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卷云从,雷音滚滚。
青黑的飓风裹挟着赤红耀紫粗大闪电,如同无数根巨大无匹的铁犁从低垂云头插落,所过之处无论是树木山石、残垣断壁,还是飞禽走兽、蛇蚁鱼虫俱皆一卷而碎,万物不存。
惶惶天威之下,残山剩水之间,但见无数生物狼奔豕突——
青红花皮的单角大蛇弹动尾巴一跃数十丈,三五米高的野猪挺着獠牙将挡在前方的一切戳翻,顶着珊瑚利角的白鹿与吊牙紫睛黑豹齐头并进,一只灰色山雀嘶鸣着从巨型座山雕头顶飞过——
人间电影制作的末日景象实在不抵此中情景之万一!
除了不会移动的山石树木,所有生灵都在奔逃,都在挣命。
丑哥也在挣命。
此时此境,人类引以为豪的智慧无法给他任何优势,相反,当那头巨型野猪带着一大家子后发先至,轰轰隆隆从身边跑过时,丑哥对它们倒腾飞快小短腿真心的羡慕非常——
好吧,他说野猪是小短腿,是按身体比例算的,实际上两米半的身高一米多的腿真的不短,起码比他腿长。
同样的倒腾频率,他两条腿的效率无疑更要比四条腿差上一大截!
丑哥现在这个身体,比现实里被龙血丹催熟的身板儿还要“成熟”多了,他最初进来三岁半就差不多有一米,而现在个头没两米也差不多。
四岁之后,随着生存能力不断提高他慢慢发现,只要单次生存时间足够长,他在荒梦世界的“生长”就不会被“本体”限制。
单次活得越久,长得越快!
当然,因为没有精准的测试工具,他无法得到准确数字,但是直觉上是没错的。同样的,所谓百米巨蛇其实也是他随便“估算”,那数据他自己都不信——荒梦世界里的所有活物,都特娘的不能照常理判断!
在这里,生物独立性越强,块头就越大!
他最初进来时,看狼就够大,但是将他撞死的那兔子,就有半头狼那么大,而当时追猎兔子的巨鹰,他可是差点看成始祖鸟!
按现实世界正常比例,他此时两米挂零的身高看兔子像现实里的猪,但在野猪面前,他特娘的就像两条腿的兔子,还赶不上野猪王的腿高!
丑哥本来藏在一块大石头后面,准备野猪路过跳到野猪背上——生生死死、死死生生之间,除了他一度仰仗“智慧”所衍生出的侥幸之心,被野蛮的獠牙兽爪啃噬践踏到几近泯灭,其它方面的成长可以说是全方位的——潜藏在人类骨子里的原始野性基因正在他的身上蓬勃复苏。
丑哥现在对自己的敏捷属性相当自信,认为只要时机把握得好,就算没法借到野猪王的光,蹭一下它家眷的顺风车还是没问题的。
然而,事实再次证明,光想得美真没用。
当愤怒的野猪王轰轰隆隆直奔他藏身的巨石撞过来时,丑哥也只能在这野蛮狂暴的行径下再次抛弃“智慧的荣耀”,狼狈万分的抱着脑袋在纷飞的碎石中转身就跑。
最终丑哥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十几个颤颤悠悠的大**,欢快的甩着尾巴烟尘滚滚一路远去,望屁兴叹干瞪眼。
羡慕终究不能当腿用。
确定自己终于成为最后一名,丑哥那真是一脸的蛋疼表情,却是终于收拾了所有侥幸心思,蛋定无比的撩开两腿在呼啸的碎石沙尘中玩命狂奔!
轰!
一根搅得支离破碎树桩被飓风甩出风眼,直射千丈。
嘭!
丑哥翻滚着跃入一道城垣废墟后面,满地冷硬碎石硌得他龇牙咧嘴,也给他后背又多添两处伤口。
丑哥背靠断墙嘴里吸溜着冷气,手背胡乱在脸上一蹭刮去眼皮上凝固的血沫子,身上每一丝肌肉似乎都在哀鸣、抽搐、颤抖,但他却不敢有丝毫松懈,狞着脸探头去看龙卷的距离,在心里默算可以休息的时间。
然后哆嗦着扯去身上早已破烂不堪的“衣服”,露出精壮却伤痕累累的身体,一边哆嗦一边扯一边还骂着:“我****个仙人板板,该死的老黑,早不饿晚不饿偏等丑哥路过你就饿!战天你个混账王八蛋,早晚给你好看!”
老黑是一头黑熊。巨黑的巨熊。丑哥本打算从它的领地“路过”一下,谁知道这夯货不知抽什么风,大白天的不睡觉居然满山乱走,丑哥一不小心被发现被其吊着屁股追了俩钟头,不但错过最佳过山时机,还倒退了好几十里地!
话说当初丑哥不堪群狼袭扰,用两条小短腿花了大半年时间跋涉,才走出那块广漠群狼肆虐荒原,没有对比就没有发言权,别看外面生物块头更大更危险,但遇到狼群一样要落荒而逃,慢一步分分钟变白骨——人类推崇的“狼群效应”真不是盖的。
虽然外面强力生物更凶残,但因为各有活动领地,丑哥的生存几率反而大大增加,他也是因此才尤其恼恨战天——你口口声声期待丑哥我完成任务,可打一开始就把哥扔进狼群里是尼玛怎么个意思呢?
最糟糕的是,战天以后再未出现过,所以丑哥根本就不知道那镜花真幻树所在山峰,究竟在何处何方,也亏得当初崖上“一览众山小”的壮阔景观还历历在目,那么,他就只能一路摸索着尽往地势高的方向走——经过数年摸爬滚打,单算里程的话,丑哥走的路都足够绕炎黄两圈还有富余,可但是,这荒梦世界却更大的没边儿!
当然,这一路走来堪称艰苦卓绝,死了不知道多少次,但是所见所闻却也着实让丑哥大开眼界。
这荒梦世界之大生物之奇就不用多说,单说这一路所见的各类“文明”遗迹就让丑哥叹为观止。
他在山洞见过最原始的钻木取火工具,原始村落见过骨箭石刀,部落土城见过锈烂铜枪,等在城市废墟见到撕烂的塑料和碎玻璃时,他已没了新奇,代之以深深疑惑。
一切一切都显示这世界曾有巅峰时期人类文明存在,可如今却一副蛮荒景象,虽然强力生物众多,但还远远达不到能与科技人类抗衡的地步——究竟发生过什么?
想不通想不透那就不想,纠结一段时间后丑哥将疑团统统抛开,那个,哥现在任务是找到那山得到那颗牛逼的树!
只要成了这里的主人,想知道什么还不简单?当然,前提是战天那货没耍我,可他有选择吗?
一路跋山涉水真是比唐僧取经还艰苦。起码人唐僧就没死过,妖魔鬼怪都有猴子肥猪招呼了,还有无数艳福艳遇,可看看丑哥这待遇——啧,总之就是诸事幽幽君莫问,无限凄凉,不言中。
所谓衣服,其实就是丑哥发现一种类似吊兰的植物叶子晾干后极韧,绒毛细密也不扎人,就弄了不少缠在身上当衣服——没办法,人类自诩文明的优越感根深蒂固,他不愿象土著生物那样光屁股跑来跑去。
草叶子不宽缠的挺厚,可毕竟不是真衣服,激烈动作错位后就有些勒人,在生存都无法保障的情况下,所谓仪态真的很扯淡。
“科学技术果然是第一生产力啊,尼玛的,明天老子就去学学硝皮子!可特么针线去哪儿整捏?”
丑哥一边扒一边还得关注着身后,随时准备逃跑。眼下还是要扛过这波“雷阵风”才是正经——没错,不是阵雨是阵风,这荒梦世界气候怪异极少下雨,反倒是这种声势浩大的雷卷风经常出现。
丑哥不是第一次遇到这玩意了,不说卷进去,就是沾个边儿那也是一个死——这才是真正的荒梦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