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洛七杀正睡不着,关于虎头虎脑叫她阿七姐姐的男孩的回忆使得她嘴角浮出不多见的笑容,然而她很快就止住笑和回忆,自言自语给自己泼一瓢冷水:“或许阿吉早就死了吧。”
她眼下更关注的是师父给的信封里装着的究竟是谁的名字?明天要杀的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呢?
她将从师父那里得到的信封贴在怀里,一念想到杀人,身体就不由自主开始兴奋的战栗,脸上露出扭曲的邪笑,她似乎闻到了血腥的味道。
一个信封,一个名字,一条性命。
当手中剑血淋淋剥夺他人性命的时候,她的嘴里、心里、胃里总会有说不出的刺激和快意。
或许杀人意味着证明自己存在的唯一方式。
不杀人的日子里她会睡不着。
她喜欢杀人的味道。
寒露未消的清晨,洛七杀醒来后,沐浴,焚香,恭敬肃然像是进行神秘庄重的仪式。
在她这行,最优秀的杀手都会将杀人当成神圣庄严的事业。
随后她用更适合绣花不适合持剑的白皙素手拆开师父昨晚给的信封。
整洁的五色花笺信纸上,书写简短的整齐字体:
汉中蜀郡,布衣大侠,方振衣,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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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振衣的蜀地巨贾身份在某种意义上比他的侠名更加远播四方,经营祖宗家业四十年来,他的两鬓已经雪白,他的仓库也已经积累成金山银山,更重要的是,方大善人、方大侠客的形象已经深入人心。
方家修桥补路、接济灾民、造福一方、广为称道,方振衣尤其喜欢结交江湖朋友,为人极重义气,出手大方而又以勤俭约束家人,终年只穿一身布衣,因此才得了布衣大侠的称号。
按理说,附近一带没有什么不识抬举的人胆敢挑战义薄云天威震一方的方大爷。
但前几天方振衣却是公然收到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角色的战书,约战于八月十六正午,废弃的两禅寺内。
方振衣没有拒绝这名后生的挑战,他觉得现在的年轻人太过心浮气躁,应该给他们一点教训让他们遭遇些挫折,同时也向世人证明方某人依旧宝刀未老。
今天正是八月十六。
平时方家的大侠老爷都是乘轿出门,自打五十岁后能坐轿时他从不走路,而自打五十五岁和老朋友霹雳手邓烈较量了一场后他再没有跟人动过手。
这一回年过花甲的方振衣却是破例用脚走向约战的地方。
如果只看他的步伐绝看不出这人是个老头子,方振衣身上没有半分的暮气,精神矍铄仿佛二十岁的小伙子一般。
他的面容也不显老,脸上的皱纹并不多,胡须刮得很洁净,若不是满头的白发出卖了他的年纪,谁都会认为他不过才四十来岁。
方振衣背着一只长方紫木剑匣,顺着他方家花钱铺就的山路石阶拾级而上,爬山的时候,他的心里竟有些激动和紧张,就像是平生第一次跟人比斗一样,他好久没有这种类似年轻小伙的感觉了。
这是个好兆头。
方振衣不由面带喜色满脸春风。
他是个严谨的人,不然他也不会将硕大的家业治理得井井有条。对于有关生死荣辱的决斗,他当然不会有半点的马虎。他早就调查了即将面临的对手的一切资料。
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年轻人名叫楚云齐,三年前来到蜀郡,这几年一直在薛员外家当杂役马夫。
没有人知道楚云齐身怀武功,直到有一次他陪同薛家小姐外出遇到歹人调戏,楚云齐站出来打退那帮绿林中人,救了小姐,从此成为了薛家的上宾。
还有些流言蜚语说,楚云齐很快就会成为薛家的乘龙快婿。
方振衣在想,这个年轻人,明明前途一片光明,来挑战我方振衣简直自讨苦吃,何苦来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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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欲成名。
楚云齐正从另一边的山道上山,修长的身材、灰白的绸布衣、满脸的惫懒相,没什么特别出彩之处。但当他的眼珠动起来的时候,整个人瞬间便像是吸收了日月精华的灵气,目中光泽流转间迸发出流水行云似的跳脱不羁。
他一边漫不经心地赶路,一边轻哼几句坊间听来的感觉很有味道的诗句:“季子正年少,匹马黑貂裘;莫射南山虎,直觅富民候。”
蓦地他声音停顿,脚步也蹲下,睁大眼,张大口。
他发现深山之中另有行人,而且是个美人,楚云齐只一瞥那淡绿翠烟衫的清丽背影,便如品了数杯淡酒,芬芳香醇游于舌尖心上。
吃惊之后,楚云齐大梦初醒般朝那背影亦步亦趋地跑去,跑到近处却是放慢步子装作正常赶路经过那女子身边,偷眼瞧那女子正脸,眉如新月目似幽潭,若要挑剔这张脸的瑕疵,只能讲那脸色太淡漠了些。
“云阔天地北雁南飞,今天果然是个登高山赏清秋的好天气,不知姑娘是来游山玩水的,还是慕名去见证两禅寺的那场决战的?”楚云齐微笑着搭讪,表现适度的殷勤,话不说得太多以免惹人厌,稍微提点到两禅寺的决战,正是设下陷阱请君入瓮,若是漂亮姑娘好奇追问,自己再拂动衣袖介绍在下楚云齐正是那场决战的主角。
不料那女子根本不搭理楚云齐,仍旧一脸冷清。
楚云齐讨了个没趣也不气馁,默默伴着那女子走了少时,虽然极力控制自己但还是忍不住一直不安分地盯着她如花似玉的脸蛋瞧。
直到那女子停下了脚步。
楚云齐也停步,观察到漂亮姑娘并无嗔怒之色,看来姑娘并不是责怪自己尾随于她。
只见她轻启檀口,嗓音清淡道:“今天风和日丽,也是个杀人的好天气。”
楚云齐乍听之下呆了呆,待再要插话,却只觉双目一晃,那女子便没了踪影。楚云齐揉了揉自己的眼睛,怀疑自己是不是花了眼。
揉眼后仍是瞧不见那绝色女子,他又怀疑自己方才是在白日做梦,自语喃喃:“活见鬼了,漂亮是漂亮,不过也并不比方小姐漂亮多少嘛。”
一想到方小姐,他心里便乐了。方大小姐一直赖着要来看自己的成名之战,不过自己却是没有答应,估计她现在正撅嘴鼓腮发小姐脾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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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禅寺。
楚云齐到的时候,方振衣早已恭候多时了。
破旧的古寺,大堂里供着的佛像背朝天倒在地上,佛像身上的金漆已被人刮走,佛堂铺满灰尘,蛛网层层叠叠,四壁漏风。
院门与大堂间的院落倒还蛮大的,院子中央树立一只巨大的香炉,院墙边缘每隔丈许便植有一棵枫树。
枫叶将地面铺成火红一片。
方振衣站在火红之上,左掌抵住竖放在地的紫檀剑匣顶部。他将来人扫视:“楚云齐?”
楚云齐点头微笑道:“西北有高楼,上与浮云齐。‘一剑齐云’楚云齐正是区区在下,阁下布衣大侠的大名对在下来说实在是如雷贯耳。”
“小娃娃,你既然识我名号,为何还胆敢向我下战书?”
“因为我想成名。”
“成名?”
“我之所以一直不暴露自己的武功,是因为我认为一个真正的高手应当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出名的方式虽然有很多,但最快最简单方便的出名方法自然就是打败成名的英雄人物,偏偏你老人家不幸就是方圆百里成名最久名头最大之人。所以我选你成为我的对手。”
“哈哈,”方振衣一阵大笑,笑后继续道,“年轻人有志气本来是件好事,但如果不切实际好高骛远就只会成为笑话。”
楚云齐干笑几声,忽然止笑认真道:“你讲的笑话并不好笑。我也不是来听笑话的,我是来见识你老人家出神入化的真功夫的!”
方振衣被他抢白一阵毫不着恼,毕竟活到他这把岁数涵养功夫已经十分炉火纯青了,黄毛小子几句猖狂话是不可能在他心里激起半点波浪的。
方振衣掌心掌力一吐,“蓬”的一声炸裂,树在他身前的紫檀木剑匣被震成碎片,裸露出一口碧绿的青铜古剑,湛然剑光大放光彩,三尺之内瞬间充满森严寒气,这柄吹毛断发的利刃碧幽幽的,剑身的光芒流转宛如微风吹皱的一池碧水。
“这把碧水剑乃是取高山精铁锻造,随着老夫一起身经百战击败过无数的成名豪杰,至今碧水剑已有十年未曾出鞘。这十年,委屈你了,碧水剑!”方振衣前面的话原本是对楚云齐说的,后面的话却转为低声柔和自语,配合着轻柔摩挲剑刃的动作与他眼里的柔光,使任何人都会信服他已经与他的剑互通心意。
人剑互通心意,是不是意味着方振衣已经到达人剑合一的剑道大境?
“小鬼,你的兵器呢?”方振衣见楚云齐两手空空,便开口提醒道。
“我本来不准备用兵器的,但为了不显得看不起你,我还是……等会儿……”楚云齐揉身一跃,轻盈飘身自院墙边枫树树冠间,掐断一截枯黄树枝,顺手除了枝条细枝末节的分叉,落回地面随意舞动树枝两下呼呼生风,说道,“嗯,还算趁手,这就是我的剑,方老爷子,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