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寻龙
第一章楔子以一敌百
“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月既不解饮,影徒随我身。暂伴月将影,行乐须及春。我歌月徘徊,我舞影零乱。醒时同**,醉后各分散。永结无情游,相期邈云汉。李白啊李白,看来你不止是诗仙,也是酒仙啊!可惜我手中这酒,太差!”
“老弟,我是个粗人,你说的那些我大半听不明白。不过像你这么喝,好酒坏酒有什么分别。”
“此言差矣。若是好酒,我断不舍得这么喝的。”
“这倒是真心话。要么这样,老弟,天亮还早,我出去给你寻一壶好酒,也好帮你助助威力。”
“我看助助威力是假,送我一程是真吧。也罢,那就拜托老哥了。”
“老弟也别太悲观。这破酒你莫要再喝了,兄弟我去去就回。”
“有劳。”
月正当中,圆亮而又洁白,皎皎月光静静铺洒在古城的街道上,勾勒出屋角分明。城里的人们早已进入梦乡,只有城门旁守夜的卫兵手持铁枪,斜倚着城墙,哈欠连天,昏昏欲睡。
一阵马蹄响起,一队骑手奔向城门,骑手们个个身着漆银铠甲,胯下战马矫健冲策,嘶嘶低吼,当先一人宝石钢盔,漆金甲胄,黑色披风,座下一头炼狱麒麟兽在风中如火焰般奔腾,月光下灼灼亮眼。这支队伍的到来,惊醒了城门下懒散的守卫们。
“什么人!”一名年轻守卫举枪示意来者止步。其余守卫这才陆续上前,战战兢兢地打量这群骑手,攥枪的手被眼前的火红色凶兽吓得冷汗涔涔,不知该不该撒腿跑路。
炼狱麒麟兽的主人慢慢摘下钢盔,露出一张英俊的脸庞,刀刻般的棱角让他显得威严而庄重。“是我,杜克卡奥。各位辛苦了!麻烦开一下城门。”
“是克卡奥少爷,我见过您的!”一名守卫明显松了一口气,说道,“大家去开门吧!”
“哦,哦,对对对,这不是可卡奥少爷么,我们经常看见的,您的马真漂亮!”
“怎么能说这是马呢,这绝对是神兽啊!是吧?卡卡奥少爷。”
“你们在这啰嗦什么,赶紧去给少爷开门啊!”
“慢着。”说话的是先前发问的年轻守卫,他依然举着枪,一动不动地凝视着面前的火红色巨兽和它英俊的主人。“阁下,请出示您的证件。”
“斯维,你疯了吗?他可是杜克卡奥少将,你快把枪放下!”
“是啊,咱们开门就是了。”
“你们确定吗?”年轻守卫不为所动,嘴角挂着冷笑,“连名字都说不对,就敢说经常见到,我对此表示怀疑。”
“我也有点怀疑。”英俊的骑手似乎并没有被年轻的守卫激怒,相反,他很赞赏地看着这名年轻守卫,伸手从腰带上取下一块玄铁制成的腰牌,抛向守卫,“见过这个吧。”
年轻守卫接过腰牌,只见腰牌上所雕刻的图案是一对交叉的斧锤,由锁链捆绑在一个神秘的骷髅头上,正是帝国的象征性标志。这腰牌通常由军官携带,而此刻他手中的腰牌是以征服者之海稀有的玄铁所制成,不用说,持有此物的必定是一位货真价实的高级军官了。
“听说过,没见过。”年轻守卫抛还腰牌,转身说道,“杜克卡奥——阁下,请进吧。”
杜克卡奥笑道:“肯放我走了?我却还不想走。我想请教阁下高姓大名?”
年轻守卫心头一动,默默按了下手中的铁枪,重又转过头来,问道:“我要是说了,阁下不会为难我吧?”
杜克卡奥愣了愣,随即大笑道:“这可说不准,把你灌醉了暴打一顿是免不了的!说吧,叫什么?”
年轻守卫也笑笑:“我叫斯维因。”随即他摊了摊手,“我们守城的不敢喝酒。”
“斯维因,好。你必须得喝酒,明天我就要请你喝!明天天一亮来我的少将府报到,这是军令。兄弟们,进城!”
炼狱麒麟兽昂首长啸,领着骑兵们疾驰而去。守卫们有的凑在一起窃窃私语,机灵点的则赶紧向年轻的守卫道贺。斯维因一言不发地从容低笑着,微微凹陷的眼窝看起来冷静而深邃。在他身后,城门上方的四个大字殷红如血,月光下显得益发森森骇人,上面写着:诺克萨斯。
诺克萨斯城被称为血都,因为这座城市每一任的统治者无不双手沾满了累累鲜血,脚下踩过了皑皑白骨。历史上,由于诺克萨斯的统治者们征服和杀戮的野心而销声匿迹的部落与城邦不可胜数——从百年前的矮人族、鱼人部落,到现在的牛头人部落和信奉摩西的尤比太人,如今这些名字都在诺克萨斯的铁骑下成为了历史。诺克萨斯的军队令人胆寒,诺克萨斯的罪行令人发指,瓦罗兰大陆其它地区的人们一度谈诺克萨斯而色变,畏惧地称之为“血都”。然而,诺克萨斯人却欣然接受了这个称号,甚至把印有“诺克萨斯”字样的几乎所有物品都从蓝色改成了诡异的血红色,以配合他们的残忍好杀。
杜克卡奥是诺克萨斯年轻贵族中的佼佼者,无论是他傲人的武艺还是他强硬的手段,甚至是他迷人的外表,都足以让他隐隐成为诺克萨斯高层重点培养的下一任最高首领。如今他不过二十出头,已经锋芒毕露,在诺克萨斯军中担任少将官职,这在以杀人和征服来积累军功的诺克萨斯是前所未有的。未来的瓦罗兰大陆,将会有一支令人闻风丧胆的杀手队伍,叫做“血色精锐”,这支队伍吸引了大路上最顶尖又偏偏是最残忍好杀的一群武艺高强的人物,而他们的领导者,就是名彻瓦罗兰的“血色统领”——杜克卡奥。
“圣女到!”一声尖细的嗓音刺进了凝固的空气,传入了阴森黑暗的地牢里。
“你们在这候着。”说话的声音无比妖媚。
“是,圣女。”
隐约摇曳的烛火照出了来访人的脸——一位少女,有着天使般的容颜。她带着一丝笑意走过脏乱污秽而又臭意弥天的一间间牢房,这一丝笑意竟显得无限甜蜜而可人,在暗淡的烛火中熠熠生彩,让人虽然身处黑牢,却仿佛置身梦境——少女每经过一间牢房,牢房里的犯人都像是被无声地夺走了魂魄,只知道痴痴地看着她绝艳的容颜,直到她消失在恢复暗淡的视线中才似梦醒过来。
少女优雅地穿过重重地牢,辗转达到地牢九层,地牢的最深处。
诺克萨斯黑牢九层,从古至今关押了许多重要的“犯人”,他们中有一国首脑,有宗教领袖,有兽族族长,如今,里面关着一位貌不惊人的少年。很多牢里的老看守绞尽脑汁都想不通这个服饰怪异、说话让人摸不着头脑的年轻“要犯”到底是谁,高层为什么要把他关在九层。关在九层就算了,诺克萨斯黑牢九层,可是号称“连一只约德尔苍蝇也飞不出去”的,上面居然还派了百名精兵全副武装地守卫,好像很怕他逃出去似的,这传出去岂不是让人耻笑了?可是心里虽这么想,谁也不敢质疑高层的决定。大家只是暗暗怀疑,这个少年是哪个大国家的皇子,这么守着他可是为了交易一个天文数字的赎金呐。于是大家也就释然了:地牢九层是一个人体金矿,是该好好看守的哟。
少女轻手挥退执勤的守卫,来到地牢的最深处。这里的烛火明显亮些,可那压抑的气氛却使得这里更加阴暗可怖。
透过黑铁锲成的牢栏,可以看到里面的情景。一张陈旧的圆桌上摆着一壶“忘忧香”,圆桌左右端坐两人,一位中年男子身着红衣,头戴灰色尖顶毡帽,另一位少年服饰古怪,头上还留着长长的辫子。两人似乎没有注意到别人的到来,仍在谈笑自若,举杯相饮。
“贾先生。”少女开口了,声音依旧妖媚无匹,“能否让奴家和赵公子单独喝上一杯呢。”
中年男子看到来人,又看看少年,苦笑着摇了摇头,道:“圣女有命,岂敢不从。”说罢撂下酒杯,慢步走出牢来。
少女浅笑着坐在了少年的对面,左手指尖一指牢门,带头的侍卫见状立即扳动铁牢外侧的机关,“咣当当——”一层厚重铁幕紧贴着牢门缓缓落下。牢门外,被唤作“贾先生”的中年男子十指交叉,若有所思。
牢门内,少女忽然笑盈盈地站起身来,口中连说“好热呢”,伸手褪去了身上的黑色及膝大衣——好一幅景观——大衣里竟只着了薄的米色紧身亵衣,衣服偷工减料,既露出了纤腰和肚脐,少女温软而白嫩的胸脯也仿佛呼之欲出,令人垂涎;下身配着一条连开放的比尔吉沃特海滩女郎才敢偷偷穿一穿的染银貂皮超短裤,浑圆洁白的长腿完美地呈现出来,加上少女那迷倒众生的容颜,任天下哪一个男人身在此间,恐怕也要心旌摇荡,难以自持。
但这少年确实也是古怪,他抬头看了眼少女那无限诱人的身体,根本未为之所动,似乎也不是存心克制,相反,他之前看向中年男子的眼神貌似还要比现在温柔一些。果然,如今他的注意力又放在桌上的那半瓶“忘忧香”之上了,就好像这酒才是他朝思暮想的伴侣。
期许的效果没有如期而至。见少年对自己熟视无睹,少女有些微恼,但她很快恢复了心境,笑吟吟地重新披上大衣,纤手端起酒杯,浅浅一酌,道:“‘忘忧香’酒可是不多见,贾先生又是出了名的积宝吝赏,想不到今夜竟如此慷慨难得,肯与公子共饮美酒,看来老师说的是对的,公子非比常人。”
“那么小姐就不该喝,把酒留给爱酒之人,岂不美哉。”少年淡淡道。
“公子说笑了。”少女嗅一嗅酒香,欣然道:“说道拼酒,奴家一定比不上贾先生的。可要论品酒,奴家略知一二,贾先生只怕一窍不通呢。”
“哦?”少年再次抬头看了看少女,露出一脸好奇的表情,但随即又摇了摇头,“品酒之事,要务有三。三点中最无关紧要的就是酒的好坏。”不等少女接口,少年继续说道:“其次是饮酒的人,若与知己共相举杯,虽千杯而不厌。若彼此心怀芥蒂,好酒也喝成马尿了。”说着将杯中之酒一饮而尽。
少女扑哧一笑,眼波流转,道:“那公子岂不是喝了——”
“最要紧的,当属喝酒时的心情。心情愉悦,酒则皆为好酒;如今在下身陷囚牢,生死不能卜,尔等诺克萨斯势力胡作非为,荼毒天下苍生。现在在下的心情,喝什么,什么就如马尿一般。”
“公子的心情,奴家能够理解。奴家此番拜访,一是为了解救公子,二是为了天下苍生。”
日头西沉,彩云映金,一行白雁飞过天际。白雁每逢深秋则南飞,从北方遥远的皮尔特沃夫飞往南方的黑貂山脉。它们队列有序,时而排成“一”字集体滑翔,时而又组成“人”字冲破云层,好不欢快。
看着这群自由飞翔的白雁,少年的眼中怔怔流下泪来。这些白雁,与家乡的,一模一样啊。那时的自己,练武过后,和伙伴们躺在青草绵绵的山坡上,望着天空中翱翔的鸟儿,吃着邻居家偷来的甜甜的玉米棒,多么无忧无虑,多么美好!可自己偏偏要强好胜,强练先祖留下的“龙胆枪谱”,导致真气入邪,搅乱了时空,自己则被莫名其妙地卷入了这个陌生的世界。
沉思中,锣鼓齐响,掌声雷动。少年身处一块巨大的圆形场地中央,一个量身打造的钢铁囚笼使他难移寸步。场地四周几十排层层叠高的石椅上坐满了人,有些人还举着自制的横幅,上面写着大字加粗的标语。粗略浏览一番,有些写着“历史第一!”,“加油,你是我的英雄!”,也有些写着“三百个够不够?”,“多坚持一会啊”之类,总之——总之自己是死定了。
此时,一句尖亮的人声从场地西侧传出:“大家久等了!”循声望去,一个身穿深红色西服、尖嘴猴腮、身材极高极瘦的中年男子手持扩音卷轴,咧嘴笑着,道:“欢迎来到大诺克萨斯角斗场——!我是你们的主持人,德莱尼——!”
“今天将是本届绞肉机角斗赛的最后一天,也将是至今为止,整个角斗史上最疯狂的一天!”德莱尼对着扩音卷轴重重一咳,仿佛在提醒观众他即将宣布的事情有多么的重要,“众所周知,在诺克萨斯的角斗场上,最厉害的角斗士被称之为‘维斯赛罗’,他们是千万角斗士中最闪亮的明星。以往的‘维斯赛罗’往往能够以一敌十,甚至以一敌百。昨天的比赛想必大家都听说了,而且你们之中的很多人应该都来到了现场,昨天傍晚,在六十名拼死搏斗的角斗士的围攻下,蛮族的勇士,同时也是蛮族的王者,将他的对手一一绞杀,晋升成为了‘黄金维斯赛罗’!”
“黄金赛罗!黄金赛罗!”观众一阵高呼。
德莱尼又重咳一声,道:“然而,在我看来,昨天的比赛不过就是今天比赛的一道开胃菜罢了。”他边说边走向广场中央,指引观众们把目光聚焦在笼中那看起来略显单薄的少年,“这个年轻人,半个月前单枪匹马闯入了我诺克萨斯军设在祖安城的东北军参谋部。说来惭愧,十几位身怀绝技的诺军将领在近百名披坚执锐的禁卫队士兵保护下竟无一幸免,最后是靠着祖安朋友的帮助,我们才勉强合力擒住此人。”
此言一出,众皆哗然。能在诺克萨斯做到将领的不可能是无能之辈,何况是被派到包括诺克萨斯人在内谁都瞧不起的祖安去,这些人的本事毋庸置疑。可十几个这样的军队“精英”竟然在一大堆禁卫队士兵中间被杀害了?而且要不是有人帮忙,连凶手人都抓不住?这个凶手还是人么?他究竟有多可怕?观众们纷纷躁动狂热起来,交头接耳地讨论和猜测少年的武功和来历。
殊不知大家眼中高深莫测的凶手此刻正有口难言,哭笑不得,心想:“一帮喝的连筷子都拿不起来的酒鬼,老子只是进去偷碗酒喝,顺带捅了捅他们的菊花而已,天知道他们到底是老子杀的还是喝醉了噎死的。那些守卫也是醉的不行,装模作样地追了老子半条街。眼看就要溜之大吉了,一个一丈来高的铁家伙居然从天而降,伸出了一只铁臂就把老子给抓回去了。贾老哥说那铁家伙叫什么‘机器人’?简直比诸葛孔明丞相穷尽智慧所发明的‘木牛流马’还要骇人听闻!早知如此,哎……”
“诺克萨斯不畏惧杀戮!只有强者才配有杀戮的权利。大家眼前的这位年轻人,是当之无愧的强者!嗷!”德莱尼尖吼一声,观众的激情被不断点燃升温,“今天,他将史无前例地迎接三百名角斗勇士的挑战,如果获胜,他就是瓦罗兰第一‘维斯赛罗’!”
“第一赛罗!第一赛罗!”观众席的高呼声爆炸。
“现在,有请我们的贵宾,世袭公爵,新任海军少将——杜克卡奥冕下,宣读今天大赛的规则!”
言罢,场地西侧第一排的贵宾席中,一个青年男子闻声缓缓站起,正是杜克卡奥。这位英俊的少将身着天蓝色海军军官制服,短密的胡茬修剪有型,彰显男人魅力,惹得观众中少女尖叫声此起彼伏。
“今天,”杜克卡奥没有使用扩音卷轴,但他低沉浑厚的嗓音传遍了整个角斗场,“由于‘维斯赛罗’的挑战者众多,我们特意准许‘维斯赛罗’本人佩带武器,三百名角斗士不许携带。规则:挑战者在日落前杀死‘维斯赛罗’,否则,‘维斯赛罗’获胜,挑战者稍后将被处死。另外,新晋的‘黄金维斯赛罗’是本次的挑战者之一。现在,我宣布,第四十六届绞肉机角斗赛主战赛,正式开始!”
万千彩纸从空中洒落,烟花炫丽绽射,夺人眼球。
吆呼声中,身强力壮的角斗士们从围场墙洞里陆续走出,他们中有的肌肉虬结,满身疤痕;有的遍体汗毛,野性难驯;有的形如蛇蝎,危险更甚……悲哀的是,他们的眼神空洞多于凶狠,他们的表情麻木多于狰狞。杀不死‘维斯赛罗’,自己就将被处死;杀死了‘维斯赛罗’,还会有下一个‘维斯赛罗’,还要杀,还要死;这就是诺克萨斯贵族津津乐道的“绞肉机”,也是他们这些亡命之徒的宿命——从他们陷身诺克萨斯监牢的那一刻起,便早已注定的残酷结局。
尽管如此,没人愿意轻视自己的生命。三百名角斗士迅速从四面逼近少年,组成了一个偌大而严密的包围圈。囚禁少年的铁笼哐当一声打开了,“龙胆亮银枪”不安地斜插在身旁的黄土中。少年纵身从铁笼中跃出,一把抄起爱枪,从头至尾细细抚摸了一遍,自言自语道:“担心死我了啊阿龙,我还以为他们拿你去添柴火了。”“龙胆亮银枪”重见主人,欢快地一抖枪身,枪尖轻颤,闪出一道道银白光华,恢复了它的锋利和耀眼。少年随手舞了个枪花,道:“阿龙,现在,是时候会会‘天下苍生’了。”
“奴家的名字叫乐芙兰。”“现在的诺克萨斯政府越来越荒唐了。”“德玛西亚是个信奉正义的国家,嘉文陛下是万人敬仰的明君。”“‘黑玫瑰’愿意与他合作,改革现状。”“陛下已冒险藏身三百人之中,到时如此如此……”
地牢九层的密语在少年的耳边再次浮现,少年左手叉腰,右手举枪直指苍穹,面对着三百名角斗士,他笑意灿然,朗声道:“勇士们,战斗吧!此时不搏,更待何时!”
贵宾席上,杜克卡奥闻言大笑:“哈哈哈!好一个开场白!这个‘维斯赛罗’,果然有趣。有胆量,有气魄!斯维,他看起来可比你我还要有趣啊!”
斯维因一身黑色正装,端坐在侧,眉头紧皱:“将军,恕属下多虑,此人非但无趣,场面也恐怕有变。”
一言未毕,角斗场东侧的围墙轰然炸开,烟尘四溢,碎石迸溅。全场观众惊慌骚乱,不知所措。少年和广场中的三百角斗士却似早有准备,混乱中,伴随着一声声振奋人心的怒吼,他们争先冲向被炸开的缺口。少年一马当先,枪出如龙,围场外的守卫还不明白是怎么回事,便被挑翻在地,接着就被紧跟其后的三百角斗士踩了个稀巴烂。其余守卫眼见一大群赤膊猛兽如洪水般冲出,同事们死得轻如鸿毛,哪还敢阻拦?于是他们会心地一哄而散,躲到街角抽了会儿烟,等到少年和角斗士们跑的没影了,又假装气愤至极地跳出来喊道:“恶贼莫走!吃老子一枪!”“有种的回来和你爷爷大战三百回合!”“穷孙子留下买路钱!”
要知道,一人独战三百角斗士的剧情是绞肉机角斗大赛前所未有的。这意味着,诺克萨斯无论是政界的各位首脑,还是军方的列位将军,此时此刻,几乎都在角斗场西侧的贵宾席中就坐——这简直比参加统事会时的人还齐(每次统事会都有人推说感冒不去了,实际上是在青楼里刚过完夜还没爬起来)。可礼仪小姐呈上的茶水还没泡开,大伙正等着看好戏呢,演戏的居然在自己眼皮子底下逃之夭夭了?这个脸打的真不是一般的疼啊。高层们立即给予高度重视,现场开起会议来。别想歪了,应该对此事负责的黑室部队统领,贾克斯上校,早已匆匆告退,组织人手追捕犯人去了。那么这个临时会议究竟在讨论些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