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杜鹃花,在花开后,便化作了杜鹃鸟,然后跟着春雨去了北方,结果被冻死了。
——阿尘语
没人会忘记江南小镇的:那里的桃花林,埋下的桃花小酒,还有老许的独特菜肴。
镇上的人都早已熟悉,除了那不见的打渔汉,还有多了位孩童,便和过去没什么两样了。
若说这镇上有多少位高龄,又有多少位发小,那还是可以记住的。这里的老人们最知自然,所以他们不畏惧死亡。甚至每个人都在掐着手指头,算计自己还有多少日子活命。
这是豁然,看惯生死,也只有经岁月提炼后才能明白的道理。
老人们的乐观,透过言语,一字一句地传下去。所以这座小镇,才会如此安详,平宁。
“镇北的徐家老头死了……昨晚的事。”
凉亭下的老人们互相报信,语气很平淡,似乎早就算到了。
“正好,又可以去蹭顿酒席。”
他们毫不避讳地开着玩笑。
“可没几场酒席能蹭了,鬼知道下一桌是不是自己?”
如同平常,看惯时,也只剩算计。
“咦?你这孩子怎么偷听我们说话呢?”
一位老人渺见石桌下藏着个孩子,便伸手去把他揪出来。
一看,才知道是个小不点。
“哪家的孩子?”有人问道。
“是老许家的……叫,江流是吗?”有人认出了。
“呵呵,真是个顽皮孩子。”那位老人放开了他,笑道,“我小时候可没像你那么调皮。”
“瞎说!你可比他调皮多了……偷我家的菜不说,还撺掇着我去看胖肥婶洗澡……那白花花的……”
有个老头毫不知羞耻的说着。
“……你不也看了?胖肥婶死的时候你还哭了,说有愧于她!那哭声……啧啧……”
两个老头互相“攻讦”起来。
其余人则是啧啧称奇,拍案鼓说,搞的好像他们小时候没干过似的。
“咦,那个孩子呢?”许久后才有人注意到江流:没想到那孩子却早溜走了。
或许在半百岁月前,这亭下闲谈的又是另外一群人,同样会有几个孩子在附近藏着。这就是童年的乐趣,想脱身大人们的眼中,却又不得不去依恋。
江南小镇的风格公子仔细评赏过,这不同于北方的景。青砖黛瓦、绿树红墙、石街古巷、细雨飞花、小桥流水、乌篷孤舟……
仿佛整个江南都是这个样子,但只有细心去看,便会发现,一个江南,却是千万江南景色。
石街古巷,或许是这个镇子最具特色的。赶上下雨时,便能听到清脆的滴答声,雨水顺着街道,缓缓洗尽曳尘,留下洁净的味道。
所以听雨是件好事,可以来静悟人心。
当然,现在可没下雨。不然江流也不会跑出来,可他为什么要躲在石桌下呢?或许只有他知道。
小时候的所作所为,只有自己才清楚。以至于长大后都会遗忘,还装做悔透心扉的样子,指责自己小时候的过往。
但那毕竟是童年,人最洁净的时候。
“哈,终于找到你了。”
老许慢慢地踱步过来,摸了摸小不点江流儿的脑袋,笑道:“下次可别跑远了……那些老头的故事虽然好听,但听多了可会影响你的……都是些不知羞的故事!”
是的,老人们的乐观,对生死的看待,在常人眼中,便是高尚,敬畏的。
但孩子不该这样去看,他们应该拥有一个愉悦的环境,保持一颗积极向上的心。虽说在将来注定要被命运,挫折所阻碍,以至于心灰意冷,自寻短见。不过,在此之后呢?又是被岁月酝酿的道理,他们才会明白生死的含义。只是那时,他们都老了。
有些事情,注定是要重演的。在这变与不变,其妙自知的世界,唯有循序本心,方才能领悟到更大。
显然,老许已经懂了,只不过他老了。
江流还不懂,因为他还小。他想听那些老头讲故事,那些老头们对生死的不屑吸引着他,即便他不知道生死是什么,但每每望见时,老头们总是悠闲自在,不为任何一件事而烦恼。
这是看淡生死的利,也是看淡生死的弊。
“呵呵,大早上就跑出来了,肯定饿了吧?”
老许笑呵呵地问道。
闻言,江流儿仰着头,欣喜地望着老许。自从尝了老许的厨艺,江流儿便恋上这样的味道。每当老许说“饿了”什么的,都意味着自己又能享受一场可口的梦了。
“正好,我要去赴徐老的宴,今天我们可以蹭饭蹭到傍晚了。”老许笑道。
江流儿失望地低下头,但咕咕叫的肚子并不挑剔。
老许便牵着江流儿的小手,向镇北走去。
自那个夜晚后,老许还是没能把这个孩子送出去。他一直发沸烧,病的很严重。但老许也不敢送到医馆那里,只得自己着手药师的活路。
老许是个厨子,多年来的经历让他明白,厨艺与药义有些地方是相通的。他翻了翻自己的食谱,又特意去挖了几味山药来炖汤。做了多番无用功后,年迈的他终于想起小时候发沸烧时,母亲让自己喝下的是什么汤药了。
很浓纯,但是并不苦,还有些甜味。
据此,老许便炖了几次汤药,给江流喝了。
可没想到,沸烧愈加严重,久烧不退。老许狠狠心,去了次医馆,买了些药来。镇子里的人都是熟悉无比的,医馆的故人虽然很奇怪这位老友并没有生病,却还是拣了些药去。不过,他也没有多想。可能厨子做菜时,也需要加些药味调和。
一番忙碌奔波后,老许笨手笨脚地干完了药师的活儿。
很幸运,江流的病终于退去了。
不过,大病初愈后的江流又让老许苦恼起来。原因无它,只是因为江流十分厌食,他每天只是喝些水,却不吃饭。哪怕是出自老许手上的饭菜,也是少吃几口。
老许显得很尴尬,全镇以至于北边来的公子都认为他的厨艺独一无二,做的菜肴无不是美味无比,怎么这小子就如此厌恶呢?
似乎是厨子的尊严被挑战了,老许下定决心要解决江流的厌食。
于是他开动灶火,弄出各色的佳肴,山珍海味,参差不一。但凡摆在饭桌上的,定是美味。哪怕拿来招待公子的烤鱼,也做了出来。
但这小子完全不领情,还是厌食,而且更为严重了。
老许只好再寻他法。不过这些饭菜倒是便宜了镇上的人,各家各户都来匀了点,毕竟老许大开厨艺倒是少见的。
终究是解决了厌食:
同样是小时候的生活给了老许启示。
小时候,母亲常常做的饭菜也好,还是童年最美味的食物也罢,他都尝试做过。最后,记忆深处,那被深藏数十年的味道,终于被重新做了出来。
只是道很寻常的菜:红椒炒肉。
肉丝细嫩,红椒鲜浴,油清适当,辛辣而不透鼻。但红椒在江南小镇很是难见,老许问遍整个镇子都没有这样食材。
不过,终究是幸运。恰好有一位外来的商贩停驻镇上,他还有些存活。于是在老许付出一桌美味后,终是拿到了这红椒。
红椒炒肉,老许凭着记忆做出后,自己都有些馋了。
当然,最寻常的菜肴,留给最顽皮的孩子。老许已经老人,是不会去挣的。
然而,好吃懒做是孩子们特有的标志,几乎每个孩子都是这样。在美食面前臣服,在繁重家务前却懒惰起来。
但江流儿倒是不一样,他好吃,而不懒做。
每当吃完饭,他准溜出去玩了。或是跑到镇上,或是跑到江边。这样“饭后百步走”的行为,不该是勤做的美好显现吗?
江流,好吃不懒做。
可惜,今天是尝不到了。因为老许要去赴徐老头的丧宴。
人的一生,其实就是在两场宴席中度过了。无论是哪场宴席,你却都看不见。
镇北的徐老头算是这镇子上活得比较久的了,也是很少能如此安详离去的百岁老人。
享年一百零四岁的他,拥有丰富的人生见历,看待事物也有独特的方式。
徐老头年轻时曾和着镇上一些年轻人出去闯荡过,只不过最终能回来的也没有几人。
在人生的路上,不能看见故友的生,却能看见故友的死,那也是种幸福。无论是徐老头的恩人,还是徐老头的仇人,在这桌酒席上,都能聚在一起。不为别的,只为又见证了一场梦的破碎。
老许牵着江流去时,才发现这徐家的场面铺得可谓是规模宏大。三百桌可远远不够,于是又临加两百桌,最后还换了好几个轮次。可见,徐老的客人还真多。只是,他无法看见了。
人所拥有的,方在死后才显露出来。
老许在徐家人眼中应该算是贵客,不然也不会安排周当,既不过分失礼,也不会轻视遗忘。这完全秉承了徐老的为人处事,可见徐老的家教是很到位的。
江流也有个位置,挨着老许。不过年幼的他甚至不及这桌子,根本看不到桌上的饭菜,更别说是夹菜了。
老许虽然想把江流抱在身前,但又觉得不礼,只好一个劲的给江流儿夹菜。
江流儿显得很恼火,他喜欢自己拣夹喜欢的菜,而不是依赖于老许。所以他站在椅子上去,这样一来,倒是和桌子差不多高了。
在外人看来,站在椅子上是不礼的举止,尤其是在这样的丧宴上。
不过,当他们看待只是个孩子时,却都会心的笑了。
这便是江南的心宽,他们不会跟一个孩子斤斤计较,毕竟,谁不从那个年纪过来的?只有经历过才能明白,儿时的梦该是多么重要。
其间,一个和尚却走了过来。
这算是老许见到的第二个和尚了,这让他不禁想起那个桃花林里的和尚,阿尘。
只不过,这个和尚的形象与阿尘简直就是天壤之别,且不说相貌英俊与否,那宽大的体型就让人想到“胖子”。因他是个和尚,便是“胖和尚”了。
阿尘翻滚出红尘的身影依稀在老许脑海中闪现,和公子的谪跃仙风一样,摆去了凡尘枷锁。
但这个“胖和尚”可却如堕入尘世的一尊大佛,此时正捧着碗清汤豆腐,笑呵呵地看着江流儿。
江流儿半倚在桌子上,偏转出半个脑袋来看这个和尚。
心宽体胖是胖子,这是老许想的。不久后,也是江流所想的。
“这孩子与佛有缘。”胖和尚咬了口豆腐,嚼着还未吞下去,便开口说道。
他咀嚼的时候,脸上的肥肉也跟着跳动,犹如杀猪的恶屠夫。
这哪是一个和尚?一个心向大佛的和尚?这分明是只吞血噬肉的妖。没有文雅之说,只是野蛮和荒诞。
老许如是认为。
“错了,我不是妖,我是和尚。正因为我是和尚,所以我不该和妖魔一样去掩饰自己的鄙陋。”胖和尚忽然对着老许说道。
老许心里微微一震,这胖和尚和那个阿尘一样,似乎都有着一双雪亮的灵眼,看待每一件事都能看到彻底,都能看穿一样。
“孩子,你还是要入我佛门的。怎么蹦跳,可都跳不出去。因为你本来就是佛,本来就要被我带走的。”
胖和尚略有深意的扫了眼老许,忽然抱起江流儿就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