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是喧闹繁华的苍都,苍珠帝国的首都。
每日,大街小巷汇集了来自五湖四海的商人,苍珠北部的商人把野兽的皮毛运送到苍珠的贵胄家中,剩下的边角料还可以用于杂货出售,他们被称作北商;苍珠南部的商人有高超的运输技巧,保证了苍都每日新鲜水果的供应,大家喜欢叫他们南商;西部的商人牵着骡马走街串巷,他们是最好的手工艺人,一双精巧的手可以根据你的要求制造出从不令人失望的艺术品,名气最大的西工在苍都有自己的招牌和大作坊,顾客上门要么是预定要么是取货,没有现买现卖之说;而来自东边的临海的商人,带来了丰盛的鱼类,他们身上总是有海腥味,被称作海商。
很值得一说的是来自东边海洋对面的艾鲁人,他们成群结队地乘着船到达苍珠的东海岸,一路杂耍欢欢歌到达苍都。他们皮肤苍白,眼珠是蓝色的,头发是棕色的,体毛浓密。作为苍珠的少数民族,他们似乎不要求国王的关怀,他们生来就是为了欢歌,为了舞蹈,为了散播生命的自由和张扬。他们一路走来一路收容了很多失去双亲的孤儿,身体不健全的异人,教他们唱歌、翻跟斗、做出滑稽的动作,直到他们可以自己养活自己。在苍珠,失去庇护人的孩子是可以公平交易的,苍都甚至有专门的市场用于孤儿交易,而没有家人的异人连被卖掉的机会都没有,他们会悄无声息地死在阴暗的角落或是偏僻狭窄的路边,无人收尸。
每一群艾鲁人里面都会有一个德高望重的人物,她的工作是别人完成不了的,她修行法术,治疗疾病,迎接新生儿,主持葬礼,她的存在能够团结一群艾鲁人,一旦她死了又找不到合适的继承者时,这一群艾鲁人会各散东西。
八年了,苍都变得更加拥挤,街道上的颜色更加明亮,贫穷的都迁往苍都的外围,富裕的被请进苍都城作为座上宾。宁将军府往外三条街,就是最富裕的苍珠贵人住宅区,每一栋宅子莫不是金碧辉煌,外墙是彩砖,内墙是琉璃,房顶上的苍狼雕饰都是水晶打造的。阳光一照,人人目眩神迷。富人彻夜笙歌,烛光赛过了月光,调笑****的声音传得比音乐更远。
现在正是下午,南商的篓子里已经没有像样的水果了,只剩下一两个被压扁变形或者是被客人捏得松软的残品,小贩们已经要收摊回家了。城西的富人区经过昨晚一夜狂欢,还没有苏醒。
“小姐,将军说过他今天肯定回来,外面风大,你就过来坐一坐,别再在窗户边站着了。”
“胡妈,他上个月也说一准儿回来,可我等了一天,连个影都没有。”窗边的姑娘转过身来,扑闪的大眼睛里有一点气恼,但是娇小的鼻子完全化解了那一点的不满意,精致的下巴不论从哪个侧面看都无懈可击,粉红的唇不像平日绽放花蕾似的微笑,脸颊上漂亮的酒窝现在只能看到一个,白色的裙裾套在她冰清玉骨的身段上,在尘世中难得一觅的优美和典雅完美的糅合在她身上。尽管看起来稚气未脱,也没有一个人在见过她之后敢说世上有比她更精美的人。
“小姐,上次苍王临时下令,谁也没预料到,将军第二天不就回来了吗?”人过中年的胡妈已经在宁将军府里待了十八年,看着面前的小姐一点一滴地蜕变,她打心眼里喜欢宁小姐,觉得她的美丽是神赐予的最珍贵的财富,自己是前世修了福才有机会侍奉小姐的。
“可是我就是想今天见到他,不是明天,不是下个月,就是今天。”说完,她又转过身去,风穿过二楼的窗户,疯狂地亲吻着她的长发,裙裾也随之起舞,若不是她头上的那根白玉簪,她的满头青丝必要顺势垂落。
胡妈知道说什么也没有用了,看着小姐的背影,她想起她第一次被带进宁将军府的时候,是被将军抱在怀里的。那时候的将军才二十岁,还是副将,被称为苍珠建国以来最年轻的将军,是人人称道的小苍狼王,他平日惯穿盔甲,佩戴面具,从不以真面目示人。他把小姐带进了将军府,她是那么娇小,那么苍白,以至于看起来玲珑剔透,不抓紧一点的话,就会幻化在空气之中。她头上缠了好几圈白色的绷带,看得出来伤口还在往外渗血,她却始终坚持着没有发出一声叫喊,除了死死地抓着将军的手,甚至没有表现出她的疼痛。将军从王宫中请来最好的医生给她配药,叮嘱胡妈要好好照看,不论多忙,每日抽空探望三次,让将军府上上下下的人都明白这就是将军的妹妹,他们必须尊敬的小姐:宁光。
半年以后,整个将军府的人都喜欢上了小姐。她发自内心地尊重每一个人,她恬淡的笑容已经成了她的通行证,可以在将军府畅通无阻。
“胡妈,外城是不是在吹奏回城曲了?”一个欢快的声音拉回了胡妈飘飞已远的思绪,她走到窗户边,看到城内已有军队开道,笑着对姑娘点点头,“是啊,将军马上要回来了。”
姑娘眼里的笑意一直洋溢到唇边的酒窝里,“太好了,那我下去接他。”胡妈还来不及给个回应,宁光已经不见了踪影。
胡妈也不敢怠慢,跟着几个落在后面的家仆赶到楼下,按照男左女右的规矩,男丁排在左边,女仆排在右边,严整肃穆,鸦雀无声。
没过多久,穿着铁靴的士兵踏步的声音渐渐清晰起来,似乎连风都感受到了队伍的威慑,恨不得静止下来不再移动,免得惹怒了位高权重的主人。
接下来,门内的仆从们见到了数月未归的将军,将军看起来没有什么变化,身穿黑色的软甲,戴着苍王赏赐的银色苍狼面具,这也是外面只记得他是小苍狼将军而忘记了他原本的姓氏的原因。宁光跟在将军身后,她从不因自己的特殊地位而要求任何特权,因此给自己的名声加分不少。大家都觉得将军确实离开了很久,但是没有人数着日子去盼望主子的归来,只有宁光,她清楚地记得这是第69天,而上次离开只有67天,她还发现将军瘦了,而且为此感到很不安。
将军一路上都没有说什么话,于是就没有人敢说话,这种单调的沉默令人压抑。以往,尽管将军不苟言笑,身上也从未有今日的冰寒。
到达正堂,将军坐在主坐上,看着立在面前的轻灵少女,八年了,每一次回来,总会发现她又长大了一些,眉眼愈加精致,笑容愈加温暖,气息愈加柔和,而自己,则是步步陷入冷漠的泥潭。
“哥哥,光儿有些事想和你说。”宁光也不等将军开口,而是自己挑起了话,因为她知道自己不说的话,将军即使陪着她喝一天的茶,也不会费心开始一次谈话。
将军端起茶碗,看了宁光一眼,“说”。
宁光看到将军眼里的血丝还未散去,心里不由得一疼。“我已经在临都学院学习了三年,接下来需要转业,不知哥哥有什么建议?”
宁苍也是临都学院出身的,他想起自己十岁那年被父亲送进了临都学院,十三岁那年父亲传话,要他成为一名体修者,更准确地说是一名战士,他要成为父亲的接班人的话,必须是战士。
体修者分为战士和死士,战士是驰骋疆场,高头骏马的英雄,擅长谋略和战斗;死士是隐匿于暗处,不见阳光,不畏死亡,忠诚于战士的特种部队,擅长搜集情报和暗杀。在苍珠,富贵人家出战士,贫普人家出死士。
“你可有想法?”宁苍喝了一口茶,问面前的少女。
“我想,灵隐还是不错的。”宁光只是看着宁苍,因为面具,看不到表情。
“灵隐的进攻和防御太弱了,你可能无法保护自己。”宁苍缓缓吐道。
宁光心里自知,灵修者分为灵隐和巫隐,灵隐最强的功能便是辅助,一个顶级的灵修者可以瞬间治愈成百上千人,一个灵隐随军而行,全军莫不心安。而巫隐恰恰相反,能够用巫术和毒药杀人于无形,擅长隐匿行踪,在进攻和防御上也比灵隐强上很多。因此苍珠的富人家常出巫隐,而穷人家常出灵隐。
最重要的是,苍珠的祭祀团,历来都是巫隐多余灵隐,特别是从老苍王开始,朝局不稳,为了让那些多事之人再也不能多事,皇族开始大量地搜罗巫隐帮助朝廷进行清剿,所以,十年一重组的祭祀团,渐渐失去了灵隐的踪迹。
“我不喜欢巫隐的咒语。”宁光知道心里有些话是不能说出来的,况且巫隐的咒语艰涩别扭,举众皆知。
宁苍听到这个理由,看着面前白玉一般,纤尘不染的少女,觉得让她去练毒是有些残忍了,“既然如此,那你便选择灵修吧。”
虽然知道结果肯定是同意,但宁光还是很开心,“谢谢哥哥”,连声音都甜了几分。
不得不说,这是宁苍两个多月以来,听到的最柔软的一句话,也不枉了他因为这丫头,马不停蹄、披星戴月地赶路。
堂中又不再言语了,宁光喝了一盏茶,看着宁苍的满身风尘,起身:“哥哥今日刚回来,应该好好休息,光儿先回去了。”
宁苍点了一下头,算是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