动物的权利;我作为女人,我理当拥有这个权利。
你后悔吗?又一个男记者问,我不知道他是哪个报社,但我听到他问得很温婉,似乎有一些同情。
红河没有回答,而是不假思索地摇头。在她摇头的那一刻,因身子的晃动,而磨动了胸脯上的绳索,以致白白的脖子露出了更多,那丰满的地方差点就蹦跶出来了。
我当时一阵脸红。
我这脸红,并不是说我多么纯情,读者朋友也都看到了,在参军前的那次晚上看电影,我胆大包天地强行跟袁绵绵打过啵。但我又必须向各位交待的是:我的那次懵懂行为,是一种少年的冲动和好玩,而并不是说我就多么的厚颜无耻,我照样和大多数处男或说情窦初开的男孩子那样,看到女孩子和女人,尤其是漂亮的女人和女孩子,是会脸红的。真的。
又一个男记者提问:你对****作出这样的认识,是不是你小时候有过什么不良刺激,比如性侵犯?
这是个敏感而大胆的问题。一般来说,只有久经风霜的老手才敢于这样问。男记者提这样问题时,眼睛死死地盯着红的胸脯,显得贪婪和狠毒。我心不悦,瞧不起这个男的。
红河咧嘴一笑,然后侃侃而谈:
我不知道你怎么会有这样的推理?难道诉苦的一定是祥林嫂?愤怒的一定是鲁迅?投江的一定是屈原?我告诉你,从小到大,我家境都很好;从小到大,我都在风平浪静中。我受过良好的教育,我的父亲是大学教授,母亲是出版社编辑,我从小得到他们的爱护和保护,没有受过任何来自家庭和外界的伤害。如果真要讲伤害的话,就是这一次......
红河抬起右手,手铐也跟着扬起来。她端起杯子,缓缓地、像她以前演过的优雅的电影角色一样,喝了一口水,又说:
我读过古今中外许许多多的文学作品,我认为最有生命力的作品就是爱情作品,或者说跟性爱有关的作品,比如《简?爱》,比如《飘》,比如《红与黑》,比如《红楼梦》,比如《金瓶梅》,比如《浮生六记》......
你认为《金瓶梅》也是好作品吗?
我一直想问红河的问题,当红河谈到文学作品时,谈到跟性爱有关的小说时,除了她上面所说的那些外,我还想起了初中二年级时我从罗伟松那里偷偷借来看的《少女之心》手抄本。我尽管看过****的手抄本,但对于《金瓶梅》,有些猎奇和渴望,却不敢逾越,事实上也不知道到哪里去找这个书。于是,大炮筒性格的我,忍不住问了这句话。
红河认真地盯着我,好一会儿,弄得我都不好意思了,才很友善地回答我说:是。
不知怎么的,我听到她那沉稳而脆亮的一个“是”字后,竟然当时就相信了《金瓶梅》是一部好书。
又一个女记者问:红河,你的生命过于年轻就结束了,我们很惋惜。我很想挽留你的生命,尽管事实告诉我,已经做不到了,但是,如果你的行为并不是主观意志的,是带强迫性的,是那些男人欺骗你或违反你的意志的,你不妨在最后时刻说出来,也有可能......
红河再次连同手铐举起来,打断那个女记者的话道:谢谢你!但我必须对自己坦白,对我内心有个交代,那就是,一切都是我的所情所愿。
面对女记者坦诚自己的内心后,红河又面向所有人,带着微笑,更加坦诚地说:性自由是我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我的这种行为现在也许是超前的,但20年后人们就不会这样看了。
红河这最后的话,至今还在我的笔记本上诉说着历史,让我惊叹她的先知先觉。
一旁给死刑犯验明正身的法官大概觉得这样的采访越来越偏离主题,越来越成了女犯的邪恶宣传,便吆喝一声,然后大声骂道:“你真是死不悔改!”然后将所有的记者都驱赶开了。
最后剩下我,我跟我们中队的副射手交谈时,法官悄声训斥我:你凑什么热闹?
我当时确实觉得自己是凑热闹,但同时,我又反复在心里询问自己:红河跟10个男人睡觉,有可能造成他人的家庭伤害,但判决书的陈述中,虽然有不杀不得以平民愤的表述,却并没有使他人家庭家破人亡的事例,那么,真的是罪以致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