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地球人已经给那栋88层高的大楼取了个亲切的名字:希望大厦。
而决定留在空灵界的人已经在希望大厦扎好根了,他们现在的生活非常井井有序,而且生机勃勃,正如大家给希望大厦取名字时候的想法一样,一切,都充满着希望。
至于那些准备返回地球的人,经过统计,一共有381人,在还没有出发之前,他们就自动自发的围在了云想的身边,因为只有她才是开路的最佳对象。对于这样的情况,云想并没有任何不习惯,看着周围的一圈人,全部都算得上是长辈,可是他们都是普通人,只有她有空灵珠,也只有她掌握了异能,正所谓能力越大、责任越大,现在的云想早就不是小孩子了,也不会再把自己当作小孩子,前路的所有危险,就先让我来替你们抵挡了吧!
要想从空灵界返回地球,作为普通人的人类,只有走回去一种方法,是的,没错,就是走回去。空灵界有一条最大的河流,名字叫做亚河,沿着这条河流从下游往上游一直走、一直走,一直到攀登上空灵界最高的一座山,到了山顶,只要过了河,就到了地球。
其实空灵界的人想要出去很简单,他们只要控制着部分水流围绕着自己一直往上游游走就行,就算是那座最高的山,他们也只是控制水流的时候需要花费的元力多了一点而已,并不是太难的事情。
可是普通的人类根本就感受不到元力,所以这一条行不通,而且空灵界一条船都没有,所以包括云想在内的所有人都只能苦逼的走回去。
……
这时正值梅雨季节,且是洪水泛滥的高峰期,亚河的水面也上升到了高峰期,几乎都要越过河岸了。大家或穿着自制的雨衣或打着自制的雨伞,走了两天的路程,终于到达了亚河的上游部分,这个时候亚河只有三米宽了,黄色的浑浊河水呼啸着往下流去,带着一去不复还的奔腾气势。
河水滔滔,前后两人说话都互相听不见,必须大声喊着说话才行,云想在最前面比了个手势,让所有人原地休息一下。正好也是该用午餐的时候了,每个人都准备了干粮,为了赶路,不敢带太多,所以得省着点吃。于是大家都开始原地修整了起来。
共同经历了灾难,又抱着同样的目的,人与人的相处一派和谐,看着大家其乐融融的样子,云想三两口解决了干粮,就起了身准备随便走走,顺便享受一下难得的私人空间。
天空在飘着蒙蒙的雨丝,云想收起了雨伞,仰面享受起了这雨难得的温柔。空气非常的湿润,润的整个人都像变成了水做的似的,整个人从未有过的清透,风吹过来的时候,好像从身体里直接穿了过去,从未受过阻挡一样。
摸着岸边大理石的栏杆,随性的往上游走着,云想目不转睛的打量着周围的景色。空灵界的生态大部分地方都是非常原始的,尤其以围绕着亚河的部分最甚,亚河相当于空灵界的母亲河,所以很多人都有着保护亚河的意识。
河的两边就是山川,有低矮的山丘,也有高大的山峰;有高大的乔木,也有低矮的灌木;有四季常青的,也有刚抽出新芽、长出新叶的。每一处的地方都有所不同,如果云想学的是植物学,那她肯定会欣喜若狂,恨不得立刻扑到山里面去,直到研究个透。可惜,虽然她很喜欢植物,但也只是欣赏,对植物并不感兴趣。
走着走着,早就看不到人群了,云想也不知道她已经走了多远,当她往对岸看过去的时候,她看到了一个人,而这个人也在看她。
云想首先看到的是他的一双黑眸,黑的那么纯粹,那么清澈,在那双眸子里,只有她一个身影。而她的旁边,微微的雨丝飘扬着,嫩绿的草叶摇摆着,那洒落在草叶上的雨丝慢慢的汇聚在了一起,成了一滴水珠,随着草叶的舞动轻轻摆动,当水滴慢慢变大,草叶不堪其重,于是水滴滴溜溜的转到了叶尖,最后叶尖下垂,水滴最后滴落了下去,掉入了地面上,融入了土里,再也找不到水滴的痕迹。
风起了,发丝飘舞,拉回了云想的思绪,也许是很久,也许只是一瞬间,云想看着他的眼睛,那双眼睛是那么的单纯,能透过他看到蓝蓝的天空,软绵绵的白云;那双眼睛又是那么的深沉,仿佛看到了什么,又仿佛什么都没看到。
不知站在那里停了多久,云想停止转动的脑袋想了想,然后继续往上走去,然而,视线一直注视着那个男子,不愿离开。而那个男子在对岸往下走去,两个人因此错开,只是十几米的路程,云想就再也看不到那个男子的正面,只能看着他的背影越行越远。
那个男子,名为秦筝。
当云想运用异能开始飞快往下游走去的时候,一路上都没有看到秦筝的背影。而来时很长的一段路程,回去时只用了不到一小会儿时间。
云想并不知道自己离开队伍有多长时间,也没人问她干嘛去了,大家都以为她是探路去了,前面不远处就要到达空灵界最高的那座大山:界山。在他们坐着休息的地方,已经可以看得到这座山的轮廓了。
界山是空灵界最神秘的地方之一,空灵界的普通人从来不敢深入其中,只能通过界山最大的那条河从其中穿插而过,但是云想他们只能爬过这座界山,也不知道界山有没有路,如果没有路的话,或许他们还需要准备一些工具用来开路才行。而他们最迟到了明天,就要开始登界山了。算了,车到山前必有路,到了界山脚底下再想办法吧。
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望山跑死马,明明看着很近的一座山,可是要走了一段路发现看起来和原先离得一样近,这就让人觉得有点泄气了。好在大家都很坚持,尽快回家的信念支持着他们一定要在扎营之前赶到界山的脚下,就算天黑了也不能停下脚步!
路途中时常有些四五十岁的阿姨吃不消,每当这时,云想就会走过去扶他们一把,没有谁先开口说要歇息,也没有人愿意被落下。
功夫不负有心人,尽管天全黑了,大家仍然咬着牙,一鼓作气的到了目的地,经过简单的洗漱之后,大家全部都歇下了。明天要进入界山,必须休养好身体和精神才行。
比起那些因为劳累而很快就入睡的人们,云想并没有觉得累。所以就算躺下了,也睡不着,索性睁着眼睛,开始回忆起了白天见过的秦筝,他穿着黑衣黑裤,柔顺的黑色短发贴着他的耳朵,那双眼睛很亮,常常让看着他的她忽略了他其实是丹凤眼,也忽略了他是个难得一见的大帅哥,他的鼻梁修长,额头较小,颧骨平整,眉骨突出,再加上那高挑、纤瘦的身材,如果让女子看见了,绝对恨不得扑上去。
然而,云想每次看到的、最先注意到的都只有他的眼睛,或许外貌终究是皮囊,而他内在的气质太过独特,所以直接透过了这幅皮囊,成为让别人最先注意的存在。
也许,我再也忘不了他了,云想在心里这么想着。
……
直到很久很久以后,云想都忘不了这一天,可是这一天,其实什么都没有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