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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第七章 面包·玫瑰·梦

秋天来得好快,仿佛是一夜之间的事。

阳光开始淡起来。晒在人身上,暖暖的,香香的……唔,香是面包的香气……还有菊花的那清淡凛冽的香……

“喂、喂……”一串与此情此景极不合适的声音打断了她的美梦,“喂,快下来卖面包!”

“哦……”她翻了一个身,又准备睡过去。

“哦什么呀!”声音的主人很不给面子地在她头了敲了一记板栗,“快点下来!”

“%#¥*¥**¥……”她在肚子诅咒他一万遍,该死的阿泽,一跑到他的地盘上,就作威作福起来。

她一面揉着被他敲痛的地方,一面咕咕哝哝走下狭窄的楼梯。

这是一幢在小城里最常见的小房子。楼下是个店面,二楼才是住的地方。方才她做美梦的地方是楼顶的天台。上面有前任租客留下来的大量花草,还有一把不算太破的躺椅。那是她的安乐窝。

下午三点钟,美味记的面包准时出炉。浓郁的面包香味充满了整条巷子,许多主妇和孩子闻香而来,这就是她最忙的时候。

“三个豆沙的,两个火腿的,还有两个肉松的!”

这是39号楼里的张奶奶,家里有三四个孙子孙女。

“嘿,奶油包奶油包,还有吧?”这个嬉皮笑脸的家伙是读书成绩相当不好的“奶油包”。据说原先人们都习惯叫他“奶油小生”来着——也许是这家伙长得还有那么几分姿色?不过从明心来了之后人们都跟着她叫“奶油包”了。

“唉呀,今天的羊角包好大呀,昨天怎么没这么大?”每次都挑三拣四的韩妈妈。

“嘻嘻,今天搞活动。”她一面笑,一面利落地把面包装进袋子里,收钱,找钱。

一个小时之后,才有空坐下来喘口气,赚了一大笔的阿泽笑眯眯地送上一杯果汁拍她马屁,“辛苦了!”

“当然。”她倒当仁不让,一气喝完,“再来一杯。”

阿泽乖乖地再倒一杯,顺便问一句:“晚上吃什么?”

“吃红烧带鱼。”

“不是吧?”他几乎要晕倒,“我们已经吃了一个星期的带鱼啦!”

“可是你还是说味道不太好嘛!”她笑眯眯地拍拍他的脸,“那么就做到你喜欢吃为止。”哼哼,敢批评她的厨艺!

“怎么会?怎么会?”好在这小子总没白活二十好几年,闻言连忙说,“其实已经很好吃了。可是我还想吃别的菜,行不?”“很好为什么还要吃别的菜?”

“因为、那个这个已经这么好吃的,别的一定更好嘛!”

“唔!这样啊!那就吃芋头牛肉。”

“啊?”他再一次晕倒,“那道菜我们上星期已经吃了呀!”一连吃了四天哪!

“你的要求还真高啊!”她把杯子一放,长身而起,“那就请我去香辣鱼吃吧。”

“咚”!阿泽彻底倒下去,不醒人事。

她翩翩然地上楼去。

失恋的女人果然会性情大变啊,那个乖巧可爱善解人意温柔体贴的莫明心到哪里去了?

不多会儿,她已经换了衣服下楼,“走吧?”

“真去啊?”

“难道还有假去?”她白了他一眼,“我们辛辛苦苦一整天了,难道不应该犒劳一下自己?你赚那么多,难道准备统统带进棺材里……”

“走!”他大手一挥,关上门。不能再让她这张乌鸦嘴讲下去。

两个人都吃得沉默。

吃香辣鱼,是一种自虐行径。

吃的时候,他想起娉婷爱吃。

而她,则想起有一个人,陪她吃过这道鱼。

辣气腾腾地,薰得眼睛发红。

秋夜的晚风有点凉,把辣腾腾的神经吹得熄下来。两个人步行回家,晚风中,她轻轻叹了一口气,“婷婷今天去那边上班了吧?”

“嗯。”他轻轻地应了一声。

隔着几座城,往事都显得那么遥远。

顿了一下,他说:“安斯哲他,已经结婚了。”

“嗯。”她在秋风中理了理有些纷乱的头发,“我知道。”她淡淡地说。颇有交情的旧同事早已经在网上把消息吹到了她耳里。

阿泽在风里看着她,看着一个动如脱兔的明心变得沉静。

一段成功的爱情,可以让一个人幸福。一段失败的爱情,却可以让一个人成长。

明心,长大了。

虽然,成长得这样苦涩。

“喂,你愁眉苦脸干什么?不过一顿香辣鱼,大不了等我的稿费到了,请回你。”

唉,成长归成长,却还没有脱胎换骨。起码嘴巴还是没有长进。

“你的小说写得怎么样了?”

“唔,快结尾了。”

“怎么样,他们俩最后在一起了吗?”

“还没想好。”她一脚踢飞一块小石子,偏过头望向这个忠实且唯一的读者,“你觉得呢?”

“即使不在一起,他们也是相爱的。”他说。

“嗯……就像你还想着婷婷,我还想着安斯哲……”她微笑了一下,仰望小城的星空,吐出一口气,“你看,我们明明都有爱着的人,却不能在一起。可不能让他们也这么可怜。”她在风中张开双臂,以吟诵般的语调,高声说,“让所有在现实中不幸福的人在小说里得到圆满吧!”

阿泽学着她的样子,对着天空高声叫:“让所有喜欢吃面包的人都到我的店里来吧!”

“破坏我的情绪,你找死啊!”明心两眼一瞪。眼看就有一场暴力事件要上演,阿泽识趣知机,远远地跑开了,才笑着说,“我赚钱,你也可以分赃啊!”

“我要独吞!”

她追上去。

翻飞的秋风里,两个人一路追打着,用青春的热情挥霍心中的哀伤。

气喘吁吁地回到小店,阿泽靠在门上掏钥匙,明心蹲在地上喘气,“我说……厨房里还有酒吗?”

“那是留着佐菜用的……”阿泽咕哝着开了门,眼睛在不经意见,看见一个人影。

秋天的夜晚,月儿倘未升起,街角的路灯散发着蒙蒙的昏黄的光亮,有一个人,拖着箱子,站在路边。

他呆了一下。

这个人影太熟悉了,即使在黑暗中,他也认得出来。

“娉婷……”

这个名字从他嘴里溜了出来,顺着秋风,爬进明心的耳朵。

“婷婷?!”她站了起来,一颗脑袋四处乱晃,也发现那个模糊的人影,她有点怀疑地捅了捅阿泽的腰,“喂,你确定吗?”“是我。”那个人影应了一句,拖着箱子,有点艰难地走了过来。一张脸在路灯下悄悄显露五官,带着一丝伤感,一丝愧意,一丝惶惑。

“婷婷!”明心跳过去一把抱住她,兴奋极了,“真的是你啊?喂喂喂,阿泽你快看,真的是婷婷啊,她来找我们了,哦不,她来找你啦!”她把娉婷拉到阿泽面前,忽然又想起,“咦,你不是要去分公司吗?不是吧?这么巧,分公司就在这里?”她自己把自己弄得一惊一乍。

“我在半路下了车。”娉婷微微低着头说话,眼神始终不敢停在两个人眼上。

“哦……”明心显出明白状,“你打算先跟我们玩一天再去呀?”

“不……”娉婷的声音小小的,低低的,但很清晰,“我不打算去了。”

阿泽的目光,一直停在街边那盏路灯上,整个人也似乎被施了定身术,不曾动过分毫,直到听了这句话,他的身体晃了一晃,两眼如火如炬,迅速照到娉婷脸上来。

明心花了数秒钟才明白这句话的意思,惊喜的表情马上出现在她脸上,她开心地把阿泽推到娉婷身旁,“这小子不知道烧了多少高香,观世音终于显灵了呢!”

阿泽看了娉婷一眼,那一眼充满了慌乱和惊喜,嘴里却淡淡地说:“外面风大,进去再吧说。”他顺手接过了娉婷的箱子。

这箱子一接,娉婷的心才算放下了,手随着箱子,轻轻挽住了阿泽的手臂。

“吃过晚饭了吗?”明心很热心地问。

“还没有。”在那趟火车上,每到一个站台,车上的广播就要报一遍即将经过的城市。这个小城的名字也在其中。每听一遍,她的心就要揪一下。车子缓缓靠站时,她再也坐不住了,拎了箱子就下了车,“下车就到阿泽家里,伯父说他在这边开了家面包店,我就来了。”

“呵呵,好啊好啊,我来给你准备吃的。”唔,又来了一个试验品啦。

“我来。”阿泽已经挽起袖子下厨房了,随便还丢下一句,“你做的东西,别再拿来荼毒生灵了。”

“耶?婷婷来了你就长威风了!这么些天还不是我侍候你吃侍候你穿,还给你打工——你整个一个旧社会剥削劳动人民的地主恶霸!”明心声声控诉,完全不记得是自己强逼别人吃她做出来的东西,叽叽歪歪地进了厨房,忽然又“扑哧”一笑,“喂,脸上笑开了花吧?为什么要躲到厨房里来?不好意思见人吗?”

“谁说的?”阿泽一面反问,脸上的神经却不听话,嘴角一个劲地往上勾,明心白了一眼这个心口不一的家伙,回过头去看那一脸温馨幸福模样的娉婷。

灯光下,娉婷特别漂亮。脸上那种安宁和缓的神色令她看起来特别温柔,那是一种放下重负的轻松,以及确定前路将通向何方的清明。小小的客厅,因为她这温柔的笑容而变得温暖。明心站在厨房门边,看着一个因为爱而如此温柔美丽的女人,一个为爱的人悉心下厨的男人,人世间的幸福宛如汪洋,那浑厚的波浪一浪浪地漫过自己的身体,充满了这个房间。

明心起得晚,娉婷和阿泽已经出去买菜,厨房里有着煮好的鸡蛋面条。她安静地吃过饭,拎着笔记本上天台去。

是个大好晴天。阳光格外灿烂,天台上的花草都开得很好。也许是因为天气的温暖,茉莉花竟然还在开放,暖暖阳光中,弥漫着郁郁的花香。明心长长地做了一个深呼吸,把这天地精华统统吸入肺腑,然后打开电脑,继续她未完的故事。

这是一个虚构的故事,可她却越来越深地融入到里面。男主角越来越像那个人。不允许衣服上有细小褶皱,永远干净挺拔,不染尘埃;说话的时候,语调都是淡淡的,即使是笑,也同样像淡秋的天空;喜怒哀乐藏得很深,要细心分辨才能察觉一二……

越写越像那个人啊……

十指轻轻敲击键盘,她的脸上有淡淡的笑意。

好吧,像就像吧,既然在现实中他不可能属于她,那就在书里面重新制造一个吧。

“明心,吃个桔子吧。”

娉婷端着一盘青皮桔子上来。

“呵呵,有你在,我就不用给骆老爷打长工了。”明心笑嘻嘻地剥了一个,以往买菜的事都落在她身上的。

娉婷一笑,在她身边坐下,看着她细腻的肌肤,乌灵灵的双眼,“明心,你很漂亮。”

“唔,这个我知道。”她倒不客气。

“难怪,董事长那样喜欢你。”

“唔,这个我也知道。”她仍旧笑嘻嘻的。

“明心……”娉婷有些意外,想把那些前尘过往都告诉她,可是看到她这副毫不在乎的神情,又有些迟疑,“明心,我得告诉你一件事。”娉婷鼓起勇气,“你和董事长之所以分手,完全是申时青设的局,而我……而我也是她的一分子……”

“什么?”明心没大听懂。

娉婷苦笑一下,“你知道那个时候,为什么阿泽要离开我吗?以前,我也待他冷淡过,可他从未想过要离开。这次,是因为你。”娉婷说得有点艰难,这件事,是她心里最大的毒瘤,“我这个分区经理助理的位置是怎么来的?是出卖朋友得来的。”

“然后呢?”明心闲闲地问,仔细地把桔瓣上的白色经络撕掉。

“然后……”然后你们就分了手,而安斯哲已经和申时青结婚。这就是然后……娉婷看着明心过分淡然的神色,却说不出口。

“然后我就在这里闻闻花香写小说。”明心替她说下去,“你看,我一天可以写六千多字呢,这本书很快就要结尾了。”她快乐地一笑,淡红的唇在阳光下看起来特别柔软美丽,“这本一定可以出版!因为它把我自己都感动了,一定也可以感动别人。我把自己的爱都放进了里面。婷婷,很快我就可以实现理想了,写出能够感动大家的爱情故事!”她冲娉婷俏皮地一眨眼,“喏,这就是然后。”

“明心……”娉婷被她的反应震得说不出话来。她不恨吗?不怨吗?不遗憾吗?她的朋友令她失去了爱人,难道,她甚至一点也不生气吗?

“好婷婷,你别自责了。老实说,我曾经怪过你,可是,现在,你回到阿泽身边了,我很高兴。”明心握着娉婷的手,笑着说,“如果你不回来啊,我会在每本小说里都写上一个因为那些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东西而失去这个世上最爱她的人的笨蛋女配角。等你老了,你的孙女在你面前看这样的书,念给你听,最好把你气死,后悔死。”

“可是明心,你怎么办呢?”娉婷没有被她的玩笑逗乐,忧愁更写到了脸上。

“写最动人爱情故事!做最伟大的爱情小说家!”明心快乐地说。

“你要一直一个人吗?”

“唔……这个啊……”她还没有想过这个问题耶,“要不你赶快和阿泽生个儿子吧,长大了做我的老公。”

晕倒。

到了这一刻,娉婷才能确信,明心,真的没有事。真的,还是那个明心。那个心地纯洁透明,没有一丝杂质的明心。

“可不可以告诉我,你为什么不恨不怨呢?”娉婷真是太意外,太意外了。她在上楼之前,设想过无数种明心得知真相后的反应。也许她会把桔子砸到自己脸上,也许她会叫自己滚开,也许她会痛哭……每一种娉婷都想过,并且为此踌躇了一夜,还是阿泽告诉她,对于错误,人们唯一能做的事,就是面对它。

“怨恨啊……”明心靠在躺椅上,面朝碧蓝的高空,丝丝白云在上面飘浮,像童年的梦境一样美丽,“为什么要怨恨呢?他喜欢我,我也喜欢他……他带给我许多的甜蜜和回忆,这些已经够了啊!并不是每一对恋人最后都可以在一起——像梁山伯和祝英台,即使是为了对方死了,也要变成蝴蝶在一起飞呢。”她微微眯着眼,心里面真的浮荡着淡淡的,细细的欢乐,这欢乐夹杂在丝丝的惆怅和感伤里,变成另一种更为纯粹的感动,“只要喜欢过,就不必怨恨,不必悲伤……爱情带给我们的,已经够多了……”

她转脸对娉婷一笑,“总之,我现在很好啊,梦想已久的小说终于要出炉!”她的注意力开始回到小说里去,在娉婷微笑着转身离去之前,她加上一句,“如果真觉得不好意思的话,这个星期的面包就归你卖啦!让我好好把小说写完——稿费来了请你吃香辣鱼!”

呵,明心啊……走下楼梯的娉婷终于流下了眼泪,泪水冲掉了心中的内疚和负担,她的心像被水冲洗一样清明透亮,看着楼下忙碌的阿泽,缓缓走过去从后背拥住他,在他耳边,轻轻地,轻轻地说了一句:“阿泽,我爱你。”

当你爱一个人的时候,要尽全部力量来爱他。

当你不爱一个人的时候,要尽全部力量来爱自己。

所有的经历都在我们的心里,有无数的风华美景,开在每个日落的地方。

明心结束那篇小说的晚上,阿泽和娉婷特意烧了几个好菜来替她庆祝,闻着香味从房间探出头来的明心鼻子不停抽动,“唔,什么好东西?”

“清炖甲鱼,给你补身体。核桃天麻焖鸽子,给你补脑的。”娉婷一个个替她介绍,“这是肉沫猴头菇,油淋菠菜,还有这盘……”她托起一只盘子,“这是我精心炮制的美容水果沙拉,饭后吃。”

“哇,不是吧?这么多好吃的?你们发财了?”明心一面说,一面拎起筷子,口水已经飞流直下三千尺。

“这两天生意特别好。”阿泽很高兴,“新搬来了一户人家,简直是面包人。让我们把每天最后剩下的面包,无论多少,统统给他送去。”

“竟然有这样的事啊?”明心的兴趣来了,“他们不会是利用面包进行什么科学试验吧?”

“也许人家开了餐厅,要用面包嘛!”娉婷打断她的胡思乱想,“开饭!”

风卷残云之后,两个女人共享美容沙拉。娉婷笑眯眯地说,“明心,你的小说写完了哦?”

“是啊!”唔,这块猕猴桃好甜。

“那,可以帮忙卖面包哦?”

“是啊!”啊,这只草莓好漂亮耶。

“呵呵,谢谢啊!”

“谢什么?”明心还没回过神。

“谢谢你啊,以后下午的面包都归你了。”

“哇,才走一个地主,又来一个地主婆啊!你们俩合起伙来欺负我!”

“不是啦。”灯光下娉婷的脸似乎有些发红,“你知道,有些事情总要花时间准备……”

“准备什么?不是吧,你要生孩子了?”

“我和阿泽要准备结婚了。”娉婷似嗔似喜地白了她一眼。

“真的啊!”明心的眼睛都亮了,“没问题没问题,你们好好地准备,这里就交给我啦!呵呵呵,我最喜欢看别人结婚啦!”她痴笑,有粉红心形从脑袋里升到半空。

然而收钱的时候她就笑不出来了。

“嗯,火腿包一块五一只,这里是四只,一共六块钱,收你十块,找你五块。啊不,找你四块,四块。”

“喂,有没有零钱啊?一百块买一只奶油包?你耍我啊?”

“……是,是,我知道,上午的时候你拿了五块钱来买了三只豆沙面包,一共是一块五毛钱。但当时我没有空找,所以先欠着,现在你又买了这么多,剩下的那三块五已经不够付了……不是啊,那五块钱算进来了,哦不,是那剩下的三块五算进来了。对对,上午的三块五,这里一共六块,你再付二块五就行了……唉哟,张奶奶,我说了,上午你只剩三块五,你忘了上午你还拎了三只豆沙包回家?”

明心的数学功底在今天遭受到最大的考验。

在她累得快趴下的时候,一位戴着眼镜文质彬彬的男人来到柜台前,“小姐,我要这里所有的面包,麻烦请帮我包好。”

“所有的?!”她看看这人略显单薄的身形,吓了一跳。然而马上她就想起阿泽说的那个人了,转眼便换了一副笑脸,“好好好。你稍等。”

他人付了钱,分了好几批把面包都塞进车里去。咦,竟然是拉小货用的三轮车。那文质彬彬的男人骑着这辆发出“吱吱呀呀”声响的三轮车远去。

第二天傍晚,他又来了,照样搬了一车面包走人。

“喂,我们干脆只做他一个人的生意好了。”明心跟一心忙着做新郎官的老板商量,“反正每天都是他包圆。”算那些零钱都快耗光她的脑细胞了。

“大家都喜欢吃啊!”阿泽笑眯眯地说,人逢喜事精神爽,明心估量着就算她说把店拆了他也能笑得出来。

那个每天拉一车面包的人终于引起了整个巷子居民的注意,三姑六婆都在打听该人出处。一面加大对美味记面包的抢购力度,原先要五只的现在要十只——唔,都有人用车子来拉这里的面包了,可见这东西有多好!还不快赶紧买?

为此,不等到傍晚,美味记的面包都卖光了。那文质彬彬家伙看着空空如也的柜台愣了一下,“卖完了?”

“是啊!”累得快要趴下的明心有气无力地应了一声,“明天赶早吧!”

三点钟,美味记面包准点出炉的时刻,第一位顾客就是那用车拉面包的人。

“我要全部的面包。”他说。

呵,世界上竟有这样的牛人!

明心太崇拜他了,在装面包的功夫问:“你们家多少人啊,吃得了这么多吗?或者,你们也拿来卖的?我们这里的价格跟外面的行情一样呢,你拿出去卖也赚不了多少钱啊!”她看着这名男子始终含着微笑的脸,透出一股秀逸的书卷气,她一拍脑袋,“哦,我知道了,你是拿这个东西来做研究吧?”她神神兮兮地四处看了看,压低了嗓音,“你们在研究什么?总不是想造一个可以活动的面包人吧?”

男子忍不住笑了,“不是。”

“那是用来干什么?”她都快好奇死了。

“嗯,是一个男人,想令他爱的女人过得舒服一点。”

“用面包吗?”明心诧异极了,“用这么多面包?”

“是的。”

男人拎走面包,意味深长地看了她一眼。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真是一个极值得挖掘的爱情故事啊!

望着那渐行渐远的三轮车,明心悠然地想。

嘿嘿,手上这本已经写完,下一本还没题材呢……这真是,生活处处皆文章呀……明心很“阴险”地笑了。

当晚,把娉婷拉住,“明天下午,面包归你卖。”

“明天关一天门。”老板娘很爽快地说,“你陪我去挑婚纱。”

“婚纱后天挑。”明心的眼里闪着恶魔的光芒,“明天,嘿嘿,我要去做一件很重要的事。”

下午三点钟,文质彬彬的男人骑着车子载走了面包,明心用一条宽大的丝巾包住头,再从阿泽那儿抢了副可以遮住她半张脸的墨镜,骑着从“奶油包”那儿借来的自行车,偷偷跟在他后面。

只见那车子摇摇晃晃,晃晃悠悠地过马路,穿街道,到了一家面包店前。店里出来一个服务生模样的人,把面包拿出来,放进玻璃柜里。

咦,他还真是拿来卖的呀?

扫兴,扫兴,什么一个男人为了让他爱的女人快乐?全是狗屁。呃,那店老板倒像是个窈窕的女孩子哦。

耶,原来故事在这里呀!

明心兴奋地盯着店里的动静,过了大概一刻钟,那男人出来,继续骑着那辆三轮车,折回头。

这次竟然回到了面包店那条巷子附近,穿进了比邻的一条巷子里。这儿的房子构造都差不多,也是一所两层的小楼,一楼应该也是店面,只是没有启用。打开大门,把车子扶进去。然后把门关上了。

原来他住这里。

明心骑在车上,考虑这段故事是该从这男人入手呢,还是去找那个面包店的年轻老板娘?

还没等她考虑好,大门“吱呀”一声开了,那男人出来,把明心吓了一跳,赶紧闪进一条叉巷里。一颗心“怦怦”直跳,啊,原来跟踪人家这样刺激。就是运气不大好,挑了个藏身之地,原来是小小的垃圾堆。

每天会有垃圾车从这一带经过,自行收掉这些分散堆放的垃圾——这里的居民也太懒了一点,一个垃圾总窑也不建。

然后这个垃圾堆有点特别,明心忍不住“咦”了一声,她看到是一堆垃圾吗?

躺在她脚边的,是一堆玫瑰。

虽然她们已经是断枝残瓣,零落如雨,可醉人的嫣红,美丽的花瓣,真的是如假包换的玫瑰花啊!

奢侈啊奢侈,就这样把它们当垃圾扔了。

轻轻的“嗒”的一声,在这寂静的小巷分外地响。一朵红郁郁的玫瑰花从那幢小楼的天台飘落,落在路中央。

明心白了那天台一眼,秋天明净的阳光下,可以看得见,天台上有个人在走动。

没有公德心……浪费……

她撇了撇嘴,骑着车子回去。

文质彬彬的男人照例来买面包,明心趴在柜上,看着他,不说话。

“请帮我包好。”男人客气地提醒她一遍。

“姓名。”

男人不明白。

“你叫什么?”真是,看上去一副知识分子的模样嘛,怎么连话也听不明白?

“呃呵,安越云。”

“姓安?”这个字令她有些敏感。

“嗯。”

“你买这么多面包干什么?”

“这是帮别人买的。”

“嗯……”她细白的手指轻轻敲着玻璃柜台,“你家还有什么人?”

“呃……”他可真搞不清楚她要干什么了,查家谱吗?不过本性老实的他还是乖乖地回答,“嗯,我的父母,还有一个弟弟。”

“那在你家楼顶往下扔花的是哪个?你弟弟多大了?”如果是个小孩子,到是值得原谅。

“我家楼顶?扔花?”他怔了怔,转瞬明白过来,一笑,“你跟踪我?”

“谁说的?大家顺路而已。”明心的目光乱飘,脸上有被捉赃的红。

“这面包,就是为那个人买的。”安越云笑着说,“你为什么不自己去看看?”

她是想去啊,可这私入民宅的罪过……

“你跟我走吧。”像是明白她的犹豫,他说。

“那我不客气?”她连忙跑出店外,跳上他的车子。

穿了几幢楼,就到了他家。原来两家真的挺近。

“那,你上去吧。”安越云打开门,对她说。

“那你呢?”

“我还要送面包。”他说,“放心,这里只有他一个人。”

“那你也得带我上去啊……”万一给人家乱棒打出来怎么办?然而这姓安的家伙已经跨上三轮车,送面包去也。明心大着胆子上楼,咳嗽两声,“请问,家里有人吗?”

鬼都没有一个。

被耍了。

然而就在她愤愤地想离开的时候,楼上传来一个声音,“是越云吗?”

这个声音、这个声音……这样耳熟。

“为什么总是种不活呢?”一个人踩着楼梯从天台下楼,声音里有些些的气闷和挫败,然而,语调平淡,如果不是仔细听,一定听不出来。

那人两袖挽起,右手拿着铲子,衣服上沾了不少泥土,下楼来,想去洗手,转身之间,身形忽然定住了,慢慢地回过头来。

“嗨……”明心的嗓子忽然发干,“是安越云介绍我过来的……那个,我可不是小偷……那个,你、你跟我认识的一个人,长得真是太像了……”

太像了,太像了,两个人怎么可以这么像?!

那个拿铲子的男了定定地站在原地,“是吗?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一个跟你长得很像的人。”站在微光里,明心舔了舔唇,说不出来的紧张,“一个,不可能出现在这里的人。”

“为什么不可能?”他放下铲子,走到她面前。

那淡定的神情,那内敛的眉宇,那双隐隐闪着光华的眼睛。

啊,是他,是他,是他!

是那个不可能出现在这里的人!

是那个四十层楼高高在上的人!

是那个,已经是别人的丈夫的人!

“你、你、你……”她看着他,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幻觉,他怎么可能出现在这里?他怎么可能?她浑身颤栗,一下子成了结巴,“你是安、安……”

“是。我是安斯哲。”他的声音紧如细弦,有丝不可捉摸的急促和暗哑。

“那、那楼下的花……那个安越云……那些面包……那个……你在这里干什么?”啊,她根本不知道自己要说什么,一定是在做梦,一定是在做梦,不然怎么会有这么奇怪的的事情发生?怎么会有这样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是的,那个安越云一定是个古怪的科学家——说不定还是个外星人,他把她引入这个奇异的磁场,让她看到了不可能看到的人。

“种花。”他抬头向上看了看。

“种花?”是的,一定是做梦。这种事情只有梦里才会有。安斯哲会有时间跑到这个小巷子里来种花?而这样恍恍惚惚的感觉,真是像是一场梦啊!

“什么花?”她问。既然是梦,就美美地做下去吧。“让我看看。”

“现在还没种好。”安斯哲有些沮丧地说,“我本来想,种好了再请你过来看。”

“是在天台上吗?”她一面问,一面上楼去。狭窄的楼梯像梦境一样,时高时低,她觉得昏眩,看不清脚下的路,“小心!”他扶住她,多么浪漫。

一切真是梦呢,随着她的心意发展。

“种的是玫瑰花吧?”

天台上,果然盛开着大捧大捧的玫瑰。插在长长的水箱里面,那香气充满了整个天台。

“你在水里种吗?”她随手拿起一支,闻了闻,唔,好香。

“这些都是买来的。还没种好,总是种不活。”插到土里,再怎么施肥,再怎么浇水,总是枯死了。

“你是这样种的吗?”明心看着土里枯萎凋谢的花朵,大笑起来,她的安斯哲啊,总会做一些让她开心的事。

“嗯。”他点点头。那模样分外地纯和,她在旁边看着,忍不住亲了他一口。

“你好可爱,我真不想醒来。”她抱起一大束玫瑰,微笑着望向他,“这是我辈子做得最美的梦了,里面都是我最喜欢的东西。呵,原来,除了把你写进小说之外,还可以用梦来爱你。”她把脸轻轻靠近那柔软芬芳的花朵,笑得那样幸福,“这样的梦,醒来也是香的吧?”

“明心……”他轻轻地唤她的名字,她抱着花,他抱着她,隔着那一大束香郁郁的玫瑰,他轻轻地把唇吻向她的额头,“这不是梦。我是真的来找你。”

“嗯,我知道。你能这样说真好。”明心把脸埋进他的胸膛,熟悉的淡淡的香气透过衣襟钻进她的鼻孔。一切的感知竟然如此真实啊!

人生如梦,梦如人生。两者之间,有什么区别呢?

“明心——”看着她痴怔的样子,他叹了口气,捧起她的脸,“这不是梦。我查到你到了这里……安越云是我的一个远房亲戚,我托他去买面包——希望这点收益可以让你们生活得更好一点,而你也不用过得太累。明心,没想到你的好奇把你带到了这里——可我的花还没有种好。你曾经怪我没有亲自送花给你,那么我就亲手种千百朵玫瑰给你……”

“唔,好浪漫啊……”梦里就是好,现实中,那个冷冷淡淡浑身上下没有半颗浪漫细胞的安斯哲哪里会想到这么浪漫的事呢?

他看着她迷迷蒙蒙的目光,终于挫败地叹了口气——不得不相信她有超强的精神力量,可以瞬间把现实催眠成梦境——

那好吧,做梦就做梦吧!让他陪她一起做吧!

恋人相拥,花香环绕,可以不知今夕是何夕,可是,身上有种东西,最能察觉时间的流逝——

“咕……”

身体的某处传来这样的声响。

然后是莫明心同志觉悟的声音,“啊,我饿了。”

咦?做梦也晓得饿啊?

“想吃什么?”

“香辣鱼吧。”

又一次和他在一起吃香辣鱼了。她幸福地坐定,老板把一盆香辣鱼“咚”的一声放桌上一放,走开。

态度还是这么差?为什么在梦里不能把这件事改得漂亮一点呢?

这时候又发现,安斯哲拿着调羹的手上没有戴戒指。

唔,这才符合她的心愿嘛。

“董事长?!”

一个声调高得有点过分的女声忽然插了进来,该女接着咳嗽了一声来平静一下自己的激动,“呃,你们俩也在吃啊?”

正是习惯在这里打发晚饭的阿泽和娉婷。

梦里也会在这般浪漫时候杀出程咬金,郁闷……

“嗯。”他点点头,算是打了招呼。

“您怎么会来这里啊?”他已经和申时青结婚了啊!娉婷惊讶得不行,虽然看到他脸上那块闲人勿扰的牌子,还是忍不住问了出来。

“来看我啊!”明心快乐地说。

不是吧,明心就这么简单地接受了这段三角感情啊?这么容易就答应做他的**啊?两个人赶快换了个地方吃饭。

明心得意,梦终究是随心所欲。想让他们消失,他们就消失。

吃完后两人顺着马路往回走,晚风轻轻地吹在脸上、身上,明心半长的头发在风里纷飞,安斯哲轻轻替她拂好。路上遇见牵着孩子出来玩的张奶奶,跟老公出来散步的韩妈妈,以及带着小女朋友飞驰而过的“奶油包”……每个人都笑得极暧昧地看着她,“男朋友啊?”

“嗯!”

她快乐而肯定地答。

是的,在梦里,他是属于她的。属于她一个人的。

回到家,第一件事是开电脑。稿子投出去,急着等消息。邮箱一点开,她“啊”地一声惊呼,把安斯哲吓了一跳,“怎么了?”“我过稿啦!”明心跳起来,抱着他又亲又笑,“不,不,不是梦,天哪,这可千万别梦!人这都说梦和现实是相反的——快,快拧拧我,把我拧醒!”

安斯哲有点郁闷地照做了——有了小说的消息,她也不担心梦醒他会“离开”了。

“唉哟!”明心白了他一眼,“干吗这么用力?!”她喜滋滋地又去看那封邮件,“嘿,过稿通知!是真的耶,我真的过稿了!这是我的第一本小说啊!”她兴奋得不行,然后抱着他脖子的手忽然僵了一僵——如果过稿通知是真的,那眼前这个人……她狠狠地掐了一下自己的胳膊,哇!真的好痛。

“你、你、你……”她指着他说不出话来。

他双手一摊,“我说过,这不是梦。”

“可是可是,你已经和申时青结婚了啊!你都结了婚还来找我干什么?!警告你啊,我是不会做二奶的,我才不要和别的女人共用一个男人!”

“我的确和她结婚了,却并不是她的丈夫。”

“什么?!”明心脑筋给他绕晕了,“结婚了就是她老公啊!”

“那是我和她的协议。”安斯哲向她解释,“花了景安百分之十的股份,请她帮我演这场戏。”

“演戏?”她的脑筋是彻底打结了,完全听不懂他在说什么。

“是,我得拿到老太太手里的股份,不然,景安的损失就太大了。”身为董事长,他不能让公司面对这样的危机。可是身为男人,他也不能放弃自己爱的女人。他掏出那枚钻戒,戴在明心手上,“这枚戒指,我本来想一起送给申时青,感谢她愿意帮我这个忙。但是她没有要。”

他想起那个一直在自己身边的搭档,在他拿出那份协议时,眼睛里充满了一种无法形容的伤感和绝望,终于明白,原来对申时青而言,他已不仅仅是上司。

她把戒指还给了他。

“给你爱的人吧。”她说,随后露出一丝苦笑,“看来,如果我不答应你,你就要扔下景安一走了之了。”

他沉默了。这的确是他最坏的打算。

“真是羡慕她啊……”申时青悠悠地叹了口气,在协议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祝我们合作愉快。”

缘分天定。

签字的时候,这四个出现在申时青脑海。

有些事情,不是你努力就行的,得看老天爷的意思。

这个人不是她的,所以她想尽办法也抢不到手。

同样的,世上一定有一个人属于她,别人再怎么巧取豪夺,都是枉费心机。

这就是爱和缘,有人踏破铁鞋无觅处,有人得来全不费功夫,其实不在各人的运气,而是看你,是否找对了人。

对的时候,对的人,一切,便水到渠成。

尾 声

经过秋天走进了冬天,安斯哲终于在大家的教育下相信玫瑰不能“插”活,而改买盆栽式的来种了。

“冬天怎么开花呀?”

“那么我们来打个赌,如果开了,怎么样?”

“赌就赌——不可以叫别人帮忙哦!”万一这家伙找几个植物学家什么的,她不是输定了?

“不用人帮忙,一切就看天意。”他倒是淡定自在,怡然自得,“如果花开了,你就得嫁给我。”

“如果不开呢?”

“那么我们的婚期就由你定。条件够宽厚了吧?”

“好!”明心胜券在握,豪气大发,“赌了!”

“空口无凭,我们得签个协议。”他很快便弄出一份协议,再把笔递给她,“签字吧。”

明心大笔一挥,签了。

安斯哲含笑收好。

整个冬天过得安然无恙,那花连一个花苞都没有探出头。

明心暗喜,“喂,以后就算老太太催着结婚,你也不能催我哦。”

“我不会催你。”安斯哲微笑着说,“等花开了,你就要嫁了,老天爷会帮我催你。”

“哼哼,那我倒要看看老天爷怎么帮你在冬天开出花来!”她得意洋洋。

“谁说要冬天开花?”安斯哲诧异地问。

“你想耍赖啊!”明心把眼一瞪,“协议上可是写得清清楚楚!”

“是吗?”安斯哲慢条斯理找出那份协议,从头到尾读了一遍,末了无辜地说,“你看,没有说冬天开花啊!”

明心急了,“我们是在谈论过冬天开花之后才立的协议啊——”

“那我就不管了。”他慢吞吞地说,“总之,开了花就结婚。这花冬天不开,春天总会开吧?”

呜……这个奸商,这个杀千刀的奸商,竟然利用她的大意来骗婚!欺负她这个清纯善良温柔可爱的小妹妹……天理何在啊……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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