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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章 恒河浮尸(1)

美国摄影师威廉姆斯被印度文化吸引,更折服于恒河的魅力,定居于恒河岸边,娶了当地女子为妻。两年后,他的妻子身染重病身亡。摄影师悲痛不已,按照妻子的遗愿,把她的尸体葬入恒河中。

半年后,他再次来到恒河,拍摄了很多恒河的照片。当晚,他将拍摄的恒河夜景图片拷贝到电脑中。诡异的一幕出现了,他在照片中发现,已经去世半年的妻子,竟然站在河中央对他招手……

我放下手机,百度了“恒河”,点开“恒河浮尸”的图片,一连串恶心的照片看得我连隔夜饭都想吐出来。

“这可是印度人心中的‘圣河’啊。”月饼弹着烟灰,“你丫就不能严肃点?”

“严肃不起来。”我捶了捶胸口,“看了这些图片,累觉不爱。”

月饼摸了摸鼻子:“在恒河,我听了好几个段子,挺诡异的。有个叫希夫的印度人带着刚满月的儿子去恒河接受‘圣洗’,把孩子从河水中抱出时,孩子居然用流利的英语说自己名叫梅塔,死于2006年。希夫听完这句话,立刻疯了般扔下孩子,冲进恒河,拼命地喝河水,活生生把自己呛死了。”

我听得全身发毛:“这是怎么回事?”

“你先听我说完。”月饼微微一笑,故意卖了个关子,“有个英国游客爱德华看到《世界地理》关于恒河的介绍,兴冲冲报了团来印度。结果到了恒河,却看到河水上漂着牛粪、生活垃圾,还时不时看到浮尸!结果丫对着恒河骂了好几句,跑到小摊位上要了杯姜茶。喝了一杯结账的时候,顺口问了一句姜茶为什么这么好喝,老板告诉他,只有纯净的恒河水才能泡出最美味的姜茶,他越想越恶心,把刚喝的姜茶全都吐进了恒河里。

“结果第二天早晨,旅游团里不见了爱德华的踪迹,找了半个上午,才发现他吊死在恒河边的树上。而且在他的脚踝处,发现了几道类似人的手指抓过的痕迹。

“还有一名美国摄影师威廉姆斯,被印度文化吸引,更折服于恒河的魅力,定居于恒河岸边,娶了当地女子为妻。两年后,妻子身染重病身亡,摄影师悲痛不已,按照妻子的遗愿,把尸体送入恒河。半年后,他将拍摄的恒河夜景图片拷贝到电脑中,忽然发现,已故的妻子站在河中央对他招手……”

我好奇心被勾起来了:“你丫快讲讲这是怎么回事。”

“我不知道。”月饼简明扼要。

我如同被一拳打中胸口,一口气憋在那里:“月饼!你丫缺德不?”

“我也是听说的,没经历过怎么能瞎编。”月饼伸出手,“再说了,我口渴,没心思讲。”

我心说在这儿等着我呢,扔过去一瓶矿泉水:“喝吧!祝你和希夫一样被恒河水呛死。”

月饼忽然怔了怔:“南瓜,如果到了印度,千万不要乱开关于恒河的玩笑!给你讲讲我在恒河碰到的一件事……”

被红色落日漂染的恒河水如同一条静静流淌的鲜血之河,河面上漂浮着成堆成堆的牛粪,生活垃圾把河水污染得肮脏不堪,穿着朴素纱丽的女子用瓦罐汲着水,赤裸的孩子们在水中嬉戏打闹,黝黑的皮肤沾满映着阳光的水珠。

几个印度人双手合十对着恒河跪拜,许久才虔诚地掬起一捧河水,缓缓浇在头上。忽然,孩子们指着河面上漂浮的一个东西大声叫嚷,急匆匆跑回岸边,眼中满是惊恐。

跪拜的印度人急忙赶过去,那个东西在河水中打了个转,似乎有意识地向岸边漂来。

那是一具被河水泡得皮肤皲白的尸体,淌着黄色体液,头皮脱落了大半,只有几根头发稀稀拉拉贴在颅骨上。水中,一群小鱼追逐着尸体,不停啄食,直到尸体靠在岸边,那几个印度人赶过去,小鱼才四散开来。

被河水浸泡久了特有的尸臭味顿时弥漫在空气中,那几个人小心翼翼地将尸体拖上岸,嘴里念念有词,四处收集干枯的木柴,堆在尸体上点了把火。还有一个人把尸体被拖上岸时散落的碎肉和肢体拾起,送进火中。

腾腾烈火冒着黑烟,火中传出“吱吱”的炙烤声,腾腾热浪让那几个人黝黑的面孔有些微红,空气中飘着奇怪的香味。肿胀尸体中的水分被瞬间蒸发……

渐渐地,火焰越来越弱,直至熄灭,只留下一堆灰白色的灰烬。几个印度人用木头把没有烧完的骨头敲成碎末,用衣服包裹着,撒进河里。尸灰随着风在河面上铺出一道灰色的条带,又立刻被河水吞没,消失不见。

远处,有个清瘦的中国少年很不理解地看着这一切,摸了摸鼻子,把准备盛装河水的矿泉水瓶子放回背包里。

几个印度人又是一番跪拜,才结伴离开。夜色将近,一时间只剩下中国少年望着宁静的恒河出神。

“西尔玛,我知道你在等我。”从树林中走出一个身材高大的美国人,手里拿着单反相机,茫然地盯着恒河,似乎没有看到中国少年,撞着他的肩膀走过,一直走进恒河中,直到河水及腰才停住,举起相机,不停地摁着快门。

天色已黑,闪光灯的强光在河面划过,劈出一道道残影,隐约看到似乎有什么东西从河中钻出。

“他在等他的妻子。”少年身后冷不丁冒出一句话。

少年一惊,转身看去,一个身穿僧侣服装的人正双手合十,微笑着说道:“如果心诚,或许能等到吧。”

“您的意思是?”少年问道。

“恒河,是世界上最神圣的河。”僧侣缓缓说道,“如果你有兴趣有时间,我慢慢讲给你听。这是一个关于孔雀王朝无忧阿育王的故事。”

连年战乱使得原本繁华的王舍城破败不堪,结队而过的士兵穿着残破的铠甲,举着锈迹斑斑的武器,如同一群游荡在街头的游魂。就连战象也瘦得肋骨几乎要从躯体里顶出,有气无力地甩着鼻子。

居民们木然地望着军队,紧紧搂着孩子回屋,生怕被强行拉走充军。

城门外走来两个衣衫褴褛僧侣模样的人,满目疮痍的景象让站在后面的僧侣皱着眉头,走在前边的僧侣却单手托钵,面带微笑,如同走在灿烂鲜花丛中。

两个穿着破破烂烂衣服的小孩正在沙土中嬉戏。男孩吸了吸挂在嘴上的鼻涕,专心地堆着小房子。女孩蹲在旁边,满是泥垢的脸上,那双明亮的大眼睛里面满含稚气。

“考儿,这就是咱们俩将来的房子。”男孩指着地上的宫殿,兴奋地说,“你陪我住在这里好不好?”

“马辛德,你又开始做梦啦。”考儿噘着小嘴,“上次你还说咱们能吃上饼呢。”

马辛德挠着后脑勺嘿嘿笑着:“我答应你的就一定会实现啊。”

“我才不信。”考儿赌气地转过身背着手,忽然又转头做了个鬼脸,“那你一定要说到做到哦。”

“哈哈,一定呢。”

托钵僧侣和阿难站在沙堆前,笑眯眯地听着两个孩子童稚的对话。

马辛德看见托钵僧侣行乞,捧了一把细沙,放进托钵里说:“喏,这是麦面,送给你。”

托钵僧侣点头,微微一笑,施施然走了。

“马辛德,你怎么可以对僧侣不敬呢?”考儿气得直跺脚。

“我施舍的确实是麦面啊。”马辛德一本正经地说。

“他给你沙土,你为什么要微笑接受呢?”阿难有些不解。

托钵僧侣食指探入钵中,在细沙上画了个人脸:“阿难,你有所不知,这个小孩以麦面供养我,在我灭度后一百年,他将转世于巴连邑统领一方,为转轮王,姓孔雀,名阿育,以正法治化国家,还要广布我的舍利,造八万四千塔,安乐无量众生,所以我笑。只是……”

托钵僧侣话音未落,军队里突然出现了骚动。随着驯奴的大声吆喝,一只瘦骨嶙峋的战象疯了般扬起前蹄,重重踏下,象骑兵被狠狠甩出,摔进部队里。战象更加狂暴,长啸着冲出部队,向沙堆奔去。

马辛德和考儿傻傻地站着,完全没有任何反应。托钵僧侣脸色一变,正要冲过去阻止,忽然像是悟到什么,收住脚步,双手合十,不停地念着佛号。

直到狂躁的战象冲至身前,甩动的象鼻喷出的热气扑到马辛德脸上,他才反应过来。寒光闪闪的象牙上套着金属尖刺,眼看就要顶入考儿的身体里,周围的居民开始惊恐地尖叫,士兵们也一片哗然。

马辛德长喝一声,把考儿推开。随着一声凄厉的惨叫,尖刺穿进马辛德腹部,一扬一豁,他的肚子被生生扯开一条恐怖的伤口,鲜血和内脏洒落一地。

马辛德的脸色顿时如白纸一般,战象甩着头,把他从象牙尖刺上甩下。马辛德轻飘飘地砸在地上,一蓬沙土扬起又落下,覆盖在他血淋淋的身体上。

战象忽然安静下来,甩了个响鼻,缓缓走回部队。所有人都被这突如其来的恐怖一幕所震撼,呆立着……

“马辛德!”考儿哭喊着扑过去,拼命地摇着他的肩膀。马辛德腹部的创口汩汩冒着血泡,身体越来越冷,慢慢僵硬。

士兵们继续前行,居民们开始各自忙碌,再没有人注意马辛德的尸体和号啕大哭的考儿。

除了托钵僧侣和阿难。

不知道哭了多久,考儿擦了擦眼泪,抽搐着拖动马辛德的尸体,却发现他的左手握成拳,食指伸出,指向沙堆。

那里,是已经损毁了大半,马辛德堆砌的宫殿。

“马辛德,我懂了。”考儿凄然笑着,“来世一定陪你住在宫殿里。”

“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于我灭度后,是人当做王。孔雀姓名育,譬如顶生王。于此阎浮提,独王世所尊!”

托钵僧侣长吟着缓缓远走,阿难不解地望着僧侣背影,慢慢跟去……

光阴荏苒,岁月如梭,印度经过百年战乱,终于迎来了孔雀王朝的建立,百姓们终于过上了安居乐业的日子。

王朝第二代君主频头娑罗王正在花园喂着孔雀,侍者气喘吁吁地跑过来:“王,生了!生了!”

频头娑罗王丢掉喂孔雀的玉米:“男孩女孩?”

“男孩……”侍者低着头小心翼翼地说道。

“佛祖保佑!”频头娑罗王双手合十,念着佛号。

“可是……可是……”侍者哆嗦着弯下腰,几乎蜷成一只虾米。

频头娑罗王喝道:“怎么了?”

“王……王……王子他……”侍者结结巴巴说不出完整的话。

频头娑罗王意识到不对劲,勃然大怒,拔出腰间弯刀,生生劈下侍者的头颅。

侍者的脑袋在地上骨碌碌滚着,残留下一串血迹,最终停在草丛里,一双眼睛还难以置信地转了转,才缓缓闭上。

频头娑罗王“哼”了一声,快步走出花园,直奔产室。

产室门口站着许多端着盆,拿着毛巾,捧着婴儿裹布的侍者,见到频头娑罗王,都纷纷跪下,全身战栗,生怕这个生性暴躁的君主见到婴儿会遏制不住怒火,把他们杀死。

频头娑罗王踹开产室大门,看到妃子已经昏死过去,稳婆靠着墙角瘫坐,双手鲜血,嘴里不停地念叨着佛号。一个还未擦净血水的婴儿正吮着手指,看到频头娑罗王,居然咧嘴笑了,嘴里已经长出了四颗犬齿。更让人恐怖的一幕是,这个婴儿全身缠满了脐带,如同被一圈圈肠子包裹着。

频头娑罗王倒吸一口凉气,传说出生时就长着四颗牙齿的孩子,将来必是弑父杀兄弟之人。多年的征战早就练出了他冷酷无情的性格,当下没有多想,举起弯刀就向婴儿劈下。

寒气逼人的刀锋眼看就要将婴儿拦腰斩断,婴儿不但没有哭,反而更加开心地笑着。

“频头,住手!”门口传来一声暴喝!

如果是别人,频头娑罗王绝对不会理睬,但是在整个孔雀王朝,只有一个人敢叫他频头,那就是他皈依的佛教师父。他并不知道师父的名字,在他五岁的时候,曾经跟着父亲出宫打猎,路遇一游方僧人正在乱石堆里种着种子。父亲感到好奇,准备派人前去询问,频头娑罗王却奶声奶气地说:“心中有土,此处播种又有何不可?”

游方僧人听到这句话,哈哈一笑,施然而来,端详着频头娑罗王,从地上撮起一把泥土递给他。

频头娑罗王双手成捧接过泥土,恭敬地说道:“你赐予我土,我视为国土。”

从此,频头娑罗王拜游方僧人为师,而孔雀王朝在他的征战和管理下,形成了前所未有的盛世景象。

刀刃距离婴儿不到三寸,生生停住!频头娑罗王沉声道:“师父,这个孩子留不得。”

“频头,”游方僧人叹了口气,“你跟我学佛多年,为何还看不破‘怒、嗔’两字?也罢,你生来杀性太重,这也是无可奈何之事。解开他的脐带吧,你会看到孔雀王朝的未来。”

频头娑罗王闻言一惊,连忙抱起孩子,小心翼翼地解着脐带。婴儿的前胸上,一片红色的小痣让他惊呼出声。

那片红痣形状分明是一只振翅飞翔的孔雀!

“此子一生多历磨难,如能长大成人,必成孔雀王朝一代明君。可惜刚出生就被弯刀带来的杀气侵体,前半生必将杀够十万八千人才能将暴虐杀气平息。给他取名叫无忧,但愿此名能消他心中孽障。我也该走了,不用留我,你我师徒缘分已尽。或许我还会回来。”

九年后,备受频头娑罗王宠爱的无忧已经出落成英俊半大小孩,比同龄孩子高出半个头。

频头娑罗王对师父所说的话深信不疑,但是有一件事情,仍然让他夜不能寐。随着无忧年龄越来越大,恐惧的感觉完全占据了他的内心。每次看到无忧,他都会感觉到一股无形的寒意,久久地遥望远方:那个等待的人什么时候回来?

“王,找……找到了!”一个干瘦的人风尘仆仆地冲进频头娑罗王私人寝室。已经垂垂暮年的频头娑罗王精神一振:“多诺,真的找到了?”

多诺跪在地上,痛哭流涕:“九年了,我终于找到了,也终于回来了!”

频头娑罗王探出双手,扶起多诺,低声问道:“你确定?”

“波斯秘术。”多诺也压低了声音,“万无一失。”

“说来听听。” 频头娑罗王把多诺让到只有自己才能坐的椅子上。

多诺一开始没有意识到,直到坐下才反应过来,如同坐到一块滚烫的山芋,连忙摆手:“不……不……不……”

频头娑罗王双手摁着他的肩膀:“你为孔雀王朝立了大功,这是你应得的光荣。”

多诺受宠若惊:“王恩赐我全家锦衣玉食,我为王朝出力在所不辞。”

“你很快就会和家人见面的。” 频头娑罗王微笑着。

半个时辰很快过去了,频头娑罗王皱着眉头,在寝室里踱着步子:“就这么简单?”

“千真万确!”多诺急忙从椅子上站起,“这秘术看似简单,却足以解除王多年之忧!”

频头娑罗王大力拍着多诺的肩膀:“好!多诺,辛苦你了!我必有重赏!”多诺正要跪拜,频头娑罗王突然大喝一声:“你敢弑君!”话音刚落,弯刀刺入他的腹部,一丝痛楚的凉意渐渐蔓延全身。多诺难以置信地抬起头,频头娑罗王眼中闪烁着残忍的光芒:“多诺,你应该知道,秘密,只能藏在一个人心中。”

多诺低头看了看插在腹部的弯刀,安详地笑了:“王,我懂。可是……”

“哇!”一口鲜血从他嘴里喷出,洒了频头娑罗王满脸全身。

看着多诺停止抽搐的尸体,频头娑罗王“哼”了一声,走出寝室,对远远守候的卫兵喝道:“多诺弑君,已被我毙于室内。把屋里收拾好,尸体不能进入恒河,丢了喂狗。还有,把多诺全家抄斩!”

孔雀王城的人们正打着饱嗝在享受午后温暖的阳光,忽然看到一队气势汹汹的士兵冲进多诺府中。不多时,府内传来惨绝人寰的嘶喊声,一段段肢体带着喷出的鲜血时不时从府内扔出。直到傍晚,一把大火燃起,冲天的火光映亮了半座孔雀王城,足足烧至半夜才被围守的士兵扑灭……

谁也没有发现,在街角的黑暗处,站着一个男子,怀中抱着襁褓,悄然隐没于黑暗中。

王城的正午安详慵懒,头顶瓦罐的女人们结伴回城,准备给家人张罗午饭。

“啪啦!”鞭子甩过,将一个瓦罐击得粉碎。流洒的恒河水将女子全身淋透。孔雀王朝的女人是没有地位的,突如其来的事情把她们吓得纷纷放下瓦罐,匍匐着瑟瑟发抖。瓦罐接二连三被击碎,身着锦衣华服的少年站在不远处叉着腰大笑:“德拉,我的鞭子厉害吧!”

“王子,您的子民远至恒河汲水,要耗费一上午时间。这水是她们全家一天的生存之本,不可以当作玩耍的目标。何况,您对恒河水不敬,也会带来厄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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