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科学分为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两大类,这两类下属又分为物理、化学、数学、心理学、文学等等。计算起来恐怕要有上百种吧?各种学科又都具有阐述概念、规律、事物的关系、运用方法的共同特点。
在我们的教育教学实践中,能看出各学科的老师都在致力于使学生掌握各学科的概念、规律、事物的关系、运用的方法这四个主要方面下工夫。如果不符合概念、规律、事物的关系、运用方法这四个方面的要求,那不不会被列入教育范畴内。
首先我们来说一下思维。思维在心理学中一般分动作思维、形象思维、抽象思维三种。动作思维在教学中并没有多大实践意义,教育教学中的形象思维和抽象思维是非常重要的。学生在对一个概念、规律、事物的关系、运用方法的理解过程中,首先进行形象思维也就是从感觉、知觉、直观想象它的各个方面,再通过联想、筛选、抽象,最终达到深层次的理解。换句话说,经过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形象思维转化到抽象思维,产生正确结果的过程。一些科学家对事物的把握,也是从形象思维中过渡到抽象思维的。如大陆板块漂移假说的证明、门捷列夫在排列各种元素位置时的发现,雷电的证明等等。其中初期都有形象思维的成分,最终成为定律是抽象思维在起主要作用,也就是逻辑思维在起作用。我们写东西的时候,经常用形象的比喻来说明抽象的道理就是很好的例子。
心理学中的所说的抽象思维、理性思维实际上就是逻辑思维,而发散思维、集中思维实际是逻辑中的假言推理和选言推理。形象思维实际上是直觉思维、感性思维,逻辑思维才是各种思维的核心。
逻辑学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确定的七门基础学科之一。这门科学是阐述正确思维的、正确把握概念的、把握事物的规律、通过事物的各种关系,进行有效推理的一门科学。我把它叫做认识科学或叫做思维科学。爱因斯坦说过“西方科学的发展是以两个伟大的成就为基础,那就是:希腊哲学家发明的形式逻辑体系,以及通过系统的实验判断出因果关系”又说“理论物理学的完整体系是由概念、被认为对这些概念是有效的基本定律,以及用逻辑推理得到的结论这三者所构成的。这些结论必须同我们的各个单独的经验向符合;在任何理论著作中,导出这些结论的逻辑演绎几乎占据了全部篇幅”。
逻辑学的重要性是非常明显的,在学术交流中、教学实践中、认知原理中、在科学家的思考过程中、在阐述各个学科的系统理论中,不难看出逻辑思维在学习、工作中的重要性和核心地位。