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7677000000013

第13章

不知是那晚景胜在饭桌上的话给了她什么影响,还是弟弟单独在家担心他犯嫌的关系。

这几日,于知乐都会回到陈坊的老屋过夜。

她和于知安几乎不讲话,也鲜有碰得上面的机会。

这小子总是不知道去哪鬼混,通常半夜才回家。

四天了,于知乐没见他打开过一次书包,瞥过课本的一个边角。

她当然也不想管他,每天晚归早起,照旧去蛋糕店,开始新一天的工作。

今天,于知乐到的比张思甜早,索性先在店里收拾了一番。

捡起藤椅上的书,把橱窗玻璃擦了一遍,朝阳已经送来了一束微光,当作晨礼。

木梯子咯噶响,张思甜打着哈欠从阁楼下来了。

于知乐望过去:“昨天没回家么。”

身上的珊瑚绒睡裙还未换下,张思甜用手指当梳子抓头发:“是啊,小朋友生日,订了一整套甜品台,熬夜弄完了。”

“几点睡的?”

“三点半吧。”

于知乐抬了抬下巴,带点命令的口吻:“再上去睡会。”

张思甜摇手:“不了,生物钟就这样,睡不着啦。”

她绕回吧台后边,弯腰觑了一会,找寻无果,遂抬眼问:“我搁这的书呢。”

“被我放台子上了。”于知乐回,走回烘焙间,搓洗抹布。

张思甜拔高上身,锁定目标:“喔,这。”

她靠到烘焙房门边,把那本赭色封壳的书亮出来,对于知乐晃了晃:“这里面东西你看到了嘛?”

“什么?”于知乐回头,一半脸恰好跑进日光,那里的皮肤白得几乎通透:“没在意。”

张思甜随意摊开书,抽出两张票状的东西:“这个,邀请卡。”

“嗯?”

“你猜谁昨天过来了?”张思甜的语气突然像掉下来的水花,随时能轻快地溅开来。

她刻意卖关子的举动,于知乐并不买账,只敷衍回了一个字:“谁?”

“严安!”张思甜叫出声,又停了停:“严安啊!你信吗?他回来了,居然还来了我们店里!”

好友的这份惊喜,并没有淋到于知乐头上,相反,落水成冰,还是尖利的冰锥子。

洗手池前的女人突然没了动静,也没了声音。

像是怕一动,就会扎到什么东西。

张思甜哪里注意,仍旧自己惋惜:“他问了你,你那会不在。”

于知乐低了低头,像要借着下巴把什么情绪压回去,她走回张思甜面前,问:“什么邀请卡?”

张思甜递过去一张:“他开了间酒吧,明晚开业,晚上有他个唱,请我们俩去看,贵宾邀请卡哦。”

票被她夹在指间,左右来回,很调皮地摇:“哎唷嗬,重点当然是你啦。”

于知乐直接抽过去,敛目,瞄到酒吧名字,她微微一愣。

归处。

他曾唱给她听的歌,是他刚写完的一首,那会她也刚成为他学生不久。

第二天晚上,八点多,第一个代驾单的往返路上,恰好能经过御场古街。

严安的酒吧地址就在边上。

开业第一天,外加老板是国内都小有名气的民谣歌手,所以也注定了此刻的人来人往,惹眼的盛况。

民谣再小众,那一垛子拥趸者的力量的还是不容小觑的。

走过人行道,于知乐清晰望见了它的名字,有着和邀请函上一模一样的古朴字体。

在这样一条灯红酒绿、斑驳陆离的街上,归乡显得过于平和无争了。灯光柔软清淡,静静地从窗子里充溢出来。

有的地方,你会想要冲进去千杯解愁,在谁都认不出谁的舞池里,泪流满面,摇臂嘶吼。

但有的地方,你却只愿一个人坐着,不出声的小盏独酌,独自消化岁月的喜乐与哀苦。

归处就是第二种地方。

于知乐在门口站了一会,似在踌躇。

一个穿白色布衫的男孩子见状,走过去问:“小姐,外面很冷,不如进去坐坐,不想喝酒还有茶。”

于知乐打量他两眼,一直揣在口袋里的右手伸了出来,那张被她叠了一道已经被布料磨蹭出痕迹的邀请卡,也一并暴露到空气里。

“哦!”见到她手里的贵宾卡,男孩惊呼,且愈发热忱:“是老板的客人啊,您这边请。”

于知乐跟着他上了店里较高的地段,这儿只安置了几张桌子,却拥有更加开阔的空间与视野。

男孩说随便坐,她便找了个角落的位置。

舞台出人意料的简单,立式麦后面,已经有个男人抱着吉他在哼唱,就他一个人。

于知乐当然认得他,也许是胡茬的关系,他看上去老了点,声线也比以往沧桑。他过去的嗓音是一条河,奔流清朗,有粼粼碎光,如今像是掺了沙,这沙很细,一点也不硌耳朵,反倒很舒适,缓缓地淌过去,再慢吞吞,沉淀在人心底。

于知乐听得出神。

直到服务生端来了一杯柠檬水,她才收回视线,道了声谢。

酒吧里有人在闲谈,但更多的,都安静地听他弹唱。

他又唱了一首《在瞬间》,他的成名曲,早两年他去了外地酒吧驻场,有网友拍下他唱歌的样子,放在微博上。

不过两天,不到六分钟的视频,拥有了高达千万的播放量。

男人怀抱吉他,五官迷人,湮没在晦暗,低吟之后的倏然爆发,让许多人为之一震。

从此,在许多关乎民谣的歌单里,严安这个名字,包括他写的歌,都成了不可缺少的其一。

他在台上唱,许多慕名而来的粉丝,全在台下合。

一时间,大厅里飘荡的,都是熟悉的旋律,整齐而缠绵,有年轻的小姑娘已经热泪盈眶。

“也就你把我当宝。”

于知乐清晰记起,他从地上爬起来,一手提着吉他,一手搓了下她脑袋,轻声叹气,说着这样一句话。

她那会还理直气壮回嘴:“你本来就唱的很好听啊,总有一天,肯定不止我,不止我一个人喜欢你的歌,会有一群人,很多人,黑压压的一大片人,都在台下跟你合唱。”

想到这,于知乐轻轻一笑。

好像可以了,她今天来这的目的,大抵就是为了这一幕,这一刻,为了看一眼圆梦的他,是什么样。

圆满了。

一曲结束,于知乐起身,准备走了。

也是这一刻,整间酒吧的暖灯,忽然间暗了下去,仿佛有灰幔遮住了夕阳。

严安在台上,静默少倾,靠近麦克风,说:“我在今年夏天回到了宁市,大家都知道,之前几年,我都在川省驻唱。”

他接着说:“人都说衣锦还乡,其实前年的我,也勉强算个衣锦了,你们应该都是那会认识我的吧?”

台下笑出了声,在鼓掌,在认可。

“别笑,”严安说:“但我一直不敢回来,我怕见一个人。”

“我一个学生。”

他笑了笑:“我一个老师,竟然怕学生,说出来谁都不信,是不是?”

又是一阵哄笑。

“宁市是我的故乡,我毕业后就待在这里,和朋友开了间乐器店,兼职吉他老师。”

“搞音乐的人,难免都有情长梦想,可是,我当时非常不自信,以为自己会一直平庸下去。”

“后来我有了个小粉丝。”

“就是我那个学生。”

“她跟我学吉他,她啊,哪里是学吉他,不好好学,每天要我唱歌给她听。”

台上的男人长叹一息:

“很烦吧,小女孩儿,最难缠,最拒绝不了的小女孩儿。”

“没办法啊,只好一遍遍唱给她听。”

“就这个很烦的姑娘,”严安停顿片刻,说:“我爱上了她。”

男人说完,酒吧里,顿时尖叫迭起。

“我给她写了一首歌,除了她,我没在任何人面前唱过。”

“和她分开六年,我也终于敢回来了,回到这里,我的故乡,我认识她的地方。”

“我知道她来了,所以,我再为她唱一次这首歌,这首只属于她的歌。”

严安开始拨弦,有清悦的前奏从他指尖流泻。

“歌的名字,也是酒吧的名字,归处。”

“我回来了,你也回来,行吗?”

看官们在喧哗,仿佛他们才是歌曲的主角一边亢奋难抑。

唯独台上的男人目光涣散,没有看向任何一个地方,像是对着虚无的空气发问,没人知道他的那些情真意切到底撒往何处。

于知乐停在木梯上,对眼前的一切,并不惊讶。

但她还是想,听完这首歌再离开。

景胜是被林岳硬拖出来喝酒的,连续几天,他都闷在拆迁的事务里,拔不出身。

知道陈坊是历史遗留问题,但如此庞大繁复,也是他始料未及的。

除去林岳,还有其他几位好友。

其中一个叫周忻明的,是这间清吧的入股人,所以特意请他们兄弟几个过来喝一杯,撑撑场。

偶尔文艺一下,也算个消遣。

“我可喜欢老严的歌了,”周忻明望着下面攒动的人头:“有他在,这边不愁没生意。”

景胜撑着脑门,心不在焉咬着面前的吸管。作为摇滚和电音的爱好者,这种芝麻糊一样哼哼唧唧无病呻吟的曲风,他才不喜欢。

周忻明回头,有些新奇问:“胜子今天怎么没喝酒?”

“他说头疼。”林岳替他答道。

周忻明微微笑:“肯定是陈坊的事吧。”

是个鬼都知道,景胜在心里磨牙。

接下来,那什么民谣歌手的一段深情独白,听得景胜的鸡皮疙瘩都快漫出毛衣了。

倒是身边朋友,莫名跟着激动叫好。

他激灵了一下,想尿遁。

男人开始哼唱:

“我没有睡意,

心头都是你,

没有道理,

不想逃避,

姑娘啊,怎么一想起你,

我就会叹息,

为什么叹息,

因为你,我变得从此不像自己,很傻气……”

这一段,本来还耷拉着双肩,周身皆软骨的景胜,逐渐僵起了上身。

几句词,仿佛在说自己,适用得出奇。

此时此刻,稍低一点的坐席,忽地响起了延绵的尖叫。

因为台上的男人,低眉弹唱的同时,渐渐仰头望向了一个地方,之后,眼光便不曾离开一毫。

身边长年爱凑热闹的林岳,也跟着嚎叫,相当刺耳。

那位叫严安的歌手还在轻哼:

“我试着压抑,

要保持距离,

如此刻意,

无能为力,

姑娘啊,怎么一见到你,

我就会窒息,

为什么窒息,

因为你,美好得让我不能自已,很动情……”

众人纷纷循着他的视线看过去,林岳呷了口酒,也兴冲冲跟上大家去找。

他看到了一个高挑的女人,就站在楼梯的最上面一格。她倚墙而立,面色不喜不悲,不怒不惊。

似乎还有点……眼熟?

在哪见过?

真的好眼熟……

林岳拼命回想,此刻那首歌,也到了昂扬的部分。

“不想停——

不能停——”

粉丝在欢呼,分担着来自偶像的真情。

电光火石,一张图像,一个名字,在林岳脑子里闪现。

他几乎是下意识地拱了拱身畔朋友,惊魂未定喊他:“景胜!景胜!”

“干什么啊。”景胜厌烦地回,这鸟歌词,正听得他肝疼。

他拽住他胳膊,高指正前方:“你看看!那是不是那女代驾?严安看的女人,是不是上次你给我看的那个女代驾?”

景胜不假思索抬头。

他定睛看她,周围环境黯淡,他只能努力辨认。

也是这一刻,歌至高潮:

“我的姑娘啊,

我想在山花处见到你,

我想在树荫下见到你,

我想在雨幕里见到你,

我想在白雪地见到你……”

心要跳出喉咙,真的是她,居然真的是她,他竟然在这儿,见到了她。

景胜一眨不眨看着她,呼吸急促到颤抖,眼前万物变灰,唯独她一人鲜亮,有一圈光。他耳边仍是深切缱绻的歌声:

“我的姑娘,你笑得发光,你的模样,是我归乡,

我的姑娘,你快回家,我真的好想你,

回家吧,过来啊,回来啊,我的姑娘,我是真的想你啊。”

同类推荐
  • 带着boss打怪兽

    带着boss打怪兽

    一个小小萌货,一个大大boss,这是一个萌萌的故事,如果你是美女,帅哥,就快来吧.............
  • 栀子女孩酷王子

    栀子女孩酷王子

    青春校园恋爱书,元气少女与腹黑冷酷校草碰上又会发生什么化学反应呢?看看大灰狼是吃掉张牙舞爪的小老虎,还是小老虎完胜大灰狼,嘘!欣雨潇与夏子谦他们来了……
  • 豪门有爱

    豪门有爱

    在生日派对上互相认识的一对欢喜冤家,她们会擦出怎样的火花呢。
  • 也许,我们是命中注定

    也许,我们是命中注定

    有着双重人格的双子座——晨玥,和温柔恬静的处女座闺蜜——苏梦儿一起考进了重点高中,一不小心“惹”了一身的麻烦......
  • 霸道少爷俏女仆

    霸道少爷俏女仆

    她住进了校草的家里!校草爸妈很喜欢她,可是校草却超级讨厌她!还让她当他的佣人,要伺候他在学校的衣食住行,是不是很过分?!更可恶的是,校草竟然还不准她和别的男生说话!真是太可恶了!!
热门推荐
  • 王源:指尖微凉,忆成殇

    王源:指尖微凉,忆成殇

    半夏时光,一叶微凉。山有木兮木有枝,浮生未歇,韶华未既,指尖微凉,忆成殇..
  • dota英雄联盟混合双打

    dota英雄联盟混合双打

    当冰封王座降落在符文之地,世界之树种在瓦罗兰之心上,王座与世界之树碰撞,瓦罗兰之心随着世界树的种子穿过了虚空,等待生长的时机。
  • 夏连丞,爱了你这么多年

    夏连丞,爱了你这么多年

    7岁,家庭遭遇变故,她遇见了他。十岁,继父和母亲来给她过生日,她方知他就是她尚未谋面的哥哥。十三岁,情窦初开,她在自己心里存下了一个被称之为龌龊的秘密,她希望他不是她的哥哥。十八岁,她鼓起勇气向他告白,他拒绝了她,说这是乱伦,并告诉她他有了未婚妻。二十二岁,她已不是当年面对爱情的自卑懦弱的女孩。她用尽手段让她能靠近他,他依旧只当她是他的妹妹。二十五岁,他说:“你赢了。”她轻轻地笑了,她等这句话,等了十二年。他们在一起之后,她却因难言之隐不得不离开他只身前往外国。五年后她回来,已物是人非,他身边已有了娇妻,她仍孤身一人。因为疼痛,正是青春
  • 盗道之太空

    盗道之太空

    财富的积累不是一代两代的事情从最初的最初开始你一定不知道梦想与最后实现的距离因为路不是一个人在走虽然你一直感觉到许多人一同走在这条路上但是只有你孤单的背影一直陪着你。
  • 学长,咱不闹行不

    学长,咱不闹行不

    逗比而又粗线条的学妹遇到外表冷酷内心闷骚的学长。寨主向各位读者保证,绝对不虐哦!欢迎大家来阅读本书
  • 如果爱情愿意

    如果爱情愿意

    16岁的落难少女夏至因弟弟失踪案而爱上大她九岁的警察苏琰。夏至苦等成长却等来苏琰与老师栾艺订婚的消息。万念俱灰的夏至转而接受了追求她多年的王梓。当时隔八年的失踪案开始有了眉目,当谜题被一层层揭开,混杂在四人之间的情感也随之发生了妙不可言的转折。人生可以安排的极为寂寞,如果爱情愿意。
  • 桥殇绝恋

    桥殇绝恋

    一曲误终身只要桥不断,我们就不会分开可桥未断...
  • 泪染

    泪染

    这是一个实力为尊的世界,有实力便是俯瞰天下的王,没有力量便是人人欺负的废物,对于我——冰梦泪,只有我揍别人的份,没有人敢欺负我的时候,既然重活一世,我便要活的肆意潇洒,守住自己在乎的人。
  • 竹马来袭:与男神的99天同居

    竹马来袭:与男神的99天同居

    竹马男神上门求同居肿么办!肿么办!季晨曦很想说,其实她一开始是拒绝的,奈何对方太阴险,太狡猾……“季晨曦,根据《婚姻法》第二条,你已经是我的女人了,所以,我不允许你再去拈花惹草!”“是!”这是一个关于征服与逃避的故事,作者是亲妈,结局必完美。么办肿么办
  • 倾城暴君:王爷朕不嫁

    倾城暴君:王爷朕不嫁

    啥鬼,喝个水都可以穿越.穿越到谁身上不好,偏偏老天跟自己作对,让自己穿越到一个三无产品还是个废柴的暴君身上。什么???邻国王爷说要娶朕?朕不嫁!邻国王爷真的很好,皇上就从了吧。邻国使者劝阻道。朕一个废柴,他看上朕那了?朕不嫁,而且你整么猥琐,想来你们王爷也很猥琐。隔天,意想不到,皇上还是嫁给了邻国王爷。大婚当日,一男一女互不相让,唔,最终风紫媣还是被吃抹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