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杀官兵?”
那汉子一愣,接着兴奋了起来,他脑筋转的飞快。难道这一次是夜门举事的前兆,门主有了大业之心。
夜门不过区区几年的时间势力就遍布大江南北,成为江湖上最为神秘的门派。门内有顶级杀手十几位,一流杀手上百,其余杀手不尽其数,谈起夜门不免让人色变。想要再扩张夜门的势力,黑~道上已经很难了。至于眼前的这位门主,夜门上下都是极为服气的。六年前,这位少年一人一剑,在乞丐堆中被秘密带回夜门训练。只是一年的时间,他杀了夜门当时的门主,当着数百杀手的面,和武功高强的门主一对一厮杀。一百招后,他用被一剑穿胸的机会把门主的脑袋砍了下来。接着,他杀了大长老,杀了三位不听话的顶级杀手。
从此,夜门迅速的扩张,百年老牌的势力,终于成为江湖里最强大的势力之一。那汉子兴奋的道:“我知道了,我这就去准备。”
钟铃拿起手边还未开封的剑,想了想
“莫急,你再给我找一百能砍杀的兄弟。既然刘明那厮还能高卧床上,我就让这王朝更乱。我今天要把这位姓廖的城主的脑袋挂在城墙上。”
刺眼的阳光逐渐的落下,钟铃那匹白色的宝马休息了一天,精神抖擞的叫着。雪白的宝马,东北狮子驹,这一匹马的价值就要上万白银。马蹄刨着地面,一百人散乱的坐在酒楼院子里。白天走了,黑夜即将到来。
“主人……,”
管家跑的气喘吁吁,肥胖的脸上带着谄媚的笑。
“什么事?大呼小叫,没有一点管家的样子。”寥城主逗弄着笼子里的黑熊,有些不高兴的道。
“小的发现了一批马,一匹真正的狮子驹。”
“吼!”黑熊拍在铁笼上,震的整个铁笼一阵晃荡。地面上有鲜血浇湿的土壤,铁笼的身后还可以看见其他的笼子,有狮子,老虎,甚至于还有一头眼里冒着红光的铁线豹。寥城主转过身,脸上带着一丝激动。
他是军队出身,虽然没有经历过战争,但也参与过好几次小的冲突。武将爱马,文官爱财。真正的狮子驹只有北方出产,一年最多只能够生下来一二十匹,文武王朝数千武将哪里够分。至于分配到他手里就更不可能了,边界上战事不时发生,有数的宝马早已在一个个成名的武将手里。他小眼睛眯着,其中露出贪婪的光芒。
“那马匹的主人是谁?”
“不知道,我调查过,不是大官,也不是皇亲。”
“你送我名帖去,希望他能到府上做客。”
夜终于黑了,一轮明月挂在天上,这一个院子是寥城主关押猛兽的地方。除了管家,谁都是不准进来的。在这一刻,他话音还没有停下,院子门口就闯进来一个披着盔甲的士兵。他的身上带满了鲜血的味道,为了激发笼子里野兽的兽性,寥城主已经六天没有喂食。这时一股鲜血的味道传来,无数笼子呯呯作响。
城主唾了一口,骂道:“你是想死是不是?我说过不准接进这个院子。”
士兵腰上有一条长长的伤口,管家提着灯光照过去,清晰的看见里面的内脏。他凄厉的叫了一声倒在地上。
“城主,军营已经被人攻破。留守城门的弟兄也被杀了大半。”
寥城主一手拿起身边的大刀。怒声吼道:“谁干的。”
这一声怒问响遍了全城,他提着士兵的胸口,看着他慢慢死去。两眼几乎蹦出来,他把士兵一扔,戒备的看着院子门口。
“我杀的。”
钟铃站在门口,没有蒙着面。
“是你?”寥城主眼神一缩。
“你要杀我,自然要做好被杀的准备。”
“雄英,快给我出来。”
一条身影从钟铃的身后慢步的走了出来,他脸上有一条贯穿面部的伤疤,身躯雄壮,狰狞的笑容和一身白衣是那么的不合。他轻松的震去刀上的鲜血
“你是要找我吗?”
“你们……”寥城主不可置信的退弘扬了一步,他振了振精神道:“你们要杀官造反吗?”他舞着刀,冲了过来。
雄英轻松的挡开,一脚踏在廖城主的胸口。一颗血淋淋的脑袋被他提起,他摇摇头,“马上将军,没有马就是一无所是。”粗壮的声音中他眼睛一转道:“钟兄,我可是替你出手杀了这人,杀一个小兵都一百两银子。这可是城主,起码价格要翻十倍。我杀了五十个兵,一个城主,一共是一千五百两银子。”
钟铃白了他一眼,道:“天下就要乱了,你还会缺那一点钱?”
“当家不知柴米贵啊。你手下都是能赚钱的人,我手下都是花钱的人。”他理直气壮的道:“我当然缺钱,很缺。不过……”他嘿嘿一笑,张开怀抱“为了天下大乱。”
钟铃无奈的和他一个拥抱
“为了共同发财。”
城主府燃起了通天的火焰,那些猛兽被雄英带走,据说是为了节省粮食。红红的火光下人散了开,近处的民家瑟瑟发抖的躲在屋里不敢出来,也不敢看上一眼。直到第二天的早晨他们才发现,城门之上,高高的挂着一个人头,人头的旁边有一条白幅,上书
“我可以杀光所有的城主,相信我。”
马匹哒哒的踏在官道。这已是离开木密十三天,狮子驹不愧是名种。一万五千里的路程十四天不到的时间就已经到达。
过了这一座盘龙城,就到了刘家江了。这是江边最大的一座城市,承担着抗衡想要渡江的大禹的使命。是为战争第一线输送兵源,物资的大城。其中还有一个原因,就是飘在盘龙城上空的飘草。飘草肥美,顺着风飘来,可以养育众多的马匹。是以盘龙城也是王朝的牧马场,每年可以为王朝贡献三千以上的战马。
这一片飘草,养育了一条江水。
钟铃默默的看着这座城市,绕开了盘龙城。
一条晃晃悠悠的小船停靠在江边,老船家虚弱的睡在船上。
“老王,还能送我过去吗?”
老王是当年送钟铃渡江的老船家,如今已苍老的满头尽是白发。他颤巍巍的站起来,从船舱里从来一个中年的男子。饭菜香味顺着船舱被风吹了出来。
“你是……小钟爷。”
老王的脸上露出了笑容。他急忙把钟铃让进了船舱“可以可以……我昨天就听一个人说您要来,一直在江边等着你呐。这是今早捞到的逆水鲤鱼,我记得您小的时候最爱吃这个,给您留着呢。”
“一条三斤多重的大逆水鲤在一个木桶中欢快的游动。”中年男子捞出来待宰。
钟铃急急忙忙的道:“不用不用……”
江风吹来,飘草落满了木桶,老王呵斥道:“你的手艺小钟爷吃不习惯,还是我来,你去撑船。”
老王的手抖着宰杀了鱼,钟铃呆呆的看着老王。老王已经很老很老了,连杀鱼时候都会抖。一阵阵香味从船舱里冒了出来。
“那个是我的儿子,也姓王……。”
“一晃九年多了,小钟爷也长的这么大了。那时我见到你的时候你才这么高。”老王用手比了比。“你尝尝,这鱼的味道是不是当年那个味。”
钟铃拿出一壶酒,举筷挑了一块肉送到嘴里。他赞扬道:“好吃,还是当年的味道,老王的手艺是一点也没变啊。”
浪花打在撑船的人身上,钟铃恍惚看见了当年的老王。江水还是这一条江水,鱼也还是那一种鱼,却怎么也吃不出当初的味道,他只是不忍看见老王失望的表情。老王笑的连眼睛也看不见,只是絮絮叨叨的说着当年的钟铃,钟铃悄悄的在凳子上放下一个大大的元宝。
“我的儿子也姓王,叫王三……”
人还是当年的那人,却老的糊涂了。老王姓王,他的儿子自然也姓王。钟铃大口的吃着逆江鲤,喝着大口的酒。
老王只是坐着说着话,杯里的酒一点也没动过,偶尔挑一小块鱼肉。那酒,是京城上好的百年百花红,有钱也未必买得到,诱人的酒香逗的老王喉结上下抖动。他看着好奇的钟铃,枯瘦的手轻轻把酒推给了钟铃。不好意思的道:“我老了,都有八十了,儿子说,让我不要再喝酒。”他似乎有些羞涩“那样不好……”
钟铃举起杯一饮而尽。
“老钟爷说,天地的大道就是活着。我八十了,要好好的活着。”他吃着鱼,这鱼没有刺,可他仍旧吃的十分小心。江风带着凉凉的水滴,老王吃完了饭,去替换王二回来吃饭。
苍老的身影在接过船桨的时候陡然高大起来。
“老钟爷怎么没和您一起来?”老王的声音顺着风,倒是浑厚了起来。
钟铃喝干壶里最后一口酒,看着王二。这一句话问的他有点迷糊。
那一年他是坐着这一叶小船走的。这一年我我又坐着这一叶小船回到了家里。他摇摇头
“他走了!去一个很远的地方,等找到了他,我带着他回来看你。”
钟铃跳下船,只留下两个金黄金黄的大元宝在凳子上。
那一年是老王乘着船,江水上草叶飘飘。这一年老王的儿子已经长大,他乘着船,载着老王,也载着自己。
明天搬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