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尽星空,一个瞳孔漆黑如深渊,面目冷峻的青年,傲立其间。对面一个不怒自威,鹰眉剑目的中年男子相视而立。
青年脸上带着冷意道:“盘,你所做的一切不过是徒劳,所谓的传承不过是你的一厢情愿。任你挣扎也无法阻挡黑暗科技的降临,你如何肯定亿万年后会有人来拯救这一切!”
被称为盘的中年男子眼中怒意闪过,喝到:“曦,你这个懦夫。就这么一味的躲藏,你以为你可以突破神境,别做梦了!娲已经为了你死在黑暗科技手中,你难道要让这个悲剧蔓延到整个宇宙!娲的灵魂就在那里看着你这个懦夫的所作所为!”
青年怒气直上心头,眼中闪过一抹无法磨灭的伤痛,怒道:“别跟我提娲!如果不是你非要去和黑暗科技战斗,娲怎么可能会死在星空中!你现在都不是他们的对手,我们更不是!我苟且偷生是为了什么?就是因为娲,我要为娲报仇!”青年眼中似有泪珠落下,泪珠中似带着混沌之力,晶莹闪烁,在虚空中飘散,扭曲附近时空。
盘的眼中也有种隐不住的哀伤,看向背后的无尽星空,繁星点点,无数大星转动,说道:“你想藏,就由着你去了,不要阻止我身化星辰,我愿以我己身,化万千传承!我不信以我神境巅峰魂脉之力,无法创造无上天资之人!”
曦知道自己已经无法阻止,大喊道:“大哥!”可是看到那个茁壮的背影渐渐远去,眼中泪珠无法抑制的流出,一滴滴的落下。“啊!!!”一声仿佛可以穿透苍穹的声音从青年口中吼出。
青年在无尽星空中矗立不知了多久多久。
某一天,他擦干泪水,最后看了一眼盘离开的方向,脸色恢复到之前的冷傲。可是却无法隐藏眼底深处的悲伤,然后,带着恨意,迈步消失于无尽星空中。
偏离宇宙中心很远很远的一个小星系,这一日,迎来了一个新的客人。一颗恒星在太空中突然发现了一颗巨大的陨星,然后用自己的引力很开心的把它拉到了自己怀抱,这颗星球的出现让这颗恒星很是高兴,每一颗在太空中飘荡的星体都是恒星的最爱,拉近这些星体可以增加自己的质量。想要成为红巨星,白矮星之类的星体,都要靠自己慢慢的积累。
然而这颗星体却在恒星的引力下逐渐的偏移,恒星很是不满,因为这颗星体轨道不符合自己的引力公式,在恒星的目瞪口呆中,这颗陨星撞向了自己所哺育的一颗生命星球。在恒星难以置信的情况下,星球上的生命开始灭绝,恒星欲哭无泪。还好这颗陨星没有撞偏行星轨道,恒星在愤怒且又无奈的情况下,只好重新去哺养自己所孕育的生命星球。
这颗恒星继续发光发热,燃烧着自己的生命,去温暖这颗行星,希望它可以早点再次诞生出生命。而有了一次诞生生命的经历,这颗恒星也不是着急,就在那里静静的等待中。
时间在宇宙中是没有意义的,时间只有在生命体的生死中才有意义。
不知多少年过去,行星中迎来了他的新生命,也是令恒星高兴的一种生命,“人类”。这类种族可以记载它这颗恒星的存在与功绩,并且可以把自己的信息传递出去,恒星很是开心。哪怕自己以后死掉了,也会有人知道自己存在过的痕迹。
地球上,一所普通的高中,一间普通的教室。
一个青年正在埋头看书,没有任何人来打扰,连老师从他身边走过都当做看不见。
同桌每次都会在老师过来的时候,碰一下这个青年的胳膊,但是这个青年却并不“领情”。一心只读圣贤书,两眼不知师何处。
“叮铃铃”,在老师说出一声“下课”后,众多年轻男女欢快的走出了教室,但是青年没被铃声打扰,仍然沉迷于手中书,真是谓书中有黄金,书中有美女,双手不可离,两眼不可分。
课间,同桌突然提到:“林松,我们周末去爬山吧?”
青年叫林松,这个时候一脸不愿的说道:“爬山又累又无聊,不想去。”
很显然,同桌早就知道林松会这么回答,继续说道:“你不去我就不让你抄作业。”
林松顿时仿佛被抓住把柄,无奈说道:“好吧,李璇,你赢了,我还是跟你去吧。”
李璇眼神中带着一丝得意,起身出去找同学说悄悄话去了,女生下课后就是无尽的话语与笑闹。
林松继续自己的看书大业,小说中的玄幻世界令人难分难舍,他是恨不得自己化身猪脚,争锋万族中,坐拥后六宫。
周日,林松和其他人集合,还带上了自己的好朋友,郭仁峰。
自己所受的苦,林松是一定要带上郭仁峰一起来受的,爬山这么痛苦的事情,还是带上自己的死党为好。
两人在学校门口等了好久好久,林松打电话催李璇的时候,一直回道马上,这马都上了一个小时,驴腿都软了,骡子都快生出来了,人影还没见着。
不过,女生嘛,林松带着宽慰的心态等待,手中捧着手机看着小说,也不觉得时间漫长。可是郭仁峰这个被迫着,一直在那里絮叨,一边说自己的觉没了,一边说自己的游戏没法玩了。
在漫长的等待中,几个女生打扮的漂漂亮亮的终于出现了。
郭仁峰压下心中的抱怨,看向这几个平日里素面朝天的女生,在打扮之后,惊艳不已。殷勤的说着:“我们俩刚到,你们怎么这么快就来了。”
林松直接损道:“就显得你能,费什么话,再说车都要走了。”
几个听了后都赶紧上车,生怕车走,赶下一趟可不是什么好想法。
一行人要爬的山是县城附近的一座不是太高的山峰。
林松所在的县城叫宜水县一条河流穿城而过,县城背靠沂水十二山峰,沂水山自东向西一字排列的十二个山峰,依次为桃花、奎壁、烟霞、老人、玉竹、香山、书带、栖云、文笔、双壁、左狮、夕阳诸峰。最高峰为玉竹峰,唐女皇亲自赐名“玉竹”,并亲笔题写“沂水奇观”四个大字,刻碑立于最高的玉竹峰之上,可惜后被雷雨击毁,今仅存一“奇”字残碑,字大如斗,笔力雄健。
而已经被开发过的玉竹峰每到周末便会有许多的人来游玩,而去玉竹峰只要坐半个小时的公交车便能到达山脚下。
今天是周日,坐公交车的人太多了。林松一行人好不容易才挤上车,狭小的空间里全是学生挤挤攘攘的。
一路无事,车很快就开到了玉竹峰山脚。一行人下车后商量从哪条路上山。
“咱们从小路上吧,台阶爬着实在是没意思啊。并且台阶上全是人在爬山。”郭仁峰当即表示到。
女生顿时不乐意了。“从小路上多累啊,顺着台阶上山多好啊。”李璇的舍友刘芳菲皱了一下眉头提到。本来刘芳菲就准备懒在宿舍睡觉玩手机,但是抵不住李璇的甜言蜜语,还是被喊来爬山了。
就在一群人在商量从哪里上山最好的时候。
这时,从林松背后传来一个声音:“哎,林松,你这么想到来爬山,不像你的性格啊。”
林松过头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陆晓峰,这个是林松从小就认识的小伙伴,林松的父亲和陆晓峰的父亲都是很好的朋友。只是因为陆晓峰学习好所以上了县城里最好的高中,而林松只能在一个二流高中里数着天数过日子。
不过,因为陆晓峰的学习好,加上两人学校的差距,之后逐渐的关系淡了下来,
“晓峰,你不也是,没事会爬什么山,还是和你女朋友一起。”林松看了看陆晓峰身边站的女生说道。
陆晓峰旁边的女生叫沈梦洁,跟陆晓峰在高一时就认识并且开始谈恋爱,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俩人一遍恋爱一边学习也都能那么好,这让林松很是羡慕,毕竟自己不光是个学渣,还是个光棍十八年的单身狗。
陆晓峰扭头看了一眼沈梦洁,笑着说道:“这梦洁非要拉我出来逛街,那我可是说啥都不干啊,最后两人统一了意见,来爬山了。”
沈梦洁白了一眼陆晓峰,说道:“你这眼睛都快学坏了,出来放松一下心情多好啊。”又看向林松说道:“你们这是在商量什么,刚才大老远就看见你们在这说个不停,也不去爬山。”
“这不是没确定好路线么,还没想好从哪里上山呢。”林松回道。
陆晓峰听到这眼神一亮,说道:“林松,我知道一条小路,保证你们都没走过,并且路上风景秀美,最关键是路上修有石阶,上山不累。要不,咱们都一块上山?”
林松回身看向李璇她们,问道:“咱们要不跟着我小伙伴走吧?”
李璇道:“我从哪走都没问题。”然后看向郭仁峰和刘芳菲。
“我也没问题。”郭仁峰和刘芳菲竟然一块回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