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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取舍(6)

?雄武营的弟兄们用滚木擂石“留住”了十几名撤退不及的敌军,接着,东城外的战斗就陷入了沉闷的僵持状态。韩世萼麾下的叛军装备精良,训练有素,但在缺乏有效的攻城武器协助,他们一时无法奈何黎阳城高大的城墙。雄武营的弟兄们占据地利优势,士气高昂,但敌军不进入瓮城,他们也没法对其制造更大的杀伤。大部分时间内,双方都在以羽箭互射,叛军射出的利箭从天空中落下来,扎得城头上到处都是密密麻麻的白羽。而那些靠近城墙外侧城垛后边的死角,则成了守军理想的避风港。他们把身体蜷缩在那里,用盾牌盖住小腿,不时探出头去放一支冷箭,像敌军示威。虽然大多数情况下羽箭距离目标都差了十万八千里,但也射得不亦乐乎。

李旭抱着自己的黑刀,缩卷在敌楼外侧女墙下喘息。刚才的战斗太紧张,此刻转危为安,他觉得浑身上下都软绵绵的,提不起半分力道。而胳膊和大腿上几处小小的伤口也开始疼了起来,随着自己的心跳,一下下宛若有刀子在向肉里扎。这些都不是让他最烦恼的事情,此刻他最头疼的是在敌军中又发现了一个朋友。一个曾经彼此救过对方性命,眼下却不得不拼你死我活的朋友。

吴黑闼和他麾下的铁甲步兵没有撤得太远。不甘心失败的他此刻就站在距离外城门不到一百五十步的官道上,等待下一次进攻机会。城头上零星射下的羽箭到了这个位置已经失去了力量,即便射中,也无法穿透铁甲。除了那个曾经的好友,吴黑闼不相信黎阳城内还有第二人能在这么远的距离外给自己致命威胁。他将手中的兵器换成了巨盾和厚背环首刀,不安地来回踱步。不知道是因为舍不得失落在瓮城内的钢叉,还是出于其他原因。旭子看到他几次试图冲向城门,但几次又在半途中退了回去。“他是想跟我说话!”李旭觉得心口有一股气憋得难受,他也想从城墙上探出头来,问一问吴黑闼好好的江湖游侠不做,为什么去做被抓住后要抄家灭族的叛贼勾当。但在几度权衡后,旭子心中的冲动终于被理智给压了下去。他已经不是原来那个旭子了,官爵和名声已经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而人身上背负的东西越多,往往做事越需要考虑后果。

“熟人?”宇文士及弓着要,贴着女墙跑过来,笑着追问。

“算不上太熟,一道在塞外贩过马而已!”李旭耸了耸肩膀,懒懒地回答。他知道自己的反常表现瞒不过宇文士及,索性干脆地承认。经历了这么长时间交往,他也发现宇文士及并不像自己想象得那样可恶。

“用刀子付的帐吧!”宇文士及犀利的舌头成功地为他自己换回了一个白眼,笑了笑,他继续说道:“那家伙好身手,难怪能和你一道去祸害阿史那却禺!可惜走的不是正道,白白辜负了一身武艺!”

“他性格和你很像!”李旭用黑刀磕了磕宇文士及的战靴,示意对方把腿尽量向墙根缩,以免被流矢所伤。“他说当官的全是十恶不赦的坏蛋,所以这辈子生不入公门,死不入地狱!”

“是么?”宇文士及脸上涌起一层促狭的笑意,“能在叛军中号令两个团铁甲的,至少也是个督尉吧。难得叛军的官儿就不是官儿么?若是杨玄感真有幸取了天下,难道他肯将舍命换来的功名白白送人?”

如果这两个人放手打一场嘴架,场面一定会很精彩。李旭回头从望孔里看看肃立在城外官道中央的吴黑闼,又看看吐着舌头逞威风的宇文士及,不无恶意地想。关于这个话题,他不打算讨论太深,所以主动把注意力转移到了战况上。

“赵长史伤得怎样?有性命危险么?”

“挨了三刀,伤口挺大。还好,都是菜刀砍的,没伤到骨头。有孙郎中在,他死不了!”宇文士及脸上的笑容越来越浓,仿佛发现了什么得意事情般,乐不可支。

“笑什么,我都说过和他不太熟了!”李旭被宇文士及笑得有些发毛,板起脸来强调。

“熟也没用,疆场无父子!他不杀你,不代表别人不捅你一刀!”宇文士及利落地回了一句,然后,伸手在自己护铛中上方比了比,龌龊地笑了起来,“你猜赵长史有一刀挨在什么地方了,大腿根儿,再偏半寸……

李旭目光顺着宇文士及的手望去,猛然,他明白了赵子铭差点被人砍成太监的窘境,心中感到好笑之余,又升起了对宇文士及的几分不满。“有什么好笑的,他是咱们的弟兄哎!你可是雄武营监军,当朝驸马……

原来驸马督尉也这么粗俗!旭子被自己的新发现吓了一跳,敏感地闭上了嘴巴。在他心中,大部分豪门世家出身的人都是彬彬有礼,冷漠而阴险。即便跟宇文士及这么熟,他也没想到对方性格中还有如此恶俗的一面。“他好像越来越恶俗了”旭子被自己的发现震惊不已,同时觉得和宇文士及彼此之间的关系快速被拉近。一瞬间,李建成、刘弘基、李渊、宇文述等人留在旭子心中的印象也愈发清晰。

“噢,我忘了你还没成亲!”宇文士及被旭子脸上若有所思的表情迷惑,一厢情愿地揣测起对方不为赵子铭的伤势庆幸的原因来。“没关系,包在我身上。此战之后,你肯定一举成名!很多人巴不得将女儿送上门。”

“监军大人,敌军还在攻城!”李旭窘得耳朵都红了,低声抗议道。

“强弩之末耳!我不信他韩世萼能用手把城墙推倒。如果他再派人进入瓮城,刚好咱们再凑一批首级去领功!”宇文士及自信地回答。他非常喜欢少年人窘迫的模样,在自己原来那些朋友中,提起婚事会脸红的人可是不多。那帮家伙从小就有贴身侍女服侍,不到十四岁就明白了什么是人道。婚姻对他们之中大多数人来说是一场交易,家族和家族之间的交易。宇文士及看着面红耳赤的旭子,猛然想起了自己妻儿。已经结婚好些年了吧,宇文士及不记得那场交易发生在什么时候了,他只知道,娶一个公主绝不意味着幸福。

“将来你看上谁家的女儿,我替你去说项!”宇文士及拍拍李旭的肩膀,用微笑掩盖住心中的感慨。他清楚自己并不是完全在说笑话,像李旭这样快速崛起,又没有家族依托的少年将军,与某个家族联姻,的确是一种可以保持自身独立,又能获得强援的好方式。而某些对门户看得不那么重的家族,也不吝啬嫁出一个庶出的女儿,以拉拢一个大有潜力的军中新秀。

李旭笑了笑,没有回答。‘真的会一举成名么?’他不敢把自己的前程想得如此平坦。但下一刻,各种期待却乱纷纷地涌入他的心头。‘会升官?还是加爵?还是赐给食邑?’他不无开心地想,幻想着自己衣锦还乡时,父母脸上满足的笑容。爹肯定说,“旭子,你为咱李家争光了,你爷爷在世时,就说你是咱李家坟头的一根蒿子!”而娘呢,她会幸福地穿上皇家赐给的锦缎所做的衣服,然后不甘心地问自己,为什么不抓紧时间找个媳妇,让她也早日报个孙子。

‘陶阔脱丝已经嫁了吧!’猛然,一股忧伤的感觉涌遍李旭的全身,他缓缓地站起来,用盾挡住身体,慢慢地向马道走去。

“你去哪?”宇文士及追问,不明白少年人又犯了哪根筋,刚才提起军功,脸上还阳光灿烂,转眼就阴云密布。

“此刻东门平安,我去其他几个城墙巡视一下!”旭子没有回头,背对着宇文士及回答。腿上的伤口随着走动,慢慢地渗出几滴血。被城上的夕阳一映,显得格外红艳。几根流矢飞来,旭子抖动黑刀,将箭杆一一劈成了两半。

“保护将军,保护将军”张秀带着十几名亲卫,快速跟过来,在旭子身边围出一堵盾墙。

“请孙郎中,请孙郎中,将军身上有伤,将军身上有伤!”周大牛惊惶失措地喊道。

“别一惊一乍的,这种小伤,晾着最好!”李旭用刀背拍了拍周大牛的肩膀,低声吩咐。他不想惊动更多的人,疼痛可以令他清醒,可以让他忘记很多烦恼。可以让他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不会因为周围的干扰而在旅途中迷失。

大隋的将军,在苏啜部那些长老的心中,分量应该能比得上一个突厥的王侄吧。只是这一切,来得都已经太迟。不是造化弄人,而是自己和陶阔脱丝,相逢实在太早。

少年人慢慢走下马道,脚步也慢慢坚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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