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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1-02

在这个年代,就连有个栖身之所都显得特别奢侈,更别提工作--剎那间,事情就发生了,工厂拔地而起、黑烟卷过苍穹,过去鼠疫淹过了人们的双脚,而今人们淹过了土地,马内城金玉其外、败絮其内。每个城市都一样,无一可幸免。但汤玛士还算幸运,在街上一群群失业者中,他曾是个小小的胜利者。

汤玛士早些年他落脚于东边的山城圣乔治。虽然那里的环境不比马内好,但在战友的帮助下,汤玛士很快就在圣乔治城中找到了一份看门工作,负责打杂、围事、偶尔也得处理些脏东西。然而打从退伍开始汤玛士就经常陷入焦虑,起初他以为那只是适应不良,每个还活着的战友或多或少都有些这样的问题,只是唯独他的问题日渐加重--后来,就像雇主说的,汤玛士没用了,没用的人就不该留在他的手下工作。

汤玛士求助无门之际,旧识向他介绍了马内城的杰克曼医生,那时杰克曼对汤玛士得病情很有兴趣,因此便问他是否愿意到马内会诊。

于是他就去了,抱持着微不足道的期待与积蓄跑去马内想开始另一个新生活,而多亏了他的荣退证明,汤玛士比别人更多了两次机会。来到马内后,他的第一份是在饰品工厂担任杂役,汤玛士做了三个月、美好的三个月--突然间,他被开除了,没有理由、也不需要理由;第二份工作隔了四个月,这段期间汤玛士就跟大多数的游民一样在路上徘徊、抢着所剩无几的散工名额,直到碰上运煤工的职缺,下一个的四个月才稍微稳定了些,他有余裕看诊、还算能填饱肚子,只是后来货场发生了一场意外,受伤、脚断、不便于行--剎那,汤玛士就又失去了一切。

马内不是一个新的开始,工作不顺利、病情也毫无进展,结果不久后杰克曼就把固执的汤玛士介绍给了爱德华.坎贝尔。爱德华当然不是做慈善事业的,杰克曼不过只是想让爱德华给汤玛士碰个软钉子,至少让他知道这个病无药可医,与其寻找解答、不如想想如何缓病延寿更有意义。

那时汤玛士还在燃煤场工作,他觉得自己还有点希望,看见一个姓坎贝尔的也没多想,毕竟是杰克曼医生推荐的,那肯定没有错。很快地,他后悔了。爱德华.坎贝尔,没有别人,他就是当年的随军医生,那个人甚至还是让汤玛士免于逃兵之罪的大恩人。汤玛士不喜欢这个巧遇,他不喜欢他的恩人,那位医生让汤玛士无地自容,在对方面前他根本抬不起头,既没尊严、又毫无价值,他只是一个病人,可怜又落魄的士兵。当爱德华还在回忆着往日的战场友谊时,汤玛士只想找个洞钻进去;面对爱德华的关切,汤玛士感到一份灼肤之热。

然而他病了,越来越重、血如瀑布般逃离自己的身体;他的幻觉严重影响了社交与表达,大多数的人都在谣传汤玛士身上不干净、脑子有问题,甚至将工安意外的原因指向他--结果在第二次失业之后根本没有人敢任用汤玛士。除非他有一张医生证明。

那就是汤玛士与爱德华最后一次见面--七个月以前,在爱德华的妻子安妮.坎贝尔夫人的丧礼上。又一次,汤玛士.史瓦兹向那位大善人求助了,他用尊严换来了一份铁工厂的工作--而现在,汤玛士正式已经放弃去维护自尊,他就是需要帮忙,如果爱德华愿意伸出援手,那汤玛士又何乐而不为?

纵使再痛苦也会习惯;就算在难受也比不过血中的疾病令人浑身发颤。他的软弱无力是事实,根本无从辩解。

「真是非常谢谢您的谅解,艾罗森先生。」爱德华准备和坐在办公座前的艾罗森道别。

「哪里哪里,这件事竟然还劳烦您亲自过来,史瓦兹那小浑蛋应该被砍头才对!」话一说完,艾罗森就起身来到了爱德华医生身边。

「请千万别责怪史瓦兹先生,毕竟我这是挖角,无缘无故就把您的好工人收到我这来,由我亲自出面说明是应该的。」

「那史瓦兹至少要跟陪你一起过来才对啊!这样真没礼貌......唉,他人很好,吃苦耐劳,要是性格上能再加强些就更好了......总之,希望这样的人物也能对你的医疗事业也能起到帮助,坎贝尔医生。」艾罗森礼貌性地微笑,那张笑脸好像铸在铁上的标记一样准确而僵硬。

「虽然只是些杂事,但意义重大。」

原本艾罗森还打算说些事情,关于汤玛士老是晕倒、注意力涣散、以及出言不逊之类的问题,但他知道,过了这道门汤玛士就再也不是他的问题了,因此艾罗森只管保持笑容,希望医生能对自己的表现留下些好印象。

两人握手道别,而后艾罗森便请了秘书带他离开了办公处。那天天气闷热,工厂里更有如炼狱熔炉,虽然办公处离炉区有段距离,然而它的热度光是用看的就能明白,在那座铁皮钢骨下燃烧的炽热的融铁,锻打与齿轮的噪音刺入在耳中、人们不得不用吼声取代言语--爱德华不难想象为何此地的职业伤害与死亡率会稳居全市之冠。

出了门闸,爱德华在石拱前向秘书示意感谢,接着才沿着厚墙走向转角。他的拐杖在泥路上敲打,阳光刺眼而炎热,但与工厂相比又显得无比柔和--走了一段路后,他这看见汤玛士躲在巷角的阴影中,浑然天成,就跟个遭人抛弃的石雕差不多。

尽管他不该出现在这里,可是艾德华也没说什么。「吃过中餐了吗?」他走向汤玛士,沿途避开几个看起来像是小偷的家伙。

「我没钱,屋子也被收走了。」

「为什么?」

「隔壁的马蹄铁家对房东说我是个疯子,房东说疯子不能住在他的高级公寓里。」

「可以理解。所以这就是你的全身家当?」他打量了一下汤玛士身上的破布衣。

汤玛士也看了看自己的状况,他在想这身衣服是不是还藏了些金线或珠宝在里头。而后他耸耸肩。「我还有一本书跟一套衣物放在诊所里。」

「很好,意料之中。我想我得把安娜介绍给你才行了......等等,你识字?」

「会一点点。」

「还不算太糟,汤姆,有进步的空间。」爱德华带着他前进,两人朝着市集前进。不久后爱德华后悔了。夏末的午间最好别去市集,他早该明白这件事的。

「其实我还会写,一点点。那是我弟弟教我的。」汤玛士开始想推销自己。

「你有个好兄弟,汤姆......你不介意我这么叫你吗?」

「还可以。」

「我还以为你会生气,好像之前那样大吼着"我******跟你没那么熟!"。」

「我在想搞不好在我大叫之前你就会因为恶心而不这么做了。」

爱德华打算去平常安妮常去的那间面包店。「希望你以后把这种机灵用对地方,汤玛士。」

「你说的算,爱德。」

「性格有待矫正,汤姆。还有你的卫生状况。短发不代表你真的很干净,如果你还想要这份工作跟医疗照顾,你就得真的达到"医疗等级"的干净才行。」

「我试试看......其实我也会缝衣服和煮饭。老妈教的。」他还不死心,汤玛士希望至少能在爱德华下定主意前找到一个适当的职务,或至少让他明白汤玛士拥有值得他聘雇的潜力。

「那是安娜的工作。我都不晓得你的手还能绣花,真不得了。」爱德华看向城市大钟楼的位置,按照比例估算,他们至少还有一里路得走。

此时汤玛士终于按捺不住性子了,他问:「爱德华,所以我到底要做什么?难不成我的工作就是要当你的实验品吗?」

「这样说好了,我缺了一个杂役。很难准确地形容"杂役"到底是什么,但概略上而言就是保镳兼助手。我相信你做得来的,大个。」

「我只是很不安,爱德华......老实说我觉得自己没有让你聘雇的价值。」

「既然如此,就先从提东西开始吧,」爱德华将手上的公文包塞给了汤玛士,「保护好它,展现你的价值。」

「喔、没问题!我不会让你失望的!」他把公文包抱在怀中。

「好的开始,汤姆。」

「你******最好别再这么叫了。」

「真耐不住性子,蠢蛋。」

路上爱德华开始交代这阵子要做的事情,从现在开始汤玛士就是他的专属助理兼病患。作为助理,他的工作大抵是保养器材、处理废弃物、提供随行保护等等的琐事,有时候也要懂得如何泡杯茶,内容无所不包,确实不愧为杂役一职;而作为病患,汤玛士每三天要提供五十毫升的血液以供观察纪录,此外这段期间爱德华会尽可能地尝试如何改善汤玛士的血液状况,从专业医疗到民俗偏方,爱德华认为这些都有尝试的必要。

汤玛士对爱德华的话只管应声同意,有如新来的菜鸟士兵。

-

安妮.坎贝尔生前最常去的面包店还算亲民,不过店主喜欢替自己的做些夸大的宣传。比起流动市集,这些店铺不免认为自己比较高档,只要有个干净的牌子挂在外头,也许哪天会有一两位大爷幸运误入此地,到时再小的店都会出名--奎格烘培正是抱持着这种心态来打理店面,并对此引以为傲。虽然说买家也乐得买下这些质量不上不下、名不符实但相对稳定的烘培品,可是总归来讲就是有些不切实际。不过比起大多数的人,他们至少还有作梦的本事。

此时柜台的太太看见爱德华进来便热切地打了声招呼,她推销着那些过于精致的小点心,明知道不会有什么人买,但每天都会做上几个。后来奎格太太注意到了门外的汤玛士,他衣衫不整、像个游民一样盯着面包柜,在嘴里打转的口水拼命地往喉咙里咽。幸好汤玛士还没勇气走近店里,他感觉得出来自己搭不上奎格家的面包。

「坎贝尔医生,那位先生似乎跟你走在一块,」奎格太太低声问道,「你们认识吗?」

「他是我的前战友,最近我聘他来当帮手。」

「他看起过得不太好。」奎格太太皱了眉头。

「你也知道,大伙都不好过,虽然不像老阿特拉斯那么不堪,可是马内的问题从没少过。」

「那位先生似乎饿坏了......他之前是做什么的?」

爱德华跟汤玛士打了个招呼,并趁奎格太太不注意的时候在自个儿脖子上划上一线。随后爱德华回过头向奎格太太解释:「什么都做一点,但时运不佳,一直没办法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

几位准备进来的客人被汤姆士给吓坏了,他就像故事里会出现的抢匪一样站在那。奎格太太的圆脸稍稍扭曲了些。

「抱歉,爱德华医生,我想他......呃,能不能请他换个地方等?他实在有点......不堪?」她的用词一向很直接,同时也相当准确。

「别担心、别担心,我们不打算逗留太久,买了东西就准备离开了。奎格夫人,请给我两块黑麦面包跟一条硬棍。」

「就跟平常一样--啊、坎贝尔医生,今天想不想来点糖霜糕呢?」奎格太太端出了一个锡盘,盘中摆设了几块香甜的糕点,「或是一些小松饼?」

他知道安妮偶尔会花点钱尝尝这些小点心,在安妮死后爱德华偶尔也会向她一样买些甜食,不过大多时候爱德华都会送给帮佣安娜当慰劳品。安娜一开始不太开心,因为这搞得她好像只是坎贝尔夫人的替代品一样,然而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况且也不是谁都吃得起这些玩意儿,退回去、或让它放着坏掉,这多浪费?

「这个嘛,」他想了一下,然后看了看外头的汤玛士,「你们的咸派还有剩吗?」

「我们还有些杂碎馅派跟鱼丁派。」

「那就再加两份鱼丁派跟一块糖霜糕吧。」

奎格太太扬起了一边眉头,看起来相当好奇的样子,但还没打算多问;她就跟多数妇人一样热爱八卦逸闻,可是要钓到真正有价值的内容就不能老是缠着事主不放,放长线钓大鱼、甚至以鱼养鱼,当国家的情报单位正在训练菜鸟们如何正确窃听时,坊间的太太们早已成了情搜高手。

买好东西后,爱德华又礼貌性地关切了奎格先生的近况。以此作结,万事太平。

但就在爱德华还在里头客套的时候,等在外头德汤玛士的焦虑感正迅速累积。眼前的这条街比他想的还要宽,汤玛士不知道有多久没有站在这种宽敞明亮的地方;他几乎忘了自己也曾大大方方地走过街头、甚至走进一间店里,从军的时候人们会称他做先生,他所待的军队功绩显赫、纪律良好,被人称为先生与大爷都是他们应得的尊敬,汤玛士更应该以引为傲。只是情况不同了,他不该站在阳光下。汤玛士左顾右盼,接着便把身子挪到了几步之外的小巷口里。没有斥责、没有轻藐,安安稳稳有如置身故土,就连影子都恰当好处。

椅在墙边的汤玛士闭上眼,随后深呼吸了几轮。他把怀中的公文包抱得更紧了些,好像怕它会像鲈鱼一样跳到地上,现在这个公文包就是汤玛士的一切,他想象自己能重新站起来--

--远方传来一声骚动,喧嚣声刷过城街。时过半饷,巡警们跑过来了,他们在街上东张西望,随后便把汤玛士压在地上。那两个巡警说他强盗,证据就是他手中的公文包。他们认为像汤玛士这样的人根本拿不起那种东西,所以一定是不知哪来的赃物--尽管汤玛士想解释,但还没来得及开口,头就挨了两棍。

「这是坎贝尔医生托我照顾的!」汤玛士在地上大喊。那两个人想把公文包给抢走。

「放开它,垃圾家伙!」高个子的趁乱握住了边缘,他就快把东西给抽走了。

「爱德华,你还在吗!」汤玛士呼喊着友人,他知道自己根本用不着逞强,再拗下去只会让自己的处境更难堪。

矮个子的使劲敲着汤玛士的手臂,他似乎是个新手,对汤玛士这种专门生产突发事件的人物感到力不从心,但打人的力道倒是相当敬业,一棍一棍、力足破风。在一阵混乱中,汤玛士出手挡开了警棍,剎那,棍子应声断裂、拳头砸在对方的手臂上,那名矮个子的巡警不知为何哀号了一声,他的伙伴见状便不再抢公文包--他抽起身上的棍子加入了战局。

现在是一比一点五,一名大汉对上一只脚与一根棍子,更重要的是他不能在还手了,再这样下去就算爱德华来了也解决不了问题。

「我快撑不住了,爱德华!」汤姆士又喊道。他从来没像今天那么窝囊过。

总算,爱德华抱着一袋面包姗姗来迟,手中的拐杖还愉快在地上弹跳着。他走过街角、撞着这场纷争,只是爱德华一时半刻还以为是哪个笨蛋行窃被逮个正着,他想,如果汤玛士看到了肯定会对他大谈以前从军时抓到偷粮贼的事情--

--爱德华瞪大了眼。他发现倒在地上的那个人就是汤玛士本人。

「我的老天爷!住手、住手!先生们!」爱德华跑了过去,嘴上还喊道,「我是爱德华.坎贝尔医生,地上的那位那是我的助手!......别打了,白痴!」

受伤的矮个子巡警回过头,浸湿汗水的浏海掉了两三根。「坎贝尔医生?现在我们正在执行公......」

「公你妈,你们最好有个好理由能解释为什么"我的人"会被你们压在地上打。」

「我知道您很同情这个臭要饭的,但......」

「但你个头,难道海德局长就是教你们这样办案的吗?嘿、就是你,敢再多打一下我就让你滚蛋!」

爱德华的人脉广,不过比起人脉,他的斥喝来的更有效率。一般来说,靠爱德华的影响力,他不必费半点力气就能解决这件事,但有位警察受伤了,因此爱德华终究得多花点工夫才能让汤玛士全身而退。

不过,首先他得先为断手的警察做一些简单的手部固定,免得落人口实。他一边检查、一边碎嘴,等处理好对方的伤势后,两位警察的名字与编号也套到手了,接着爱德华便以此为威胁,说他要向两位警察的上层申诉。其申诉的理由巨细靡遗,任何人听了都会不寒而栗。

「好,快走吧,别让我在看见你们。」爱德华用这句话作结。

「拜托,坎贝尔医生,事情......」高个子巡警一脸愁容,汗水流个不停。

「事情就是这么严重。看看他,你们这是怎样?难不成是抓不了真贼就想随便找个看起来像的人回去交代吗?」

「我们真的很抱歉,坎贝尔医生......拜托,请不要这么做。」

「还听不懂我的话吗?」爱德华举起手杖,「快走,趁我还没改变心意,快去干你们的活去!」

两位巡警悻悻然地穿过围观人群,冲突落幕,人潮也随之散去。

一会儿后,爱德华找到了椅坐在墙边的汤玛士,他看起来还好,除了满身瘀青、满脸鲜血外,这次不意外地也流鼻血了,但跟平常的病征,那些血有明显的血块、色泽也较暗。这纯粹只是断了鼻梁,跟血疾一点关系都没有。

「抱歉,我想我做人有点失败......」汤玛士说。他倒不是那么介意今天的遭遇,只是他看见爱德华从自己辛苦保护的公文包中取出器材来诊疗两位巡警,这让汤玛士心里怪不是滋味的。

「你只是缺一套衣装。」爱德华替汤玛士清理了头上的挫伤与血迹。

「听起来挺简单的。」

「刚才你打断了那个家伙的手?」他拇指往后比着那两位巡警离开的方向。

「我没有出手......」汤姆士晃了晃头,脑子里浮现了一片汪洋,海面让月光填满,「......我只是挡下来了,然后不小心碰到了对方,我不晓得打到哪.....也许他是被木棍砸伤了也说不定。」

「是右后臂、接近肘关节,」爱德华看见落在地上的断木棍,「我猜他当时正弯着腰、出手正准备从右上方外左下挥动警棍,而你中途出手打断了木棍、手掌顺势擦到了他的手臂。」

而后爱德华检查了汤玛士的手,他发现汤玛士左手肘与手指节有明显的瘀青。爱德华接着将刚才的推论给说完:「以左手防御,打到了他的右臂。我以为你是右撇子。」

「那时右边正忙着没空......」汤玛士说,「......如果伤人了,我只能说声抱歉,其他的事就别多谈了。」

「他们为什么找你麻烦?」

「因为我不够格拿你的公文包。」他勉强站了起来。

「真可笑......算了。来,我们赶紧回去处理伤口,免得你等会儿突然暴毙。」

「我是要怎么......」汤玛士发现自己的肋骨断了,每一次呼吸都是折磨,「......呼......呼......没事。别在我身上费太多心了。」

「我只担心你会打起我家药柜的主意。」说完话,爱德华就把公文包交给了汤玛士,自己则抱着那袋面包准备前进。

路上爱德华还想着汤玛士的事情。到底要花多大的力气才能把一根枫木棍给打断?但汤玛士才不管这种事,他只觉得自己没一件事做得好的,他老是在求救、老是在添麻烦,如果这就是汤玛士的天赋,他觉得自己不如早点去死对世界还比较有帮助。

-

那晚爱德华替汤玛士抽了第一瓶血,血浓稠发黑,看起来异常诡异。在例行检查后,爱德华就送汤玛士到了诊所二楼的客房里休息,两人之间没有对话,纯粹是公事公办。

一天就这么结束了。汤玛士想。他侧身于床版,白天的伤口还隐隐作痛,但比想象中的还要好;他习惯性地缩起身子,纵使知道床长的够容下那副身躯,可是没有任何姿势起缩卧更有安全感,汤玛士想要的不是舒适、而是不受入侵的保证,他要保护自己不让黑暗啃食,任何梦魇都进不了他的脑海。

然而夜与梦正逐渐增长,汤玛士根本防不胜防。不一会儿,他又坐了起来,他的眼睛在漆黑的房间中打转,厚重的霉臭有如幽灵,腐败与老朽,它们的形象深深地烙在汤玛士脑中,藏在地板缝中的影子正蠢蠢欲动。月光渗入屋中,汤玛士抬头看着那道窗,窗就像个眼睛,它在正监视汤玛士;它是柯俄斯的森林之光,野兽们准备动身了。

「不,我很正常......」他喃喃自语,「......我抽了血,爱德华说他能从血中找到答案。对,我只是病了。病得很重。」

汤玛士想看看今夜的天气--他动弹不得。汤玛士的身体被锁住了,他必须看着床边的月光。小小的影子在月光下起舞;小小的蜘蛛,牠们眼睛在光中闪耀。愚笨的蜘蛛们抽动节肢,又爬又跳地互相碰撞,动作时快时慢,看起来可笑又滑稽。

云层正在增厚,但月光依旧;凉风灌入房中,然而炎热驱之不散--他能动了,尽管仅仅是一个举手也费尽千辛万苦,但汤玛士夺回了身体的控制权,现在他的首要任务就是要把那些蜘蛛给辗死。这是为了世界好,那些眼睛正在毒害人类,牠们看见了、打开了某中东西,如果不及时关闭--

--汤玛士伸长了脚,他的靴子准备要压住其中一只脱离光芒的蜘蛛--

汤玛士轻声哀号。他以为自己被攻击了,有个只爪子撕裂了汤玛士的胸口,珍贵的血液正在流失。那个男人跪在地上,双手拚了命地想要把失去的东西给抓回来,他的生命一无所有,唯独鲜血长伴。

「不行,汤玛士,你不行,」他对自己说,「你病了,你就要像那些疯子一样......开始吃人。但你没有,你杀死了他们;你是猎人,汤玛士,而那些东西不过是群野兽,你注定要杀死牠们。想想科俄斯,你是怎么成为那名幸运儿的?」

科俄斯的森林令人发狂。汤玛士还记得他们在林子里迷路,积雪打乱了方向感,霜与冰晶刺的他们无法睁眼,可是他们还在前进,无尽地往可能是国境的地方迈进--之后又过了好久天,雪原与林木的轮回永无止尽,他们或许更本没有出发,那片寒风中没有生还者,走在科俄斯的士兵们早已是林中亡魂,所有的努力都只是为了让恐惧茁壮;每一片树皮后头都有对眼睛,每一棵树旁都有个瘦长的人影,他们反复重迭,尤其是天黑的时候数量最多,几乎比整座森林的树还要多上几倍。

然后月光。有人发疯了,他杀死了某个同伴;突然间所有人都疯了,又饿又累的士兵们拿着军刀攻击彼此,无法开枪的鎗杆也成了凶器。

「也许我已经死了。对不对,汤玛士?」他低喃。

是的,他倒在血泊中。汤玛士死了,他的血跟所有战友的血混在一块。

「不,我没有。我得到血了。你给了我一管血,野兽。」他咯咯笑着。

汤玛士被呼唤了。他听到呼唤,藏在猛兽身上的针管正在引诱他--那就是输血,汤玛士把猛兽的血灌进了身体里,顿时寒风与苦楚都烟消云散--汤玛士好怀念那管血,吗啡勉强能有些作用,但血是不能取代的。

这就是原因,汤玛士的血疾来自于野兽。一时的苟活换来的是一辈子的噩梦,现在他不想再做梦了。

汤玛士伸出手扯破了喉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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