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法勒的象牙纺车,在中庭的华丽地毯上安放。
灵巧的白色纺轮,而纺纱杆是黑色,天青宝石镶嵌在乌木的纺纱杆上。
男扮女装的赫拉克勒斯,正拿着绕线杆,让纺锤不断旋转。”
阿卡特斯听着这歌谣,不由皱了皱眉。
克伦贝丝说要去听游吟诗人讲故事,阿卡特斯昨天看在金钱的份上,答应了约兰的委托任务,当然责无旁贷也要去。
这是座纺织工坊,一批年轻的女工几乎悄无声息地忙碌着,纺线、拣线头等,可显然都在竖着耳朵听故事。相比以前的小手工作坊,这种工坊算得上新兴产物,工坊主把一批手工业者集中到一起共同劳动,统一调派任务,效率要高得多。不过,这些手工业者待在工坊里重复同样的活计一整天,单调乏味得很,于是工坊主就请到游吟诗人过来给她们讲故事,解解闷。
游吟诗人是大陆上相当独特的职业。这个时代读书识字的人很少,很多人都说,游吟诗人往往是是贵族或骑士,出于自由和爱好等原因才从事这项职业。对于这些身份不凡且走过四方、能吟唱诗歌和故事的游吟诗人,平民们都相当尊重。真正的贵族对他们也算得上礼敬有加。在里约、洛兰这样的大城市,已经开始有剧院剧团这样新兴的娱乐场所,可即使这样,游吟诗人也颇受市井的欢迎。
据克伦贝丝说,这位游吟诗人流浪至此,受一些工坊主的邀请在小城里驻唱已有段时间了,相当受欢迎。克伦贝丝和一帮小姐妹正是“鸡不啼,狗不咬,满街跑无人敢管”的时候,听了几次故事后很觉过瘾,也常去听。
原来小姑娘们那些口无遮拦的胡话调笑都是从游吟诗人这里学到的。阿卡特斯腹诽了一句。只见眼前坐在高椅上的游吟诗人约莫二十多岁,相貌英俊,金色长发披散,半闭着眼睛,手里拨弄着七弦琴,吟唱得正是入神。
底下一群纺织女工沉默地听着故事干活,一群少女们更是听的津津有味。这故事说的是著名人类英雄赫拉克勒斯做了错事甘心受罚为女王翁法勒奴隶以获得救赎的故事。女王翁法勒于是穿上赫拉克勒斯的盔甲,拿着他的兵器,却让英雄穿上裙子,为她纺织羊毛。
和很多男人一样,阿卡特斯不喜这故事,但因为要陪着克伦贝丝不能走开,只得就在附近来回溜达,倒真像是在巡逻。他这么走着,就看到有个别少女听着这故事,还不时冲他做个手势,又朝克伦贝丝使个眼色,互相打闹一下。
阿卡特斯只当没看到,继续“巡逻”。
身后帘子里似乎有动静,他转头,看到一双明眸,显然是位妙龄女子,悄悄停步,掀起帘子,看着游吟诗人。
游吟诗人显然也看到了对方,绽出一个灿烂的笑容,停顿沉吟了一下,拨弄了个曲调,开始吟唱起另一首歌:
“问尔所之,是否如适;沅芷汀兰,荃蕙清芬……”
阿卡特斯怔了一下,身形蓦然僵住,下意识按住了剑柄。克伦贝丝看到不由吃了一惊,站起身来。阿卡特斯深吸一口气,低声对她道:“我出去一下。”说着就快步离开,根本没管身后,一直走到了小巷,气息平息了不少,才慢慢停下脚步。
“奈洛哥哥……”克伦贝丝小跑着跟在他身后,也停下来,轻声开口道。
“我想静一下。”阿卡特斯头也不回地道,走到一棵小树下,仰望天空发呆。
少女也乖乖在他身边,似乎有些不知所措。
阿卡特斯也不管她,随地坐了下来,过了一会,又慢慢躺倒,继续望着天空出神。
不过几天的功夫,自己就把一切都淡漠了。阿卡特斯陡然有些恨自己,不由咬牙切齿起来;可他再怎么回想,那一幕一幕虽然清清楚楚,却仿佛是前生的又仿佛是别人的经历,隔着遥远的时空,再也没有椎骨铭心的激荡和冲击。
也不知躺了多久,他的思绪慢慢返回现实,少女怯怯的脚步声也近了,克伦贝丝刚才不知跑到了哪里,此刻背着手慢慢走过来。
阿卡特斯坐起,看着她走近。
克伦贝丝也看着他,轻声问道:“奈洛哥哥,你没事吧?”
“没什么。”阿卡特斯站起来笑笑道,只觉得自己的笑容还是有些勉强。
克伦贝丝大概也没注意,慢慢伸出手来,手里是一把绿色的香草,散发着独特的香气,“给你的,奈洛哥哥。”声音有些紧张和奇怪。
阿卡特斯愣了一下,又笑笑道:“哦,可我不喜欢这种香味,闻着就有点头疼。”说着偏转脸去。
克伦贝丝愣了一下,眼神有些暗淡,垂下眼帘,似乎也勉强笑了笑,不说话了。
两人默默站了一会,就往回走。
“对了,刚才你看到西比拉姐姐了吗?”走了几步,克伦贝丝打破了沉默。
阿卡特斯不想说话,只是摇摇头。
“不久前,西比拉姐姐家里给她订婚了,可她喜欢的明明是罗贝尔哥哥……刚才他们两个见面,西比拉姐姐就带来了这样一把香芹……罗贝尔哥哥则送给她一束百里香……”克伦贝丝轻声说着。
阿卡特斯没有回应,只是继续往前走。
“听说,香芹代表……爱情和回忆,百里香代表的是勇气。”克伦贝丝又说。
“嗯。”阿卡特斯终于应了一声。
“奈洛哥哥,你终于肯开口了。”少女靠近了一下,犹豫间还是伸手抱住了他的胳膊,又试探地摇了摇,“你沉默的样子真让人……”
阿卡特斯想挣脱,但没能做到,旋即就看到了前面水泄不通的人群。
克伦贝丝也注意到了,试探地问道:“奈洛哥哥,我们去看看是怎么回事好不好?”
阿卡特斯不爱凑热闹,不过看克伦贝丝小心翼翼的样子,还是轻轻点了点头,一道走过去。
人流实在拥挤,阿卡特斯不得不运起斗气,周围人等不自觉地就闪开了一条通道,让他拉着克伦贝丝挤到了前面。这是到了一定境地的斗气能力的小小运用,克伦贝丝啧啧称奇,抓住他的手更是不肯松开了。
挤到了前排,马戏表演正酣,先是大狗表演钻火圈,接着个头矮小的小丑出来,穿着五颜六色的奇装异服,脸上涂得刷白,面颊上两个圆圆的大红点,还梳着染成蓝色的头发,一会儿高高跃起,一会儿用头玩倒立,一会儿用搞怪的招式和本人打架。
克伦贝丝看得目不转睛,手仍抓得紧紧的。阿卡特斯不甚在意,倒是注意到马戏班子马车底下蹲着的大汉,垂着头,覆着黑色的斗篷,虽然看不分明但体型的确魁梧无比,脚上还有粗大的脚镣,似乎是奴隶。
马戏表演了好一阵子,小丑退下以后,班主中年男子站出来,团团行礼道:“我们这马戏班子,规模不算大,但是却有特色……有一种畜生长得特别像人,大家见过没有?我这里就有!”
围观群众哄笑一声,开始猜猴子、猩猩什么的,中年男子一概摇头否认。眼看群众不耐烦开始叫骂,中年男子也不生气,笑道:“现在就让大家看看他的表演,杂种,还不站起来!”
中年男子一挥鞭子,只见马车底蹲着的大汉猛地站起来,咚咚咚踩着地面来到他面前,跟着,小丑也滑稽地跳着出场了,又表演了一圈,最后站到大汉身前,显然是让人们看清楚大汉到底有多高大。
小丑一般都个头极矮,只到常人的腋下。可他站到大汉身前,显然还不到大汉的腹部。
众人纷纷议论中,就见中年男子伸手,猛然揭去了大汉头上覆盖的斗篷。
顿时,惊呼声四起,克伦贝丝也猛地捏紧了阿卡特斯的手。
大汉带着脚镣,背略有些驼,饶是如此身高也近两米,身姿魁伟,却是满脸满身浓毛,更有着长长的獠牙伸出嘴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