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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我和老董过端午

“来,老董,今天端午,咱哥俩好好喝点!”端午节的晚上,我和董兆胜坐在燕山大学,里仁学院的餐厅里。

“最近看你动态,你很忙啊!”兆胜吃着西瓜,“你买的这瓜挺甜了!”

“嗨,我就是瞎忙吧,这不在动物园兼职了嘛,今天是最后一天,妈的,三天给我开了二百块钱!”我喝了一口啤酒,“你们学校的这啤酒挺好喝的!”

“行啊!不错了!”兆胜举起了酒杯,“来,来,来,庆祝你三天正挣了二百!”

“这还庆祝?”我和他干了,“怎么样?你和那个文学院的女孩处的咋样了?”

“嗨,别提了!”兆胜说着,眼泪都快出来了,他拿了一只烤串,“说起来都是眼泪呐!”

“说说。”我递给了他一块纸巾,“你说说,到底咋了?”

“曾经我是那么的喜欢她,陪她去看海,陪她上自习,陪她逛街,吃火锅。陪她一起复习,备考英语四六级。”

“后来呢?”我啃着烤翅,嘴里叭叭的嚼着,看着兆胜。

“后来,我英语四级过了,她却没过!”说完,兆胜拿起酒瓶,将瓶底的酒一饮而尽,然后自己双手捂着着脸,跟个刚被强奸完的大姑娘似的痛哭流涕。

“好了,好了,不哭了,乖!”我递给他我手里剩下的半个鸡翅,“咱吃鸡翅,吃鸡翅!”

“嗯!”兆胜高兴的点了点头,瞬间,狼吞虎咽似的,把桌上的烤串全吃了。

以上内容全属虚构,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餐厅里,人迹罕至,空旷的餐厅只有我和兆胜,还有一个卖烤串的老大爷和一个卖啤酒的老大娘。我和兆胜要了两串鱼豆腐,六瓶啤酒,还有半斤花生米和两个粽子,一个西瓜,一份凉皮,鸡翅若干,来庆祝我们的端午节。

“那个文学院的女生,你到底拿下了没有?”我愤愤的看着她,“这个女孩究竟是多难肯的骨头?实在拿不下,你用大炮烘她。”

“别扯淡了,你以为都像你似的,我可没你那么浪!”兆胜瞥了我一眼,一副清高的样子。

“靠,你就是闷骚!”我举起酒杯,“来吧闷骚男,咱们干杯!”

兆胜磕着花生米,“来,干了,骚年,端午快乐!”

“我特么有时候就觉得自己特别委屈。”兆胜喝着小闷酒,“你说为什么我对她这么好,她总是对我忽冷忽热,究竟还想让我怎样?”

“那你就别搭理她了,女人就是贱,你越拿他当个宝,她越是不知道珍惜,你不搭理她了,她又上赶着找你!”我知道,兆胜很喜欢那个文学院的女孩,但那个女孩只是说和兆胜做朋友,让兆胜痛不欲生!

“嗨,不说那个了!”兆胜给自己满了杯,“咱还是喝酒,做好自己吧!”

“来,喝!”端午节,在秦皇岛,只有我和我的兄弟,董兆胜。

兆胜从包里掏出了一本书,“前几天逛书摊,发现了这本书,觉得很好,就买了,这几天一直看,让我受益匪浅呐!”

“什么书?我看看?”我接过兆胜递来的书,“《你是最好的自己》”我看了看他,“咋了,你是不是受什么刺激了?你觉得自己不够好?想要做最好的自己?”我指了指书名的这几个字

“我就突然发现,等她,就是在飞机场等一艘轮船,与其这样,不如做最好的自己,只有让自己更优秀,我才能得到自己想要的!”酒后的兆胜,脸上泛起一阵红晕!

其实那一刻,我俩是同命相连的,我们都是孤独的烟火,没有那么一个自己喜欢的女孩相伴,也或许,我们自己曾苦苦追寻的女孩,早已离我我们而去,人最寂寞的不是要等的那个人还没来,而是,那个人早已从心里离去,那些过往的泪水,都做成了晨露般的滋润,让我们学会做最好的自己,使自己更加强大。

欢乐的六一儿童节和端午节伴着6789海洋音乐节离去,六月,一个毕业季,大三的毕业生,三五成群的漫步在校园里,他们纷纷合影留念,每天,透过窗户,我几乎都能看到那些学姐学哥,在学校的小喷泉胖旁,寒暄道别,拍照记录这最后的时光。时光的歌如海流,他们不经意就走到了毕业时节,临走前,要绕着校园走上一圈又一圈,和建材学院的一草一木作别,和这个夏季的欢歌笑语作别,和这三年的花样年华作别!

财经系欢送2014届毕业生晚会,如期在学院多功能厅举办,大二的我们,用歌声,舞蹈,小品,相声,为大三的学长送上最后的祝愿,我和张冠辉,郑海英等仍旧用小品《老同学》,(腾讯视频可以搜到)为大家送上最后的欢笑,登台的那一瞬间,我仿佛又回到了一年前的夏天,欢送2013届毕业生,我和郑海英的小品《小郑说事》(土豆网可以搜到)。

突然,习惯了一个人写小说,一个人去图书馆,一个人吃饭,一个人走路。我赢,没人陪我君临天下,我输,没人陪我东山再起。就像刘同说的,“也许你现在仍然是一个人下班,一个人乘地铁,一个人上楼,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睡觉,一个人发呆,然而你却能一个人做这些事,很多人离开另外一个人,就没有自己,而你却一个人度过了所有。”我的孤独,虽败犹荣。

我喜欢一个人在晚上七点,抱着笔记本电脑,拿着书写笔记本,来到图书馆,先是看一个小时的杂志,把里面的美文佳句,小心的抄写在笔记本上,留在明天细细品读。我喜欢看《哲思》《智慧》,它们真的教会了我许多,读一本好书,的确像是在和一个伟大的人谈话。

我读到了张爱玲的文字,《红玫瑰和白玫瑰》,“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的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我喜欢这样的文字,那些年,我追过的女孩,不知道谁是红玫瑰,谁又是白玫瑰。

老同学长根携夫人来秦皇岛游玩了,我和明翰还有刘辰接待了他,尼玛的,六月,我们就是用来接待同学的,我们陪着长根去了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转了圈,看了看人家优美的学校,明翰羡慕的说,“为什么当初咱们没有报这所学校呢?”

我们又陪着长根去老虎石水上公园看海,他们站在老虎石上,看着远处的大海,翱翔的海鸥,而我和明翰,坐在一边,望着远处一望无际的大海,呆呆的看着。

“来,抽根!”我拿出了烟,递给了明翰一根,自己点了一支。

“想什么呢?”我吸了一口,思绪伴着吐出的烟雾,滚滚升起。

“别人领着媳妇到处游山玩水,而我只能在这坐着!”明翰吐出的烟雾,化作一颗相思的心,飘向了北京,飘到了付爱琳身边。

“我不也是吗?”我拍了拍他,“你起码有个可以思念的人,而我呢?”

明翰没有说什么,他眯着眼睛,看着远处飞来的一只只海鸥,它们成双结对,是那么的快乐!

“明翰,我答应你一件事!”我突然冒出了一个想法。

“什么?”他转过脸来,看了看我。

“我和你约定,二十年后,我们带着自己的老婆孩子,还要来这里,那时候,我们开着自己的车,两家人,再在这相聚!”我兴奋的讲述着二十年后的那一幕。

“嗯!”明翰点了点头,二十年后,不知道谁会是我的老婆,付爱琳会不会仍旧躺在明翰的怀抱,二十年后,我们会变成什么样?

但无论怎样,二十年后,我一定会和明翰完成我们的约定,我坚信,明翰也坚信!

晚上,回到宿舍,打开手机QQ,表弟康健给我发来了一条语音消息,“表哥,我和晓青好了,我俩搞对象了,打算结婚!”

“哇!这么棒?”我赶紧给他回了过去。

“这还要感谢你啊,如果不是你的小说,我俩也不会认识!”康健乐呵呵的说。

原来,自从我不断在空间更新小说后,晓青和康健就一直读我的小说,读到令他们感慨的地方,他们就纷纷给我评论,有时候还互评,就这样,两人互相加为好友,通过聊天,慢慢认识,熟悉,再后来,见面,一起出去玩,时间久了,感情到位了,也就成了!

突然间想起了韩晓青,那个我在苏基中学时候,初一七班的同学,记得当时她坐在我的前面,总是喜欢笑着叫我班长,我离开苏基中学后,就再也没见过她,只是今年寒假,和她还有另外几个同学,一起吃了个饭,而如今,她即将要成为我的弟妹。

如果有人问我,我的小说《那些年我追过的女孩》到底写了些什么,有什么用?我可以骄傲的告诉他,小说什么也没写,只是促成了一段姻缘,单凭这一点,就足够了!

六月紧张的复习,迎来了七月的考试,大学半年的时光就这样匆匆过去,留下的,只有些许的记忆。两年的大学时光一去不复返,这两年里,我曾辉煌过,迷茫过,也曾后悔,两年里谈了两次恋爱,最难忘的是那些年,我追过的女孩。两年里,登了几次舞台,留给我的是人生的千锤百炼,做过兼职,去远处旅行过,一部小说,或许是对我23岁人生的总结。然而,我对大学的感悟却是,大学对一个人最重要的影响,不是那个为你敲开就业大门的毕业证,而是给你建立一个磁场,让你遇见怎样的人,成为一个怎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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