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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两小无猜

在公孙敬声的记忆里,霍去病第一次出现在自己的视线里,还是自己四岁那年冬日的一场大雪过后,那年的冬天异常寒冷,持续阴暗凛冽的天气过后,大雪过后的初晴显得格外难得,因为寒冷可以见到窗棱檐角处都蒙上了一层厚厚的水汽,轻暖的淡金色阳光透过窗格直射进房间的木制地板上,冬日暖阳晒在身上让人顿时觉得心情变得舒爽开朗,为了御寒,敬声披着府上新作的的立蟒白狐腋披风,两围之间用五色丝攒花结上穗璎珞结扣,粉雕玉砌的瓷娃娃那般通透清亮,他脚步他在雪地里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在府上小厮书童的陪侍下,站在府内大院的老槐树下等待来客,小孩子们都耐不住清静,等了一会儿就各自三三两两聚在一起嬉耍打闹起来,没有半分消停,只有敬静静地站在原地,一双羊皮小靴浸在雪地里都已感到僵冷,大半个时辰过去却依旧没有等到来人。父亲不知去向的私生子、舅舅卫青最疼爱的外甥、皇帝姨夫将他养在身边视若己出的“天之骄子”,连姨母卫夫人都毫不避讳他的孱弱病气,非要带进宫内与刚出生的皇子据同处一室、朝夕相伴……之前诸多传言和猜测使府中的每个人都对这个小小的来客怀有深深的好奇,空气里弥漫着一股骚动不安的雀跃,而这些都因为父亲的到来戛然而止。

公孙贺与詹事府的管事走在前面,霍去病就这样被领到了的他的面前,“声儿过来,这是你少儿姨母的孩子,叫霍去病。”只见父亲从身后推出一个小小的孩童,怯生生一步一挪走到人前,敬声仔仔细细地打量着眼前这个陌生的男孩儿,此前已从母亲卫孺那里听说这个表哥比自己年长两岁,是大姨母少儿与平阳侯府当差的小吏私通生下的孩子,看如今看起来却着实比自己还矮了整整半个头,男孩出人意料简洁素朴的打扮,一身月白绸袄缎外披着水田小夹袄,头上却没有束起任何巾帻或发冠,只用一根寻常木簪挽出道家混元发髻的样式,令看惯了王孙公子华裳纨衣的敬声好生惊讶。

“霍、去、病……”敬声在嘴里念念有词道,“好奇怪的名字,如此直露到显得粗陋,像极了乡野田间孩子的村名。”敬声忍不住笑出声,口无遮拦地调笑倒把对方憋出一脸通红。

“无礼,你去病表哥自幼体弱多病,长辈怕他养不大,相仿民间养子的方式以俗代雅取那硬格,‘去病’二字还是太中大夫东方朔起的,你一黄口小儿懂得什么?”

“那他着装为何如此怪异?”敬声忍不住指了指他的头顶,这时公孙贺也笑了起来:“他刚刚大病初愈,陛下担心他复发,派宫中方士护送他去太社祈福行礼,刚刚才回来。”随即对霍去病说道:“这是你敬声表弟,他生性顽劣,惯会耍小性子毒舌不饶人,但心性是极好的,与你玩笑几句不要放在心上,只与他一同玩耍便是,共同学书习武。若他胆敢欺负你,赶紧告诉姨父,看我不把他屁股揍开花。”

“爹爹!到底谁才是您亲儿子啊?”敬声恶声恶气地怪叫,却又加快脚步走近霍去病,拉起他的手捂在手心。

“表弟好。”他瓮声瓮气地叫道,敬声见他鼻梁高挺,眉骨突出,光线沿着他的额头和眉心,在他眼睑上投下了淡淡的阴影,使那黑色的眸子更显深邃,欲言又止的眼角眉梢,细长拖延,透出些许淡漠的哀愁,似乎缺少孩童应有的朝气,感觉到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自己的身上,那孩童原本沉静的眼眸开始有了些为闪烁,来回搅动手指,显出局促不安的样子。众人的视线让他感到压力和羞耻,耳根开始不由自主地泛红。靠近了见到自己异色的双瞳,霍去病果然如预想中的那般一惊,害怕地甩开自己的手,再次躲到了父亲的身后。

敬声早已习惯了初次见面的来人对自己的反应,公孙贺赶紧俯下身去安抚道:“不怕不怕,你弟弟这双青绿猫儿眼是天生的,在长安城中也是出了名的‘珍奇’,他身上有祖辈夷族的血统,所以才得了这双异色的双瞳。”霍去病自觉失态,赶紧走上前再次拉起敬声的手。

“敬声弟弟,多多指教。”眼前这个孩童浑然不觉敬声内心的波澜,冰凉的触感透过指尖传递到自己的掌心,对他露出天真灿烂的微笑,洁白的牙齿,明亮的眼睛,敬声在那一刻仿佛有种夜观繁星而昙花静开的错觉,一股暖流悄无声息地在他胸腔前悄无声息地蔓延开来,他觉得那个笑容闪亮得实在有些刺目。

“我们出征在即,你卫青舅舅很不放心他的病体,你务必伴他左右,照顾好他。”敬声至今都清晰地记父亲当年叮嘱自己的话,他觉得眼前这个形单影薄的孩子似乎天生有种魔力,令人不知不觉被他吸引,对于这个突如其来的表哥,敬声起初还是抗拒的,他眼里认定的哥哥,那时只有打小一同厮混的平阳侯府的曹襄,如今这矮自己半截,瘦得跟麻杆似的哥哥,压根就被他放在眼里,名义上虽称一声“哥哥”,敬声却是将霍去病当成了弟弟一般看待,他胸有鸿鹄志,一心向往能早日随父亲征、御敌建功,于是打小便跟着父亲公孙贺纵横南北肩章细柳霸下,刀枪剑戟轮番交战,又熟读兵书,有事没事就缠着苏建、张次公、李蔡、李广一帮老将们得闲讲述横扫千军的铁血事迹,却唯独不亲舅舅卫青,大概是出于小孩子纯粹的嫉妒心,他总念向帝为胶东王时,父亲早已从高位官居太子舍人,待帝君临天下时已贵为太仆,那是的卫青还只不过建章营中一介放羊出身的骑奴,如今却倚靠姨母的裙带关系恩宠日盛,仗着军功一路加官进爵竟也同父亲比肩了,敬声怎么也过不了心里这道坎。“英雄不问出身,说到底他也是你舅舅。”母亲君孺对自己的奇怪思维很是不满,常常对自己耳提面命地训斥教导:“若不是你二姨母与舅舅的功德,就没有我们卫氏一门当下的荣光,自然也不会有你的存在了,你当感恩戴德才是。”父亲似乎对自己身处下位毫不介怀,反而对舅舅的品性为人异常尊崇,于是敬声这点子不起眼的小傲娇自然也只能深深埋在自己的心里。

但他公孙敬声知道,人在世怎能甘心只作他人陪衬,骄纵不羁的表象之下自有一番锋芒毕露的严霜傲骨,抛开父辈的关爱不说,他打心眼里喜欢这个羸弱瘦小的去病哥哥,孩提时代,赤子童心,他们只有彼此,敬声是长安城远近闻名的“孩子王”,除了义塾读书的日子,他最擅长呼朋引伴,领着一帮王侯将相的公子哥儿、烈士遗孤的良家子弟组成“羽林童子军”,舞刀弄枪、搏斗蹴鞠,打得鼻青脸肿地童子少年们被各自父君家丞领着跑去太仆府告状,从小一同长大的曹襄又是个“秤砣”脑袋,敬声自以为圆得天衣无缝、完美无缺的幌子,到了他那里必定和盘托出,自己自然也就逃不掉父亲的一顿鞭子。自从有了霍去病这个表哥,敬声倒是成功觅得一个绝世背锅“接盘侠”,但凡闯祸犯事都推到霍去病的身上,父亲明知是他耍赖,侄儿身子孱弱又是长辈们的“心肝宝贝”,自然舍不得对侄儿动粗,严加训斥后敬声总能逃过一顿拳脚棍棒招呼。为了“报答”表哥,公孙敬声不吝赐教,不仅同他朝夕相伴,一同读书习字,勤习武功兵法,更亲身示范如何顽劣淘气,把个长安城的屯军营地弄得鸡飞狗跳,他领着他偷溜进南北军的屯所偷骑军马,一路打马骑行把长安城周边农户的庄稼毁得一塌糊涂,经常躲过深夜打盹的卫尉去撬开武库大门的锁,一件件教他认识弓矢、殳、矛、戈、教他何为长兵器、何为短兵器,远射兵器有弓、弩,防护兵器当属盔甲、盾牌,宜攻又宜守的必须钩镶,告诉他先贤们急于农耕民族适于平原集团作战的兵法,与外夷游牧骑兵游击散兵作战的区别有那些,他们在太仆府书房内装模作样地模拟父辈们沙盘推演的做派,前方作战的军报透过敬声稚嫩的声腔语调传到霍去病的耳朵里,成为了他对战争最初的印象。

而后他们骑马走在城中的大街上,遇到成群结队从边疆驱遣过来的匈奴俘虏,衣衫褴褛、神色僵硬,脸上、身上残破的衣服上满是深黑色的血痂,还有那些缺胳膊断腿的伤兵,被独轮车像拖牲口一样缓缓向前,奄奄一息地发出痛苦的呻吟,接受者围观百姓的唾沫痛骂,看得他们心惊胆战。敬声冷冷地看着此番残像,轻声对身边的霍去病说道:“你知道吗?我的先辈就是匈奴人,想不到有朝一日我会提起手中的刀,与自己宗族同源的族人拼得你死我活,而我们的身上或许流着同样的血,你不觉得这是莫大的讽刺吗?”

霍去病沉吟了一下,直直地看着公孙敬声,冷静地回答道:“我不这么认为,你看到只是表象,试想那一代代和亲的公主们,试想那些死于匈奴人屠刀的边关百姓,还有死伤的汉军将士,他们受的苦、流得血难道不比这些匈奴战俘要多得多吗?”

敬声一愣,他想象不出这番言辞竟是出自一个四岁孩童的口中,就连自视天资聪颖的自己都不曾琢磨这样的道理。

“你的意思是,就应该没完没了地打下去了?”敬声反问道。

“没有侵略,何来戍守,没有抢夺,何来纷争。哪个百姓不想安居乐业,永保康宁,乌孙、大宛、月氏……这么多夷国都能与我大汉和平相处,为什么只有匈奴人屡屡扰边,烧杀掳掠,无恶不作?说到底,还是他们想要的太多了。”

他们打马飞驰,迅疾地马蹄带起城中的落英飞花,马蹄声声盖过了他们的说话声,公孙敬声转背问身后的霍去病,“去病,老实说,你自己想不想打仗”,那时才五岁的公孙敬声听到身边的表哥,那个个子矮矮的、身段仍显孱弱的男孩,瞪大一双清透的墨色双瞳,瞳孔闪闪发光,他大声朝自己喊道:“四夷既护,诸夏康兮。国家安宁,乐无央兮。这是舅舅教我的,这是他想要的,也是我想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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