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还剩最后一学期,凭他的才智和已掌握的学识,最后一次考试及格绰绰有余。他也不是那勤奋好学、肯拿不多的闲散时间看书,只不过,他前段时间在处理公司事务上,脑子里突然蹦出来自己曾见过的专业术语,记忆里模凌两可的,恰巧今晚闲着在家,他便转手拿来看了看。
他看书看起来倒是专心致志,不知不觉,时钟已经指向了凌晨十二点多。
按了按眼角,他合上书,站起身来,伸了伸懒腰。
曲辰光抬脚去浴室里放水,洗个澡准备睡觉。
睡前,他习惯性的点开所有有关她的讯息台一一看着,前些年Facebook刚在国内流行时她玩了半年,渐渐地,微博盛行起来,也用不着翻墙,她也就渐渐转移阵地,去了微博。
可是,每天,似乎是习惯指使,他还是毫无例外的去点开许久未更新的脸书。
上面最新一条是,她写道:
“姜息,我爱过你,已经够了。不是你够了,是我够了。我的头发说它倦了,渴望一次重生。理发师也说我很适合留长发,但是我把它剪了。所有人都说我追不上你,但是我追了五年。时至今日,我才迫不得已承认,所有人都是对的,是我爱错了人。”
时隔多年,至今他看起这段话,仍记得当时坎市的内心是如何的澎湃难平,自己又是如何火速回国,又是怎样狼狈的回去。
王尔德说,爱情是两个蠢东西追来追去。
这个说法用在他俩身上实在贴切真实,她个傻东西去追着自己心里的傻东西,他个蠢玩意追着他心中的傻东西。
他呼出一口气,捋了捋半湿的头发,发间的水沾在温润的指尖在手机屏上形成一团湿气。
看到她最新更得微博,原先擦着头发的曲辰光手顿了下,像是想起什么,从一旁拿起iPad,查看第二天的航班信息。
眉眼微动,手指点了几下,屏幕便被合上了。
原本准备睡觉的他突然跑向了浴室,翻找了一会,又重新从里面走了出来,跑进另一间,不久,里面传出来拉箱子找东西的声音。
吹风机的声音呜呜而起,等空气被搅得燥热,头发干了,声音才戛然而止。
午夜一点,他换了身衣服,出了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