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完呢!话说我在一帮小崽子们崇拜的目光中跳出篮子后没一会,就看见了十几个穿着兜帽斗篷的魔法师分布在城墙上,正要施放法术。
随着他们念诵的咒语,火球、雷电长矛、紫色的发光飞弹落入了敌人集群中,残肢横飞,我军的士气开始逐步提升,大家的脸上虽然仍旧紧张,但是心里总算有了获胜的希望。
我瞧见我队里的那群乡巴佬们还在看法师的戏,便只得像赶羊一样催促他们去穿上装备准备作战。
说句老实话,对于这场战斗我们还是估计不足,敌人的数量已经远远超过了我们可以想象的地步。
厮杀从上午持续到日落,城墙上血流成河,异种们源源不断地爬上城墙,军团的士兵们也拼尽全力把它们消灭掉。
我的手斧在战斗中不知道卡在了哪个倒霉蛋的脖子上,于是便拿着盾一边抵挡攻击一边寻找合用的兵器。这时一匹异种狗突然窜上城头,趁我不备踩着我的盾牌跳了进来。
我身后的一个倒霉的年轻人被这条玩意吓傻了,正好被扑倒在地,那畜生渴血地撕开了他的喉管,鲜血四处喷溅,他两腿不断地抽搐,不住地发出漏气的哀嚎。
见状我转身虎扑而上,用盾牌狠狠地敲击在那畜生头上,趁着它从那一“闷盾”的眩晕中清醒过来前掰住它的下巴,随着一声清脆的骨折声,它的脑袋便向上抬了200度有余,全身也软了下来。
但是,那个年轻人显然没救了。鲜血像喷泉一样奔流而出,血与泥混合在一起变成恶心粘稠的地毯。
他嘴里发出“咯咯”的声音,发觉自己说不出半个字了,便用眼神示意我给他个痛快。”
老列夫的声音开始有些哽咽。显然,亲手终结战友的生命对他来说太残酷了。镇长也似乎回忆起了什么,掏出手帕抹了抹眼泪后长叹了一口气。
“日子越来越艰难了,自那场突击之后,虽然敌人一直没能攻下一寸城墙,但作为让它们的尸体在城下堆积如山的代价,我们也牺牲了大量的优秀士兵。
矮人和精灵的志愿军十不存一,军团的连队成建制的战死在城头,连强大的魔法师们也死了四个。而索伦本地的守备军也并不是像我们一开始想像那么面,他们的英勇值得敬佩。他们不但每每陷阵在前,就连许多伤兵拿起了武器和我们并肩作战。
而他们的君主——索伦伯爵更是个好汉,他和他的儿子们一直战斗在第一线。
但是索伦保卫战结束之后,我们从军需官那里得知——索伦伯爵战死沙场,而他的霍亨索伦家族在这场战争中绝嗣了。
至于我的连队,除了在一开始的那天被命令上阵之外,其余时间大部分是执行回收、修补装备的任务,鲜少要作为步兵参加战斗。但即使是这样,连队最后存活下来的也只有一半人不到。
而我对战役最后十天的记忆是有些破碎的。军队损失太过巨大,虽然补充兵大量的加入军团。但第一道外墙的陷落已经是必然的,敌人排山倒海的进攻不仅留下了海量的尸体,还对城墙的结构造成了不可修复的损伤。
我们不得不后撤到第二道城墙,而红蔷薇公爵决心将敌人阻挡在两道墙之间的建筑群中,这样我们的兵力就捉襟见肘了。于是几乎所有后勤连队的百夫长都被征辟为战斗部队,参与惨烈的巷战。
在城区里,战斗从不停息,我们日夜不分的与那些杂种交战,大部分人的武器寿命只有两天。
兵器交击的碰撞声,钝器砸在肉体上的闷响,锋刃划开躯体的声音,惨叫和怒吼充斥着我的耳朵和灵魂。
街道上流血漂橹,用一个词形容那就是该死的‘玉体横陈’。如果要我说地狱的风景是什么样子?那就是索伦要塞的北部城区。”
康斯坦丁不禁打了一个寒颤,不,每一个听众都打了个寒颤。那是难以想象的惨剧。而这时候,那场血战的亲历者,老列夫的声音里也充满了疲惫。
“到处都是死尸,我们已经在杀与被杀的无限循环中变得麻木而冷血。
我们枕着尸体小憩,坐在尸体上用餐,我们活得就像是行走的尸体。所有的建筑物都被染成了深红色。
我们惧怕活物更甚于惧怕死尸,因为死尸不会试着去干掉你。
这是一场无所不用其极的战斗,夜袭、陷阱、伏击战、暗杀、火攻等等各种手段和战术都被使用了。
我所在的队伍从十天前的80人减员到14个人,其他的小队有只余最后一人的,更甚则有全军覆没的。
不过最后这一切还是结束了。
在第十天的下午,整个城区安静了下来,在例行的搜查中我和小队其他成员居然毫无阻碍的走到了第一道城墙的大门那里。我突然明白过来,我们胜利了。”
老列夫在石头上把烟灰磕出来,重新塞了一些烟草,用火折子点着之后浅浅的抽了一口,脸上露出满足的深色。缓缓说道:
“索伦要塞保卫战结束之后,经过简单修整的我们开始继续扫荡。我也带领自己的连队残部加入了扫荡混沌余孽的行动中去,而这此的行动就真的是一场武装游行了。
我带着50多个部下,路上的混沌余孽孱弱又稀少,是很好的训练材料。对敌人余孽的弱小感到诧异的我们意识到军团似乎把北方所有的混沌异种在索伦要塞消耗掉了。
村庄和小镇都是大片大片的无人区,而混沌似乎对财物并不上心。这可都算是我们的战利品!本着无主之物不拿白不拿的原则,我们装满了每一个口袋,但是我们根本拿不走全部的财富。
钱币堆成了小山,金银器物随处可见,甚至还有华丽的宝石和珠宝,我们的下巴都要掉下来了,没有人忍心让这些丁丁当当响的小可爱们遭到风雨和烈日的折磨。
嘿嘿,万幸的是,我们作为工匠连队从来不缺一双巧手。很快我们便改造了一部分马车和牛车,使它们的载重能力更强。后面我们的连队一路走一路装,最后回到要塞的时候俨然像商队更甚于军队,那些守城的家伙们眼睛都要掉到地上了。我们的战利品在上缴30%之后还足有2万7千三百十四三弗罗林(弗罗林金币和第纳尔铜币1:64(注1))!要知道当时35弗罗林能购买一套成品骑士板甲,而2500弗罗林可以买一座800亩(英亩为单位)的带仆人的大庄园了。”
大家咽了一口口水,好大一笔钱!镇长一年的工资也才200弗罗林左右,而老列夫作为百夫长究竟分了多少钱这就很令人好奇了。康斯坦丁忍不住要问:
“老爷子你究竟拿了多少钱啊?”
“除开红蔷薇公爵单独赏赐了我2000弗罗林,一半。”
“嘶~~”众人倒吸了一口凉气,转念一想有些不对,老列夫虽然过得很富裕,住着最大的长屋,但一个大富豪为什么还要屈尊居住在清泉镇里呢?
看出了众人的疑问,老列夫更神气了:
“那么多钱不好携带不说,我可不想变成故事里没死在战场上却死在归乡路的倒霉鬼。
于是,我去拜访了矮人,那群掉进钱眼里面的死矮子足足掠夺了我10000弗罗林才肯告诉我锻冶的秘方,当然我也顺了一大车的器具和原料。
可是还有数千弗罗林又该怎么带走呢?这可是个大难题,但这可难不倒机智的老列夫,我买了一堆的硬质铁矿石,茅草包裹的钱币都藏在了挖空的矿石里面,再用融化的黑色石蜡封起来,谁又会注意一个搬迁的铁匠呢?
果不其然,强盗们只是看了看货箱,对这些黑不溜秋的石头提不起兴趣。最后我毫发无损地归来,翻修了铁匠铺,建起了自己的长屋,这才有了我那‘三个矮子’的金字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