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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12粘住过客的江南

第一部《约定》

1一,《约定》

“那时候他在南昌读大学,他总会站在楼上看着对面的天虹商场和南昌的夜色,那个她也在这个城市里吗?

坐在气球上,飞过这个城市来找他,”

朱夕最喜欢听周惠版本的<约定>了,虽然原唱是王菲粤语版本的,但是朱夕就是喜欢周蕙版本的。

朱夕之所以喜欢的周蕙版本的《约定》,是因为周惠的歌曲中有他自己的一些心思,有他自己约定一个叫南昌的城市的故事。

其实朱夕喜欢那首歌的前奏的音乐胜过那首歌本身,另一个原因朱夕之所以特别喜欢周蕙的《约定》,

因为周惠的歌的mtv中是卡通风格很形象的表现了朱夕设定的18岁内心爱情的模样。

“那是在一个高楼林立的城市里,飘过一个热气球,里面有一个善良的女子,

她和她的他在水泥森林的城市里约定,相守,一路从泥泞走来,飞过了这个城市,飞过了人群,飞到了幸福。”

那首歌其实代表的是朱夕十八岁的时光和十八岁左右的爱情观,。

2001年,10月,那个初秋,记得那是一个黑夜,只见一个年轻人提着行李,从南昌火车站往市区走,这个年轻人就是朱夕,

这个年轻人穿过那些黑越越的南昌高楼,总算见到一个大城市的样子,总算来到了那个南方的城市南昌,

那年朱夕考上了一本的学校,总算要走进了理想中的大学,这个年轻人内心澎湃起来。

他安排在学校里以后,看着那个城市和大学,一切都那么的新奇,一切都那么让人憧憬起来。

2二,对面天虹商场的灯光

开学以后,朱夕一个人吃饭,一个人上课,偶尔和室友们一起踢踢足球,其实主要是因为他自己年轻不懂身在外地城市的孤独怎么理解,就有一种很孤单的压抑感。

这种孤独压抑感其实不怎么在意,多参加学习活动就会好多了,顺便可以听听音乐,放松心情。

朱夕在南昌大学学校生物楼上自习的时候,就喜欢一边听着《周蕙》的约定,一边看着对面天虹商场的灯火,

想象那个城市的人间烟火的味道。

朱夕一边听着周蕙的《约定》,一边看着天虹商场的灯火,一边常常会想,这么大的一个陌生的省会城市里,那么多人,人来人往,

为什么自己内心总有一种孤单孤独的感觉呢,该怎么改变一下呢?

朱夕心想,要是能遇到一个能懂他心思的人,和他一路走来,那样的话,他就不怕这个陌生城市的孤单了,朱夕是多么期待在那个偌大的城市有那样的一个人呀。

朱夕总会傻傻的想,说不定,明天,就是明天,他就遇到一个能在泥泞中给他勇气的人,一个吻就能要他忘了所有艰辛,

要是有那样的爱情,那也是多么坚贞和美丽的爱情啊,要是明天就能遇到就好了。

“那是我十八岁的年纪,那是几句稍微甜蜜的话就能拨动你心扉的年纪,”后来沐之在自己的日记本里这样写道。

如果一个人十八岁的时候,真的人给他写一点类似《约定》那样的文字的话,

也许他会真的什么都可以不顾及了,真心的和她在一起,这就是十八岁的爱情观,

十八岁的时候,朱夕是多么期待遇到那个傻傻的从来不计较公平不公平的人啊,。。

3三,遥远的学妹

在大学校园最初的日子里,朱夕还是那么无所事事的,那么的孤独寂寞。他跟学校里的人暂时都不算熟悉,多数时候朱夕一个人学习做事情。

有一次,朱夕下晚自习回来,记起了他以前高中学校一个暗恋的女生的寝室的电话号码,沐之就想再打过去,和那个女生聊几句。

朱夕当时不能确定自己暗恋的那个女生是不是换了寝室,

还是打了过去,拨通了电话,以为会遇到曾经暗恋的那个学妹。

电话打过去之后,已经不是那个她接的了,接电话的几个女孩子是新升高二的几个女生,

朱夕当时也鬼使神差了,还是继续和她们聊起来,大家就聊啊聊啊,那些高二女生说她们挺羡慕朱夕的大学生活,朱夕也说自己挺喜欢她们的天真善良。

就这样经常打起电话,不久很快彼此就打成了一片,连朱夕上铺的兄弟也和他一起半夜起来聊天,一起插科打诨起来,

朱夕为了聊天有话说,还经常准备了好多台词写在纸上的,放在电话旁边,希望打电话的时候说的,

十八岁的时候的自己就很有聊天和勾搭女孩子的天赋,哈哈,想到这个朱夕总会会心的一笑。

当时打电话投机到什么程度呢?当时都是用固定电话卡打电话的,朱夕记得自己买的那种电话卡都打爆了好几张,。

情结这种东西占据了沐之世界观的很大的部分,他是一个很恋旧的人,朱夕一开始就是想和他暗恋的那个女孩打电话的,

朱夕其实当时多么希望从这群女生的身上找到他暗恋的那个女孩子的影子啊,他是在苦苦寻找最初的她吗?是的。

有个女孩,据她们聊天里说,她是个又高又漂亮的女孩,她和朱夕聊天也最有感觉了,

为什么说她又高又漂亮呢?从她一次留校参加一个县级的运动会当举牌代表可以看出,那个女孩的外形条件估计很不错的,

她渐渐的竟然有点依赖朱夕,参加完运动会活动以后,那个女孩就主动打电话和沐之聊天,那时候,朱夕还是常常听<约定>,

朱夕就想象着那个女孩是不是那首歌里那样的女孩啊,纯真,善良,,温柔,

即使也许她不是那样的一个女孩,在朱夕的眼里也要当成她是,在朱夕的眼里,她一定是一个十七岁女孩的模样。

朱夕好喜欢那时候和那几个高二女生聊天的感觉,那样的话,他至少不再孤单了,至少心里好象那样的,

这段无果的故事情节,很快就被打断了。

有次休息时候,那个高二女孩的班主任就打电话和朱夕说,说聊天的事情影响他们的学习,

朱夕也懂很多道理,就答应了她的班主任,不再打电话,那就样忘记那个故事吧,

朱夕很早就知道,有些故事有来的时候,也就会有走的时候,

4四,十八岁的约定

朱夕想在想来那段故事,还是挺清新的,那是十八岁时候一场寂寞的相遇吧,应该是这样的。

朱夕至今还记得那个女孩名字中有个秋字,跟他同一个姓,住在离朱夕老家不是很远的地方,

可惜啊,那时候网络还没有兴起啊,朱夕和她当时也没怎么联系,不能和她说点什么,后来想起来挺遗憾的,

“至少要我看清她的样子也可以啊,呵呵,”朱夕心里这样奢望着。

十八岁的约定的感情真的很纯真,那么容易感动,叫人都不愿意轻易的欺骗彼此,是那种心底很纯真的感觉,

朱夕要感谢自己高中学校,感谢一直以来支撑他很久的那么多的情结,让他十八岁的时候不是那么孤单。

要他继续相信,他一定会找到那个约定里的那样的女子,陪她一路走出泥泞,彼此一路走下去。

第二部《很爱很爱你》

1一,运动会上的美丽学姐

那是朱夕在上大二的时候,是一个秋天,学校正在举行全校运动会,

朱夕那天就去看了,只看到田径场地上有一个白白大腿的一个女生,应该是学姐吧,因为朱夕感觉她的脸看上去有一点成熟的,

只见那个她的脸白白的,她正在伸开白白的大长腿在压腿,一看就很有明星气场的人。

她参加的是110米栏的比赛,她站起来的时候,朱夕目测了她的身高有170左右,

朱夕心想真难得啊,运动员的女孩也有这么好看的,也能有皮肤这么白的,身材这么好的。

过一会就决赛了,选手们都站在起跑线上,只听“啪”一声,发令枪响了,

只见她很有速度很有技术的冲了起来,嗖嗖,她迅捷的跨过了一个又一个栏,她果然是第一名,和她压腿一样的有明星气场。

朱夕花痴了,如果当时能有一个漫画镜头,一定是朱夕的眼前出现一颗大红心,朱夕的眼睛里一个大大红心,这就是花痴。

“我要是能认识她就好了。”带着这个略感渺小渺茫的愿望,朱夕继续了他生活。

2二,小志的出现

渐渐的到了冬天,很碰巧的是,南昌那个南方城市下雪了,朱夕的学校也下雪了。

那个南方的城市很久没下雪了,平时那里最低温度都是5度以上,如果那里下雪了,可以说是破天荒的事情。

那个时候,校园里下起了雪,那个世界一下子白雪皑皑了,校园的亭子上是雪,花花草草上都是雪,连同学们的头上也会飘着一层雪,

一切都被白雪覆盖着,校园成了一个安静的童话世界一样。

自从那次运动会以后,朱夕有点茶饭不思的样子,心底总有一种失望,自己什么时候能再次见到那个学姐啊,

那天下过雪以后,校园太美了,朱夕和他的同学小肖,准备一起去雪中的校园转一转。

他们去到学校北区那边的一个亭子那边的花园里。

有一个女生也来看雪了,她穿着一身毛绒绒的羽绒服,红扑扑的脸上,闪着一双大眼睛,

看上很萌很可爱的样子,就是她的身高不算高,160的样子。

她对着那里的雪景拍啊拍啊,看到朱夕他们过来,她就像有话说又不好意思样子,

朱夕感觉她好像终于鼓起勇气一样,她对他们说到,“你们能帮我拍我自己的雪景吗?”

朱夕说“行啊,我平时最喜欢鼓弄相机了,”,朱夕就拿着她的相机帮她拍了起来,拍了不少张,

她还凑到朱夕跟前,大胆的对着肖说,

“帮我和这个帅哥也拍几张,毕竟我们能在这里遇到,能看这场大雪不也是很有缘分的吗”

她凑到朱夕身前的样子好可爱啊,朱夕的嘴角也要高兴的笑了起来,没想到自己也是这么有魅力是吧,

他们继续和她聊了起来,知道了她叫林小志,跟他们是同一届的,是文学院的。

小志的相机是数码相机,可以直接在网上上传,比朱夕和肖的那个老式的傻瓜相机强多了。

为了看到照片,朱夕和小肖留下了她的qq,电话,这样联系起来就方便多了。

朱夕他们回到宿舍以后,就在网上加了她的qq,她直接发过来很多照片。

那些照片在电脑上看起来,效果非常的不错,毕竟这场雪是这个城市破天荒的一场雪,雪景是那么难得,甚至需要缘分,

朱夕和肖就把这些照片美美的放到了空间里,在网上的论坛上也贴了不少,

肖回来还添油加醋的说“我们在北区的亭子里遇到一个小美女,那个小美女故意找我们照相“,等等

说的宿舍其他的人直流口水,他们心里一定想,天下还有这样的好事,

就这事过去几天以后,朱夕在宿舍里上网,无意中点开了小志的qq空间,

朱夕看到了她的日志里有一篇刚写的的叫小说《白色恋人》的日志,

看到这个标题,朱夕心想,毕竟小志是学文的女生,连日志的名字都起的挺有文采的嘛,

看到这个标题不错,也引起了他点开看看的兴趣,就点开那个标题,

那应该是一篇小说,里面的文字很好看,很纯净,像那场雪一样白白的纯净的,女主角是一个像雪一样文静美丽的女孩。

女主角喜欢男主角,男主角好像不怎么爱惜她,对她有点冷淡,

男主角也是高高帅帅的,只是在那些文字里看起来那个男主角稍微有点木讷,不善言辞,

朱夕心想,我才不是男主角那样的人,如果一个女主角那么主动的喜欢我,我一定会愉快的接纳她,

朱夕看完那篇文章,就有了一个印象,小志是一个才女,喜欢写小说,

那个时候朱夕也偶尔会写一点文字,朱夕心想,有机会自己应该和她多多交流写东西的心得。

3三,学姐又出现了

眼看又要到年底了,要到寒假的时候了,各种节日要来了。

学院里也开始排练一些舞蹈了,朱夕和隔壁宿舍的一个外号”雄牛“的死党准备大干一场,准备多看一些美女。

”雄牛“是朱夕给起的外号,因为他够高够黑够瘦够猥琐,

他们想好了一起去那些排练舞蹈的地方去看美女,这就是朱夕和雄牛最爱干的事情。

他们就出了宿舍,先在他们学院附近看了几下,没什么美女,看不下去,旁边也有别的学院在排练,朱夕和雄牛就也去别的学院排练房转了转。

朱夕随意的和雄牛趴在别的学院排练房的一个窗口看,这一看,有惊喜了。

大白腿,大长腿的学姐又出现了,是在外国语学院的练舞场地,那么她应该是外语学院的吧。

她还是白白的脸,脸上有一双美丽的大眼睛,她正在练习一个舞蹈动作,她芊芊的手,在那里摇摆着,大长腿有规律的旋转着,

原来她跳舞也这么好看,好像一只骄傲的白天鹅,

就算跳舞,她也还是带着她的明星气场,卓尔不凡,这就是天生丽质,

这就是一种天生的自信吗?

朱夕和雄牛两个高个子趴在那里往里看,一下子就被里面的她发现,

她不屑的看了他们一眼,意思是说不给他们看?意思是说朱夕和雄牛的眼神太猥琐吗?

他们才不管她呢,那两个人“嘿嘿”的继续看,雄牛眼看要流口水了。

她看到朱夕他们没有走开的意思,开始有点生气了,她停下排练,走出门来,

走到他们跟前,对着他们说“你们这是干什么,走开,我们这个节目这是秘密排练的,”

她的声音也好听,雅致的带一种甜甜的韵味,她果然是全方位美女,

朱夕和雄牛一个眼色,“奥”

“原来是一个秘密的节目啊,怪不得长的那么好看,跳的也那么好看,嘿嘿,那我们走了,

那你们好好排练吧,演出的时候一定要给我们惊喜啊”

朱夕试图顺着这个机会和她多说几句,顺便夸她一下,让她心里美滋滋一点,人都是喜欢客套的好听的话,不是吗。

他们转身就走了,

她也重新进入了排练室。

朱夕和雄牛走了没有八步,“哗”

他们一起转身往回走,朱夕和雄牛一向心里很有灵犀的,特别是在骗人方面,

他们又继续趴到窗口上往里看了起来,继续说着“嘿嘿,嘿嘿,真好看”

他们够不够猥琐呀,

她当然又看到了他们两个。

这回她有点发怒了,又停了下来,

出门来,对着他们说“你们两个真不要脸,这么高的个子,长的也挺帅的,都答应我不看了,却又都回来了,

说话不算数,竟然干这么猥琐的事情”

朱夕就说了“我们一般帅而已,哪有你好看啊,你们跳的那么好看,你让我们再看一会吧”

她说“当然不行,赶紧走开,”脸上都有点和人争吵的一点红色,

雄牛黑不溜秋的脸上继续猥琐的眼神“我们就看了,怎么了,我们又没犯法犯罪,咋了,你长的这样还不就是给人看的啊”

朱夕心想,雄牛果然是好兄弟,连自己喜欢的女生也敢猥琐,不过说的道理的确是对的,

她看到朱夕他们不罢休的样子,说“好的,跟我耍无赖是吧,我让你们看”

朱夕心想”她是放弃了吧,斗不过我们这些无赖了吧,哈哈,”

没想到啊,她回身进了房间以后,她跟旁边的一个女同学说“小芳,把窗帘拉上”

窗帘就这样缓缓的拉上了,

朱夕心想,“雄牛啊雄牛,你看她就是一个吃软不吃硬的女生,你跟她斗气,不是找难看嘛,”但又没好意说出口,毕竟都是哥们。

自己也被雄牛害惨了啊,这下什么都看不到了吧,他们只好往其他学院的排练房看去。

朱夕和雄牛灰溜溜的离开她那里,朱夕心想,“不过也有好消息是吧

至少知道她是外语学院的,剩下的让我们继续去打听吧。”

4四,小志帮朱夕写情书

后来朱夕就时常跑到外国语学院附近蹲点,到处打听,总算知道了学姐名叫静萱,今年读大三是外国语学院西班牙语专业的,

朱夕一听这名字,就觉得挺好听,好像一个高高在上的统治者的名字哈哈,这也许是爱屋及乌,喜欢一个人,就喜欢了她的名字,

这个名字也适合学姐,毕竟她是一个有卓尔不凡气质的女生。

朱夕既然都打听好了她的一些消息,就决定给她写情书了。

想到写情书,朱夕一下子想到了小志,对啊,写情书小志应该是拿手的吧,她写小说那么好。

“你高高的个子,修长的身材,像一朵盛开的鲜艳的花,你白白的皮肤,比过世界最好看的颜色。”

等等一开始朱夕也写了很多一些歪歪的字句。好像这些给到学姐那里,没什么反响。

朱夕就找到了小志,让她帮他写情书,

她好像有点不乐意,但是好像考虑一段时间,说,行的,我试试吧。

小志写的情书,果然文采比朱夕强一些,学姐都收下了。

渐渐的朱夕也知道了,静萱是一个非常有魅力的女生,追求她的人太多了,

追求她最多的就是她同学院的那些学长们,听说那些学长业余还有练拳击的,练散打的。

朱夕瞬间觉得自己也应该去学习跆拳道,不然早晚被他们抓住可惨了。

不过还好还有雄牛,还有那个善于出卖人的小跟班,如果遇到什么事,至少他们两个还可以应付一阵吧。

那朱夕和雄牛又去送情书,

不巧被静萱的一群学长堵住了,雄牛又开始出卖朱夕了,

他说“所有的事情都是这个人干的,跟我无关,”然后就开始溜了,朱夕边一边鄙视他,也一边往外溜。

这些人又是拳击的,又是散打的,一个个肌肉块的,看来这些人不好惹啊,

也许是迫于那些会武功的学长的压力吧,也许是静萱对我情书的反应太少了吧,朱夕就跟那些学长说了,决定不再写情书了。

朱夕心里想,“我放弃吧,那些相遇的过往就算一场艳遇吧,

学校里大长腿的学姐学妹还有不少吧,总有会喜欢我这样类型的,我总会遇到我喜欢的,为什么我一定要喜欢她一个人。

静萱大人,再见吧,我也不是一个随随便便就喜欢上别人的人,“

那段时间,朱夕好难过啊,每天都伤心欲绝,

小志也知道了这个事情,就经常安慰朱夕,

没事又会邀请我和小肖等等去青山湖,滕王阁玩,

她可是很高兴了,还经常写小说给朱夕看。

那年寒假,带着太多的失意,朱夕回到了老家了,

朱夕在老家的电脑上上网,却意外的收到静萱的一封电子邮件。

在那封电子邮件里,她说朱夕写的情书挺有才华的,人也挺可爱的,也挺帅的,只是她无法接纳朱夕比她小这个事情,

这个理由也太天真可笑了,你信吗?雄牛能信吗?呵呵,朱夕不信。

5五,朱夕打起篮球

等到春天开学的时候,

一切又恢复了生机,

开学以后,小志看朱夕闷闷不乐,就经常约他去操场走走,

他们走在操场边经常看到有人打篮球,小志好像很欣赏那些篮球场跳跃的人,

她看到朱夕也个子高高的,让朱夕打篮球,朱夕其实也没觉得有什么,就试着打打看,

没想到朱夕还真的有打篮球的天赋,一段时间后他就各种打法技术很熟练了,渐渐也打出了自信,

朱夕和雄牛等等打篮球的事情,都传到了系里,一时间也偶尔会有女孩子来看朱夕打球,还说他挺帅。

小志还告诉朱夕可以多写文章,朱夕就写给她看,

小志还有时会问朱夕,”没看到你像我小说里的一个人吗?“

朱夕隐约记得小志的一篇小说,但是他说自己不像啊,

小志说”就像,好自私的样子,“

朱夕在日记本里写道,

“亲爱的静萱大人,那位大长腿的学姐,如今的你还会看我的那些情书吗?

如今大学的那些故事,那些彼此相识的过往,是否已经散落到了天涯,让人无从知晓?

我们也会在岁月中变老吧,

但是至少白白大长腿的学姐,曾经那么美那么美,大学校园的那些故事也曾经那么美过。”

第三部,《殉情江南》

第三部《殉情江南》

1(一)江南,三生石,雨巷。

在诗情画意的江南,据说有一块叫三生石的石头,

人们没有亲眼看那见过三生石,不知道它上面到底刻了什么没有,

据人们传说三生石上面有很古老的誓言,在杭州一个繁花锦簇的叫西湖的湖边,立着那块叫三生石的石头。

曾经有一对男女经过那石头旁边,诉说了一种古老的爱情誓言,后来他们再也没回来过,听说他们被现实逼的投了西湖,在不存在的下一世才能爱下去,人们说这就是殉情。

这样看来,三生石到底是爱情美满之石,还是爱情毁灭之石,谁也说不清楚,三生石就是那样的立在西湖边,等待人们去评说。

那些故事是一种凄凉,还是一种浪漫,在我心里总觉得是酸酸的,苦涩的占的更多些。

现实给爱情更宽广的一些土壤好吗?现实能多给爱情一些机会吗?

当然三生石头的故事要不同人从自己的角度去说,真正能让人一见就想殉情的应该是江南那些美丽温柔那些景致,应该是江南古镇落雨小巷,是花伞乌篷船,还应该是旗袍旧城墙,。。

朱夕去过江南苏州杭州,所以朱夕知道江南足够有这种让人殉情的魅力。

如果你去过江南又离开过,你一定会脱口而出殉情,温柔,似水年华这样一些词的,你也会成为一个江南才子,你去看了就知道。

有一首林俊杰的《江南》的歌就是写江南的,我很喜欢那首歌,写的很好,很经典。

朱夕想念江南的时候,就会听听那首歌。

在那首歌前奏里面也有点灵异的风摇船轱辘的“呜呜”的声音,听上去的很像江南的冬天,

江南的冬天,风瑟瑟的感觉,不会结冰的,但是就是要冷到你的骨子里的确是像歌里写的那样的。

那种呜呜的灵异声音不算坏事情,据说出现过灵异事件的唱片都要大卖的,果然,《江南》那首歌当时非常的火。

2(二)苏州网恋

2005年,朱夕大学毕业就去了苏州工作,朱夕去苏州的时候也是个冬天的末尾,春天的开始,

因为朋友的帮助,朱夕好不容易才租住在湿湿漉漉的苏州WZ区蠡墅镇那个地方,在此想继续很感谢朋友的帮助,因为他,自己才少走了很多弯路,真的谢谢他了。

朱夕住在苏州东部WZ区蠡墅镇上,虽然那里算不上繁华,不过总算是个落脚的地方,

而且那个小镇那时候还是典型的江南小镇,有荷花池,有小河,有小桥。

行走在那个镇上,能给朱夕像书上写的江南一样的感觉,小桥依恋人家,春天时候的风和雨粘粘的缠缠的,这一切让人温柔流连。

朱夕就住在那边,上班以后,也邂逅了一个在昆山上班的她,朱夕和她是在网上认识的,

那时候的朱夕会把她放在心里远远的,粘粘的,触碰不到的地方,总觉得她有些遥远,无法碰触。

在那场网恋里,朱夕总觉得自己是爱情低手遇到爱情高手那样,无法真正的懂她,跟她思想理解上有差距,但是朱夕却不愿回头。

朱夕和她网恋没有成功,其实,朱夕觉得自己就是那个时代的牺牲者,

2005年左右,社会上都在到处都说网恋不可能,现在还有人这么说吗?

网恋只不过是一种恋爱的方式而已,真正的爱情不在乎的是恋爱方式,认识的方式,而在乎是不是真爱。

有了自己网恋的社会背景失败的故事,朱夕也想奉劝今天还爱着的人们,不要太在意外在的舆论导向,认准真爱才是最难得的。

舆论的前瞻很多时候都是错误的。

这段网恋的尝试,让朱夕悲痛欲绝,心理产生了阴影,用了很长的时间才走出阴影。

网恋的那些日子,朱夕终于也成了不是文人的文人,也会写出那些伤感的文字了。

你能想象到我在苏州和昆山火车上之间,煎熬,辗转,分开的忧伤的身影吗?你能想象我后来一个去专门去到昆山那个城市的街头,想象遇到她的无奈吗?

那个时候,朱夕就试图用文字记录出我那段网恋,

“伟大的爱情,总是带点伤感的,总是没有结局的,或者结局是凄惨的,或者是被时代牺牲的。”

朱夕只能那样的安慰自己,朱夕和她终究没有能在一起。

现在想来,也许她不是朱夕要找的那个人,也许社会的土壤让朱夕受了伤害,

但是失去爱情总是好痛,就象朱夕在苏州度过的日子,没有结局。

后来朱夕离开了苏州,离别了江南,离开了江南温柔乡。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每次看到“江南”二字,都有点心痛,那种痛难以言表。

朱夕不知道,这种痛是为她,还是为江南的温柔景致?还是为自己的青春岁月?

每次朱夕想到翻到看到“江南”二字,想着那样的江南竟然也埋葬过自己的爱情,心里总是悲伤不已。

遇到那些描写江南景致的文字如“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在朱夕读来却是好凄凉。

而且朱夕发现了这句诗描写的意境而且是在现实中存在的,

每年春天的时候,你去看看,苏州盘门那段护城河里的河水真的是蓝色的,很好看,

那还是朱夕在2005年的春天看的,那时候朱夕就发现了这首诗的意境是在现实里存在的,

原来河水真的可以是蓝色的,江南总有让人感到神奇的事情。

如今每年那些叫江南春风吹过的地方,是不是也会粘粘的带着朱夕的伤感,

有人曾在江南的春风里心碎过,你们知道吗?

3(三)后记

经过那个悲伤的网恋故事以后,朱夕又在苏州生活了好几年,所以对苏州江南很是了解。

江南应该说是一个永远说不完的主体,她有时候华丽恬淡,有时候又灰暗凄凉,但是的确应该比那个人更好懂。

亲爱的读者,你要想知道江南的色彩,还是自己去看看吧,

去看江南的花伞乌篷船,旗袍旧城墙,园林,古镇,二十四桥.。

等你到了江南,你一定也会变的多愁善感,你开口也一定会随意都是吴侬软语,.“啊晓得不?”

你去到江南看看吧,也许你会找到你梦里的的温柔乡,找到梦里江南里的温柔的人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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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一个现代杀手之王穿越到这个世界。是隐匿,还是崛起。一场血雨腥风的传奇被她改写。一条无上的强者之路被她踏破。修斗气,炼元丹,收兽宠,化神器,大闹皇宫,炸毁学院,打死院长,秒杀狗男女,震惊大陆。无止尽的契约能力,上古神兽,千年魔兽,纷纷前来抱大腿,惊傻世人。她说:在我眼里没有好坏之分,只有强弱之分,只要你能打败我,这世间所有都是你的,打不败我,就从这世间永远消失。她狂,她傲,她的目标只有一个,就是凌驾这世间一切之上。三国皇帝,魔界妖王,冥界之主,仙界至尊。到底谁才是陪着她走到最后的那个?他说:上天入地,我会陪着你,你活着,有我,你死,也一定有我。本文一对一,男强女强,强强联手,不喜勿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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