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露丝吃惊的正是他这类独特的见解。它们对她不但新颖,跟她的信念抵触,而且总让她发现含有真理的种子,有可能推翻或改变她自己的信仰。她老是十四岁而不是二十四岁便会因之而改变信念,但是她已经二十四岁,由于天性和教养,她的性格保守,早已在她所出生和成长的角落里定了形。不错,他的奇谈怪论刚出现时曾叫她迷惑,但她认为那是由于他的奇特类型和奇特生活所致,立即把它忘掉了。尽管如此,他发出这些论调时所表现的力量,眼里所闪出的光#和面都表情的认真仍然叫她悸动心跳,吸引着她,尽管她并不赞成,她不可能猜到这个来自她的视野以外的人此刻正在怀着更广阔深沉的思想飞速前进。露丝的局限性是她的视野的局限性,而受到局限的心灵不通过别人是意识不到的。因此她感到自己的视野已经很广阔,他跟她看法矛盾之处只标志着他的局限性。她梦想着帮助地使他像她一样看问题,扩大他的眼界,直到跟她的看法一致。
“不过,我的故事还没有完,”她说,“父亲说他比他办公室组的任何跑街的工作得都好。巴特勒先生工作总是很努力,从不迟到,总是提前几分钟到办公室。而且还能挤出时间来。他把一切空闲时间都用于学习。学簿记,学打字,晚上为一个需要训练的法庭记者做听写练习,赚了钱学速记。他很快便被提升为职员,让自己变成了无价之宝。爸爸很欣赏他,认定他有远大的前程。他听从了我爸爸的建议,上了法律学院,成了律师。他再回到办公室时爸爸就让他做了他的年青搭档。他是个了不起的人,多次拒绝做美国参议员。爸爸说只要他愿意,一旦出缺他就可能做最高法院的法官。这样的一生对我们是一种鼓舞。它说明一个意志坚强的人是可以摆脱环境的限制成长起来的。”
“他是个了不起的人,”马丁由衷地赞美道。
但是他似乎觉得这故事里有些限他对美和人生的感觉抵触的东西。他认为巴特勒先生那种积攒困苦的生活动机未必恰当。如若是为了爱一个女人,或是为了追求美,马丁能理解。上帝的疯狂的**为了一个吻是什么都可以干的。但是为了一年三万元却不值得。他对巴特勒先生的事业不满意,总觉得其中有些东西不足为训。三万元一年固然好,但是因此得了消化**,连像人一样快活一下也不会,这样的巨大收入全无价值可言。
他努力向露丝阐述了这种想法,露丝吓了一跳,认为还需要继续对他重新塑造。她的心灵是常见的那种编狭心灵。这种心灵使人相信自己的肤色、信条和政治是最好的,最正确的,而分居世界各他的其他的人则不如他们幸运。正是同样的偏狭心理使古代的犹太人因为自己未曾生为女人而感谢上帝;使现代的教士到天涯海角去做上帝的代有人;使露丝要求把这个从生活另一角落来的人物接她自己那特定的生活角落里的人的样子加以塑造。
马丁·伊登从海上一回来便怀着**的相思回到加利福尼亚。当初他花光了自己的积蓄后便上了那艘寻宝船做水手。八个月的寻宝活动失败,探宝队在所罗门群岛解散了。船员们在澳大利亚领了工资散了伙,马丁立即坐上一艘远洋轮回到了旧金山。那八个月不但让他挣到了钱可以在岸上再过几周,而且让他做了许多功课和研究工作。
他具有学者的心灵,在学习能力背后还有他那不屈不挠的天性和他对露丝的爱。他带上了语法书,翻来覆去地读,直读到他那不知疲倦的头脑把它弄了个滚瓜烂熟。他注意到伙伴们蹩脚的语法,便刻意改正他们话语中的粗率不文之处,以求进步。他发现自己的耳朵敏感了,培养出了一条语法神经,不由得满心欢喜。他听见双重否定就刺耳,但是由于缺少实践,那刺耳的东西偏偏又常从自己的嘴里溜出。他的舌头还没能迅速掌握新的技巧。
反复读完了语法他又拿起字典每天为自己增加二十个单词。他发现这任务不轻松。无论在掌舵或是腔望时他都坚持一遍又一遍地复习他越来越多的单词的发音和定义,直记到自己昏昏欲睡。为了让舌头习惯于露丝那种语言,他总低声重复着某些句型及其变化:用never引起的倒装句,用if…were表示的虚拟语态,和thosethings…之类。读and和-ing要把d和g交代清楚。他练习了无数遍。令他意外的是他说出的英语竟比官员们和出资探宝的冒险家先生们还要纯粹正确了。
船长是个视力昏督的挪威人,不知怎么有一套莎士比亚全集,却从来不读。马丁便帮他洗衣服,好叫他同意借阅那些宝贵的书。有一段时间他读得如醉如痴。好些他喜爱的段落几乎毫不费力便印入了他的脑子。整个世界也似乎纳入了伊丽莎白时代的悲剧和喜剧的模式里。连他思考问题也用起了素体诗。这却训练了他的耳朵,使他读起典雅英语来有精微的欣赏能力,同时也把许多古老和过时的东西引进了他心里O
这八个月过得很有意义。他除了学会了纯正的语言和高雅的思想,对自己他也懂了许多。他一方面因为缺少学问而自卑,另一方面也相信起自己的力量来。他感到自己和伙伴们之间有了明显的级别差异。他有自知之明,知道那差异在潜在能力而不在实际之中。他所能做的,别人也都能做;但他内心感到了一种混乱的发酵过程。那告诉他他具有的条件要高于他已有的成绩。海上那绚丽多姿的景色使他难受,他恨不得露丝在场跟他共同欣赏。他决心向她描述南太平洋的种种美景。这想法点燃了他胸中的创作精神,要求他为更多的人重新创造出那美。于是那伟大的思想灿烂地出现了。他要写作。他要成为世人的眼睛,让他们看到;成为世人的耳朵,让他们听到;成为世人的。卜灵,让他们感觉到。他要写——什么都写——写诗。写散文。写小说,要描述;要写戏,写像莎士比亚一样的戏。这便是事业,是通向露丝的路。文学家是世界的巨人,他认为他们比每年能赚三万元若是愿意便可以当最高法院法官的巴特勒先生之流要优秀得多。
这个念头一萌芽,便主宰了他,回旧金山的路已恍如梦寐。他为自己从没想到过的能力所陶醉了,他感到自己什么事都能行。他在法期的寂寞的大海里看到了远景。他第一次清楚地看到了露丝和她的世界。他在心里把它描绘了出来,是个具体的东西,司以双手捧起来翻来覆去地研究把玩的东西,那个世界有些部分还**不明,但他看到的是全局而不是细部,而且看到了主宰那个世界的道路。写作!这念头在他心里成了一把火。他一回去就要开干。第一件事就是描写这次探宝人的海上航行。他要卖给旧金山某家报纸。充不告诉露丝,等他的名字印出来她就会大吃一惊,而且高兴的。他可以一边写一边继续研究G他每天有二十四小时。他不可战胜,他知道怎样工作,堡垒会被他征服。那他就不用再出海了——不用当水手出海了。顷刻间他已看到一艘快艇的幻影。其他的作家也有快艇呢I当然,他警告自己,开始时成功会来得很慢。在一段时间之内他只能以挣到的钱能维持学习为满足。然后,过了一段时间——准确估计好的一段时间——等地学习好了,作好了准备,他就能写出伟大的作品来。那时他的名字就会挂在众人的嘴上。而比出名还要了不起,不知道了不起多少倍,最了不起的事是:他就能证明自己配得上露丝了。出名是好事,但他那光辉的梦却是为了露丝。他不是追名逐利之徒,只不过是上帝的痴迷的**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