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不仁,以万物为诌狗!
这世间本是没有什么神仙的,但自太古以来,人类眼见周遭世界,诸般奇异之事,电闪雷鸣,狂风暴雨,又有天灾人祸,伤亡无数,哀鸿遍野,决非人力所能为,所能抵挡。遂以为九天之上,有诸般神灵,九幽之下,亦是阴魂归处,阎罗殿堂。
于是神仙之说,流传于世。无数人类子民,诚心叩拜,向着自己臆想创造出的各种神明顶礼膜拜,祈福诉苦,香火鼎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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映入眼帘的是一副秀丽壮美山河图,青云山,焚香谷等五大圣地一一出现在漫画封面,奇峰秀水,灵猿朱鹤,仙气盎然。
诛仙开篇凭着奇瑰的想像,宏伟的气势,雅致的语言,仙气出尘的画景,一下就吸引住了无数翻看少年漫画的漫迷。
这是什么?
御剑而飞,乘风归去的是剑仙?
轻捏法决,雷霆咆哮的是雷神?
仙气弥漫,灵鹤衔芝的是仙境?
我看到了什么?
佛与魔的交锋,佛光普照,魔气四溢,浩大诡秘,让人心神剧颤。
青云山千年蹉跎,破败凋落,祖师青叶真人一朝破关,冲天而起,一剑西来,万魔俯首,寿至七百五十岁,几近仙人。
浮空而行,水流折射,绚丽彩虹的虹桥,高逾五丈,龙首狮身,遍身鳞甲,巨目大嘴,两根锋利獠牙在阳光下闪闪发光,面貌狰狞,威严赫赫的神兽水麒麟灵尊。
只能在梦中出现的景象在千变的画笔下一一呈现,让众漫迷心驰神怡,一个个不由得惊呼而出。
御剑乘风的剑仙,风云突变的佛魔交锋,惊天动地的术法雷霆,寿近长生,一剑西来的青叶,还有仙山,奇景,神兽,法宝,妙诀让众漫迷心眩神迷,不能自已,都恨不得自己出生在这个道法显世,玄奇瑰丽的世界。
这些超出漫迷认知,又极度契合漫迷幻想的世界,让漫迷们迷醉不已,几乎忘记了漫画的具体剧情,主角是谁,只在心中脑海中反复构建这个宏大瑰丽的幻想。
这是自古至今,对长生的向往就刻入了华夏人的骨髓,多少富豪为求长生,抛家弃子,遁入道门,多少帝王为求长生,举国动容,哪怕劳民伤财,国破家亡也在所不惜,长生不死,逍遥仙人是每个华夏人铭刻在心中的童话,是华夏人的浪漫幻想。
看完诛仙,想要将诛仙归类,武侠?太狭小,玄幻?那不独属于华夏,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词语喷破而出。
有人说,“仙神,有仙有神,不是仙神是什么类别。“
另一人马上反驳,“只有仙神吗?为何我还看到了正邪不两立,仙魔交锋呢?我看应该叫仙魔,突出争锋之意。”
两方支持漫迷都非常之多,争吵喧哗声震天,将图书馆的闻人,王馨雨,夏川三人都吸引了过来。
对着众漫迷的争论,闻人有自豪,自豪诛仙的魅力,自豪自己选择的正确,自己当时在《仙路烟尘》与《诛仙》之间徘徊不定。
他自己感觉前者要比后者文笔,趣味,情节都要高上一筹,但前者着重描绘软红十丈的**故事。仙路只为尘世而铺,仙侠亦离不开生斯养斯的天地江湖,关键是法宝不多,仙术寥寥,能力只够推动情节发展,这样根本无法真正引出仙侠。再加上后者诛仙的感情戏可以甩出前者几条街,更不提精彩多样的法宝,惊天动地的术法,至于文笔,趣味,情节都可以通过闻人精湛的画技,精巧的构思弥补,至少不会和原时空一样越写越有烂尾的趋势,由此最终还是决定选择诛仙。
而此时漫迷对诛仙的世界观,妙法异宝的狂热,以至于完全掩盖了剧情和主角,无一不表明了闻人的明智,而且他也坚信平凡执着的张小凡,凄美静远的爱情很快就会征服漫迷。
听着两方乃至多方漫迷的争论,闻人有些汗颜,漫迷中果然能人辈出,因为他依稀听到了“修仙”“仙侠”这两个词,但苦于没有坚实的理由,支持者不多。
闻人走上前对着争吵不休的漫迷说道:“诸位漫友,请听我一言,”
出乎意料的,众人渐渐停息了争论,将目光看向闻人。
“大家这样嘈杂混乱的讨论下去,根本一点效率都没有,所以我提议,大家不如到异界论坛去发表意见,进行投票直到得到绝大数漫友的认可为止。”
闻人看着周围几百双眼睛,盯着自己,却毫不紧张,上辈子的他可能此时已经说不出话了,但这一世从小学到现在高中,那一次国旗下讲话不是由自己来说,习惯了也就没什么大不了,反而有些享受众人注视的目光,更何况闻人骨子里还是个人来疯。
闻人算是一语惊醒梦中人,在快餐厅里讨论,怎么跟得上在网络上争论好呢,漫迷多,而且说的话可以更加肆无忌惮。
夏川,馨雨看着意气风发的闻人,眼睛越来越亮了,闻人嘴角也勾起一丝微笑,“终于可以再快餐厅安安静静的享受午饭了。”
漫迷一窝蜂的涌向电脑室,开始在异界论坛上狂刷帖子,一时间硬生生从一统天下的无限恐怖讨论帖中杀出一条血路。
“中夏炎黄赏候选,又一神作,诛仙问世,天下争锋。”
“《诛仙》,长生不死,御剑乘风,剑诛妖邪,雷灭众生。”
“妖孽横行,浮生之后,千变力作,《诛仙》来袭,带你领略无限玄奇的神话世界。”
接着一张帖子被高高置顶,“流派鼻祖《诛仙》——毫无疑问,诛仙为漫画又开创了一个流派,大家来为他命名。”
为新生的流派命名,激动人心,众网友,漫迷纷纷留言。
“仙侠,有仙有侠,方是诛仙,诛仙可以说是起源于武侠,超脱于武侠,再加上漫画中角色的正邪不两立,简直就像放大的江湖”——诛仙万岁(话说这漫迷名字改的真迅速。)
“要是我说,就命名为仙魔,仙侠有世俗的俗气,仙魔听上去就高端大气上档次”——
卿本佳人,奈何低俗(该消息来自iPhone5S土豪金至尊版客户端)
“切一群下里巴人,哥给你们来个阳春白雪的名字,仙道。”——哥是高尚的代名词。
“我觉得还是修仙比较好,因为诛仙,第一次听说,神仙不是天生地养,不是天庭赦封,而是凡人一步步修炼得道成仙。”——这个还是个迷。
“顶楼上的,小弟我就不献丑了,只是占个沙发。”——从不挑事张小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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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嗅到腥味的无节操网媒接踵而至。
“既无限之后,炎黄赏候选又一黑马。”
“妖孽横行,同为十四岁的千变带神作《诛仙》强势袭来。”“《诛仙》,千变来袭,《无限恐怖》还能继续恐怖下去吗?浮生新人王名号能否卫冕?”
一时间完全还原了无限恐怖出现时的盛况,满眼尽是《诛仙》,纵然仍然遮掩不住无限恐怖,楚大校的风采。
但闻人仍有些气愤,与无限相比,诛仙算什么,只是不挂着仙侠名的言情小说罢了,虽然诛仙,无限同为他的作品,但显然他相较之下更喜欢无限,在他眼中,诛仙的优点是与武侠联系较深,可以作为引出仙侠一派的抛出的砖头,只是他低估了众漫迷的接受能力,早知道就直接抛出,《星辰变》了,闻人有些懊恼。
但事情并不以闻人的意志为转移,哪怕他是主角,网上对于诛仙构建的神话世界和创造流派名称的讨论进行的如火如荼,无数仍然执迷不悟窝在家中关注论坛的漫迷又悲剧了,我擦,只让基友或姬友给自己带本少年Jack了的自己太特么不机智了,只好又从狗窝中爬起,急急忙忙的想书城奔去。
慕无限之名而来,身在书城却只买了少年jack的伪漫迷们也注意到了漫画《诛仙》,心下向往仙魔玄奇世界的它们,只好边腹诽为何要分刊,一边不情愿的买下少年漫画,先是欣赏慕名的《诛仙》,击节赞叹,再抱都买到手了,着不看白不看的心思,开始怀着批判的眼光,审视其他的漫画,慢慢的就陷入漫画的坑中,我去,十大天神兵,十大魔神兵,看上去太霸气了,还有这纳米神装,太帅了有没有,彻底变成一名漫画迷。
所以说泗河居功至伟啊!没有他不关注漫画的童鞋就不会关注无限,就不会听说诛仙,就不会成为漫画迷,泗河留下感动喜悦的泪水,呲牙笑。
但随着一段时间的过去,无限和诛仙的讨论帖各占了异界论坛的半壁江山,网上慢慢出现了火药味。
起因又是泗河的帖子。PS:下午就有本书的第一次推荐,太激动了,新书还很幼小,如果有想养肥的童鞋,可一定要加入书架收藏,留下推荐票哦。大大们,求收藏,求推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