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既要发扬优良传统,又要充分体现时代精神。坚持历史与现实的统一,继承与创新的统一,这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基本要求。中华民族道德文化,源远流长。对于中华民族在历史长河中培育形成的优秀的道德传统,必须充分开发利用,使其成为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扬党在革命战争年代的道德传统,对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具有极为重要的特殊意义。如长期革命战争中形成的革命和拼命精神,严守纪律和自我牺牲精神,大公无私和先人后己精神,坚持革命乐观主义、排除万难去争取胜利的精神等。在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伟大征程中,必须大力弘扬革命战争年代形成的共产主义道德风尚。吸收和借鉴世界各国创造的文明成果,也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必不可少的内容。市场经济是人类文明进步的结果,并非资本主义所特有的经济现象,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形成的诚实守信的道德观念,以及竞争意识、效率意识、民主意识等,值得我们吸取。
(四)坚持以法治德
道德建设需要法律制度的保证,法律的执行也需要道德的支持,遵纪守法本身就是一种道德规范,公民是否遵纪守法也是个道德问题。中共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明确指出: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形成、巩固和发展,要靠教育,也要靠法制,这是对我国道德建设实践的经验总结。改革开放以来,在引进、吸收外国先进的物质技术和优秀的文化成果的同时,一些资产阶级的腐朽道德也乘机渗透进来,清除这些精神垃圾,巩固、发展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单靠教育是不能奏效的,必须辅以强制性的法律手段。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理论基础。我们必须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观点正确认识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在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地位和作用,积极探索道德建设的内在规律性,推进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
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道德建设的艰巨性
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是一个庞大的工程,它包括人们道德认识的提高,道德情感的丰富,道德意志的锻炼,道德行为的养成等几个相对独立又相互联系的方面。道德建设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是不会一蹴而就的。面对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多样化的趋势,面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不断增长的形势,面对世界范围各种思想文化相互碰撞、相互渗透的影响,我国目前的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任务艰巨而紧迫。
(一)经济转型导致道德观念的困惑需要引导
经济转型是我国改革发展的必由之路,但由此引发的人们在道德观念上的困惑是不容忽视的。我国目前正在建立和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在对原来计划经济的改革和完善的基础上进行的。由计划经济转轨到市场经济必然有一个从不完善到逐渐完善的发展过程。与之相适应,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也有一个逐步提高和上升的阶段。特别是人们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道德观念,已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但由于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观念还没有完全确立,因此,当新观念和旧道德观念发生矛盾冲突时便出现困惑,不知何去何从。
(二)解放思想引起道德信念的动摇需要转变
改革开放是振兴中国经济必要前提条件,但随之而来的一系列问题也使一些人的道德信念发生动摇。我们在改革开放中取得丰硕成果的同时,也面临一些新的挑战,特别是在西方价值观念和意识形态的冲击下,一些人的道德信念产生动摇。其中最集中地表现在:对社会主义前途悲观失望情绪萌生;对西方的自由观、民主观、人权观、政治观、政党观极度崇尚;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滋生;奉献意识、为人民服务意识淡化等。
(三)市场经济带来价值取向的偏差需要扭转
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原则、利益原则、效益原则、平等原则等,如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不能将其纳入正确轨道,市场经济的盲目性、破坏性及其引起的急功近利的特点必然会暴露无遗,从而导致人们价值取向发生偏差,这些不良的价值取向如果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引导和纠正,势必会影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四)网络发展出现道德准则的位移需要关注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道德建设的手段和条件出现了新的飞跃,但与之相适应道德建设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建立在传统意义上的道德规范对网络的约束力发生变异,以致使网民的道德准则发生位移。如果不加大网络技术中的道德建设,网络技术这把双刃剑在给人类带来利益的同时,更会刺痛人类本身。因此,如何开展网络道德建设,规范网络技术使用,防止网络道德建设失控,避免道德准则位移的发生,也成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新课题。
(五)知识经济造成道德意识的淡化需要重视
知识经济推进了科技进步和生产力的发展,但也造成了人们道德意识淡化的倾向。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知识在加速推进科技进步、促进生产力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伴随着人们对知识结构的重视,一股轻视道德建设的潮流也消然抬头。突出表现是人们普遍重智育,轻德育;重科学文化素质的培养,轻思想道德素质的提高;重物质文明建设,轻精神文明建设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并重,对我们构建和谐社会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
五、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系统构建和具体措施
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系统的构建,不仅是一项错综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对传承文明、开拓未来都具有重大意义和实践价值的探索。
(一)树立“为人民服务”的社会主义道德价值观
“为人民服务”就是以人民为最高的价值主体,是以人民群众的利益、要求和实践为最高的价值评价标准的人民主体论的价值观。中共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指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这既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道德的人民性特征,又是社会主义道德区别和优越于其他社会道德形态的显著标志。
确立为人民服务的价值观,必须弄清社会本位的价值观和个人本位的价值观的关系。“为人民服务”是一种以社会为本位的价值观,它和个人本位主义的价值观是根本对立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个人本位主义价值观由于同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基础相对立,已经成为过时的、陈旧的价值观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提倡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相统一的社会本位主义价值观。应当承认,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成分和价值取向的多元化是客观存在的,但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导的经济基础和“为人民服务”这一社会本位主义价值观的主导地位也是客观存在的。从价值观来说,真正社会主义本质、体现社会主义发展方向的是社会本位主义价值观,这是时代的要求,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在确立人民服务的价值观中,有一种观点认为社会本位主义价值观是计划经济的产物,为人民服务已不合时宜了。市场经济要求个性的充分展示,应提倡个人本位的价值观。这是一种从表面看问题的观点,也是一种错误的观点。作为一种整体性的社会价值导向,社会本位的价值观有它的思想基础、政治基础和经济基础。就思想和政治基础看,社会本位主义价值观是工人阶级解放全人类的伟大目标所决定的;从它的经济基础看,则是由社会主义的公有制所决定的。我们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但社会主义的发展目标、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思想、共产党的领导没有改变;从经济基础看,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也没有变,当然“为人民服务”的价值观也仍然有效,仍然应该坚持和弘扬。
在培育和树立为人民服务价值观的过程中,必须以人民群众为价值的主体,从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实际出发,通过深入持久的道德教育,不断启发人民群众的道德自觉性,激发群众的道德积极性和创作性,使“为人民服务”的社会主导价值观逐渐为人民群众所认同和接受,并逐渐转化为自觉行动。在此过程中,共产党员要身体力行“为人民服务”的价值观,当好人民的公仆,以共产主义理想道德人格的巨大感召力,启发全体人民的道德自觉性、主体性和创造性,引导和带动人群众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中,自觉认识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是人民群众自己的事业,是人民大众创造历史和实现自我解放、自我发展的伟大实践,从而以一种真正的主人翁的责任感、使命感,在社会变革的洪流中,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不断成长为现代意义上的社会主义新型公民。
(二)坚持集体主义的道德原则
由我国的经济社会制度和人民主体论的价值取向所决定,我国社会主义道德的根本原则只能是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很大程度上,这个原则是“为人民服务”主导价值观在道德原则层面的表现。集体主义道德原则对社会道德生活发挥着广泛深远的指导力和制约力。集体主义把人提升为真正的个人,它以人的自由和尊严为最高价值,并为人的自由和尊严的实现提供了基本的条件,使个人的道德主体得以充分展示,自觉地把自己的才能和力量贡献给他人和集体,从而为人的全面、和谐的发展,为满足社会成员多方面的物质精神需要创造条件。集体主义强调以社会集体物质和精神财富的不断增长来达到社会成员个人正当利益的实现,为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提供不断完善的社会条件。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集体主义是一种科学的、彻底的以人为本的道德原则。
集体主义道德原则还内涵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既是集体主义道德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集体主义道德谋求实现的一个基本目标。社会主义公有制和集体主义道德原则为我们解决人与自然的矛盾提供了良好的制度条件,但如何利用好我们的制度优势,并把制度优势切实转化为环境优势,是我们必须认真思考,认真解决的重要问题。
(三)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在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胡锦涛同志提出“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我国公民道德建设树起了新的标杆,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提出了基本方针,对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社会主义荣辱观,概括精辟,内涵深邃,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时代精神的有机结合,体现了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的本质要求,体现了社会主义价值观的鲜明导向,表达了对人们社会行为的伦理要求和评价标准,丰富和发展了社会主义道德观和法治观的内涵。社会主义荣辱观倡导的“八荣八耻”,是社会主义道德观的要求,又是社会主义法治观的要求,体现了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一个社会要全面发展,应当是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协调进行。社会风气的好坏,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公民的道德建设,必须以正确的价值观为指导。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绝对不能混淆,坚持什么、反对什么,提倡什么、抵制什么,都必须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八荣八耻”的重要论述,为我们在当前形势下明辨是非、区别善恶、分清美丑提出了新的要求,将在推进公民道德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明确指出了未来五年我国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特别是道德建设的主要目标,胡锦涛同志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指出了当前加强公民的思想道德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要采取各种方式、通过多种途径,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倡导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和发展,为顺利实现“十一五”规划的宏伟目标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四)把职业道德建设放在重要位置
职业道德是与人的职业角色和职业行为相联系的一种高度社会化的道德,职业道德的具体内容是由职业所固有的社会性质和地位所决定的。一定社会职业道德的总体状况、水平,根本上是由该社会职业系统中责、权、利三者的互动关系所决定的。近年来,我国社会职业道德出现了一些不和谐因素,出现了一些不利于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建设的情况,这些情况在不同程度上影响和败坏着整个社会的道德风气。从根本上说,造成职业道德领域出现严重问题的原因是:作为职业道德本质要求的社会职业的责权利的统一关系遭到了破坏。近年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职业道德建设,中共十二届六中全会和中共十四届六中全会都强调要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有关党政部门也在全国各地开展了许多种活动,对职业道德建设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职业道德建设若仅仅依靠“政府推动”,依靠政府主管部门和宣传职能部门从外部向企业或行业内部注入压力而促成,是很难转化为基层单位和从业个人的自觉行动的。这也是我国职业道德建设未能取得应有成效的主要原因所在。因此,建立责、权、利一体化的职业道德建设的内在机制,是强化和谐社会职业道德建设的关键性环节。
1.建立职业利益与社会责任于一体的职业道德发展机制
各行各业的职业道德规范,首先要明确本职业对社会应负的责任。要把自己的职业岗位对社会的责任放在首位,以职业岗位的社会责任贡献作为评价一切职业尊严和价值的依据,这是“为人民服务”这一社会主义主导价值观在社会道德领域的必然要求。要坚决反对那些只讲索取,不讲贡献,只求职业利益,不顾社会责任甚至损害社会和他人利益的不道德行为。
2.促进消费者维权意识的增长,营造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的环境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