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二十年代以来,人类的胃口似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西餐的文化差异变小不说,更多的偏僻陌生的口味被奉为奢侈的追求。于是,满大街的各式口味的餐厅,招牌标新立异,就是那样的一块木牌,似乎都散发着隐秘的味道。
庞欢欢站在街头,嘴角木然,表情更木然。肚子却叫嚣着要被填满。只可惜,一眼望去,没有哪家餐厅能让自己味蕾满意。她用心告诉胃,你等等吧,就要到家了,家门口的“门张李”还没被拆,估计还能吃几天满足的饭菜。
“门张李”是三个女人开的餐厅,主营家常菜。这样的餐厅,如今已经被挤的没有任何生存空间。怪异的非洲部落餐被吹捧得能上天入地,非洲的很多部落人由此而脱离原始、贫苦的生活,摇身一变成了高级厨师或者管理人才。各家餐厅如今比的不是口味,而是哪家的餐颜色更美,哪家的演出更刺激。而庞欢欢作为基督徒,她实在无法接受部落人仅把自己的生殖器官稍稍一遮就可以在自己身边左摇右摆的氛围。更不要说那些难吃到想呕吐的食物。
她加快脚步,想尽快走回家。
“门张李”如同经历了半个世纪风雨的老人一样,孤单落寞的蹲坐在光鲜亮丽中。左边的理发店刚刚重新装潢了门头,黑金丝的装饰、大师级的雕塑几乎遮盖了它的一半门脸儿。右边的便利店也不甘落后,彻夜不眠的电子屏幕即使在白天,也把“门张李”的存在夺去了不少。庞欢欢从便利店的人流中躲闪着迈到店前,门口里侧的李香茹一眼看到她,赶紧招呼进去。
“这几天你来得还挺勤快,是不是怕以后吃不到我们的菜了,多吃几顿?”李香茹半开玩笑的拍着她肩膀,随她坐到一个角落的桌边。
玻璃窗外,天色渐渐的暗下来。庞欢欢本想说自己是因为老妈不在家,没地方吃饭才不得不过来的。话到嘴边又改了下:“是啊,听说这几天就要关了?你们打算干什么去啊?”
李香茹跟她比较熟,来回吃饭的,也就附近社区的一些住户,鲜少有谁大老远跑她们这里吃饭的。她也不打虚的,坦白的告诉她:指望周围这几个常来的人能撑起这家店,实在是太异想天开了。本来她们是做着一些专供服务的。最近专供的那部分客户开始想吃些别的花样,嫌弃她们的饭菜常年一个味儿,没变化,她们也一时做不到花样翻新太大,这么勉勉强强撑了一年,眼看就撑不住了,不能赔的精光再想出路,只能及早关门大吉。
“你说,一种肉,炸了吃,红烧吃,卤着吃,烤着吃,哪个不比生着吃好?他们非说我们是因为肉不好才只能这么重口味调色调味。好了,你给他们供应生吃的,又说调的味儿不好。我去那个据说顶级的豪生演吃过,肉也不过就是那样,没比我们好多少。调味也只是有个什么檀香红我们没有。那东西太难吃了,我实在不想在厨房里闻到那个味道。可他们就是要求我们跟他们一样才行。”
庞欢欢赞同的点点头,那个什么檀香红是最近餐饮界的新宠,据说是某个非洲部落的圣品,吃了确实能延年益寿。豪生演的很多顾客都是奔着这味调料去的。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这股风就悄然的吹进生活里,它能调味肉食,也能放进汤里,饮料加了它变的红如血。事实上,它所浸渍的食物,无一不是鲜红如血的。每每看到有人这么就着檀香红吃饭,庞欢欢胃里都翻涌难受的几乎不能忍耐。
“没错,我觉得野人生食动物尸体也就是这样吧!”她不自觉的艰难咽下一口水,仿佛那股子味道就在嘴里。
菜单里满满是自己喜爱的饭菜,她甩甩脑袋,赶紧把刚才的话抛掉,琢磨着今天吃什么好。店里现在服务员都解聘了,只剩李香茹和张晓两个人。后厨的大师傅也只有一个人在。本来她们打算直接关了图个省心,通知一贴,就有附近的客户上门询问,觉得一下子没了还挺麻烦。这店在这里开了二十多年,每天早上卖早点,夜里还能加夜宵,想喝饮料酒水的,旁边便利店买来就行。附近的人都习惯了这种便利。李香茹几个一合计,都是街坊邻居,那就开到店面租约到期吧。反正她们三个女人目前也没什么想好的事儿做,辛苦点儿,服务员都辞了,自己来!
庞欢欢要了一份炒什锦素菜,又点了一碗米饭,大师傅觉着晚饭来的人越来越少了,索性还给她配了一碟小葱豆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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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在服务台远远看到街对面一个男人一直在望着这边窗户内的庞欢欢。那动作神情,似乎在反复确认是不是认错。餐厅里只有四个桌面有人在用餐,唯独庞欢欢这桌只有一人。而且,她总是一人。张晓觉着,她挺孤单的。好奇心起,她叫了声庞欢欢,抬抬下巴示意她往街对面看。
石长海向玻璃窗内瞪着眼看他的那个人挥挥手,她也举着筷子挥挥手。于是,他跨步走向前面的人行横道。
刚一入坐,张晓殷勤的赶忙过来,问要加点儿什么。
庞欢欢一边咽着米饭,一边看着对座的人,“你是吃完过来的吧?这么快!”
石长海望了一眼她的饭菜,感觉味道不错,有那么点儿心思想跟她一起吃。他是个比较挑剔的人,一般的餐厅他很少去。不是因为卫生和口味,而是更喜欢自己烹调出来的饭菜。
“还没,这里饭菜好吃么?不然你请我吃一顿?”接过张晓递过来的餐单开始选菜。
如果是平时,张晓肯定会推荐新来的客人几个可口的饭菜。时至今日,都快关门了,她也懒得张口啰嗦,就静等着客人点。餐单上很多大菜硬菜都已经贴上了“无”的标签,剩下的都是一些简单快速的小菜。
庞欢欢抬头看着张晓:“后厨看看哪个最快,给他搭配一两个饭菜出来就行,我已经快吃完了。越快越好,行么?”又看着对面的人说:“这里的饭菜每个都好吃,只可惜都快关门了,繁琐的菜品也没有了,你就快速解决晚餐就行了,行么?”
翻餐单的人,看一眼吃得满嘴米饭的人,又看一眼等着点餐的人,递回餐单给她:“好吧,就这么定吧。”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
见张晓转身离开,她接着向对面安慰似的说:“这里马上就要关闭了。很多非常好吃的菜都没有了。你赶的不巧。回头我请你吃大餐,啊!”
石长海扫一眼店内的情形,还真有点儿要关门的意思。他今天是追着她加班的。自己从两个月前空降到这里,业务上很多不懂的需要赶紧熟悉,更要命的是,他发现自己竟然完全不适应这种工作氛围。他的性格,不怕事,爱挑事,生活里总是充满了各种鸡飞狗跳却也妙趣横生的情况。如今在公司里担任副总,上面有个业界精英的正总,虽说是家族关系在其中有很大的作用,但工作就是工作,总不能太出格。而自己又似乎时常在做着太出格的事情。比如,上班第一天他为了表示友好,组织几个部门的人集体去通宵娱乐,导致第二天好多人不能上班;比如,半个月的公司学习后,他居然和行政部主管的某女士闹出了绯闻。而某女士居然半遮半掩的暗示是事实;比如,上个月他跟进了一个项目,本来自己只是作为了解介入的,但因为太不能忍受对方的各种刁难而和对方大打出手......掰着指头数,这么下去,公司年度的人物肯定是他没错了。本着要脚踏实地默默无闻起步的初衷,石长海才不得不追着庞欢欢,请教一些专业的经验。
庞欢欢无法拒绝公司老总指派的任务。张鼎林张总对她有知遇之恩,所以,即便石长海是个烫手山芋,她也得接着。
天色又暗了几分,她不想再换地方,索性就在这间凋敝的餐厅里帮他“补习”。这个老男孩,有背景的老男孩,着实有些不讨人喜欢,一把年纪了,还那么浮躁。庞欢欢心里想,我说的估计他也听不进去几分,别得罪他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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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若有所思的女人,张总说她很有城府,公司里最宠辱不惊的女人,包括男人,她也算一号人物。看来,我起点不低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