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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朱厌

“狂三,把残骸吸收了,回去把我的蟒蛟戟拿过来。”狂王面色铁青的发号施令,他现在连吃了紫歌的心都有了,虽然眼馋铁背龙蜥残骸的诱惑,但是实在拉不下面子,所以把残骸赏给狂三,“他似乎练功出了岔子,已经没有一战之力,我独自去追他。”

“少爷,大墓开启在即,当休养生息,猎杀虫族增进实力为重。”狂三压下心头狂喜,以忠臣的姿态谏言,他捂住右手伤口,血流不止,如果吸收了铁背龙蜥剩下的肢体,一定能痊愈,甚至更进一步。

“不,我恨不得把他抽筋拔骨,生啖其血肉。将他挫骨扬灰都不能解我心头之恨。”狂王愤怒地说,他不仅没有战胜一个受伤的古武者,还被其侮辱和逃跑,真是奇耻大辱,他从小到大就没这么憋屈。“而且我们打断他练功,将他打伤,这个梁子算结下了。我不能放任他成长,古武者的潜力巨大,成长起来狂狮部落都不能匹敌。”

古武者在星空都是有赫赫威名的,没有一个种族不畏惧古武者。古武者同阶无敌不只是在人族,是整个星空。古武技在星空中控制得十分严格,都在大部落或者族里,古武者的修炼方法也没有流传世间。

但是有人在星空中获得过古武者的传承,也算是具备一点气运,狂三算半个,他得到了古武技猴子揽月,原名应该是魔猿揽月,但是他不懂其意,所以没人知道他的武技是古武技。

不能怪他藏私,毕竟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少爷你…这是让小人如何是好?你还是吸收了吧!”狂三咽了口口水,说不心动是假的,他口水都流出来了。

“废话别那么多,尽快吸收了,带蟒蛟戟来找我。”狂王脸上浮现一丝怒色,在怀里掏出一株血色人参服下,瞬间血气变得充盈,递给狂三一个小盒子,“里面是一只青蚨,到时靠它找我。”

血人参不愧是天材地宝,整株吃下去强大如他都不能承受庞大的药力,浑身火热,感觉人都要炸了。他确认了紫歌逃跑的路线,化身紫金星狮追踪。

“一株一尺大的血人参,一千年的年份,如此宝药居然像萝卜一样就吃了,千万别撑爆自己。”狂三碎碎念,眼睛放着绿光的扑向铁背龙蜥的残骸。“啊屁股啊屁股我来了。”

他毫无各种忌讳,一只手按在尸体上吸收血气,大快朵颐。

“狂狮霸天拳,我记住了。”紫歌嘴唇干裂,他高速奔跑,他双目无神,瞳孔被妖莲占据,身体中一片火海熊熊燃烧,还有妖莲,可惜没有佛门子弟看见,不然定会认为紫歌是佛陀转世,于火海种金莲。

他误打误撞发现了炼血的法门,过了一段时间他发现炼血不能控制,他的精血在剧烈燃烧中消耗,机体恢复的速度跟不上焚烧,现在他的体魄内就是一片焦灼,皮肤干枯,活像是一具奔跑的干尸。

幸好他身体里有妖莲,因为妖莲蹊跷的突破了他的封印,妖莲要想生存就必须对抗血色火焰,如果紫歌这个寄主被火焰烧死了,它也看不到明天初升的太阳,等不到盛开那天,所以妖莲的爆发间接性的帮助了紫歌。

“小爷今天不会被自己的火焰给弄死了吧!”他的喉管被烧坏,声音嘶哑刺耳,口中吐的都是血气。“我需要血食,大量的血食。”

他体内的经脉已经十分脆弱,不能再使用不动明王印。十二兽拳,六字大明咒等威力强大的武技,一旦使用杀敌不成,反而会震碎自己的内脏和经脉。

不知不觉他来到一片荒凉的戈壁,偌大的戈壁滩处处隐藏死亡危机,在这片赤红的土地上连颗仙人掌都没有,只有一望无垠的赤红色的沙石,萦绕着一股铁锈味。

“好丰富的矿藏。”紫歌捡了一颗石子,才发现这里沙石中的铁含量极高,而且随便捡一颗都有几分铁精的味道,那么地下的矿就不用多说。

“这些铁十分特殊,就是不知道有没有凶兽,没有凶兽再过一个时辰我就****了。”紫歌边走边说,越往戈壁里走温度越高,铁锈味越浓,几乎是掀开鼻翼强行钻进入。

赤红逐渐深红,再往前就是漫无边际的紫黑色,是鲜血干涸的颜色。原本丰富的含铁沙石就此不见,沙地依然柔软,却有股淡淡的威亚散布空中,气氛越来越压抑。

“不是铁锈,是血腥。”紫歌精神振作,有血腥味就有杀戮,有杀戮就肯定有血食。

他一步不停的向前走,他的身体越来越虚弱,所以紫歌希望前面最好只有弱一点的凶兽,超过四级的凶兽以,他的状态连凶兽桌子上一盘主菜都不算,塞牙缝都不够。

血腥浓郁,随处可见血淋淋的尸骨,有铁背龙蜥的,有沙蝎,还有赤练蟒,只要是沙漠中盛产的凶兽这里都几具尸体,不过血气被吸收一空,满地尸骨不过是一具具臭皮囊。

“究竟什么样的凶兽才能营造出如此血腥盛宴?不过你好歹给我留点渣啊!”一股暴虐的气息从天空中碾压过去,紫歌大气不敢出,他是进也不是退也不是。“好像是一头快要拜将的凶兽,乖乖,我的运气才这么好,啥事都遇上了。”

自从来到墨海星杀了一头铁背龙蜥,以为能够恢复时,两个男子使他不得不逃,以为逃走了,发现自己又进了凶兽窝,让紫歌不禁感慨自己生不逢时啊。

“怎么没有痕迹了?”化身紫金星狮的狂王低头在地上嗅,像一条狗,嗯,一条狮子狗。他一路上狂奔,渴望追到紫歌,一路追踪来到红色戈壁滩。“他不会进了朱厌的领地吧!”

朱厌乃远古凶兽,身形像猿猴,白头而红脚。这种凶兽力大无穷,而且战斗欲望极强,好杀。朱厌在远古凶兽中也是能排上号的。传闻他能够大小如意,千变万化。只手摘星辰说的就是他。

墨海星上凶兽出没频繁,表面是虫族和人族在主导,战争连连,但是凶兽一边还是没人去招惹,因为陆地上有三大禁地,每个禁地都有头强大凶兽坐镇,朱厌就是其中之一。

“希望你别被狂暴的朱厌吃了,这样会让我很不高兴。”狂王悄无声息地潜入戈壁滩,收敛了气息。

论危险,朱厌所在的死亡戈壁是最小的。虽然他的血统最高,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朱厌的神智不清醒,一时沉睡,睡醒会有一段时间清醒,过后陷入狂化,周围一切都会遭受他的狂暴。

“不知道这是头什么样的凶兽?”紫歌好像一只见不得光的老鼠,在阴影里钻来钻去。他全身被鲜血湿透,地上凶兽的精华被未知的凶兽吸收了,地上的鲜血只是些糟粕。

他在一股狂霸的意志下前行,有人在上空看就会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一具染血干尸在一堆尸体中挑挑捡捡,嘴里还在碎碎念。

“五阶沙蝎的毒囊,好东西。”

“赤练蟒,好家伙快十丈了,比我身体还粗,八阶了吧!没有蛇胆毒牙也不错,九阶高手被刺破皮肤也要伤脑筋。”

“铁背龙蜥,垃圾。”

紫歌脱了衣服,做了个包袱,他的包袱越来越重,他像个捡破烂的一般,什么都捡,但是他的口袋拿给别人看的话,可能胆都要吓破,里面全是毒。

“妈的,什么凶兽这么喜欢吃毒物。”紫歌抱怨,他捡了又丢,到最后包袱里全是赤练蟒的毒牙,还有一枚九阶铁甲龙蜥的背甲被他放在胸口。

他又走了许久,死亡戈壁无边无际,紫歌的体内非常灼热,火焰快喷出嗓子眼了,他的血液几乎干涸,眼前一片模糊,连周围的尸体越来越少都没有注意到。

“血食的味道。”紫歌摔倒在地,在弥留之际他闻到了奇异的芬芳,他知道那是头没被吃完的凶兽,虽然是吃剩下的,但是他十分需要,“好强大的精气。”

“咕噜咕噜。”滚烫的血液顺着喉咙流淌,腥臭味刺鼻,鲜血还有温度证明凶兽才死不久,所以紫歌放下心,大口狼食。

白光萦绕他,无时无刻不提醒他是无名者,迟早会被世界排斥,他需要一个新的名字,开始一段新的人生。

紫歌那像是被风干的皮肤丝毫不见起色,不能说是凶兽残尸的精华流逝,这头凶兽的血气虽然没有异种铁背龙蜥的精纯,但胜在数量。他身体里火焰熊熊燃烧,妖莲几乎占据了他大部分身体。等到妖莲绽放至全身,他也就死了。

火海中一朵朵妖莲顽强生存,无数鬼脸恶毒地发出诅咒,冰寒的怨气压制了火焰,此时紫歌最担心的诅咒反而成为了救命稻草,果然是大恶即大善,大善也是大恶。

“好舒服,好平坦的山啊!就是有点臭。”紫歌后背找到一个依靠,让他很舒服的进食。他完全是活吞了凶兽尸体,未用血气炼化,因为他体内有火焰,自主地把他吸收的血气当做了燃料,不存在消不消化的问题。

“石头好奇怪,怎么会像是脚趾。”紫歌挣扎着爬起来,他得到血气支援,情况得以缓解,目光重新犀利。“而且还是热的,会动。”

“红脚,白首。”紫歌面皮抽搐,他迅速跑出十米,低头看看自己的左手,这只手曾经和他背后的“山”亲密接触,抠过大脚丫子。“朱厌。”

“腌臜货,你运气真好居然碰到朱厌沉睡,”一头硕大的狮子闯入咯视线。竟然口吐人言,皮毛如同镶嵌了砖石,闪闪发亮。“不过你的运气也不是很好,你遇上我了,我会让你死得很惨。很痛苦。”

狮子就是狂王。

他来杀紫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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