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顾黯宁。
从小到大,我都是一枚闪闪发光的金子。
众人瞩目。
从幼儿园到现在,我记不清有多少女生喜欢过我,又收过多少封情书。
但我从来没有一个看得上眼的。
我并没有狂妄,而是——没有一个女生能够让我心动。
是的,心动。
直至,我遇见了她。
那天,我帮着班上的物理课代表拿了一大沓的物理复习资料,足足有一米五高!
这也就遮挡了我一半的视线。
在下楼梯的时候,我没有看到前面那个瘦瘦小小的她,所以和她相撞。
事实证明,我应该感谢物理课代表,是他,让我认识了她,七夕。
这个女孩。
这便是所谓的一见钟情吧。
我对她的喜欢并不是因为那种肤浅的外貌。
而是她摔倒那一刹那的神情,楚楚可怜,宛如一只因受伤而瑟瑟发抖的小兽,很容易激起人的保护欲。
就这样,我认识了她,我开始做起了我从来不会做的事情。
每天上下学偷偷护送着她,每天早上担心她忘吃早餐而买了一袋早餐放在她的抽屉里,每天……
那天,我听到了她和一个男生的对话,她为了朋友而打算逃课,连请假也顾不上。
我想知道究竟是什么事能够让她这么心急火燎的呢?
于是乎,我去替她请了假,去她的班主任那里请假。
她的班主任看向我时的眼神,直至现在我仍记忆犹新。
那天晚上,我打算出门倒垃圾,却看到了她和另一个男生在一起。
我按捺不住好奇心,便悄悄跟了上去。
当看到那个男生的唇贴上她的唇的那一刻,我慌乱了,我恨不得上前去将那个男生碎尸万段!
但是我又想到,我上去了,又如何?我用什么身份去阻止?朋友?或许在她心中,我顶多就是一个见过两面的陌生人。
我最终还是没有上前去阻止。
当看到他们决斗的时候,我毫不犹豫地冲上前去替她挡了一针!
那一针的滋味真好啊,让我全身发麻,额头上不停冒出冷汗,牙齿在打颤,体内好像燃烧着熊熊烈火,吞噬着我的内脏……
眼前是黑暗一片,什么也看不见。
但我还保持着清醒,我还有意识。
我只记得,后来,好像是她送我回家的……
我得感谢妹妹,因为我是路痴,所以她在我的脖子上挂了一个小牌子写了家庭住址,而正好让七夕看到了!
她知道了我的家庭住址!!!
幸福来得太突然,我无从适应。
当听说了同学在议论一个女生被推下水的时候,我奋不顾身的冲向梅花山的医院,不顾同学那好奇与充满暧味的眼神。
那一刻,我认清了自己的想法,我的确是喜欢她的,很喜欢、很喜欢。
冲到医院,在护士站打听了她,没想到真的是她掉下了水!
当冲到病房门口的时候,我调整好了情绪,装作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内心实则是狂风暴雨。
我一直在想:她到底怎么了?哪里受伤了?
打开的时候,看到她充满爱意的眼神直直地盯着那本日记本时,我知道,那是她喜欢的人。
我想知道她喜欢的究竟是谁,她喜欢的人是什么样子的。
但是她一口咬定不能给我看,我只好等她走开的时候再偷偷翻找出来看。
七夕,我会为了你,赴汤蹈火,在所不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