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说,你喜欢听摇滚演唱会吗?
我说,我是弹钢琴的,也写作,但从没接触过乐队。
她从大帆布背包掏出一张黑色金属纸,很霸道地塞进我的手里,说:“两个月之后是我们在圣高的首场演唱会,FIR风格的高中生乐队,成员都是出生入死的好朋友,你会来吗?”
我说:“我不太懂得拒绝。”
“唯一”是个很特别的词,字典上说它代表独一无二。可事实上它包含的情感太丰富:绝望,珍贵,苛刻,矛盾,无奈……而,那天之后,薛贝贝成为了我唯一的朋友。
我们被分配在同一个宿舍。
四个女孩子在一个屋檐下生活,共用一个巨大而破旧的木头书桌,偶尔会穿错拖鞋和校服。早晨急匆匆地起床洗漱,奔往教室念书,一起在大食堂吃饭。忙忙碌碌。有时无所适从。
薛贝贝是那种不论任何场合都会哈哈大笑的女生,不遮掩,不避嫌,不做作,吃饭的时候用羹匙将雪白的米饭大口大口地塞进嘴里,把嘴巴塞得鼓鼓的,特别容易满足,对任何事物都不挑剔。
初初离家的那段日子,晚上总是失眠。
有时一夜睡不熟,醒来发现流了鼻血,牙龈出血严重,眼睛浮肿,而且厌食。
很多晚上,我从下铺爬到贝贝的床上,用小指头轻轻搔她的额头。她在梦里微醒,自然而然地往旁边挪了挪,梦呓般地小声说:
“塔塔,你是不是想妈妈?”
薛贝贝是个孤儿。
连她自己也不知道究竟是被遗弃,还是被遗忘。
我们很快成为那种亲密无间的朋友,当然我很了解她,我不知道她最喜欢吃什么穿什么玩什么,不知道她的生辰八字和月经周期,甚至不知道她在生病时吃过几粒药片——因为这些连她自己也不知道。这个过分随意且隐匿的女孩子,好像在她的心底从未藏过视如珍宝的东西。
没多久,薛贝贝为了我和隔壁的男生打架了。
那个被我当场退了情书的男孩儿是拉小提琴的。
他堵在楼梯口大声喊我,“土菜包,土菜包。”
薛贝贝用铁锹上的木棍子狠狠地揍了男生,并且要求他写一千字的检讨书。后来,当班主任让薛贝贝念悔过书的时候,我发现她穿了一套和我一模一样的衣服。
向日葵颜色碎花的短袄,层层叠叠地露出腰间的羊绒毛衣,黑色纯棉长筒袜,纯白的高筒棉靴,白牛仔短裙。我感动地抱着她,眼泪扑簌簌地掉下来。
我说:“傻瓜,你穿得好土哦。”
薛贝贝笑嘻嘻地说:“塔塔,我是乐队经理人嘛,你知道什么叫做明星效应吗?”
当然,那时候没有人知道,其实韩国人也喜欢这么穿。
就是这样一个女孩子,简单,纯粹,朴素,喧嚣。
她是一个年轻乐队的主唱,乐队的名字叫做“毒毒”,这个傍晚,我伫立在圣高宣传栏下面,捏着她送给我的门票,努力地仰起我的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