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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茅塞顿开(1)

这一次他拥有的是一个很普通的家庭。父母慈祥、勤劳,活着就是为了抚养好他们的几个孩子。他一出生下来,父亲就给他取了个响亮的名字,叫“不凡”。他有一个姐姐、一个弟弟、一个妹妹。生活对他们来说,就好像是天空中的云彩一样,虽然变化,但究竟不多。他们的家在一个偏僻的山上,周围也没有人来。他们自己开垦了一块地,平时打打猎,在山涧里捉捉鱼,日子就可以过了。没有邻居,也就没有太多的追求。爸爸还记得几个节日,其他的日子,就在劳动和休息中度过。平凡,单调,但不觉得沉闷。他永远都记得每一个宁静的夜晚,他们生起熊熊的火,一家人围在一起,听爸爸妈妈聊一些叫做“外面”的世界的故事。他们都不懂的,不知道那个世界究竟是怎么样。但他从来不想到那个世界里去,因为他喜欢自己的家,喜欢姐姐妹妹弟弟和爸爸妈妈,喜欢听弟妹闹着吵着,然后是姐姐温柔的抱怨,然后是妈妈假意的呵斥,再就是爸爸抱起一个,放在腿上,换一个故事讲,而另外的一定扑到妈妈的怀里,也要争取同样的特权。他总是一边含着笑看着这个家,一边一刀一刀劈着干硬的木柴。他的世界这么大就够了,生活的目的就是为了将炉火再添得旺些,让弟弟妹妹再温暖些。

但一切还是要变的,他的一生注定要在颠沛流离中生存。那年他十一岁,他清醒地记得,就在那年,他第一次见到飞溅的血和狼一般的眼睛。

“春天的时候我们家中来了一个人,爸爸说这个人叫‘朋友’,是从叫‘外面’的那个世界来的。弟弟妹妹都很好奇地看着这个人,只有我除外。因为我觉得这个人来了后,家中很多事就变了。这个人也没在家里待多长时间,爸爸每次和他谈话都不让我们听见。但我还是知道这个人一定很恨爸爸,因为每次他看着爸爸的背影的时候,那眼神都让我想起前年杀死的那一头狼。我不喜欢猎杀兔子、小鹿,因为我觉得它们很可怜。我打猎总想打头狼啦、熊啦什么的。

这当然是危险的事情,爸爸从来不让做,但越是不让,我就越想做。终于有一天晚上,月亮好大好圆,我听到远处狼凄厉的叫声,我忍不住了。我带上过年爸爸给我的那把刀,悄悄地爬了出去。那把刀很锋利,我一直很喜欢,手握在粗糙的刀把上,总能给我一种莫名的自信和勇气。山路很不好走,晚上更是崎岖,但我终于找到了那头狼,看到了那双眼睛。森寒的、带着冷酷的表情静静看着我,但我不害怕。我紧了紧手,扑了上去。这场搏斗持续了整整两天,终于我还是将刀子捅进了狼的脖子里,不但是刀,连大半个手臂都捅了进去。我看着狼临死前痛苦的样子,居然觉得有些残酷的满足。当我拖着狼的尸体回到家的时候,爸爸妈妈们已经急得不成样子了。爸爸一见到我就扑上来一把搂住了。我知道自己现在浑身是血,像个地狱里跑出来的鬼,但我觉得很自豪,因为这是我第一次认识到自己的力量。妈妈却很不高兴,一边哭一边说我像爸爸一样,终究还是个土匪。爸爸是土匪吗?不知道,但我只是打狼去了,狼吃兔子吃羊,打死它们难道不好吗?后来谁也不提这件事了,但爸爸叹气的时候却越来越多。那年我九岁。我清楚地记着狼惨毒而冷静的眼光,就像现在出现在家中的这个人的一样。我对爸爸说了,但爸爸骂我说大人的事小孩子不要多管。爸爸不让管就不管,但我总觉得会发生什么事,所以我天天磨着那把刀,希望它能够像杀狼的时候那么锋利。

“我怎么也没有想到,那个叫做‘外面’的世界带来的规则却是———刀无论磨得怎么快都没用的,因为还有枪这东西。八月十五的那天晚上,我们一家六口坐在一起吃团圆饭,过中秋节。天上的月亮很圆,要是有狼的话应该开始叫了。附近的狼都让我杀光了,因为妹妹怕听狼叫。那天真欢乐呀,大家还喝了点酒,爸爸也喝了好多。四周的虫叫得真好听,唧唧唧的,像纺织娘的婚礼。但杀人的人还是来了,他们只说了一句话:‘大哥,只要你活着,我就不放心。’

他叫我爸爸大哥,却要杀死爸爸!我一辈子都不会打骂弟弟的,为什么‘外面’的人却一边叫大哥一边杀人呢?爸爸抓起柴刀来和他们打,他们来了二十多个人,爸爸怎么打得过他们?二十多个人,二十多把枪,爸爸只有一把刀。我抽出自己那把刀来,也跟爸爸一起砍。他们哈哈大笑,觉得我这么一个小人,能干了什么?———我干不了什么,只是砍了七个人而已。后来我满身都是血,只知道将刀捅出去,捅死一个,爸爸妈妈姐姐弟弟妹妹就安全一分。今天是中秋呀,没理由杀人的。为什么要叫着大哥还要杀他呢?妹妹怕听狼叫的。我机械地捅着,眼前一片红光。这时,枪响了,我看见妈妈倒下,然后是弟弟!妹妹!姐姐!他们要留爸爸和我到最后,他们疯狂地笑着,说看我们还有多少力气舞弄这种过时的兵器。爸爸全身也是血,头发都散了,脚步踉跄地挥着已经砍钝了的刀。我清楚地记得,爸爸最后的一刀是向我砍来的。他们都以为爸爸杀人已经杀疯了,连自己的儿子也杀,只有我知道爸爸为什么这么做。爸爸是用刀的高手,这一刀从我的脸颊斜劈而下,穿过大半个胸膛,直插腹部,鲜血大片飙出,无论怎么看都是致命的,却恰恰只是划破了皮肉,一点都没伤到筋骨。然后爸爸倒在我身上,说:‘孩子,活下去!报仇!’

“他们将我家点上火,烧了起来。我就靠着爸爸身体的掩盖,侥幸没有被烧死。他们也没再回来看过。如此大火,相信不会再有什么留下了。就是还有什么,也不放在他们眼中。他们怕的只是号称‘夜魔王’的爸爸,爸爸挨了十几枪,神仙都救不活。我躺在火堆里三天三夜,全身都是伤口,全身都在流血,血干枯掉,结成疤堆在身体上,渐渐将身体完全覆盖起来。那时我几乎就是个死人了。但我不能死,我发誓要报仇。我就四处找东西吃。根本站立不起来,我就爬。所有的东西都烧光了,找不到吃的,我狠了狠心,割下已死掉的人的肉吃起来。大火烧过的人肉虽然只有几分熟,但我觉得很过瘾。就要这样吃!这样才让我有求生的欲望。爸爸和我共杀了十九个人,我吃了三个月,直到身上的伤全都好了。我将爸妈们的尸骨从火堆里捡出来,埋在山的另一边,叫爸爸放心。我一定会报仇的。狼,不会再有叫的时候!

“一月十七号我下山,走进这个叫做‘外面’的世界。

雪,好冷的天,我没有棉衣,冷,但我不怕!出去的目标只有一个,赚足够的钱,买一把枪,练到没有人能比上的境界,杀人!

“但我没想到钱那么难赚。一整天帮人家扛苦工,挣几个角子,饭都不够吃了,还有太保来收保护费,威胁我加入黑帮。我就装出一副傻呆呆的样子,像白痴似的。每天干两份苦力,一份用来吃饭、给太保,一份仔细地存起来,预备买枪。这个‘外面’的世界接触得越多,但我不想了解它,我应有的世界就是那个有爸爸妈妈、姐姐弟弟妹妹的小屋,别的什么都不是。我也不想要别的。我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件事要做———杀人。我一定要用那个狗贼的血来祭奠我死去的父母。身体辛苦点算什么?我每天拼命地劳作,怕开口说话,因为我怕一开口,就一定会说‘杀’!

“终于,钱攒够了,交给阿宽后换回了一把枪和十粒子弹。阿宽是个好人,虽然他卖的枪至少贵了一倍的钱,他仍然是个好人,因为他有个老娘要养活。他跟我说了许多关于枪的事,我才知道原来枪和刀一样,也需要练眼神,练耐力手法。可这些天的苦力让我麻木得不知道怎么拿刀了,我怎么去练这把从来没握过的枪呢?我决定将我的生命交给它,因为没有了它,我的生命什么意义都没有。

“我带着这把枪和十粒子弹,走进了大森林。三天后我出来了,全身都是野兽和树枝造成的伤口。十粒子弹,一颗都没有浪费。我杀了一头熊、三只狼、五只野狗。那头熊费了我七发子弹,每只狼一发,野狗都是徒手撕开的。我觉得我的生命开始跟这把枪融合了,它知道我的呼吸,知道我每一丝肌肉的颤动,当我的手抚摩在它身上时,它能了解我心底残存的欢乐和悲痛,我只有它一个朋友,也只有它一个生命。它一定会好好地对我。

“苦工又做了三个月,换回来十粒子弹,我又进了大森林。这一次我在里面待了四个月,我彻底地了解了什么叫枪。当我出来时,我知道自己是个高手了。我的身体同枪之间有一种奇怪的感应,我可以在十分之一秒中拔出枪来,准确地对正目标。我的手可以做出握枪的任何动作,可以从任何角度发枪。我从来不瞄准,我将这部分工作交给枪来做,我只是指示它去瞄准,然后它自然地就做得很好。这是种默契和尊重。我喜欢的惟一的音乐就是给枪上子弹的那种金属之间的撞击声,多美呀,就像妹妹轻轻地低笑。为了保留这笑声,我可以杀尽世间一切的狼。

“我的本领究竟强到什么地步,我不知道。有人告诉我了。那是一个很普通的下午,我到街上来,背着几个麻袋,准备做苦工。这是我惟一赚钱的途径,我很想做下去。我将枪放在鞋筒子里,方便拔取。我路过阿宽的门口,想叫他一起走。叫了十几声也没人答应,我推门进去,阿宽的瞎眼老母亲在家里哭。原来阿宽卖给我的枪是从东城老大那里偷来的,现在被老大查出来,叫人抓了去。阿宽是我的好朋友,我不能让他因为我而受苦,因为那枪是我托阿宽弄的,阿宽本来不卖枪,他卖的都是日常用的东西。我于是只身到东城老大的府上,让他们放了阿宽。他们自然不肯,说我以为我是什么人,他的府上我这样的人根本就没资格来。我没有争,跪下来求他们放阿宽走。阿宽还有老娘,我只身一个,你们要打要抓,抓我好了。我有枪,但我的枪不是杀这些人的。他们就说我还挺讲义气的嘛,老大就欣赏你这样的人。

于是带我去见老大。我做梦都没有想到他们说的老大居然就是杀我全家的人!当时我忍了,因为我只带了十颗子弹,他们家人还有二十多个。我穷,没有那么多钱买子弹。他已经不认得我了,我知道这几年我变了很多,他不可能还认识我。他说我很讲义气,不如加入他的帮派,有吃有喝。我说了许多他爱听的话,他就将阿宽放了,给了我三十块大洋,让我明天到他府上做个小工。我用这三十块大洋买了二十六颗子弹,晚上跳进了他们家,全家二十七口,连狗都杀得干干净净。这是我几年来最痛快的一天。所以我喝醉了躺在街上大睡一场。阿宽又来找我了。他和他的老娘‘扑通’一声跪在我面前说:‘大哥,你留下来吧,你要是一走,他们还会来找我的。’原来东城老大不过是一条狗,他上面还有更大的主人。这个主人的本领就大一些了,懂得叫两个手下一个做东城老大,一个做西城老大,没事打打玩玩,保持势力的平衡。他知道,平辈之间存在着竞争,就没有多余的心思算计老头子。我一听知道是这个老头子在找他的麻烦。反正我百事已了,为什么不舍上这一条命,叫别人好好活着?于是我就去找老头子,对他说人是我杀的。老头子手下有十三太保,见我这么狂,都想教训我。我就说要杀我可以,但我必须死在强于我的人手里。老头子还有些江湖义气,就叫他手下的十三太保跟我比试。可惜他的十三太保名字听着好听,却连我怎么拔枪都没看清楚,帽子就飞了。举座震惊,我扬长而去。老头子一心要挽留我,我说既然你这里没有强于我的,为什么要我当差?但我终于还是答应老头子在他的盘子里不要搅他的事。从此这个城里的人见了我都很恭敬地让着,因为老头子发话了,叫他们没事少来惹我。当然,他们也不敢对我怎么样,因为在今天的江湖上,枪就是道理,谁的枪快,谁就有道理讲,别人就只有听着。

“于是我有了钱。不是老头子给的。我杀人,人家给钱。往往做一次就够我两三年花的了。我没有什么嗜好,不喜欢任何东西。钱对我来说就是让我这冰冷的身体能在食物的刺激下变得温暖,不要让我成为地狱的东西。我没有朋友,没有亲人。老头子也未必看得起我,他不过觉得我比较有用罢了。三年中我替他杀了七个人,每个人都是可以轻易地将他踩平的大象级的人物。我惟一的习惯就是在这个城市的小巷里漫步,带着我的枪。

“这也许是我还想想人间的惟一的时候吧。我慢慢走着,听人们种种的声音,对我熟悉的,不熟悉的,都仿佛是一种呼唤。我没有太多的感情,因为我不需要。我不是故意装冷酷,因为我的确不喜欢说话。我的话就像我枪膛里的子弹,说出去是要付出代价的。在小巷里漫步,可以让你忘记自己是什么样的人,也不会有人注意你。人们只是舒缓地走过,和善地向你笑笑,然后走去。在他们眼里,世界上何尝有枪呢。

“某天我踱到一个大学的门前,没有什么原因,这个城市大部分我已经走过了,只好找一些前所未到的地方,求些新鲜感。大学是我不了解的名词,我不知道他们在里面干什么。可看他们每个人都很高兴,那里面应该是制造幸福的吧,也许我也应该去看看。但我没有去,因为我知道我同它之间的差距。这差距不是用物质来衡量的,就如同一把同样的枪,在我的手上跟在十三太保的手上就绝对不一样似的。

也许是命运又要敲打我吧,我在这里遇到了李昂。

“那是一个阴沉的下午,我的心情同这天气一样,没有一点开朗。我总觉得我的人在杀死爸爸的仇人的时候就死去了,其后都是自暴自弃,是同死神在吵架。所以我看到李昂勾引老头子的第七十几房准姨太太的时候,也没在意。李昂这样的人,相貌英俊,才华横溢,上的是最好的大学,处的是最年轻有为的地位,自然目空一切,不可一世。也自然就风流蕴藉,拈花惹草也没什么大不了。这位姨太太简直是个飞女,男人不勾搭她她还要找事,何况自己送上门来呢。她那时正和几个女伴一起春游,不知游的是什么,反正老往人多的地方去。老头子手下帮闲的人很多,这位太太又喜欢消费,是大家的财神,所以我也从别人那里知道她。但她未必知道我。早听说她的艳名,左右闲着也没有事,不妨看看她勾男人到底有没有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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