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自行车像潮水一样,遍及世界各地,进入家家户户。但很少有人知道,发明自行车的是德国的一个看林人,名叫德莱斯(1785~1851)。
1829年在慕尼黑举行世界第一次自行车赛时,站在赛道两旁的人们只能看见飞起的乱石和扬起的尘土。赛手们都坐在“滚轮”之上。这种“滚轮”是由森林管理员——德莱斯发明的。他的想法既非凡又简单:当人们坐上“滚轮”,就可以走得更快、更远。“滚轮”的结构同样也很简单:两个木制的圆轮和一个鞍座。前轮有一个方向操纵杆。人们必须借助双脚的运动来推动和停止滚轮。1817年德莱斯骑着他的跑动器进行了首次郊游。人们都嘲笑这位骑着“跑动器”的滑稽家伙。但是德莱斯仍然骑着被人们称为“不像马车不似马”的跑动器继续向前。同时,他还与一位来自巴登州的高级官员打赌,并且赢得了这次打赌:德莱斯骑着他的“滚轮”只用了4小时就完成了长尔斯鲁厄·克尔(位于斯特拉斯堡附近)的往返,而邮政马车却用了15个小时。尽管如此,人们还是嘲笑这位古怪的森林管理员,也没有一个工厂主愿生产和销售这种“滚轮”。
1839年,一位名叫基尔克帕特里克·马克·米兰的苏格兰人发明了弯曲踏板。他将弯曲踏板固定在前轮上,此时人们有了真正的自行车。一位法国人米肖克斯为了参加1867年在巴黎举行的世界博览会,制出了一部得到改进的自行车。以后的十年,发明家们不断造出新式自行车。为此,人们进行了大胆的尝试。带有蒸汽机的自行车,带有冰刀的冰上自行车和带有叶轮的水上自行车(今天在海上或湖上还可看见类似物),另外还有三轮甚至五轮的自行车,每一轮上坐一位骑者。慢慢地这种自行车成为了大众交通工具。人们将充气轮胎、轴承、链条等许多发明都用于自行车的试制之上,这些发明对以后的交通工具起了很重要的作用。
你知道吗?很多国家和地区认为自行车是车辆,常常要求适当配备甚至是要向政府相关部门登记领取车牌后始得上路。有些地方还要求夜间行车时自行车要使用车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