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室友张茵茵约我出去逛街,顺便看一看这长沙市的繁华。我欣然答应了,本就为了汪伦的事这几天都没什么好心情,这下可以出去放松放松了。
走在离我们学校很近的一条马路上,我被这精致的街道弄得心情很好,走着走着,看见一个熟悉的红牌子。新华书店。
这也有新华书店吗?我拉着张茵茵进去了。书店里面充斥一股印刷纸的味道,我拿了几本摄影杂志之后,走到了张爱玲的专区。我妈喜欢张爱玲,所以我也喜欢她,总觉得她的文字有一种特殊的魅力。在大家都在读郭敬明的《爵迹》和《悲伤逆流成河》的时候,我却在捧着张爱玲的《六月新娘》,我觉得张爱玲说的对,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唯有轻轻的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如果你认识从前的我,那么你就会原谅现在的我。
又拿了几本张爱玲的书,走到收银台,却发现,钱包忘带了。翻遍全身只有一块钱。
“茵茵,你带钱了吗?”
“呀,我也没带钱。但是我带卡了。你看看能不能刷。“
最后还是失望了,茵茵的卡里只有十七块,连一本书都不够。可我又不想放弃这些书,正纠结不知道怎么办的时候。我看到了他,汪伦。
他依旧那么美好,带着耳机,穿着白色的半袖,手插在牛仔裤的口袋里。
我像看到了救星一样,
“汪伦,这。“
我冲着他摆摆手,他看见了我,朝我走了过来。
“怎么在这站着?”
“我,我出门没带钱,你带钱了吗?”我无奈的向他晃了晃手里的一块钱钢镚。
“哈,一块钱能买什么书?我带了,我帮你付吧。智商低。”
汪伦帮我买了那些书,他说他是来买点音乐杂志看的。就这么巧,我们没有联系,却在书店碰上了,他还解了我的燃眉之急。
正当我们说笑的时候,我看见汪伦突然抬起头,看着窗外。
窗外有一对情侣,女生很漂亮,美丽的长头发。看起来挺眼熟,却想不起在哪里见过。她的旁边有一个男生,穿着一身篮球服,很帅气。汪伦看着他们,忽然低下头,眼里露出了落寞的神情。
“小桃,我先回去了。”说完头也不回的离开了书店。
我看见他想要买的音乐小说被随手放在了教材堆里。那个女生是他的什么人吗?那天他说的,就是她吗?为了她,连自己最爱的音乐杂志都放下了。心里莫名的难受,明明我们只是认识不是吗?为什么我会这样在乎他的一切。短短几个月,难道我对他的感情已经这样不可自拔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