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着王老师的话音落下,从门外走进两名男生。百陌看到他们的时候,顿时傻眼了。
只见其中一个,皮肤白皙,红唇如樱桃般,暗金色的头发更是引人注目。显得他如混血儿般。迷人的桃花眼镶嵌着老虎般的眼睛,如清流般清澈见底,又仿佛潭水般深不见底。笑时,露出一颗小虎牙。更是显得阳光帅气。这正是那天百陌在街上遇到的那个被称为“小偷”的人!百陌这才仔细看他。
于是,在全班同学的注视下,他缓缓地开口了:“大家好,我叫南潇歌。”他的声音是那样的好听,如泉水般样,让人听了不觉放松下来,使人心情舒畅。接着,他又说道:“我今年16岁。出生在美国,在那上过几年幼儿园。我是在英国上的小学,直至上六年级才回国来。所以我对于英语是相当的自信。在英语方面我定为各位同学解决疑难。”说完还行了一个礼,相当的绅士。在座的女同学们有的已经眼冒桃心了。就连上官妃雅也为之动容。
听了这一番介绍,百陌终于想起来他是谁了!小学,百陌刚来人界,就直接上的六年级,那时候也就是南潇歌刚刚回国。也就是那样,百陌和南潇歌在一起度过了一年的时光。那时候的他,就像是一个小孩子一样,整天的跟在百陌后面,还傻乎乎的说着:“百陌,我喜欢你!”第一次见面时他就对百陌说了这样的话。然后一直一直都跟在她屁股后面,一直一直说着“我喜欢你”。就那样,过了一年。还记得六年级毕业时,他们在楼顶,南潇歌说着:“百陌,我可能不能和你一起上中学了。因为父母的工作原因,我又要转走了。不过,我一定会回来的!”那时候的百陌,没听他说完,就走了。脸上也是没有一丝一毫的表情。因为她不懂。在百陌眼中,分别只不过是两个人要分开而已,没必要那么伤感,因为一开始就没在意。见她转走,南潇歌不禁大声说道:“百陌,我一定一定会回来的!虽然分开的时间可能有点长,但是,我一定一定不会忘记你的!百陌,请你记住,南潇歌会永远喜欢百陌的哦!”说完就转头跑走了。想到这里,百陌不禁微微笑了一下:原来是他啊。南潇歌从一进门起就看着百陌,所以百陌嘴角的这一抹笑容,自然是不可能放过的。南潇歌想到这里,嘴角也不禁展开了一朵大大的笑容:她还记得他吗?
众人都还在沉迷在南潇歌的介绍中,完全忘记了旁边还有一个人。他懒散的倚在门旁,从进来时就是这样。以至于众人都无视了他。
忽然,一道懒散的声音打破了这份沉浸的痴迷:“呱呱了这么长时间,也应该呱呱完了。现在开始到我说了吧。”
也不管其他人是什么样,仍自顾自的说着:“我叫落柒尔,其他的没什么可介绍的了。”
这口气,怎么这么熟悉呢?好像在呢里听过。其他人不记得可不代表王老师不记得。他可是记得清清楚楚的。这语气,和百陌一摸一样。连说的话都一字不差。王老师上次在百陌那里吃了亏,失了面子。可这次不一样了。有了上次的经验,王老师这次可不敢再乱问话了。想起百陌那双漆黑空洞的眸子,王老师就不由得害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