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的时候,于东言总算知道为什么一路上这样安静了,他们远远地看到一大群强盗正在围攻一支商队。强盗大约有七八十人,商队大约三十人。双方都没有马。
“我们走近看看。”仗着有马跑得快,这些强盗没人能追得上,于东言他们慢慢靠近,让七个新佣兵和马车停留在原地。
战斗相当激烈,双方都有人死去,商队的护卫士兵武装更好,而强盗人数更多。于东言他们以前都是当过强盗的,很容易就判断出强盗们最终能够获胜。
“看起来比较熟悉,是吧?”秃鹫说。
的确熟悉,那群强盗就是于东言刚刚穿越时黑吃黑的那些家伙。他们已经发现了这四个往日的同行,分出十几个人防备着他们,商队里的人则如同看见了救命稻草似的高声呼救。
“我们怎么做,大哥?”后武问。
“当然是过去跟老朋友打个招呼。”于东言开始给弓上弦。
四个在外围绕着圈射箭的佣兵自然无法直接打破强盗们的包围圈,事实上他们根本不敢靠近三十米以内。但强盗们也无法赶走他们,分出十几人来追赶的结果是死伤一半却连对方的毛都没碰掉一根,在这之后强盗们再也不追了。防备他们的强盗手里拿着石块,只要看见他们靠近就拼命地把石块扔过来。但是商队里剩下的二十几个士兵趁着强盗们分心组织了一次反击,他们离开防御圈冲了出来,高声叫喊着冲杀,强盗们陷入一片混乱。
于东言仔细地看了看战场,“箭射完了。”他下了命令:“我们回马车那里去取箭然后再回来。”
当他们重新回来的时候战斗已经结束,商队的人全死了,三十多个还能够站立的强盗正急着翻找他们的战利品。七个从马车下来的佣兵手执长矛排成一线,向强盗们步步逼近,在他们的两翼于东言他们骑在马上不断地射出致命的箭矢,因为不用策马快跑,他们的命中率有很大的提高。
“先杀光他们啊!战斗还没结束!”强盗头子大声地咆哮着,近乎绝望地踢着那些正忙着往怀里塞东西的强盗屁股。于东言他们都认得这个强盗头子,就是他来了一手黑吃***迫他们结束了强盗生活,每个人都觉得杀掉他是一个好主意。他的心腹,最服从和最勇悍的那几个强盗听从命令停止了抢劫,但大多数强盗只是一群习惯跟着别人冲锋的家伙,他们舍不得放弃眼前的财物。随着挡在佣兵们前进路途上的强盗一个个倒下,或是被箭矢射杀,或是被长矛攒刺,强盗们再次陷入混乱中。强盗头子是最清醒的一个,他第一个逃,于是甲壳赶上去从背后轻松地用长矛将他刺倒在地,然后策马践踏了好几个来回。但是剩下的强盗,他们的贪欲却迷了心窍,即使已经把袋子装满,却又把它倒空,加快速度去翻找更值钱的东西,对步步逼近的死亡视而不见。直到大多数强盗都死掉,剩下的几个终于痛下决心逃跑——太迟了。
于东言在战场中心举目四顾,到处都是尸体和鲜血,超过一百人死在这里,但鬼魂佣兵团的十一名成员一个不少,只有两个轻伤。本来不会这么惨烈的,通常情况下,这种规模的战斗双方加在一起只会死掉十几个人,顶多不超过二十。意识到不可能胜利的商队成员会以放弃全部货物为条件换取自己的生命,而强盗们也会欣然接受以避免不必要的伤亡。
打扫战场是一件必要的工作,但是打扫这样大的战场就是非常费劲的事情了。好在胜利和财富是一种强大的动力,鬼魂佣兵团在天黑下来之前完成了全部工作。一共收集到大约三千枚银币,还有差不多同样数量的铜币,十八头骡子,十三辆商队常用的骡车有三辆已经在战斗中损坏不能再使用,五辆是空的,其他车上装着好几种货物,麦子,卷心菜,苹果。很显然,这是一个要到双福去的商队,这些货物在乡村可不值钱,但到了城市价格就能翻倍。
秃鹫再一次在无人注意时靠近了于东言,“头领,我得说,那个命令真是绝妙——回去拿箭!”他快活地说,“当然,那些商队的人全死光了只是个意外,我知道这一点。你真是我见过的最了不起的强盗!”
“我们是佣兵,不是强盗。”于东言再次耸耸肩膀,老强盗连连点头。
秃鹫这么说当然是有原因的,老强盗基于他丰富的经验能够看到其他人没有注意到的东西。当商队里那些士兵冲出防御圈发起反击,让强盗们陷入混乱的时候,只要于东言他们对着强盗来一次冲锋,这些强盗们肯定会崩溃,四散奔逃;即使他们只是在远处射箭,无法集中注意力的强盗们也会退缩,至少会让开商队那些人的去路。那些商队的士兵把握了战机果断地出击,却没想到“友军”直接撤离把他们丢给了强盗。
宿营地,一切安排好之后,新佣兵们一起来找于东言。“头领,如果下次再碰到强盗,请让我们也早点参战吧!”
“怎么,你们今天已经做得很好了。”于东言说,他对这些小伙子确实很满意。他们前几天还只是农夫,在解救女孩的那场战斗中除了勇气也没有其他值得称道的地方,本来以为这些小伙子们在成为佣兵后的第一场战斗中会惊慌失措,受伤流血,甚至可能会死掉一两个,但这些都没有发生,现在他们居然还主动来请战了!
“要是能多杀几个强盗,我们会很高兴!”
“是啊,我们现在也是佣兵,头领你要是命令我们去和强盗战斗的话,我们肯定不会害怕的!”
新佣兵们七嘴八舌,于东言微笑着倾听,他已经想到他们为什么会如此。短短的几天里连续两次面对强盗,还是以寡敌众,都顺利地得到胜利,这让小伙子们的信心和勇气都高涨到顶峰。他们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更多的战斗来证明自己的英勇,来洗刷那个女孩死亡给他们带来的阴影。
“但是你们还不会骑马。”到后来他不得不给小伙子们泼点冷水,以便让他们过份的热情低落一些,“你们不能在战斗一开始就冲上去,必须等我们把强盗扰乱才行。”
“但是我们可以扔石头。”一个小伙子拿出了一具兽皮和绳索制成的投石索,于东言想起之前一起去解救那个女孩时也曾经见过这东西,“我们都会这个。以前村子里有强盗或者野狼来的时候,就用石头砸跑他们。”
他给于东言演示了一下,将一颗鸡蛋大小的石块放在投石索兜里,抓着两侧的绳索挥起圈子,两三圈后在投石索破开空气的呼啸声中,猛然地松开一侧绳索,石头随之飞了出去——比于东言预计的远得多,超过百米!
甲壳在一边撇嘴,“我以前见过很多投石兵,扔石头又远又准。但是没什么用,只要有一块盾牌,甚至只要有一顶头盔,这些石头就砸不死人。”
“但是那些强盗没有盾牌和头盔。”小伙子马上反驳,“只要头上挨了这一下,就算不死也别想站起来。砸到其他地方也是很不好受的。”
“好吧,投石索。”于东言说,“如果你们用这个比用弓箭更习惯一些,我会给你们每人买一个的。”反正也不贵,他心里补充了一句。“还有,你们都要学会骑马。我们鬼魂佣兵团,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人人都要会骑马,绝对不能像那支商队一样,打不过,连跑也跑不掉!”
第二天他们继续前进,所有的新佣兵都骑乘着骡子,这样以后他们需要学习骑马时至少不会对骑乘感到陌生。虽然就这样返回双福,尽快地将那些货物卖掉是一个诱人的想法,但是这样短的时间内返回,那些货物的来源必定会引起怀疑和盘问,而那些新佣兵是无法保守秘密的。到时会有无穷无尽的麻烦,一支如此规模的商队必然有背后的靠山和主人,只要郡守发觉他们的货物来自一支被抢劫的商队,说不定所有货物都会被扣押,更糟糕的是以抢劫的罪名将他们投入牢狱。与其面对那些麻烦,不如稍稍冒险。以他们对这周围的了解,短时间内应该不会再碰到昨天那样多的强盗。虽说在巴帝国边境,强盗遍地都是,但这些人毕竟不是野草,不是从地下凭空长出来的。这片荒野不能提供足够的补给,因此强盗的总数虽多,每一群却不会超过八十人,否则会因为找不到足够的食物而饿死。大多数的强盗团伙都是三十人以下的规模。
骡车与马车不能相提并论,因为骡车没办法像马车那样飞奔,但平常的行走速度和马车相差不大。于东言暗自决定一旦运气真的那么差,碰到三十人以上敢于对他们动手的强盗团伙,马上就毫不犹豫地丢下骡车和上面的货物逃跑,反正这些东西顶多价值一千五百银币,而他们之前打扫战场就已经收入了三千银币以上。和那些兴高采烈盼着强盗出现的小伙子不同,他非常清楚自己这支小队伍在和强盗的正面对决中能做到什么地步。对付十个强盗不会有什么损失;死伤两三个人可以打败二十个强盗;如果强盗在三十人以上,没有骑马的所有佣兵都得投入死神的怀抱。
毕竟之前的几次战斗,都可以说是打了对方一个措手不及,如果是强盗们做好准备主动进攻,那就完全是另一回事,无损失的战斗不会再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