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荒人这个名称由来已久,具体时间已经不可考察。据说自从雷让发表了魂械体系后,让人类与荒兽的战争取得了巨大的优势。经过若干年后,胜利终于倒向了人类,荒兽们抛下累累的尸骨放弃了居住地,向荒区的深处迁徙,人类取得了这场战争的胜利,占领了大批领土,扩展了自己的生存空间,但是这场战争并没有所谓的真正的胜利者,人类本身也深受重创,战后成年人不足战前的20%,聚集地大都是老弱病残,人类也要休养生息。
但是人类与荒兽的战争太过惨烈,几乎每家每户都有家人惨死在荒兽的口中,虽然有人类首领结束战争,休养生息的命令,但那些放不下仇恨的人类强者还是聚集在一起,进入荒区的深处,追杀那些迁徙的荒兽群。他们自称自己是拾取荒兽生命的人,而这就是最古老的拾荒人,【拾荒人】这个名字也来自于他们的自称。
随着时代的变化,人类也越来越进步,越来越强大,荒兽已经不是人类生存的主要威胁,人与荒兽的仇恨也慢慢淡忘,而最古老的那批拾荒人也已经在时光的流逝中,慢慢损失殆尽,但拾荒人这个称谓流传了下来。随着魂械的流传和发展,人们对制作魂械的原材料的需求越来越大,这就催生出一批到荒区采取制作魂械原材料高价卖出的人类,他们重新用起拾荒人这个称谓,成为新时代的拾荒人,拾取荒区财富的人。
魂械学的发展越来越鼎盛,这次拾荒人并没有随着时光而消失,反而越发的壮大,人数也越来越多,也越来越不纯粹,小偷,强盗,放逐的死刑犯,流浪者,亡命之徒,各种各样的人都加入了拾荒者的群体,拾荒人也不再只为了采取荒区的材料而生存,抢劫,杀人,偷盗各种各样的事情都接,拾荒人名声也变得差了起来,团体也从原来光明正大的发展慢慢的转为了半地下,成为了一个不黑不白的势力团体。
【里克温大街】
乌岚城是南工区排名靠前的几座大城市,有一个皇家区,六个富人区,十二个平民区,两个贫民区,面积极大,呈椭圆形状分布,皇家区处于最中心的位置,然后富人区,平民区,贫民区依次分布,两区之间的分界地段因为位置极佳,往往都成为商业街或者红灯区,就比如迪克老爹的面包坊就处于富人区和平民区之间的香榭大道,人流量极大,非常繁华,生意兴隆。里克温大街也如同香榭大道一样,不过处于贫民区与平民区之间。
狐狸现在就走在里克温大街上,背着半人高的背包,艰难的在人群中劈坚斩浪穿行。终于狐狸钻出了人群,站在十字路口的一个的杂货店的台阶上,抹了一把额头的汗水,放下背包,抖了抖上衣,让冬天的冷气流进入早已被汗水打湿的衣裳里,爽的长舒一口气。看着里克温大街上人声鼎沸,密密麻麻的人群,一个个磨肩擦肘往前涌动,其中还夹杂几辆不停按喇叭的机械车和少女少妇被占便宜的怒骂声,机械车的司机正企图让车前的人群让开,好快速通行,不过狐狸觉得这几辆车的司机早上估计脑袋被门夹过,走这条街,估计晚上都不一定跑得出来。
狐狸对里克温大街的情况,一脸的惊叹,里克温大街和香榭大道一比,就完全像是2个不同的城市的街道,虽然都是人流量极大,但香榭大道井井有条,车走车道,人走人行,完全不像里克温大街人车混在一起拥挤不堪,而且香榭大道的人们都衣着鲜亮,走的时候都是慢悠悠的,保持一定距离,相互礼让,里克温大街确是人挤人,好像每个人都有着急的事一样,不停地往前挤着,衣着也不是很差,只是朴素的多。
“小哥,是第一次来里克温大街是吧?”不知何时杂货店的店主站到狐狸的身旁问道。
狐狸闻声,扭头看着店主,一个四十岁上下的中年大叔,面貌儒雅,穿着一身朴素的长袍,背着右手,左手拿着本一指节厚的书籍,看着觉得是个有学识的书生,而不是一个市井开杂货店斤斤计较的商人。
“是的,我以前住在香榭大道,第一次来里克温大街,觉得有点吃惊,额,我站着这里没有阻碍你做生意吧?”狐狸对这个杂货店大叔挺有好感的,歉意答道。
“并没有,反正我开这个杂货店只是为了打发一下时间罢了,正无聊呢,正好跟小哥你聊一聊天。”杂货店主摆了摆手,温和的继续说道:“香榭大道可是个好地方,看小哥这幅打扮难道是来投奔什么人?”
“额,算是吧,”狐狸摸了摸鼻子,想着“找那个戴文,带我去荒区,应该算是投奔吧?”犹豫回道。
“小哥还停留在这,应该是没有那人的具体地址吧,如果小哥不介意的话,可以告诉我你要投奔的人名,我还算是温里克大街的地头蛇,可以帮你找找”杂货店大叔善意看着狐狸说道。
“额,不知店主听没听说过拾荒者之家在哪里?我要投奔的人在哪,”狐狸一脸尤豫的问道。
拾荒人现在在世人的眼中并不是很好,狐狸在孤儿流浪时,那些流浪孩子王,都自称自己是某某拾荒人大哥门下,震摄其它流浪儿,然后作威作福。拾荒人在狐狸心中的印象并不怎么好,所以狐狸并不想告诉别人他要找某个拾荒人,怕惹来麻烦,而拾荒者之家更象个拾荒人的秘密据点,应该很难找,所以狐狸碰运气的冒味问了问。
中年大叔古怪的打量了一下狐狸,眨一下眼问道:“你在找拾荒人之家?”
“是的,如果大叔不知道的话,我在找人问一问。”狐狸怕折了大叔的面子,表现出毫不为意的样子。
“并不是,如果你要找的拾荒者之家是我知道的那家的话,你可以从十字路口店拐角往右望。”杂货店主耐人寻味的看着狐狸,用手指了指拐角处。
狐狸一脸困惑的走到店门拐角处,伸头往十字路口的右方向望去,目瞪口呆的看着前方,嘴角不时抽搐一下。
原来在这条街道的尽头,一家夜总会的头顶上一张彩红色的广告牌正在散发着迷蒙蒙的光芒,上书写着:拾荒人之家。
这时杂货店大叔,走到狐狸身后,拍了拍狐狸的肩膀,挤了挤眼睛,感叹道:“小哥年轻,气血旺盛,那家的夜莺的“味道”也还不错,乐一乐就行了,别搞太多,大叔给你个忠告这种事还是节制一下比较好。”
狐狸的脸不由得小脸变得通红,终于明白了刚才杂货店大叔刚才那古怪的眼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