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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现在是冬天,十一月的西城还不算是冷的不近人情,我和胖子坐在马路牙子上也并没有感觉到多么寒冷,我的单车就靠在旁边的树上,像一个听话的女人,一声不吭的安静的等着我骑。我们良久都没有说话,我是在回忆脑海里关于米饭的故事。也不知道胖子在干吗,说不定也是在回忆米饭。

是的,现在我身边坐的胖子就是初中时被米饭阴了的那个胖子。中考失利后和胖子一起沦落到了一个很普通的中学,西城十中。同在异乡为异客,我和胖子很快就由初中连话都没怎么说过的两个人变成了现在的关系。至于现在什么关系。我也说不上来,总之我再也不会像初中一样担心被他欺负了,不仅如此还偶尔和他一起欺负欺负别人。胖子脾气暴,而且一点没有外来人员的觉悟,来到西城十中的第一天就到处找人问西城十中的抗是谁,找到了后就和人约战,结果被几个高三的半混混性质的学生打到右手骨折,鼻梁骨骨折,外加大大小小三十多针的外伤。这之后他着实老实了一段时间,每次见到那几个高三的都点头哈腰的递烟装孙子,就此卧薪尝胆一学期,终于在一个壮丽的下午,伴随着着一个史诗级的黄昏,胖子带着他的一众兄弟在校外将那几个高三的打到跪下来向他认错。胖子很快威名远扬,而我由于和胖子走的比较近身份也变得水涨船高了。不过人的对手一般也会随着自己进步相应的升级,就比如今天,今天和他放学后一起在门口吃了个炒面,正吃着就见一个看起来文文弱弱的瘦高个走进来,直瞄着胖子而来。胖子斜刺了那人一眼,很不屑的撇了撇嘴。在他眼里这种像书生一样的人根本不值得激起他青春期浮躁而又霸道的匪气。

“你是吴天?”书生微笑的看着胖子。

“咋了?”胖子眼神一凛,我觉得气氛有点诡异,便放下了手中的筷子。拿纸擦了擦嘴,毕竟要是一会真有什么冲突了,我也不至于张着油汪汪的嘴去骂娘,那样完全起不到震慑敌人的效果,反而会有一种淡淡的喜感。

还没等我擦完,瘦高个就极快的从旁边桌子上抽来一个冰峰汽水瓶,冲着胖子就砸过去,哗啦一声,瓶子碎了,胖子似乎还没明白怎么回事,但神经上的痛楚比他迟钝的情商要果断的多,虽然还没有弄清怎么回事,身经百战的胖子还是立刻条件反射般的把头抱住蹲在地上。书生没有停,换了一个瓶子继续。我站在旁边完全愣住了,因为我还没见过这种打法,我已经见惯了高中生打架,两边先互相骂半个小时,再叫人叫半个小时,等人来了再聚在一起谈半个小时,谈不妥了再打的打架流程,繁琐的跟娶媳妇似的,所以这书生干脆利落的手法确实把我震到了。

“麻痹的你谁啊?有本事自报家门啊!?”胖子的头比较大,怎么护都会被书生砸到一个护不到的地方,他就这么极其狼狈的坐卧在脏兮兮的地上,双脚乱蹬着,像是一头待宰的猪一样,即便如此,嘴里依然很硬朗,虽然声音还是有些颤抖。我觉得我应该做点什么了。

我站了起来,清了下嗓子,轻轻的戳了戳书生剧烈晃动的胳膊,“喂,同学,别打了。”

书生没反应,依然打得胖子嗷嗷乱叫。

我有点尴尬,正想伸出手去用力一点拍拍他,却突然听见身后传来一个有力的声音,只见平常和蔼可亲貌似有些窝囊的炒面老板正拿着一把菜刀指着书生,眼睛红的可怕:“要打滚出去打!别他妈在我店里打!”

书生愣了一下,轻蔑的将手中的瓶子撇到一边,将已经晕晕乎乎的胖子的头摆正,字正腔圆的对胖子说:“我叫老寺,不服来西城高级中学找我。”说罢,便不屑的看了我一眼然后离开了。

…..

“哎呦卧槽,”胖子突然咋呼了一声。我吓了一跳:“咋了,咋了?”

“我想起来那个老寺是谁了!”

“嗯?”其实我对胖子所在的江湖和他的江湖恩怨根本不感兴趣,已经高三的我还是想努力地做一个好学生,要不是和胖子有这么一层关系恐怕我顶多给他买两块创可贴骑着车子回家去了。所以对于胖子的这些破事我也根本提不起兴趣。

“老寺是米饭的男朋友!”听到这话心态有点失衡的我,顿时紧张的捏了捏口袋中红色的手帕。胖子看着我像是觉察出了我的异样,嘿嘿两声贼笑,“原来你也喜欢米饭啊。”

“说正经的,那老寺不是说他是西城高级中学的么,米饭是西城五中的一个城南一个城北,怎么可能呢。”

“你还不信我?我一个朋友和米饭一个学校的,不瞒你说我还向他打听过米饭,他说米饭和西城高级中学一个叫‘老寺’的好了。想来就是今天这个人了。”

我沉默了,从感情上说我当然希望能有一个推论来证明胖子的话毫无道理,可是世界上应该不会有这么巧的事情,这十有八九是真的了。我像是看到了一道解析几何题一样沮丧,不是因为无从下手,而是因为无论从哪个角度推,得到的结果都不是我想要证明的结果。

我垂头丧气的站了起来,将我的车子立起来,抚摸着车把,荒诞的想我已经有了这么好的女人还要什么女人。

胖子也站了起来:“你要走啊?”

我点点头:“没看几点了,焦点访谈都快完了,我再不回我爸估计能把我打到明天就上焦点访谈了。”

胖子一副我懂的样子,拍拍我的背,“一路顺….”

“哗啦”我们身边掠过一辆高速行驶的黑色轿车,它飞快的碾过不知积了多少天水的水坑,溅起的水花近半数飞到了胖子的身上。

我和胖子对视良久,我点点头,摇摇晃晃的骑出一个“之”字,向家驶去。

身后传来了胖子辽阔的骂娘声。

西城十中离我家不算太远,我骑着我的车子,把自己想象成一个骑士,一骑绝尘的穿梭在闪亮的黄色大灯和阴郁的红色尾灯中。我想象着就这样在街角撞见了米饭,然后故作潇洒的将口袋里的红手帕塞到她的衣兜里,微笑的说一声再见,然后蹬着我的车子以极快的速度离开还没有反应过来的她,头也不回的绝尘而去,深藏功与名。

就带着这样的想法,我看到了四九,我是在环城路上看见四九的,四九走在自行车道的中央,坚定而孤傲且傻叉的走在自行车摩托车三轮车架子车组成的海洋的中央,他的头发早就不是第一次见到我时的朴素的平头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头红色的被烫的像泡面一样的长发。可是我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他。

我在机动车道的中央,后面有个46路公交车一直在意淫着撞死我,理智还在的司机不停地踩着刹车。我看着和我越来越近的四九,我们中间隔着一道只有黄土的绿化带。我开始考虑要不要去和他打个招呼什么的,毕竟之前是同桌关系还不错,可是这是我初中毕业后第一次见到他。该怎么跨越一个一米的绿化带去和他打招呼。打什么招呼,说什么话。

几乎要和四九平行了,我清了清嗓子,放慢了车速。刚准备喊“四九”身后46路的巨大喇叭声传来,我清晰的感受到了司机通过喇叭传达出的杀意,随即加快了脚步,打算在前一个岔路口切到自行车道去,然后在路边等四九。

我努力地插进自行车流,单脚撑在马路牙子上,回过头去,四九就在离我大概三十米的地方,红色的刘海遮了他半个脸,特像《雀圣》里的鬼哥。

我吸了口气,酝酿了一下情感,看着越来越近的四九,他的表情有些茫然,在嘈杂的人群中竟然给我一种空灵的感觉。其实我特别害怕四九已经忘记了我,或许他记得我的样子但却忘了我的名字,或许他记得我的名字却忘了我的样子。无论是怎样的组合都会让人陷入尴尬。

就这么想着,人群中的四九突然的对上了我的目光。

有些局促,只好对着他开始微笑,令我吃惊且尴尬的是四九的目光并未在我身上停留,而是继续随意的扫向别的方向。我感觉脸有点微红,之前预演的场景和计划中的寒暄瞬间崩塌。此刻的我只想登上我的车子离开。

我低下头叹了口气,右脚踏动脚踏板,却惊愕的发现车子竟然纹丝不动,抬起头发现一只手正摁着我的车闸,顺着手往上看去,正是红头发的四九。艳俗的红色头发遮着他半个脸,四九邪邪的笑着,我看着他,有些不解的发呆。他的身上散发着一种和曾经的他完全不同的气质,一种…..邪恶的感觉,在我面前站着的不再是总是受欺负的却又坚韧乐观质朴的小平头四九,取而代之的是一个留着非主流头势仿佛随时要抽刀砍人的混混,却又有一种不由自主散发而出的冰冷和决绝,如同一个老练的杀手。

“四九?”我微微的开口,声音有点颤抖。因为我真的有一种我一句话没说好他就会立刻以我想象不到的手速和操作杀掉我的感觉。

他摇了摇头,像是有些遗憾。

“那你……..”他却突然做了一个将食指竖在自己的嘴唇上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我下意识的闭了嘴,随即又觉得很滑稽,在这喧闹的大街上,不同的方言不同的人拥挤在我们四周,我完全不懂噤声的意义在哪里,大家都很忙,买完菜赶着回家的,卖完菜赶着回家的,没有家赶着找家的,有家的赶着跑出来去别人家的。甚至没有一个人向我们投来一束目光。

我开始觉的无聊和有些恼怒了,并且现在我面前这个“四九”的行为举止已经使他从我脑海中的映像由“杀手”逐渐的蜕变为“神经病”了。

“手拿开,别碰我的车闸,我不认识你,你也不认识我。”我吸了口气,鼓起勇气的说道,并在心里暗骂自己的怯懦,毕竟已经和胖子历练这么久,怎么面对这种事情还是提不起勇气来。

他微微一笑,把手松开,开口说:“怎么,杀手就害怕,神经病就不怕了?你有没有想过有可能我是一个有着神经病的杀手呢?”声音是特别低沉和沙哑的那种,好像康复路上卖车载CD的放着最时尚网络歌曲的破烂音响。

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我的惊奇一瞬间大于害怕。他知道我在想什么?读心术?我像个傻×一样呆若木鸡的看着他。他拍拍我的肩膀,俯下身来在我耳边悄悄说:“我们还会再见面的。”然后就走掉了,我看着他的背影,竟然有种劫后余生的感觉。

强烈的好奇心趋势着我,跟上他,虽然我的举动也许他不用回头就能看的一清二楚,可我还是跳下来,缓缓的推着车子跟在他的后面,我和他保持着十多米的距离,鲜艳的红发在人流中很好辨认。

一百米,两百米,三百米。他拐进了一条我每天都会路过却从来没有走过的小巷,小巷是个死胡同,在路口就可以看见小巷的尽头,一堵爬满青苔的墙。小巷两边全是两米高的砖墙,不到五十米的小巷有三盏路灯,中间那盏灯还在不停地闪烁,仿佛有人故意没把灯泡拧紧只求让路人看的不舒服。我在巷口没有进去,因为整个小巷只有他一个人,尽管知道他很有可能清楚我就在后面一直跟着他,但出于骗自己的考虑我还是打算等他走远一些再继续跟上。

他没有回头而是越走越远,红色的头发随着步幅一抖一抖的,像是公鸡鲜艳的头冠。

他走到中间那盏灯下,灯十分应景的灭掉了,三秒钟后,又亮了起来。而正如我潜意识里想的那样。留着一头红发的“四九”,已经不见了。

我又等了一会,却没有再见到他的身影。

我鼓足勇气,跨上车子骑了过去,我不得不承认这整个事情都有一种令人毛骨悚然的诡异感,我也不知道我哪里来的勇气,去走向一个大活人平白无故蒸发的地方而且甚至不知道自己想要得到一个什么样的结果和目的。好奇心这个借口我现在自己都不太相信了,可是我又不知道除了它还有什么样的理由支配着我的行为。

我来到了中间那盏路灯下。

路灯的对面是一家旅馆,它的大门凹在墙壁里,看起来颇为陈旧。

路灯仿佛伴随着我的呼吸一般忽明忽暗着,我看到它的名字,“张三旅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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