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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的时候喜欢舞枪弄棒,醒着的时候耍,睡着了也耍,在家里耍,在学校耍,在那条万年不变的烂路上耍。但是我舞枪弄棒并没有特定的对象,我蹦蹦跳跳纯粹由于天性好动,闲不住。在那些日子里,我像一个孤独的战士穿梭在南方的小村里。游荡的日子里,我打死过二麻子家浪荡成性的老公狗,也打死过李翠兰家爱走猫步的老母鸡。当然,这些事情都没有被人发现。
一般他们发现事情只能够发现到“某样东西不见了”的程度。并不能进一步找寻到背后的真相。这样,他们便也没有特定的对象来发泄。因而我就可以经常看到一些头发散乱的女人,神采奕奕地在烂路边上骂天骂地。这似乎是一种风俗,而且是专属于中年及其以上女人的风俗。据说,有些女人骂路的功力深厚,一个早上就可以把路边的玉米叶子骂到萎焉。至今我不曾见过哪个年轻女孩以这样的方式骂过。也不曾见过谁把玉米叶子骂到萎焉。不过,我倒是见过一个男的这样骂过。他戴着一顶绿色小毡帽,像个老妈子一样,大清早叉着脚站在路边,从古至今地骂上一趟,再从地到天骂上一个来回。那样洪亮如打雷的声音,让屋顶睡眼惺忪的母猫一个滚身翻下地去。当然,没有摔死。
今天想起来,那男人的精神和勇气都十分可嘉。不过在当时,他却遭受了村人巨大的嘲笑。当时村里人为了纪念这破天荒头一回男人骂路,就给他起了个绰号“叫天”。这个绰号当然是概括不完全的。要概括完全的话还得加上“叫地叫古叫今”这六个字。因为是在中国,所以就用了两个字。叫天。
前面说到,他们并未发现事件的真相,所以这骂,也就骂得不着边际。就好像警察朝天开枪,是出个声音给人听的,吓唬吓唬就够了。他们这样骂也是骂给人家看的。没有精确的对象,故而这种骂绝不至于把人骂死。却能让做了坏事的人听到以后感到不爽。
我小的时候就经常感觉到不爽。为了不让大家误会,把我当成一个恶棍,在此我补充一点:我打死的狗和鸡,都是坏狗和坏鸡。具体它们怎样坏,我就不展开说明了。
我喜欢舞枪弄棒,打死了一些猪狗。却不曾打死过人。我也听过很多骂路,有的非常一般,有的极端恶毒,但岁月流逝,精华渐失,威力虽有,但都不至于把人骂死。从小到大,我有且仅有一次,见过骂路把人骂死的。这件事情对我震动极大,以致于多年以后我都继续做着与之关联的恶梦。其实,严格来说的话,算不得是骂路把人骂死的。我们对传统的继承总是火力不够,在这一点上尤其突出。我敢说,现今中国,没有谁可以纯粹靠骂路把人骂死。虽然这其中有部分原因是我们脸皮越来越厚的客观现实,但我认为,绝大部分原因还是骂路精华的失去。
为了让这件事情有一个完整的样貌,在此我要展开叙述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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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骂死的那个女同学就住在我家前面。这也是我一直做恶梦的原因之一。她死了以后,我每天上学经过她家院子前面都心惊肉跳。我生怕她出来吃了我、害了我、索了我尚且年轻的生命,毕竟当时的我,非常之怕死。当然,这都是事后的体验了。那时候,那女同学家里很穷,穷到揭不开锅。更别说上学可以有零花钱用了。我这样说难免有人以为我家就揭得开锅,准确来说,是那时候我们所有人都穷得揭不开锅。村长和校长除外。以及他两家的狗除外。我舞枪弄棒的生涯里唯一遗憾的就是没有把他两家的狗给打死。这一点心结也使得我日后常做与恶狗搏斗的大梦,每次醒来都全身大汗淋漓,腰酸背痛,又每次都没能在梦里把恶狗斗死。所以这成为死循环,斗不死就一直做梦。不休。估计要一直做到我大脚拇指挂蜘蛛网为止。也就是到我死为止。
要说大人们穷的话,那我们就太穷了!穷上加穷,没有吃的。然后就喜欢偷偷摸摸地搞事情。似乎偷偷摸摸就是我们的生存方式。当然,大人们也偷偷摸摸的。
这一点可以从外村人骂我们本村人的话里看出来:
“你这个贼卖的 ! 你这个贼日的!”
“你这个贼卖的!”指向的是我们村的女人,“你这个贼日的!”指向的是我们村的男人。要是哪个女人在“贼”之外还多有一层风流的本性,偷东西又偷汉子的话,人家骂起来就会多加一个字“你这个烂贼卖的!”
我们村以”偷“闻名于四野。
那个女同学和我一样,都只是“贼卖的”和“贼日的”。至今,没有没人骂过我“你这个烂贼卖的”。从这一点可以看出我母亲优良的品性。
但我们身上都毫无疑问地保存有贼的血统。成为贼是一种潜在的可能,只要时间和机会允许,我们都会成为贼。我坦白,在条件充裕的情况下,我做过几次贼,但都没被人发现。而那个女同学,只做了一次贼,但就是因为这一次,她走上了死路。我们小时候,学校路边的摊子上卖各种零食。当然,这些零食不是卖给我们的,因为我们穷。但我们却都有机会吃上这些零食。途径有三:一、去偷。偷这种方式又可以分为单兵作战和团体作战。单兵作战风险极大,后来就被抛弃了。团体作战也有风险,但仍然有人采用这种方式。二、跟着村长和校长家的小孩混。也就是做走狗。三、自己弄钱。方式如下:捡(偷)烂铁去卖、捡(偷)烂书去卖。所以我们同学的教科书和作业本经常消失不见。有的同学拿作业本去擦屁股,在我看来,第一,这是对知识极大的污蔑,第二,这真他妈是一种浪费。换根冰棍吃吃岂不是很好。
因为我不愿意当别人的狗,又没有烂铁烂书给我去捡,所以选择了团体作战,去偷。我们十个人出去摊子上坐看又看,装作要买东西,然后趁机下手。那天那个胆子很小的女同学,第一次和我们出去找吃的,经验不足。所以最后我们都拿到了一点东西,唯独她被抓了。那个穿蓝色服衣服头戴粉红头巾的老妈子,眼睛是褐色的,整个样貌像只猫头鹰,戴了粉红头巾的猫头鹰。那张嘴四处闻名,是张烂嘴,最讨人厌。这也是为什么同时有两家摊子,而我们选择去偷她家的原因。
那张嘴好久不骂了。找到了一个发泄点,就像拉肚子一样止都止不住。当场就抓着女同学骂,十分礼貌地问候了拿女同学的父亲母亲爷爷奶奶。然后话语又波及我们,说我们一群都是贼卖的。我们虽然都偷了东西,但没有被发现,所以没有说话。也没有人出来说:哎!我说老太婆,我也偷了!把我也一起骂了吧!
事后,虽然我们都是贼,但是从来没有一个人把自己当贼看,因为没有被人当场抓住。所以,大部分人都认为自己不是贼,然后把这个女同学是贼的事情,到处都传。那个下午,漫天纷扬的,除了大马路上的尘灰,还有滋味各异的口水。
让人无法预料的是,第二天早晨,那个老太婆跑到大路边上又骂起来了。这回好了,烂路上一张烂嘴,烂上加烂,把这件事情闹得一发不可收拾。按照那老妈子的功力,这一骂相当于村长开广播在全村通知。所有人都知道了。
小孩骂她是贼,不和她玩。回家去,虽然她父母也是贼,但也要给她几棍子:杂种,丢脸!。在村里,虽然大人们也都是贼,但还是要议论:你看某某家的那个,就是那个,偷东西被抓住的那个。是她。
在纷扬的议论里,这位女同学选择了跳井。我个人并不支持她去死,活着谁不被人骂。骂去吧,骂得你们大嘴生疮舌头流脓。但我非常赞成她选择去跳井。
她的死因又成为众人议论的话题。当然,这个话题最终被统一了。
过了很多年,在这件事情上我感到非常愧疚,因为当时我作为参与者之一,没有出来和她一起担受后果,而是选择沉默,并且参与到了讨伐她的队伍中去。这也是除了她家在我家前面这一点原因之外,我常做恶梦的原因。
后来,那口井清洗了很多次,我仍然感觉里面的水有种说不出的味道,不愿意去喝。也许是因为事件之后,我终于意识到我自己也是个贼了。
我愿意做个贼,从人们嘴里偷下事情的真相还给你。
再为你,偷一颗天上的星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