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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多疑

雨曦:

人人都说,多疑是女人的天性。也许真的是这样的,我来西藏这几天,我发现晨昕和那个叫可儿的漂亮女孩关系可不是一般的。其实,我不想对别人妄加猜测,但是,总有一种东西在控制着我,我不能不做一些必要的观察。说是情侣呢?好像不是。说是兄妹呢?也不像。我觉得他们的关系处在情侣与普通朋友之间。

从可儿的眼神里,时时刻刻流露出对晨昕的爱慕,而对于晨昕来说,他总是对可儿关怀备至。我相信他对她只是像一个哥哥对一个年幼的亲妹妹一样。可是我总是要做一些毫无意义的猜想,神经质在作祟,我总是歇斯底里的认为他们的关系超越了我的承受范围。

我不是《水浒传》中的宋公明,即便是他自己的老婆给他戴上一顶高高的绿帽子,他依旧不打不骂的由着她;即便是他老婆说她出轨了,他依然心平气和,不但没有暴跳如雷,反而要成全老婆和第三者。当然,我和晨昕之间谈不上夫妻,我们顶多算得上情侣,如果他要选择别人,那我一定会放弃,把眼泪留给别人。强扭的瓜不甜。人病了,尚可治;心变了,即破碎。

爱情是相互的,如果有一方厌了、倦了,那么就会在感情上产生裂痕。如果我们都强行地把恋人的关系维持下去,最终只会带来无尽的伤痛和仇恨。

我们不应该把爱情和青春相提并论,青春易逝,而爱情应该永存。我们也不要把婚姻看成是爱情的归宿,婚姻应该是爱情的结晶。如果可以,我愿意把爱情保存到永远,三生三世,永不改变。

为了爱情,人可以变得自私,但是不能变得无知。

今天晚上,爱德华博士和晨昕出去办事儿。我不知道他们去做什么事儿?我觉得他们总是对我隐瞒什么?但我又不便多问。

我只是感觉晨昕变了很多,我知道他这次经历了一些寻常人无法经历的事情,但是他的想法的确超出我的预料。那天下午,我和他去公园里散步,他和我讨论了将来的一些事情——不是讨论,是争论——那是我和他第一次发生争执,以前从未有过的事。

那个公园很漂亮,有山有水,高原的公园有一种特别的美感。今年的春来来得比较早,这儿的柳枝早已发芽。春回大地,到处一片生机勃勃。

我和晨昕坐在公园里的木凳子上,正对着那个人工湖泊,我们仿佛又回到刚恋爱是时候。人工湖的沿岸有各种各样的植物。但是我最喜欢长出新芽的垂柳倒影在湖泊里的样子。还有,在我们后面的那个角落里,生长着几株含苞待放的桃树。两只野鸭在湖面上嬉戏,击起了一圈一圈的水波,在金黄色的阳光下,碧波万顷。

整个高原沐浴在温柔的阳光里,就像恋人沐浴在爱河里一样。

我想,没有人会讨厌春天,没有人会在春来来临的时候,将自己的双臂紧紧地环抱在自己的怀里,而不去拥抱美丽的大自然。

“雨曦,我······”我把头靠在晨昕的肩膀处,我聚精会神地欣赏着这儿的美景。晨昕突然从牙缝中挤出几个字儿来,他有些语无伦次,感觉极不情愿说这些话,但不说又不是他的性格,。“我想把萧萧带到上海。她这么小,孤苦伶仃的没人照顾,看起来怪可怜的。”

“什么意思?”我抬起头来看着他,我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难道你是让她跟我们住在一块儿。”

晨昕点点头,意志坚决地说:“我们收养她吧!”

“不,你有没有考虑过,”我立刻反对说,“如果我们结了婚,我们的小孩怎么办?”

“将来我们可以不要小孩。”晨昕认真地说,他好像已经做好了所有的打算。

“不要小孩······”我嘴里嘀咕着,眼泪却已簌簌地流下来。我实在无法同意他的要求,这简直太疯狂,“不,晨昕,除了这个,其他的我都可以听你的······晨昕,你总是以为自己太伟大,太博爱,那么,你干嘛不把孤儿院里的所有小孩都收养起来。你有没有考虑过我的感受?”

“雨曦,看着我,”晨昕双手捧着我的脸,以怜爱的语气说,“看着我的眼睛。经过这次死里逃生,我突然想开了很多问题。我们人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买房买车、传宗接代吗?我们活着应该要有意义,别等到将来回忆人生的时候,发现自己虚度了几十年。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总比一天为家庭琐事奔波要快活一些。更何况,我们不是没有孩子,萧萧就是我们的孩子。难道你不喜欢她吗?看开一些,别人的孩子跟自己孩子一样好。”

“晨昕,你总是做一些乌托邦式的梦,”我越听越不高兴,我不知道他这是哪儿的人生观,“你认真为我考虑过吗?亲生的孩子是自己身上掉下的一块肉,怎么会与别人所生的小孩。我虽然疼爱萧萧,但是我和她之间始终有一道无法逾越的砍,就是那种发自内心的的母爱。你有没有考虑过,我们都还未结婚,把萧萧带在身边,别人会怎么想?叫我怎么做人?”

“雨曦,你就像被关在封建习俗这个牢笼里的一直鸟,你的思想受到长久的禁锢。”我慢慢地开导她,试图说服她,“如果我们总是活在别人的舆论之下,那么你觉得会幸福吗?如果人类抛开世俗的眼光而生活,那么会活的比较轻松些。行得端,立得正,这才是真实。面子和虚伪是一对孪生兄弟,在这个世上,多数人为了这对兄弟活着,不惜背叛自己的灵魂。”

“晨昕,我想问你一个事儿,你一定要真心的回答我,不许欺骗我。”我泪眼汪汪地看着晨昕,我和他之间不该存在欺骗。“你有没有爱过可儿?”

“你怎么这么问?”晨昕闪烁其词,他的眼睛里流露一些回避问题的意愿。“我和她之间不是你想象的那样。”

“我要你回答有,还是没有?”我大声嚷嚷道。

“有,是有那么一点儿好感,”晨昕干净利落地回答,他总是那么直率,“但是我更爱你,任何人都无法取代你在我心中的位置。”

晨昕紧紧地搂着我。其实,不用他说,他的表情早已出卖他的想法,我只是想要他亲口给我说。如果他说没有,那么他对我的爱就只是善意的谎言;如果他敢于承认,就能说明他对我的真诚。

如果我是一朵娇艳的玫瑰花,那么晨昕就是花枝上的刺,时刻扎进我的心里;如果我是一朵高贵的素馨花,那么晨昕就是早晨的雨露,润湿着我的心灵。如果他是一支燃烧着的蜡烛,那么我就是那些奔向他的飞蛾。

“晨昕,”我仰着头注视着他迷人的双眸,“我以为我们的爱就像那蒲公英,风轻轻一吹就散了。”

“不,我爱你的心就如金刚石一样坚硬,我对你的爱就像那长江之水,永流不止。”晨昕一本正经地说,他紧紧地搂着我,“我可以对着夜空中皓洁的明月起誓,除了你,我谁都不娶。”

“不,月亮只是诗人用来煽情的工具,我不要你用月亮来起誓,因为它总是阴晴圆缺。”我知道他不会辜负我的,因为我们心与心之间已经搭好相互往来的桥梁,就好像牛郎织女在银河上方搭起的鹊桥一样。“晨昕,我答应你,让萧萧跟我们去上海。”

晨昕没有说话,他只是紧紧地将我搂在怀里,我看见他眼眶里闪烁着晶莹的泪光,那是无法用言语形容的喜悦。

为了爱情,牺牲得太多,我想也是值得的。其实,付出就是一种收获,得与失真的没有那么重要。

我挽着晨昕的胳膊,我们徜徉在公园的小路上,贪婪地呼吸着高原上的空气。

中午的时候,爱德华博士打电话过来,他要我们赶紧回去。他需要晨昕和他去处理一些事儿。接到电话,我们就没有在公园里逗留,因为我们还有好多亟待完成的任务。

这几天,我不知道雨荨是否还安好,茉莉莎总是在电话里绝望地哭泣,她真的是一位称职的后妈。不需要她怎么说明,我就知道雨荨的实际情况,因为她的啜泣已经告诉了我所有的一切。

我们很快就要回到上海,我对生活没有过高的要求,一些恬淡闲适的日子就够了。所以,我希望晨昕重新换一份工作,这样我们就不会有离别的痛苦,他也没有必要长期在外奔波。

这几天,可儿一直在写东西,我不知道是什么?或许是日记,但是我不喜欢打听别人的隐私。

可儿真的很善良,尽管我知道她深爱着晨昕,我对她没有任何偏见和嫉妒。并非所有女人都是同类的天敌,因为所有女人都有爱一个的权利,任何人也剥夺不了。如果是因为别人爱着晨昕,我就把她视为仇敌,那么我对晨昕的爱就会太过于自私和霸道。在爱情里,男女双方都应该多给对方留下一些空间,难道不应该吗?

可儿不仅在工作方面很突出,她做饭也很有一套,她好像在新东方烹饪学校学习过一样。

“我来帮你,”我在煮饭炒菜的时候,可儿微笑着走进来你,她已经换上了一切装备,真的很像一位资深的厨师,“我应该帮得上吗?你可以让我试一试,如果不行,我来当你的下手。”

实际上,对于我来说,做饭是外行。如果是我一个人,早餐可以用三明治来解决,而午餐和晚餐直接去饭馆解决。我总觉得做饭很麻烦,也很浪费时间。

“你不是在忙吗?还是我来吧,”我十分感谢地说,“忙你的事儿要紧,甭耽误了。”

“那些资料已经弄完了。”可儿走进来,打开煤气罐,火炉上燃起了淡蓝色的火焰,看起来就像那些焊接工人在工作一样,“我来炒菜吧。”

老天,真是太好了。终于有人解救我,要不然我真不知道这些配料如何适中才好。真好,我可以借助这个机会跟她多多学习。

“好吧,实际上,我不好太做菜,”我老实交代,滥竽充数最终会害人害己,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嘛,这样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我来帮你杂。”

“看得出来,”可儿抿着嘴微笑道,她的笑容很甜蜜,嘴角有一个浅浅的酒窝,沉鱼落雁真的不足以形容她的美,她的声音很好听,就像绒毛般一样令人陶醉。“因为你很不熟练。不过没有关系的,多学几次就会了。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在我们生活中,很多人因为不想去做一些事儿,所以常常以不会作为借口。”

我把橱柜打开,将所有有可能用得上的东西放在一边,然后细心地观察她烧菜的一举一动。她每个动着都是优雅的。火要调多大,一道菜要炒多久,什么时候放盐、辣椒、味精等其它作料,她都很熟悉。厨房里弥漫着一道道迷人的香味。

“你知道吗?做每一道菜都是很讲究的,”她看着碗里调好的鸡蛋,嘴里滔滔不绝地说,“就拿做肉末蒸蛋来说,首先我们应该把鸡蛋打在碗里,加上少许盐和其他调味,然后搅拌均匀,再加上两倍于蛋液的温水之后呢,又的重新搅拌均匀,过滤掉浮在表面的泡泡,才能放在蒸锅里。在中火蒸十五分钟之后,炒锅热油,放入生姜片,葱花、料酒,待肉末颜色发白,再加上少许的老抽和生抽······然后将炒好的肉末倒在蒸好的鸡蛋上。”

我听得目瞪口呆,只是呆若木鸡地看着她,而她说的多数我都没有记住,我已经被她的才能所征服。

叮铃······客厅里传来一阵响声,看来是有人回来了。我几个箭步走到客厅里,我身上充满油烟味。

是丹布巴,他牵着萧萧的手,后面跟着两个小伙子。他们都是一样的肤色,有可能是西藏的紫外线过于强烈,他们的皮肤有些偏黑和粗糙。后来我才知道,那两个人分别叫格桑和巴桑,是丹布巴的朋友,也是他们的队员——后来我才知道,他们在实行一个秘密的计划——之一。格桑和巴桑是两兄弟,他们都长着阴沟鼻,留着胡髭,看起来比晨昕要年长几岁,而实际上,他们比晨昕还小,都是二十出头的小伙子。

他们站在门前没有进来,只是询问晨昕和爱德华博士去哪儿?我指指对面那个玻璃门,然后他们转身穿过马路,消失在玻璃门后面。

我把萧萧叫进来。她的手里抱着一个灰色的布狗熊,样子十分可爱。萧萧把狗熊放在沙发上,信誓旦旦地承诺说:“乖,别乱跑,妈妈不会离开你。”

这句话顿时让我心里一阵难受。看来萧萧是想念她的父母了,我想她是时时刻刻都想念着她。一个五岁的小女孩,如今变成了孤儿。晨昕说的没错,她需要照顾,我们不会抛弃她,社会不会抛弃她,国家也不会抛弃她。只要我们每个人都伸出援助之手,我们的国家会更加和谐稳定。

我用手轻轻地抚摸着萧萧的头,把她紧紧地搂在怀里。

“雨曦姐姐,你真的愿意让我跟你们在一起?”萧萧扑闪着水灵灵的大眼睛,带着怀疑的口吻问我,她真的好可爱。

“当然,”我用手轻轻捏一下她的嘴角,“回去我送你去上学,那里有很多小朋友。”

“我不要上学,”萧萧撇着嘴反对说,“我那陪着迪迪——布狗熊——它一个人在家会无聊的。”

“这样吧,萧萧,回去我再给你买一只,那样它们就不无聊啦。”我都不知怎么应付这个小家伙,毕竟我还没做过保姆,“实在不行,我们就把它们带到学校去。”

萧萧开心得左跳右跳,在客厅里跑来跑去,好像一个收到压岁钱的小女孩。

爱德华博士家里很乱,因为他的夫人不在这边,听说是陪儿子上去去,好像是在CD。爱德华博士没有时间清理家里的卫生,因此,我看见阳台上的栏杆上堆积了很多肮脏的灰尘。实际上,我对国家的“陪读”非常反感,大人的过分溺爱导致小孩形成一些怪脾气,而且不能让孩子真正的独立。爱德华博士说,她夫人害怕儿子在走上邪路,所以一定要陪在他身边,直到他中学毕业。

我和可儿才把客厅里清理干净,萧萧又在洁白的瓷砖上留下一些惹人讨厌的脚印,她进来的时候,我忘了给她换上干净鞋。

爱德华博士家的沙发是灰色的,上面有一些碎花,除了厚厚的棉花之外,里面还有一些弹簧。如果我们猜错的话,是他结婚时,女方家的嫁妆。听起来很搞笑,根据中国的传统,男方家要给彩礼,女方家负责嫁妆。可是现在呢?这中习俗已经慢慢地被抛弃了,尤其是在我们上海,我根本就没有见过这种形势的婚姻。

客厅布置得很完美,那几颗吊灯耷拉在玻璃茶几的正上方,光线刚好适中,而又不会影响房间里的空间。沙发后面是玻璃窗,如果是夏天,打开几扇窗户就可以了,毕竟这儿不像东部。我认为这儿的夏天不需要空调,空调都是为冬天准备的。进出大门的旁边就是厨房,炒菜的时候,只要打开油烟机,随着呜呜呜的抽动,油烟就会被吸掉,不会满屋子的乱飞。东、南、西个有意见卧室,里面很宽敞,足以放下两张宽敞的美梦思和一个大大的衣柜。以我看来,我们上海的卧室两间还比不上他家一间宽敞。有两个卫生间,分别在隐藏在转角处。这个客厅非常大,我觉得可以在里面跳舞。房屋的内装修很巧妙,应该是一个很有头脑的设计师设计的。我看见有一间卧室的墙上挂着一副美丽的婚纱照,是爱德华和他的妻子,他的妻子很漂亮,真让人羡慕。

我回到厨房的时候,可儿已经把所有的东西都做好了,她在清理大理石柜台上留下的油水。

我知道他们故意不让我知道他们的计划,但是我想我能过从可儿这里得到我想要的答案。因为她这么善良的女孩是不会撒谎的,就算她想撒谎,我想她也没有这个本领,撒谎是需要天赋的。

可儿换上了粉红色的羽绒服,我突然觉得她的腿变得修长一些。而实际上,她的腿的确是修长的,只是我平时没有过多的关注。虽然已经进入了春天,但是这儿的傍晚还是很冷的,昼夜温差很大,所以,我们需要羽绒服的。如果是在东部,也许我们已经换上了好看的连衣裙。

吃完饭的时候,我打算在可儿那里寻求我想要的答案。我没有直截了当地问可儿那些比较尖锐的话题。我只是想听她和晨昕这段时间以来的遭遇。

可儿真的很真诚,他在讲述故事的过程中哭过九次,我听得不寒而栗的同时,心里也很是难受,我巴不得和晨昕一起遭遇痛苦的是我而不是她,我多想分担她的这些痛苦。

“谢谢你,可儿,”我发自内心的地说,“谢谢你这段时间替我照顾晨昕。”

“不,是他照顾我,”可儿接过我给她的纸巾,然后轻轻地擦干眼角,她抬头斜睨着天花板,我知道她是想转移我的注意力,“雨曦,你真的好幸福,有一个这么爱你的人。”

“你喜欢他?”我直接了当地问,但是我没有带着任何仇恨或许是嫉妒的口吻。

可儿转个身木讷地注视着我,她对我这样的直白感到惊讶,她的眼睛在躲闪着我的视线。

“我想不只是我一个人喜欢他,不是吗?”可儿用手轻轻地抚摸着萧萧的头发,“而你就是其中的一个。我知道他对你的爱有多深,所以我一直把我的爱埋藏在心里。有些爱,不说出来也许很好得多。”

“我一直都是尊重他的选择的,如果他选择了你,那么我会祝福你们。”我心里面也不是很好受,并不是因为可儿爱着晨昕,“也许别人会认为我说这些话比较虚伪,但是我是真诚的。我今天问你这一些,就是为了不要在我们之间产生任何隔阂,我希望我们会成为要好的朋友,而不是愁眉苦脸的情敌。”

“一定会的,”可儿一本正经地说道,“你有如此宽广的胸襟,真的让人感到佩服。的确,只有你才能配得上晨昕。我为你们感到高兴。其实,我一直在想,如果我在你之前遇上晨昕,那么,如今和他在一起的人会不会是我。当然,我的想法很自私,但是我仍不住要做这种设想。后来,当我看见你之后,我才明白你真的比我更适合晨昕。看见你们俩如此相爱,我也觉得是一种幸福。”

“可儿,我······”我不知道要说些什么,说什么都无法表达我此刻的心情。

我紧紧地搂着她,就像晨昕紧紧地搂住我,我们两个都流淌着喜悦的泪水。

做不了情敌,我们就做朋友。

网上九点的时候,茉莉莎打电话过来,她说雨荨的状况不太好,医生已经找不到任何办法。她最近梦游又开始严重起来,而且,她总是叫着我的名字。因此,希望我们赶紧回去看她一样。

接到这个电话,我心急如焚,是我害了雨荨。如果她没有和我一同来这个地方,那么她就不会患上这种怪病。晨昕不断地安慰我,他说雨荨的病与我没有关系,不是我害了她。这段时间以来,我总是在自责中哭泣。但是眼泪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第二天早上,我们离开了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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