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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邂逅

第五章邂逅填饱肚子后最让人期待的就是躺在那里无止尽地聊着人生的奇遇,讨论着偶尔的满足,或是对某件事情畅所欲言地发白自己的看法。永乾和永坤扮演者游客的角色,他们两个一前一后地在这间看似空荡荡却又实实在在的房子里转悠着。他们悠哉地样子没有一点初来乍到的陌生,反而是信心满满兴致勃勃的,像是在欣赏着某个艺术家的巡回展览。我不否认这屋子里的摆设很具有艺术气息,我也想站起来跟在他们身后,我也想用手抚摸着墙壁上凹凸的墙纸和光滑的帷帐,我也想在主人不在场的时候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从而细细品味。我坐在沙发上,莫名的忧伤一时一浪接一浪地从丹田涌上头脑,我又一次陷入无边的思考。要是小春还活着该有多好,我一定会带着她逃出幽闭的槐山村的,我一直纠结着这件事,从我认识她,到我们彻底地生离死别。我并不是个宿命论者,我不想把小春的种种遭遇归结为这是她的命,我不愿在因果轮回面前勉强低头,我懂得这样想只是想给自己争取一些逃避现实的机会,我更希望这是一种建设性的祝福,即使我知道小春现在可能已经完全认不出我,但我还是想为她祷告。此刻,在我的世界中没有任何声音能侵入,我只看见永乾永坤兄弟两个勾着肩搭着背,他们在说什么我完全不在乎,我想建造一个属于自己的世界,哪怕只此几分钟,我就觉得很满足,我还设想要是每天都能有这样安静的几分钟该多好,这样我就可以全身心地投入到解脱自己超度小春的世界中了。“那些帷帐是女儿从她表哥家拿过来的,每年都会换上不同颜色不同丝质的帷帐,顺便说一下他表哥家是专门做这个的,他们做的东西我一直很喜欢。”老头端着一个银制壶从厨房里面出来,壶身不高,底部的宽度是顶口的三四倍,样子有些笨重,但仔细看的话又会觉得很精巧,很吸引人。“要是你们能多住几日,丽莎就回来了,说不定能带回来一些,送给你们,拿回去也挂起来当个装饰,屋子里要是没有装饰会很单调,我这个人不喜欢单调,越是单调,我就会越发心跳紊乱。”我虽然对自己家中什么都没有的窘境感到不在乎,但是他这么一说我突然悲凉起来,我更好奇这个人为什么毫不吝惜自己的笑容,他每一次开口都能给我们带来喜悦,他是真的开心还是他是个笑面虎让我捉摸不定。他把壶放在我面前,又从茶几下面的抽屉里取出四个玻璃杯子,那被子的底部是方形的,口部是圆形的,熠熠夺目的光辉在杯子中间的棱角处久久的绽放着。他叫永乾和永坤坐过来,他说这银制壶是有来历的古董,但没说到底是哪朝哪代的也没有注明这是从哪代祖先那里传下来的。我对古董这个词很敏感,我的脖子上就挂着一块透明的石头,母亲活着的时候总是叮嘱我千万不要把这个东西弄丢,她告诉我这是我们祖上遗留下来的东西,戴在身上不仅能驱邪避凶,更能增加福气,但到底是列祖还是太祖留下来的她自己也搞不清楚。“这个容器很金贵,在我看来不过如此,我更在乎的是里面装的东西是不是我的最爱。”他说着从里面倒出淡黄色的酒,那酒水是我不曾见过的,然而刺鼻的味道一下子让我眩晕,永坤的表现跟我反差很大,他凑到酒壶的跟前使劲地问着,还不停滴大加赞赏。永乾在一旁问他:“有那么好闻吗?你是不是原来就偷偷喝过?”他没有理睬他哥,脸上洋溢的猜不透的表情反而愈来愈重。“这真的是好东西。”老头给每个人的被子里都倒一些,“这一壶,让我想想看,应该在地底下藏了七八年了吧,我记不住了,反正那年丽莎过12岁生日。这是她舅舅送过来的,当时喝了一点,完全没有现在这种神奇的感觉。”我一边想象着大户人家过生日的宏伟奢华,一边在脑海里构思着那个叫丽莎的女生的娇滴滴的容貌,我总喜欢再没见到一个人之前,就先让那人在我头脑中游弋一番。“大爷,哦,叔叔,为什么只倒瓶子的三分之一?”永坤很好奇,其实我自己也很好奇,那些传统的条条框框的待客的礼数在他们家为什么全是空白,比如酒满茶半在这里就成了汤满酒少。“小伙子,我是那种随性的人,不喜欢被众人的规矩束缚住,我知道你们现在肯定因为倒酒太少而嫌我待客不周,其实不是你们想的那样,喝酒本来就是件陪衬乏味生活的享乐之事,一小口的品尝才能体会酿酒人的心情,如果满满的一杯一口下咽,那还不如喝凉开水呢,再说了,这酒不是普通的白酒,它性烈到让你恐惧,我恐怕你一口把这点喝完都可能睡一整天,而且什么知觉也不会有,你们知道这酒叫什么吗,叫温柔杀手,粘上舌头是清凉的淡雅,下到肠子里就成了燥热的烘烤,这名字是我女儿的舅舅给取的,待会你们尝过了肯定会觉得他很有想象力。”我端着酒杯,真不知道怎么下咽,那味道确实很独特,鼻子感觉很酸涩,每一次呼吸,那种酸涩的感觉就会加深一层。永乾和我一样,不敢尝试新鲜的东西,他干脆不端酒杯,一个人干巴巴地坐着,然后用一种怀疑的目光盯着正在品味的弟弟。“感觉怎么样?”老头张着嘴巴,笑眯眯地问永坤。永坤一脸的享受,他那种有些夸张的表情让我觉得是故意做出来的,我不知道他这样做到底是为了什么。“叔啊,太棒了,好久没有这种飘飘欲仙的感觉了,自从那天被吓到心脏快跳出来,就一直想着找个机会让身体舒缓一下。”老头先是淡淡地笑了,然后自己抿了一小口,又对永坤说:“现在是在感觉当神仙,一会你就下地狱了,我猜等你把剩下的喝完,你的灵魂就会不见,我说的是真的,一点都不吓唬你,不信你试试。”老头说完开始大笑,手上端着的酒杯也因为身体的颤动摇晃得差点溢出来。“哎,你刚才说什么东西吓到你?”老头忽然严肃起来,他看了永坤一眼,又把目光投向我和永乾。“哦,你说这个啊,村里闹僵尸,全村人都变了,就剩我们三个了。”永坤那种随便的让我想揍他的叙述确实简明扼要。“僵尸?”老头表现的很诧异。他看着我和永乾,想从我们两个这里得到再次的肯定。我点点头,永乾也点点头。我以为老头会再继续问下去,我还在心里简单的构思了一下该如何回答,可是我失望了,不过这种失望是我期待的,我不希望把自己的不快乐和压抑分享给一个刚见面不到一天时间的陌生人。“温柔杀手”确实名不虚传,永坤喝完剩下的以后,就倒在沙发上,任凭我和永乾如何叫,都不起来。老头收拾了一下茶几上的东西,带着我和永乾上了二楼,木制的楼梯散发着淳朴的味道,这味道瞬间让我从方才的刺鼻难耐的煎熬中逃出来。楼梯口的地方摆着两盆茂盛的植物,老头告诉我们这是万年青,在这地方摆了好些年来了,他还说在这之前那盆折别鹤吊兰更雅致些,他对现在的这盆植物不是很感兴趣。楼层上面被分成两半,中间被楼道隔开,东侧的走廊角也摆着许多盆植物,高高低低地很有活力。这一层有六间房子,三间大的,三间小的,原本应该对称的建筑,因为在小房子黄金分割的地方开了个露天的阳台,显得别具特色。阳台没有门,却有一副整体雕镂的门框,烛光下的门框透着暖暖的色调,门框的顶部被设计成拱形,还有外面的绿藤伸进来更是增添了几分陶醉的味道。阳台的外面也被设计成曲状,下面就是门廊,绿色的盆栽从白色的栏杆这一头延伸到那一头,那葱葱郁郁的感觉好不热闹。“您这么喜欢养这些东西?”我冒昧地问着。“那当然,你不觉得在这种没有人烟的地方摆一些花花草草很有用吗?”我不清楚他说的那个有用是什么意思,我想这大概是因为太闲的缘故吧。等他再次说话时我发现我的猜测又被否定了。“我每天早上起来,走到门外全是空地,我受不了这种孤寂,与其这么单调的活着,还不如种些植物解解闷,说俗了是解闷,其实我是想和它们交个朋友,说来也奇怪,这些玩意平时不言不语地,当我寂寞的时候,想找人聊天的时候,它们就成了我最忠实的听众,跟他们聊天我从来不会觉得没意思,它们很尊重我的想法,我说高兴的事情,它们安静地跟着我高兴,我说难过的事情,它们也会默默地跟着我难过,日子长了,就离不开了。”“可是它们就是几片叶子啊,怎么会跟你想一块去,还不如养个小狗逗着玩。”永乾附和着。“看来你还没长大,玩多没意思,人这一生才有多长,如果都用在玩上面太浪费了。”老头刚才的自豪一下子变成感慨,这多多少少都让我有些凄凉,我明白他说的那种人生苦短的意思,小春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再次回味老头说的那番话,我更加后悔,要是原先能多和小春干些有意义的事情,我就不会有现在这种感觉了,哪怕是简单的开垦一片荒地种上她喜欢的草莓和番茄。“你们过来看看。”老头把我们带到阳台外面,给我们开始介绍他的好朋友,“那两棵比较高的是罗汉松,一年到头都很健康,这一串掉下去的是绿萝,怎么样,很有感觉吧,还有那几盆挨在一起的是龙舌兰,自从搬到这儿我就没见过它开花,原先我拿回来的时候,一位先生告诉我说这东西几十年才开一次花,而且开花后母株就会死去。我估计自己这辈子是看不到她开花的壮丽了。”他说着便蹲下去抚摸着那些和手腕一般宽的叶子。后来的几分钟,老头一直那样蹲着,我虽然看不到他眼睛里流露出的是什么信息,我想他大概又一次因为这些生活中的亲密朋友而伤感了吧。他带着我和永乾走进走廊尽头的那间房子,我们站在门口等着他找钥匙,从地面上蒸腾起来的植物芳香让人沉醉。门开了以后,他没有进去,并说让我们早点休息,然后低着头转身离开。他没有把蜡烛留下来,我想这是催促我们不要聊天早点入睡的暗示吧。我和永乾一前一后摸着黑进到屋内,紧闭的窗帘依然能分清屋内和屋外的世界,永乾让我打开窗户透透气,这屋内可能因为长时间没人居住有些发霉。窗户外面一片漆黑,下过雨的夜空飘着湿润的空气,深深地吸一口觉得神清气爽,但是又有些冷。我和永乾商量着把窗户关小,只留下一个手掌宽度的缝隙。这间屋子没有什么家具,除了那张宽大的床,就只剩一个没有抽屉的桌子。也许是太累的缘故,我刚一沾床,就进入梦乡,我只记得熟睡前的几分钟,永乾一直在自言自语,我无心理会,我真的太累了。一觉醒来的时候,发现太阳已经升得老高,窗外的那些草木因为昨天的雨水更加茂盛了。永乾坐在床边向我叙述着昨夜的噩梦,我则在一旁有心无心地听着。突然听到外面传来一阵交谈声和车轱辘滚动的声音,我们两个赶紧跑到窗边。一位亭亭玉立的少女正从一架马车上下来,背对着她站着一位男子。男子的装束跟我们差不多,但是衣服比我们合体,比我们干净,另外有一个最大的差别,就是他穿着一双靴子,黑色的皮革闪闪发亮。少女的打扮有些另类,至少在我看来是另类的,那种装扮在槐山村从来没有见过,连小春也没有。一头卷曲的黑发乱乱地停在肩膀上,修长的流海遮住了眉毛和半边脸。具体的容貌看的虽然不太清楚,然而那端庄秀丽的五官轮廓还是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一袭黑色的衣裙几乎拖到地上,那缓缓下车的矜持更让我有种想和她交谈的冲动。老头站在门廊下等着,只听见那女人向我和永乾这个方向看了一眼,便喊着“爸爸”跑向门廊。我对永乾说:“咱们下去吧,躲在上面不合适。”永乾则开起了我的玩笑:“估计是你看上了吧。”然后大笑一声赶紧逃跑。我追在后面,又气又笑。下楼后发现永坤还在睡觉,鼾声震天,一条胳膊压在肚子下,看着很笨重。我没有理他,我以为永乾会叫一叫,结果他跟我一样,只站在边上看了看,然后瘪瘪嘴走开了。那女生见到我们突然低下头去,然后很快的从我们身边走开,只留下一阵淡淡的胭脂香水的味道。老头跟在后面说了些她不懂礼貌之类的话,又跟我们解释这是她娇生惯养的毛病。我不会把这点事放在心上,我觉得这样的天仙看一眼就已经很知足了。最后进到屋内的是那位男士,他伸出手要跟我们握手,还一边点头一边说一些客套的话。那女生不知道跑到楼上干了什么,没过一会就听见从楼上下来,我和永乾看见那位男士一直注视着她。老头从帷帐后面端出一盘茶水,放在茶几上后,简单地介绍了一下在场的人,我这才知道那位男士就是女生的表哥,他叫马三金。那人确实长得很有派头,穿的虽然很讲究,却没有那种陌生感,很容易让人接近,我对他感觉也很不错。“你们遇到僵尸了?”他是在听到老头介绍我们后突然问的。我和永乾点点头。“那打呼噜的这位也跟你们一起?”我和永乾继续点头。“这年头僵尸真多,我姑妈就是僵尸。”他可能还想继续说什么,但又突然停下来,然后看着老头,表情变得又尴尬又后悔。我看着永乾,突然明白原来老头昨晚听到我们提起僵尸时不说话就是因为这个。“不是不提的吗?”丽莎的脸一下子僵硬起来,眼眶里的泪水快要夺出。她终于没有忍住,背对着沙发抽泣起来。老头则一言不发地坐在我和永乾对面,倒茶的动作也僵化起来。“我也能打僵尸,我不怕僵尸。”我们都以为这是永坤在说梦话,没想到他突然跳起来,“僵尸在哪里?”接着向我和永乾冲过来。他看我们没有人说话,也意识到了自己的放肆,于是悄悄地坐下来。“好吧,既然说开了,我也不想隐瞒了,他说的很对,我一直希望这件事情可以从此没有人再提,然而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她妈妈已经死了好多年了,可是有一天晚上,我听见门外有动静,还以为是耗子被蛇追,点上灯发现那影子和人一样。凑近了一看才发现是她妈妈,那样子和死的时候一样,就是头发变乱了,衣服脏了。我不知道这怎么了,我叫着她,她就向我扑过来,还好我有力气,将她制伏,然后绑起来固定在地下室。我起初并不想告诉任何人,包括我的女儿,后来她自己要去地下室找东西,发现后吓得晕过去,之后就在床上睡了一个星期。”丽莎跟我们一起听着她父亲的话,身体抽动的幅度一次比一次大。看到她那样伤心,我突然发现我和他们一样,看着自己挚爱的人变成僵尸,然后再目睹它们成为祸害人间的恶魔,那种感受也许只有在场的人有发言权。一阵沉默之后,我对老头说:“叔叔,您别伤心,我们村上有个捉僵尸的,我想他能捉,就应该知道怎样让僵尸重新投胎换骨,而且我们正好想再回趟村子,虽然我不知道他是否还活着,但是有希望毕竟比没希望好。”老头没有直接答应什么,反而转过刚才的话题,“不说伤心的事了,咱们出去看看花吧,今天天气不错,看花最合适。”我有些尴尬,又觉得老头说的是对的,跟着他身后,我们一起走向外面的花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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